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慶沒想到現在的警察會這麽無聊,竟然還要關心他家的錢花在哪裏。壓抑不住的不滿湧上來,他再也控製不住情緒,一把將布簾掀開。


    “刷!”地一聲響,夫妻私密的臥室顯露在趙向晚三人麵前。


    一張架子床,四周罩著粉色帷幕,鬆軟舒適的床上用品是櫻花粉色。靠窗的位置擺著一張白色小方桌,桌上鋪著粉色繡花桌布床頭櫃上有一個小小的牛奶瓶子,瓶子裏插頭一枝枯萎的玫瑰花。看得出來,翁萍芳生前是一個很注重生活品質的女人。


    潘國慶一把將衣櫃打開,大聲喊了出來:“你們看,你們看,我辛苦賺來的錢,都花在這些上麵!”


    衣櫃裏掛著各式各樣的衣裙、包包,琳琅滿目,一看就知道價格不菲。


    潘國慶將一個包包拿起,狠狠地砸在地上:“這個包要兩千!”


    再扯下來一條真絲長裙:“這條裙子要兩百!”


    “這個,一千塊!”


    “這件大衣,花了我八百!”


    一件一件、一套一套,都是潘國慶一杯酒、一杯酒喝出來的血汗錢。


    趙向晚與何明玉對視一眼。


    何明玉湊近她耳邊悄聲說:“衣櫃裏就沒潘國慶幾件衣服,這個女人拿著丈夫賺的錢全花在自己身上了,也難怪……”


    不等何明玉說完,趙向晚開口說話。


    “一個不會持家的女人,一個隻會打扮自己從不關心你的女人,一個拿著你的錢去養情人的女人,所以……你恨她?”


    她的話,尖銳而冷漠,仿佛一把尖刀狠狠刺進潘國慶的的心。


    潘國慶喘著粗氣停下了手,半天才回答:“不是你們問,錢都花到哪裏去了嗎?現在你們知道了吧?我先前在建機廠開貨車,結婚後萍芳嫌我賺錢少,我就申請外派當業務員,結婚三年,前前後後交給她也有四、五萬吧,可是,存款隻有三千塊,嗬嗬,嘿嘿,哈哈……”


    笑到最後,眼淚卻掉了下來,神情近乎癲狂。


    趙向晚繼續刺激他:“恨吧?恨不得殺了她。”


    殺?潘國慶的理智瞬間回籠。


    他顫抖著手,一件一件地將衣服撿起來掛好,表情變得柔和起來。


    “她長得好看,愛打扮也正常。我雖然心裏不舒服,但也沒辦法。每年回家把錢交給她,她才會給我一點好臉色,就當是花錢買她一個漂亮的笑臉吧。我不恨她,她對我好的時候,我恨不得把命都給她。再說了,她在外麵有男人,我也是警方通知我認屍的時候才知道,怎麽可能殺她?”


    再次碰觸到潘國慶的心理壁壘,趙向晚沒有繼續追擊。他現在感知到了警方的懷疑,隻會越藏越深。


    “潘國慶,現在犯罪嫌疑人已經找到,但對方堅稱與翁萍芳隻是情人關係,並沒有殺人。如果你有什麽證據或者線索,請及時通知警方。”


    潘國慶的小眼睛裏閃過一絲異光:“找到了?那太好了!我今年提成估計得有一萬二,等單位發年終獎金的時候就能到手,我和萍芳說好了,等拿到這個錢就在城裏買個兩居室,再生個胖小子,一家三口高高興興過日子。萍芳當時挺開心的,說她想辭掉咖啡廳的工作,不想再做侍候人的活。你們說,是不是萍芳打算和那個男人分手,那個男人不願意,所以兩人發生爭執,錯手把她殺了?”


    很好,他連殺人動機都替趙青雲想好了。


    潘國慶滔滔不絕,越說越興奮:“殺人償命,自古以來就是這個道理。這個男人殺了萍芳,那就讓他用命……”


    趙向晚打斷他的話:“疑罪從無,你知道嗎?”


    潘國慶愣了一下:“什麽?”


    “刑事訴訟中,對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起訴。”


    潘國慶聽得一頭霧水,但卻感覺有些不妙:“什麽意思?”


    “目前隻能認定對方與翁萍芳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但殺人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恐怕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潘國慶臉色一變:“不追究?難道就這樣把他放了?”


    【這樣都弄不死他?媽的!早知道老子早點過去,連他一起殺了!】


    趙向晚心中一凜,果然,殺人凶手就是眼前這個老實男人!


    確定了這一點之後,剩下的便是如何引導他回話,尋找到更多的證據。如果不能一棒子將他擊倒,恐怕從趙向晚這裏學來的“疑罪從無”會讓他變得更謹慎一些。


    “估計是這樣。目前隻是嫌疑人,如果沒有找到充足的證據,恐怕很難提起訴訟,到時候隻能把他放了。”


    潘國慶的麵孔有些扭曲,那張滿是痘印的臉更醜了幾分,他的雙手不自覺地使出力氣,“刺啦——”一聲,手中真絲長裙被撕成兩半。


    “不能把他放了!他殺了萍芳,就是他殺了萍芳,怎麽能把他放了?”


    趙向晚淡淡道:“那沒辦法,我們警方辦案講事實、擺證據,可不興什麽屈打成招。”


    潘國慶一屁股坐在床上,鼻翼翕動著,緊閉雙唇,一聲不吭。


    無數次心理建設之後,在潘國慶內心豎起的堅硬壁壘轟然倒塌,他的心中所想毫無防備地在趙向晚腦海展開。


    【明明安排得那麽好,怎麽就沒辦法給趙青雲那個狗日的定罪?】


    【警方動作真快,原本我還準備等他們找不到人的時候透露一點消息。趙青雲想躲過去?休想!】


    【掐死那賤人沒費什麽力氣,老子看她滿臉春色,真是個□□!和老子過夫妻生活的時候像上刑場,拚了命地和老子幹架,把老子的脖子抓了幾道血印子。和野男人上床卻情願得很,巴巴地跑幾十裏路送上門,真是個不要臉的賤人!】


    【酒店開房?老子讓你們這對狗男女快活!喝醉了酒又怎麽樣?老子一樣開車。等趙青雲這狗東西出來,老子從走廊翻進去,殺了人再原路返回,神不知鬼不覺,誰能知道老子喝了半斤酒還能殺個人?】


    ……


    潘國慶的殺人細節一點一點在眼前鋪開,趙向晚的臉色越來越嚴肅。她忽然抬起手,指著潘國慶的頸脖問:“你的脖子怎麽了?”


    潘國慶悚然一驚,下意識地用左手捂住頸間傷口:“沒,沒什麽,脖子癢,不小心抓破了皮。”


    “什麽時候的事?”


    “前,前一陣子吧。”


    潘國慶突如其來的結巴讓朱飛鵬的警覺心頓起,他站起身,一把拉開潘國慶遮掩的手,扯下棉衣領子,仔細打量著他的傷口。


    三道血痕自他後頸劃過,一直延伸到耳邊,深約一毫米,旁邊的皮都翻了出來,看來傷得不輕。


    朱飛鵬冷笑一聲:“你自己抓的?下手真重啊。”


    他一隻手壓住潘國慶的肩,另一隻手擰過他的胳膊,強行將他的手掌舉至眼前:“你沒有留指甲,怎麽可能劃得這麽深?”


    潘國慶的心跳陡然加快,慘叫一聲:“警官你輕一點,就是因為劃得深,所以我剪了指甲。”


    何明玉心細,觀察片刻皺起眉毛:“剛剪的指甲?我看你這指甲邊緣粗糙,恐怕不是剪的,是你有啃咬指甲的習慣吧?”


    一個謊言,需要無數個謊言來圓。


    潘國慶腦子飛快運轉,脹紅著臉說:“那個,警官你們就饒了我吧。這是我和萍芳過夫妻生活的時候,她一興奮撓上來的。”


    “撒謊!趙青雲身上沒有傷痕,翁萍芳並沒有這樣的癖好。”


    趙向晚敏銳的觀察力、朱飛鵬的強勢逼問讓潘國慶慌了神,剛才還對自己和顏悅色的警察突然變得凶悍起來,潘國慶不知道是哪裏出了岔子,努力想要描補,沒想到越說漏洞越多。


    “那個……是夫妻情趣,翁萍芳就是對我喜歡這樣,你們別再追問了。”潘國慶掙紮了一下,頭頂上的棉帽滑脫,露出一個大光頭。


    大冷的天,剃個光頭,事出反常必有妖。


    想到案發現場隻發現翁萍芳、趙青雲的毛發,何明玉內心的懷疑更深。


    不過,這都隻是懷疑。


    趙向晚目的達到,默默將筆錄本合上。隻要引得朱飛鵬、何明玉對潘國慶產生懷疑,後麵查起案來就會輕鬆許多。


    從潘國慶家中出來,何明玉與朱飛鵬都看著趙向晚。


    “趙向晚,你懷疑是潘國慶殺了人?”


    “他不是沒有作案時間嗎?”


    “對呀,就算我們懷疑,但他沒有作案時間。”


    趙向晚沒有回答他們的問題,而是說:“走,找錢振業了解情況。”


    朱飛鵬已經默許了趙向晚的主導地位,三人問了錢振業的住處,順便也調查了一下他與潘國慶的關係,得到的信息很有意思。


    “以前也沒見他倆關係有多好,倒是這一回潘國慶出差回來之後兩個人走得挺近的。”


    “錢振業在廠裏開大貨,但是他好酒,背過幾次處分。要不是因為資格老,隻怕被開除了。”


    “呶,就是那。錢振業資格老,分的是廠裏最早建的平房,最東頭那兩間房就是他家,地坪裏停的那輛貨車就是錢振業的。”


    趙向晚問:“貨車是廠裏的吧,怎麽停在家屬區?”


    “按規矩是應該送完貨之後將車交回車隊,不過說是這麽說,錢振業經常會開回家來。我們要是辦年貨東西多,偶爾也會找他幫幫忙。”


    趙向晚若有所思地看著這台貨車,腦中閃過一個念頭,對朱飛鵬說:“我們等下再來見錢振業,先到大門那裏問問。”


    三人來到大門處,門衛師傅正在打瞌睡。


    聽警察同誌要查看1月11號晚上進出的車輛情況,他搔了搔腦袋:“11號?有點時間了啊,我想想……”


    想了半天,他不好意思地說:“那天晚上我喝了點酒,人有點迷糊,反正車燈亮了我就幫忙開門,沒留意是誰的車。”


    趙向晚皺了皺眉:“喝酒?酒是誰送的?”


    “潘國慶送的,這小子有良心,從北方帶回來的好酒,香!後勁足。”


    趙向晚繼續問:“那天晚上,12點左右,有車回來嗎?”


    門衛師傅忽然一拍大腿,眼睛一亮:“你不說我都忘了,那天晚上天氣冷,我喝了酒睡得迷迷噔噔的,半夜裏被喇叭聲音吵醒。當時我有點不耐煩,推開門衛室的門,寒風灌了一脖子。


    結果你猜是誰回來了?是潘國慶那小子!一身的酒氣,他還敢開車出去,嘿嘿,膽子真大。那小子還囑咐說,不讓我往外說,免得廠裏怪他公車私用。如果不是警察同誌過來問,我不得說。”


    朱飛鵬倒抽了一口涼氣。


    有了這條線索,三人找到錢振業詢問時便有了更多的思路。


    “潘國慶帶的酒?誰炒的菜?”


    “小潘有良心,還記得我這個師父,想當年他學開貨車還是我教的嘞。他體諒我,從廠對麵的餐館炒了幾個菜拿到家裏來,邊吃邊聊,舒坦。”


    “他幾點到你家的?”


    “幾點?我想想啊,應該是六、七點吧。現在天黑得早,他過來的時候路燈都亮了。”


    “你們喝了多少?誰先醉的?”


    “一瓶酒,我喝了有半斤吧,平時我酒量不如他,不過那天他醉得比我早。估計在老婆那裏受了氣,喝悶酒容易醉。看他直喊頭暈,我也扛不住啊,把他拖到床上躺下之後,自己也一頭栽倒在床上。這酒好啊,一覺睡到了天亮。”


    “幾點睡下的?”


    “差不多十點多吧。小潘喊頭暈的時候我看過手表,當時還想著,怎麽就十點了?我們喝了這麽久嗎?”


    “所以,你和警察說,11號晚上你一直和潘國慶在一起,直到第二天早上八點多他才離開?”


    “對啊,我倆一直在一起呢。”


    “你能保證中間他沒出去過?”


    “不能!他都醉得走不動路,還是我連拖帶拉地才把他送到床上躺下呢。下半夜我起來上廁所,看到他睡得鼾是鼾屁是屁的,哪裏能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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