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民眾有看報讀書的習慣,這種習慣並不是文化盛行發達的表現,而是殖民統治下老百姓無奈的選擇。


    在英帝國的殖民統治下,港島的原住民就是二等公民,方方麵麵都受到了嚴苛的管製。


    這種歧視的行為不僅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甚至還被殖民者赤/裸裸的寫進了法律裏。


    比如說港英政府實行宵禁,以“盜賊橫行”為由限製華人夜間行走,強行命令華人夜間外出時必須“手持燈籠,“以便識別”,這就是在明晃晃地將“盜賊”與“華人”劃等號。


    再就是,曾經港島在法律意義上,不準華人與殖民者共用包括馬場看台在內的公共設施。


    而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港華人仍不被允許進入外國人的家庭、會所和某些娛樂場所,可謂是明目張膽的將種族歧視寫在了腦門上。


    在這種情況下,看報讀書就成了民眾為數不多的“自由”,也唯有在文字的海洋裏,港島到民眾才能暢想快意恩仇,暢想家國天下以及國之大者。


    也正因為如此,近代的港島文娛產業相較於其他產業更加的發達,武俠、影視劇都得到了快速發展。


    大小報紙雜誌更是多如牛毛,即便是各種無良小報,在這裏都有生存的空間。


    然而,今天一大早,當老百姓一如往常前往報攤的挑選報紙雜誌的時候,卻驚訝的發現。


    大部分報紙的頭版頭條,都在報道警署與社團勾結的事情,而且還有圖有真相。


    頓時,民眾都被驚到了。


    要知道這種事情好多年都沒有出現過了,自從當年“五億探長”雷洛稱霸港島之後,各路媒體報紙就被警告甚至於打擊過了。


    想要在港島繼續生存下去,絕對不能報道警署警長、總華探長的負麵消息,不然後果自負。


    自那之後,港島的媒體就有了一個規矩,可以報道港督府和港英政府的負麵消息,卻不能拿警署和各大探長開涮。


    但是,今天這個規矩卻被人打破了。


    震驚之餘,民眾們紛紛掏錢買報,想要看看警署到底是和那個社團相勾結,又是哪路英雄將這事兒曝光出來的。


    這不看不知道,一看老百姓肚子裏的怒火就起來了。


    社團欺壓普通的貨車司機,打人不說還砸車,簡直是欺人太甚。


    要知道貨車司機不過是掙紮在社會底層的小人物,而且每一個小人物背後都是一個需要養活的家庭,社團這樣欺壓這樣的小人物,受影響的不止是司機本人,還嚴重影響到了他們的家庭。


    生活本就不易,小老百姓的生活更是艱難,猛虎堂的行為無疑在挑戰民眾的底線。


    而本應該懲惡揚善,維護治安的警署,非但對這種事情視若無睹,反而在助紂為虐,這更加激怒了普通民眾。


    一時間,整個港島的老百姓都在討論這事兒,幾乎一麵倒的批判斥責警署和猛虎堂。


    不過民眾的怒火對於殖民者而言,並沒有什麽實質性的傷害,這事兒也沒有引起警署方麵的注意。


    畢竟這些年警署這邊也沒少遇到這種事兒,之前他們的做法大多數是不予理會,等事件自然平息就行了。


    民眾的憤怒算什麽,不過是小人物無能的狂怒罷了,又不影響殖民者吃鮑魚龍蝦,聲色犬馬。


    但是這次情況卻遠出林洛藍等人的預料,就在他們靜觀事態發展的時候,卻發現事情有些不太對勁兒。


    隨著越來越多的老百姓議論這事兒,上街巡邏的警員也受到了民眾的指責。


    更為重要的是,上午的時候,港島的這幾家電視台的新聞節目都在肆無忌憚的報道這件事情,他們甚至於直接在電視節目上播放了一段長達幾分鍾的錄像。


    這段錄像正是警署的人氣勢洶洶趕到現場,當發現現場全都是猛虎堂的人後,簡單的詢問了幾句就直接走人的畫麵。


    很快就有人認出來了,現場和警署的人交涉的正是猛虎堂的雙花紅棍,當這段錄像被曝光之後,港島的民眾的怒火更盛了。


    而隨著電視台對此事的報道,事態大有失控的意思!


    林洛藍意識到事情不太對,當即便將情況上報到了港督府。


    要知道,在此之前他們已經給電視台那邊打過招呼了,讓他們一定不要報道這事兒。


    然而,電視台負責人嘴上答應的好好的,回過頭就集體反水,這就讓人值得玩味了。


    在接到林洛藍的匯報後,港督府那邊也意識到事情不太對,這件事情背後很可能有人在推波助瀾。


    但還沒等他們有所反應,港島的那些豪門巨富紛紛致電港督府和警署,詢問情況,這給了港督很大的壓力。


    擔心引發無法收拾的大亂子,港督府當即致電警署這邊,讓他們立即平息此事。


    警署這邊當即做出反應,在十一點鍾的時候召開了緊急記者招待會,對民眾關心的警匪勾結事情做出了回應。


    按照他們的回應,這事兒純屬誤會,稱昨天警署接到民眾的報警,稱大天橋有人聚眾械鬥,警署當即出警,趕往事發地。


    然而當警員趕到事發地點之後,卻發現施暴者已經逃走了,現場隻留下幾十名被打的奄奄一息的傷者,鑒於這些人傷勢嚴重,且他們的親友也抵達現場,所以警署這邊才允許他們先前往醫院接受治療,等傷勢得到控製之後再做傳喚。


    雖然這件事情在處理的過程中,程序上處理的頗有瑕疵,但卻不是媒體惡意揣測的警匪勾結。


    經警署這邊研究決定,對當時出警的劉姓警官給予警告的處分。


    同時,警署的發言人還善意的提醒各大報紙雜誌以及電視台,發布消息的時候要以事實為依據,否則便會觸及港島的法律。


    此外,警署這邊還喊話大天橋械鬥的另一方,在看到消息後立即主動道警署這邊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然而,警署這邊的澄清並沒有取得預想之中的效果,大部分的民眾對於他們的解釋並不買賬。


    畢竟那段錄像大家都看的清楚,提前趕到現場的可不是那些傷者的親屬,都是猛虎堂的馬仔,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程序,警員們必須將他們這些人全部帶回警署進行盤問和調查。


    就那樣直接把人放了,要說兩者之間沒有貓膩,誰也不會相信。


    所以,事態並未因為警署這邊的澄清而平息,反而有種愈演愈烈的趨勢。


    有鑒於此,港督府當即指示警署這邊,立即對此次械鬥展開調查,務必將參與械鬥的另一方尋找出來,並將他們繩之以法,還警署一個清白。


    然而,還沒等警署這邊破案,事情又有了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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