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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紫檀木續
張知秋此刻非常懷疑,自己近來是否是因為縱欲過度的緣故而導致黴運當頭了。
被李觀棋“掃地出門”就不去說他了,就連規規矩矩地想拿自家的東西來換點小錢,都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民民主專政”。
這次出警來抓張知秋的,竟然是附近地派出所——當被人在腦袋上粗魯地蒙上黑布袋之後,胖子就隻能是借助同樣被一起帶走的胖妮地眼睛來辨識這個世界了。
大概是自己也覺得自家的牌子不夠硬實,這輛警車拉上張知秋之後,卻是開始在四處地兜圈子,足足地墨跡了快有一個小時才將胖子弄到了一個小黑屋裏。
至於胖妮,則早在四十分鍾之前就被扔到派出所門外了,這院子裏還沒有她的容身之處。
當然,五分鍾之後,胖妮的身上就已經被貼上了一張“處罰通知單”,因為她駐足的這個地方是不允許停車的——這卻是可憐了那輛被胖妮盜版貼牌的車了。
當張知秋被摘除腦袋上的黑布袋之後,卻是被一盞直射眼睛的射燈晃的隻能看到幾個模糊地黒影,根本就連男女都是分不清的。
被晃的難受的張知秋幹脆閉上了眼睛,讓胖妮直接在腦模擬還原了這間審訊室的情形。
從屋內的幾個人可以看出,派出所的人對於張知秋地這個案子還是非常地重視的,從胖妮之前所截聽到的談話內容可以知道,派出所的領導們基本都匯聚於此了,他們相信,自己已經住了一條前所未有地大魚。
現在的問題是,派出所的人沒有任何地證據來支撐他們的這次抓捕行為——如果不算那根新鮮的木頭的話。
可問題也就是在這裏,如果要以盜伐國家林木的罪名來抓張知秋的話,說實話,那是根本輪不到北京的派出所來動手的。
況且,這根木頭的來曆還根本就沒有搞清楚,到底是偷的,還是買的;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一切都還不知道。
但是,派出所的楊所長已經顧不上這麽多了。
做為一個混跡潘家園多年的“老人”,楊所長一眼便看出了這個案子地“含金量”。
當這根來曆不明的原木被證實確實是一種從未被現過的紫檀木之後,這根原木的價值就已經是身價無限了。
不僅僅是它作為“紫檀木”本身的價值,還有它這個“新品種”地附加值——簡直就是升值無上限
果然,就在等候增援警察這短短的幾分鍾之內,這根原木的報價就已經是直接飆升到千萬級了,這讓楊所長頗為有些後悔,直喊應該早些動手了
事實上,楊所長的這個違規地冒險決定,得到了所裏大多數領導的支持,因為這個“案子”如果能在他們手上被搞成“鐵案”的話,這升職、升官什麽的便都不在話下了
現在最關鍵的關鍵,就是要用最短的時間,排除萬難地得到這個年人的口供,隻要能夠抓住年人事實犯罪的證據,那麽這個功勞就穩穩當當地拿到一半了
張知秋聽到這裏的時候,幾乎就要被他們這些草菅人命的家夥給氣死:合著這些人根本就是在以“莫須有”的罪名抓的自己,就連給自己定什麽抓捕的罪名,都要等自己“招供”之後才能確定
我勒個去的
張知秋是打定主意死不開口了
不得不說的是,對張知秋進行審訊的那個警官確實是表現地非常的專業,從他的審訊,張知秋可以隱約的知道,原來自己是被公安部的一個特勤部門給抓獲了,而且對方掌握了許多自己也不知道的自己“組織”的內幕。
如果不是自己就是這個倒黴鬼的話,張知秋一定是會對派出所的這次行動打一百分的:從現可疑人物、到落實作案事實,從布置抓捕、再到從容布局應對兄弟單位和上級的騷擾與質詢,楊所長和幾名領導們深諳“穩、狠、準、賴”之精要,一一從容應對,見招拆招。
事實上,如果張知秋不是單人匹馬地“作案”的話,在半個小時下來之後,他也幾乎要懷疑,這後來與自己搭夥的胖妮童鞋,是否被警察抓去後,把她三歲時尿床的經曆也供出來了。
僅僅通過語言地誘導,張知秋便能感受到自己一個“莫須有”地同夥的崩潰與背叛。
如果自己真的是有同夥的話,那現在自己肯定就已經是崩潰的一塌糊塗了
真的是很厲害,真的是長見識
這是張知秋這時唯一的想法了。
楊所長他們現在也感到自己很受煎熬:眼前的這個年人絕對是一個慣犯,經過了這麽長時間的審訊,審訊筆錄上竟然還是一片空白。
但是,楊所長等人也很振奮:越是難啃的骨頭,就越是意味著自己未來那塊勳章的“含金量”,每個人的心,這時都是極其地火熱火熱……
要知道,楊所長對於這個“送上門”來的案件,真可謂是煞費苦心,之前那一個小時的汽車遛彎,不僅僅隻是為了要混淆人犯的時空概念,最重要的是,那輛車裏的那種好聞的“空氣清新劑”,可實在是大有講究的。
事實上,楊所長所用的這種化學製劑,在國內絕對是屬於“禁藥”,因為它直接作用於人的神經係統,有一定幾率會對人的神經係統造成不可彌補地傷害。
但是,這種製劑對於煩人地審訊卻是立竿見影的,它能有效地幹擾犯人的判斷力,並且有效地降低人地意誌力。
在實際的使用過程,這種製劑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即便是對最訓練有素的特工,它也是會起到作用的——區別隻在於影響程度的深淺不同而已。
楊所長手上的這份製劑,是他通過自己的高同學搞到手的,他的這個同學如今卻是在國內一家極大的研究所裏,而這種試劑,其實是所裏研究用的“樣品”,到期之後本應淘汰銷毀的。
如今楊所長也已經是感到有些騎虎難下了。
早在楊所長先前還在路上溜車的時候,他在派出所的部下便已打來了電話,稱區局的人在找他——楊所長極有先見之明地取下來池,但保留了一部極為私密的私人電話。
楊所長不是擔心有人求情——這麽大的“案底”,如果找不到人來求情才是怪事;但他卻是擔心自己拿不到口供。
想到那個一向都與自己“不對付”的劉副所長,楊所長一陣陣地頭痛:如果這個案子在自己移交之前沒有一點兒實質性地突破的話,那後果可能會很嚴重。
當然,這個“後果嚴重”地前提,是有人在追查自己責任的前提下,但楊所長可以肯定的是,隻要自己出現了嚴重地問題,那麽這個追查責任的人是一定會有的。
楊所長一咬牙:拚了——不相信這個年人是個沒有“故事”的家夥,哪怕就是讓他承認曾經有過小偷小摸的行為,那也要一定讓他吐出點“幹貨”來。
否則,倒黴的人可不僅僅隻是自己一個。
事實上,張知秋如今被羈押的地方,並非是在派出所內的審訊室裏,而是派出所旁邊地一幢民宅地下室裏。
之所以選擇在這裏,原本也是為了要躲開那些預料無孔不入地“說情人”和有可能地上級或兄弟單位地“要人”要求,但現在卻是有些作繭自縛的意思在內了。
如果這個案子拿不下來的話,隻憑這一點“非法羈押”,就有可能被扒去身上的這身警服——這屬於可輕可重地“知法犯法”,要看追責的人怎麽來定性了。
但是,這是一個“案底”最少上億的大案子呀——光這一株紫檀木的價值,就足以輕鬆破億了,如果還有一些其他什麽收獲的話……
楊所長心一片火熱。
這個世上的成功之道很窄,如果不走些“偏門”的話,可能一輩子也擠不到前麵去。
楊所長不願做那個平庸之輩。
機會隻給有準備的人——這是楊所長從小學就開始所學到的人生格言,這麽多年來一直都被他奉為自己的人生指南。
想的通透地楊所長親自動手,給張知秋的手腳腕部都裹上一層厚厚地“導電布”,這種“導電布”的唯一作用,就是將激烈地電流分流,最終不會在人的留下被電極灼燒的痕跡。
北京不同於其他所在,公開地刑訊是不能被允許的,這一點,即便是“立功心切”地楊所長也不敢公然觸碰。
但是,隻要你的手腳足夠幹淨的話,是沒有人會同情一個罪犯的。
如果對方被證明不是罪犯的話,那這種預防措施就更有必要了:一個心存怨懟之人所說的話,通常是不會被第三方所采信的。
最高可達上千伏的高電壓,足以讓人暫時喪失對身體地掌控而屎尿齊流,但低電流卻可以保證受刑人不會就此致命。
當然,對於心髒病、高血壓患者而言,這種行為還是極其危險的,受刑人隨時有可能突然死亡,且沒有任何可規避手段——除非一開始就不使用。
在張知秋被以最高電壓通電五分鍾而無動於衷之後,疑惑不解地楊所長在親自仔細檢查設備無果之後,半信半疑地將手搭在了張知秋地手腕之上。
楊所長當場暈倒,屎尿齊流。
張知秋之所以對被電擊“不敏感”,是因為他身上有防護罩的緣故,雖然利用率極低,但這種高電壓多少對於防護罩也是一種補充,聊勝於無。
也正是因為有防護罩,張知秋對於之前被墊著電話薄用鐵錘擊打之類的“無傷痕”刑訊,卻是沒有任何地應有反應,這才迫使楊所長不得不屢出“絕招”的。
楊所長昏倒了,整個審訊工作也無法繼續下去了,幾人簡單地商議了一下,決定還是先將楊所長送醫急救,回頭再論其他。
楊所長沒有去醫院,在被抬到車上五分鍾之後,他便清醒了過來——其實他的那幾個同僚和下屬也知道這個道理,估計讓他躺一會兒就好;但是在有人提出這個建議之後,卻是無人出麵反對的。
傻了才會那麽做。
送楊所長去醫院,他雖然不高興——就象現在,但是不會對你這個人有不好地看法;但是如果反對將他送醫院的話,楊所長幾乎可以肯定會對你提出表揚,但心會不會還有其他的什麽想法,那就很難說了。
不過,沒有人願意來做這個嚐試。
最起碼的,在此刻在場的這些人沒有。
有些事情,那是一次也不能做的;就好像女孩子的第一次,做了就再也彌補不回來了,也再沒有讓你重來一次的機會了。
張知秋在一開始被抓起來的時候是憤怒的,後來卻就隻剩下悲哀了。
如果這些警察是出於“公心”來抓他的話,張知秋是準備“認”了的,他也佩服這樣的人;但遺憾的是,那些警察的言論卻是充滿了私欲。
好好的一件事情,讓他們這麽一說,立即走樣變形;本來做的是為國利民的好事,被他們的私欲一熏,也滿是陰謀的腐臭味道了。
張知秋這時也已經意識到自己整件事情做的有些唐突了,僅僅隻是一味地我行我素,卻是根本沒有考慮到國法人情。
但是,無論如何,自己都是不應該受到如此地待遇的:在沒有證實自己犯罪之前,自己是不應該被當做罪犯的。
張知秋這麽想著,轉念間才又現,這些人所做的,可不正是要證明自己是“罪犯”的嗎?如此說來,這些警察沒錯,錯的卻果然還是自己?
張知秋一時間對這個問題有些想不通;但轉念間再想,自己又何必糾結於自己在此事的是非對錯,此事不管怎樣,都大可就此為止了。
張知秋感覺,自己目前所要做的,就是效仿這幾個警察的做法,隻要證明他們是罪犯即可——以他們的行事風格,張知秋相信,這些人絕對會有那“河邊濕鞋”的時候。
張知秋當即交給李詠儀一個任務,通過一切手段來收集這幾人違法亂紀的證據,如果沒有,此事到此為止;如果有,那麽對不起了,一定要讓他們全都身敗名裂為止
李詠儀興高采烈地接命而去,對於這種陰謀詭計的事情,她的的確確真的是太喜歡幹了……
當楊所長幾人重新返回地下室的時候,不由全部地目瞪口呆了:整個地下室空無一人,而這間被從外麵反鎖了的屋子,一無任何地被破壞痕跡,可是卻竟然是被人犯悄無聲息地逃跑了
楊所長的雙眼,在瞬間便變的血紅,神情就象是要吃人一般。
事實上,張知秋此刻一直都還在地下室裏,隻不過是被胖妮給附加了一個隱身的效果,而且一直就站在地下室的門後。
在所有的警察全都搶進地下室後,張知秋施施然地踱出了地下室,揚長而去,身後留下了兩隻機器蟑螂,以及一屋子吵的亂七八糟的警察。
楊所長等人的懷疑,在第一時間集在兩個沒有和眾人一起抬楊所長到車上地警察身上,但二人隨後也拿出了很給力的不在場證據。
這個民居的單元門口是有監控攝像頭的,眾人隨即調閱了這些錄像,沒有現這兩個警察單獨進入地下室的記錄,但也沒有現年人離開的身影。
年人應該還在這個單元樓裏。
但是,楊所長卻是沒有權利來搜查這些民宅
楊所長於是笑的象哭一樣。
事實證明,楊所長這次惹的麻煩很大。
不是說楊所長這種無證據抓人的行為出了什麽紕漏和問題,相反地,他的這種做法,事後是受到了幾乎所有人地肯定的。
但是,楊所長的“吃相”實在是太難看了,尤其過分的是,他竟然還擺出一副要撇開上級“吃獨食”的架勢,這才是其實實在在地是不能被予以原諒之所在
楊所長等人當時在第一時間就死死地看住了這個單元地唯一出口,楊所長甚至還專門給一樓單獨派出了兩名警察,防備年人從一樓地住戶窗戶逃逸。
在楊所長向上級沉痛地檢討了自己的錯誤之後,在已被驚動的市局地直接指揮之下,大約一百多名警察以“反恐”的名義,逐一搜查了整個單元的每一戶人家。
無果之後,這次搜查最終擴大到了整幢樓房——這基本就是在撞大運了,因為其他的單元門之前並沒有限製出入,但是通過監控錄像的比對,這些單元也沒有年人進出的影像,所以最後還是進行了這次搜查。
搜查無果,這個年人就此消失地無影無蹤,而且事後在地下室也沒有找到此人地任何指紋和足跡。
但最為離譜的是,在派出所運送過年人的警車之上,竟然也沒有找到年人的任何痕跡,甚至包括那個據說是曾經給年人用過的頭套,上麵所遺留的,也隻有前幾次使用過它的人地痕跡。
換句話說,這極有可能是一件被人掉包了的“贗品”。
整個派出所一片地雞飛狗跳,後來這些波動延伸到了所有接觸過此案的人們身上。
公安局長很生氣,公安局內很混亂……
ps:那啥,你們懂得的……
第三百五十一章紫檀木續
張知秋此刻非常懷疑,自己近來是否是因為縱欲過度的緣故而導致黴運當頭了。
被李觀棋“掃地出門”就不去說他了,就連規規矩矩地想拿自家的東西來換點小錢,都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民民主專政”。
這次出警來抓張知秋的,竟然是附近地派出所——當被人在腦袋上粗魯地蒙上黑布袋之後,胖子就隻能是借助同樣被一起帶走的胖妮地眼睛來辨識這個世界了。
大概是自己也覺得自家的牌子不夠硬實,這輛警車拉上張知秋之後,卻是開始在四處地兜圈子,足足地墨跡了快有一個小時才將胖子弄到了一個小黑屋裏。
至於胖妮,則早在四十分鍾之前就被扔到派出所門外了,這院子裏還沒有她的容身之處。
當然,五分鍾之後,胖妮的身上就已經被貼上了一張“處罰通知單”,因為她駐足的這個地方是不允許停車的——這卻是可憐了那輛被胖妮盜版貼牌的車了。
當張知秋被摘除腦袋上的黑布袋之後,卻是被一盞直射眼睛的射燈晃的隻能看到幾個模糊地黒影,根本就連男女都是分不清的。
被晃的難受的張知秋幹脆閉上了眼睛,讓胖妮直接在腦模擬還原了這間審訊室的情形。
從屋內的幾個人可以看出,派出所的人對於張知秋地這個案子還是非常地重視的,從胖妮之前所截聽到的談話內容可以知道,派出所的領導們基本都匯聚於此了,他們相信,自己已經住了一條前所未有地大魚。
現在的問題是,派出所的人沒有任何地證據來支撐他們的這次抓捕行為——如果不算那根新鮮的木頭的話。
可問題也就是在這裏,如果要以盜伐國家林木的罪名來抓張知秋的話,說實話,那是根本輪不到北京的派出所來動手的。
況且,這根木頭的來曆還根本就沒有搞清楚,到底是偷的,還是買的;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一切都還不知道。
但是,派出所的楊所長已經顧不上這麽多了。
做為一個混跡潘家園多年的“老人”,楊所長一眼便看出了這個案子地“含金量”。
當這根來曆不明的原木被證實確實是一種從未被現過的紫檀木之後,這根原木的價值就已經是身價無限了。
不僅僅是它作為“紫檀木”本身的價值,還有它這個“新品種”地附加值——簡直就是升值無上限
果然,就在等候增援警察這短短的幾分鍾之內,這根原木的報價就已經是直接飆升到千萬級了,這讓楊所長頗為有些後悔,直喊應該早些動手了
事實上,楊所長的這個違規地冒險決定,得到了所裏大多數領導的支持,因為這個“案子”如果能在他們手上被搞成“鐵案”的話,這升職、升官什麽的便都不在話下了
現在最關鍵的關鍵,就是要用最短的時間,排除萬難地得到這個年人的口供,隻要能夠抓住年人事實犯罪的證據,那麽這個功勞就穩穩當當地拿到一半了
張知秋聽到這裏的時候,幾乎就要被他們這些草菅人命的家夥給氣死:合著這些人根本就是在以“莫須有”的罪名抓的自己,就連給自己定什麽抓捕的罪名,都要等自己“招供”之後才能確定
我勒個去的
張知秋是打定主意死不開口了
不得不說的是,對張知秋進行審訊的那個警官確實是表現地非常的專業,從他的審訊,張知秋可以隱約的知道,原來自己是被公安部的一個特勤部門給抓獲了,而且對方掌握了許多自己也不知道的自己“組織”的內幕。
如果不是自己就是這個倒黴鬼的話,張知秋一定是會對派出所的這次行動打一百分的:從現可疑人物、到落實作案事實,從布置抓捕、再到從容布局應對兄弟單位和上級的騷擾與質詢,楊所長和幾名領導們深諳“穩、狠、準、賴”之精要,一一從容應對,見招拆招。
事實上,如果張知秋不是單人匹馬地“作案”的話,在半個小時下來之後,他也幾乎要懷疑,這後來與自己搭夥的胖妮童鞋,是否被警察抓去後,把她三歲時尿床的經曆也供出來了。
僅僅通過語言地誘導,張知秋便能感受到自己一個“莫須有”地同夥的崩潰與背叛。
如果自己真的是有同夥的話,那現在自己肯定就已經是崩潰的一塌糊塗了
真的是很厲害,真的是長見識
這是張知秋這時唯一的想法了。
楊所長他們現在也感到自己很受煎熬:眼前的這個年人絕對是一個慣犯,經過了這麽長時間的審訊,審訊筆錄上竟然還是一片空白。
但是,楊所長等人也很振奮:越是難啃的骨頭,就越是意味著自己未來那塊勳章的“含金量”,每個人的心,這時都是極其地火熱火熱……
要知道,楊所長對於這個“送上門”來的案件,真可謂是煞費苦心,之前那一個小時的汽車遛彎,不僅僅隻是為了要混淆人犯的時空概念,最重要的是,那輛車裏的那種好聞的“空氣清新劑”,可實在是大有講究的。
事實上,楊所長所用的這種化學製劑,在國內絕對是屬於“禁藥”,因為它直接作用於人的神經係統,有一定幾率會對人的神經係統造成不可彌補地傷害。
但是,這種製劑對於煩人地審訊卻是立竿見影的,它能有效地幹擾犯人的判斷力,並且有效地降低人地意誌力。
在實際的使用過程,這種製劑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即便是對最訓練有素的特工,它也是會起到作用的——區別隻在於影響程度的深淺不同而已。
楊所長手上的這份製劑,是他通過自己的高同學搞到手的,他的這個同學如今卻是在國內一家極大的研究所裏,而這種試劑,其實是所裏研究用的“樣品”,到期之後本應淘汰銷毀的。
如今楊所長也已經是感到有些騎虎難下了。
早在楊所長先前還在路上溜車的時候,他在派出所的部下便已打來了電話,稱區局的人在找他——楊所長極有先見之明地取下來池,但保留了一部極為私密的私人電話。
楊所長不是擔心有人求情——這麽大的“案底”,如果找不到人來求情才是怪事;但他卻是擔心自己拿不到口供。
想到那個一向都與自己“不對付”的劉副所長,楊所長一陣陣地頭痛:如果這個案子在自己移交之前沒有一點兒實質性地突破的話,那後果可能會很嚴重。
當然,這個“後果嚴重”地前提,是有人在追查自己責任的前提下,但楊所長可以肯定的是,隻要自己出現了嚴重地問題,那麽這個追查責任的人是一定會有的。
楊所長一咬牙:拚了——不相信這個年人是個沒有“故事”的家夥,哪怕就是讓他承認曾經有過小偷小摸的行為,那也要一定讓他吐出點“幹貨”來。
否則,倒黴的人可不僅僅隻是自己一個。
事實上,張知秋如今被羈押的地方,並非是在派出所內的審訊室裏,而是派出所旁邊地一幢民宅地下室裏。
之所以選擇在這裏,原本也是為了要躲開那些預料無孔不入地“說情人”和有可能地上級或兄弟單位地“要人”要求,但現在卻是有些作繭自縛的意思在內了。
如果這個案子拿不下來的話,隻憑這一點“非法羈押”,就有可能被扒去身上的這身警服——這屬於可輕可重地“知法犯法”,要看追責的人怎麽來定性了。
但是,這是一個“案底”最少上億的大案子呀——光這一株紫檀木的價值,就足以輕鬆破億了,如果還有一些其他什麽收獲的話……
楊所長心一片火熱。
這個世上的成功之道很窄,如果不走些“偏門”的話,可能一輩子也擠不到前麵去。
楊所長不願做那個平庸之輩。
機會隻給有準備的人——這是楊所長從小學就開始所學到的人生格言,這麽多年來一直都被他奉為自己的人生指南。
想的通透地楊所長親自動手,給張知秋的手腳腕部都裹上一層厚厚地“導電布”,這種“導電布”的唯一作用,就是將激烈地電流分流,最終不會在人的留下被電極灼燒的痕跡。
北京不同於其他所在,公開地刑訊是不能被允許的,這一點,即便是“立功心切”地楊所長也不敢公然觸碰。
但是,隻要你的手腳足夠幹淨的話,是沒有人會同情一個罪犯的。
如果對方被證明不是罪犯的話,那這種預防措施就更有必要了:一個心存怨懟之人所說的話,通常是不會被第三方所采信的。
最高可達上千伏的高電壓,足以讓人暫時喪失對身體地掌控而屎尿齊流,但低電流卻可以保證受刑人不會就此致命。
當然,對於心髒病、高血壓患者而言,這種行為還是極其危險的,受刑人隨時有可能突然死亡,且沒有任何可規避手段——除非一開始就不使用。
在張知秋被以最高電壓通電五分鍾而無動於衷之後,疑惑不解地楊所長在親自仔細檢查設備無果之後,半信半疑地將手搭在了張知秋地手腕之上。
楊所長當場暈倒,屎尿齊流。
張知秋之所以對被電擊“不敏感”,是因為他身上有防護罩的緣故,雖然利用率極低,但這種高電壓多少對於防護罩也是一種補充,聊勝於無。
也正是因為有防護罩,張知秋對於之前被墊著電話薄用鐵錘擊打之類的“無傷痕”刑訊,卻是沒有任何地應有反應,這才迫使楊所長不得不屢出“絕招”的。
楊所長昏倒了,整個審訊工作也無法繼續下去了,幾人簡單地商議了一下,決定還是先將楊所長送醫急救,回頭再論其他。
楊所長沒有去醫院,在被抬到車上五分鍾之後,他便清醒了過來——其實他的那幾個同僚和下屬也知道這個道理,估計讓他躺一會兒就好;但是在有人提出這個建議之後,卻是無人出麵反對的。
傻了才會那麽做。
送楊所長去醫院,他雖然不高興——就象現在,但是不會對你這個人有不好地看法;但是如果反對將他送醫院的話,楊所長幾乎可以肯定會對你提出表揚,但心會不會還有其他的什麽想法,那就很難說了。
不過,沒有人願意來做這個嚐試。
最起碼的,在此刻在場的這些人沒有。
有些事情,那是一次也不能做的;就好像女孩子的第一次,做了就再也彌補不回來了,也再沒有讓你重來一次的機會了。
張知秋在一開始被抓起來的時候是憤怒的,後來卻就隻剩下悲哀了。
如果這些警察是出於“公心”來抓他的話,張知秋是準備“認”了的,他也佩服這樣的人;但遺憾的是,那些警察的言論卻是充滿了私欲。
好好的一件事情,讓他們這麽一說,立即走樣變形;本來做的是為國利民的好事,被他們的私欲一熏,也滿是陰謀的腐臭味道了。
張知秋這時也已經意識到自己整件事情做的有些唐突了,僅僅隻是一味地我行我素,卻是根本沒有考慮到國法人情。
但是,無論如何,自己都是不應該受到如此地待遇的:在沒有證實自己犯罪之前,自己是不應該被當做罪犯的。
張知秋這麽想著,轉念間才又現,這些人所做的,可不正是要證明自己是“罪犯”的嗎?如此說來,這些警察沒錯,錯的卻果然還是自己?
張知秋一時間對這個問題有些想不通;但轉念間再想,自己又何必糾結於自己在此事的是非對錯,此事不管怎樣,都大可就此為止了。
張知秋感覺,自己目前所要做的,就是效仿這幾個警察的做法,隻要證明他們是罪犯即可——以他們的行事風格,張知秋相信,這些人絕對會有那“河邊濕鞋”的時候。
張知秋當即交給李詠儀一個任務,通過一切手段來收集這幾人違法亂紀的證據,如果沒有,此事到此為止;如果有,那麽對不起了,一定要讓他們全都身敗名裂為止
李詠儀興高采烈地接命而去,對於這種陰謀詭計的事情,她的的確確真的是太喜歡幹了……
當楊所長幾人重新返回地下室的時候,不由全部地目瞪口呆了:整個地下室空無一人,而這間被從外麵反鎖了的屋子,一無任何地被破壞痕跡,可是卻竟然是被人犯悄無聲息地逃跑了
楊所長的雙眼,在瞬間便變的血紅,神情就象是要吃人一般。
事實上,張知秋此刻一直都還在地下室裏,隻不過是被胖妮給附加了一個隱身的效果,而且一直就站在地下室的門後。
在所有的警察全都搶進地下室後,張知秋施施然地踱出了地下室,揚長而去,身後留下了兩隻機器蟑螂,以及一屋子吵的亂七八糟的警察。
楊所長等人的懷疑,在第一時間集在兩個沒有和眾人一起抬楊所長到車上地警察身上,但二人隨後也拿出了很給力的不在場證據。
這個民居的單元門口是有監控攝像頭的,眾人隨即調閱了這些錄像,沒有現這兩個警察單獨進入地下室的記錄,但也沒有現年人離開的身影。
年人應該還在這個單元樓裏。
但是,楊所長卻是沒有權利來搜查這些民宅
楊所長於是笑的象哭一樣。
事實證明,楊所長這次惹的麻煩很大。
不是說楊所長這種無證據抓人的行為出了什麽紕漏和問題,相反地,他的這種做法,事後是受到了幾乎所有人地肯定的。
但是,楊所長的“吃相”實在是太難看了,尤其過分的是,他竟然還擺出一副要撇開上級“吃獨食”的架勢,這才是其實實在在地是不能被予以原諒之所在
楊所長等人當時在第一時間就死死地看住了這個單元地唯一出口,楊所長甚至還專門給一樓單獨派出了兩名警察,防備年人從一樓地住戶窗戶逃逸。
在楊所長向上級沉痛地檢討了自己的錯誤之後,在已被驚動的市局地直接指揮之下,大約一百多名警察以“反恐”的名義,逐一搜查了整個單元的每一戶人家。
無果之後,這次搜查最終擴大到了整幢樓房——這基本就是在撞大運了,因為其他的單元門之前並沒有限製出入,但是通過監控錄像的比對,這些單元也沒有年人進出的影像,所以最後還是進行了這次搜查。
搜查無果,這個年人就此消失地無影無蹤,而且事後在地下室也沒有找到此人地任何指紋和足跡。
但最為離譜的是,在派出所運送過年人的警車之上,竟然也沒有找到年人的任何痕跡,甚至包括那個據說是曾經給年人用過的頭套,上麵所遺留的,也隻有前幾次使用過它的人地痕跡。
換句話說,這極有可能是一件被人掉包了的“贗品”。
整個派出所一片地雞飛狗跳,後來這些波動延伸到了所有接觸過此案的人們身上。
公安局長很生氣,公安局內很混亂……
ps:那啥,你們懂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