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從十一開始,就不斷反轉的‘趙許’剽歌事件,到了10月14號下午,隨著許一傑發布了三點網絡聲明。


    瞬間引炸全網。


    雖然許一傑在聲明裏麵著重強調,錄音和視頻絕對真實的,趙長安剽歌也是證據確鑿。


    之所以放棄訴訟和追償,是處於對‘學生少不更事’的原諒和愛護。


    ‘而且因為這件事情我已經身心疲憊,我是一個直接簡單的人,愛好音樂,厭惡俗世的爾虞我詐魑魅魍魎。隻想安靜的寫歌,唱歌,——’


    然而這些話從一個一而再的騙子嘴裏麵說出來,隻能引起一邊倒的謾罵和嘲笑。


    一位燕園網民‘桃花灼灼其華燦爛若錦’,在校bbs上麵寫了一段小評,裏麵給許一傑和趙長安各自起了一個外號。


    ‘隻想寫歌許一傑’


    ‘欲擒故縱趙長安’。


    對於第二個外號,真正能看得懂的並不多。


    然而對第一個外號,則是頓時引起了無數人的共鳴。


    一時間,網絡裏到處都席卷著‘隻想寫歌許一傑’這個詞匯,形容對方卑鄙無恥,口是心非,指鹿為馬,正反反複,——


    大有成為年度網絡詞語的潛力。


    而在10月15號,全國各個晨報,終於開始第一次正麵刊登這場剽歌紛爭。


    不過為了防止糾紛,所有的文章都避開了‘究竟誰是剽歌者’這個判官雷區。


    隻是逮著許一傑的兩次撒謊猛烈攻擊,大談明星這些公眾人物的誠信建設問題。


    而那些原本朝許一傑伸出商演邀請的組織,也紛紛在各自主辦的演出宣傳裏,下架許一傑的演出消息。


    然而因為最核心的問題,‘究竟誰是剽歌者’。


    依然懸而未決。


    所以這時候趙長安的名聲,雖然已經響徹大江南北,但是卻沒有一家正規權威性的報社網站,向他發出采訪邀請。


    有幾個小廣播電台倒是有興趣邀請趙長安做一期節目,不過因為趙長安每晚得到醫院陪曾曉曉,嫌棄電台太小沒影響力,直接拒絕。


    這樣紛紛攘攘了兩三天。


    因為趙長安的長久沉默,給了公眾一種錯覺:


    他既然是創作者,為什麽始終一聲不吭,還是別有隱情?


    於是,似乎在許一傑和趙長安之間,心照不宣的默契下。


    這件事情開始了漸漸降溫。


    ——


    然而在這幾天的時間裏,除了《那些年》這首熱歌,另外一首趙長安在街頭即興彈唱的《春風十裏》,《朋友別哭》的視屏和錄音。


    卻在網絡逐漸發力,加速蔓延。


    很多聰明的影碟店老板,紛紛到網上下載刻錄,然後在錄音像店大門口用大功率音響,開始循環播放。


    ‘我在二環路的裏邊想著你,你在遠方的山上春風十裏~’


    那種粗質的琴弦,沙啞的吟唱,頓時撥動了無數草根男女的心弦。


    引得路過的少男少女,紛紛進店詢問。


    得到的回答這是趙長安的新歌,和《那些年》一樣,沒有專業錄音棚的錄音版本,隻有碧野公園南門外的彈唱版本。


    而且隻有盜版的磁帶和光盤賣,十塊錢一張光碟,買二送一。


    立刻被那些狂熱的少男少女們一搶而空。


    隨後,隨著《春風十裏》的傳播,因為這首歌毫無疑問的沒有任何版權糾紛。


    趙長安寢室和租屋的電話,被無數的音樂愛好者,以及唱片公司、文化公司、經紀公司的人打爆。


    甚至很多的落魄經紀人,直接跑到複大找趙長安。


    要和他合作,當他的經紀人。


    常駐明珠的‘時代’‘明珠’‘寶麗金’‘華納’——,也紛紛派出代表找趙長安,談合作或者提出買斷這首《春風十裏》。


    不過在趙長安的授意下,租屋的劉奕輝三人,506的兄弟們,無論對方開出多高的價碼,給予的條件如何的讓人動心。


    都說得口幹舌燥的禮貌拒絕。


    ——


    10月18號下午,周末,趙長安迎來了他在明珠的第一次采訪。


    地點選在浦江邊的一家高檔茶餐廳。


    這次采訪是在單嬙的運作下,中部省衛星一台進行的一次訪談節目。


    而名義也不是‘趙許紛爭’,


    而是采訪《天地鑒》的作者,作為‘史海沉浮話山川’係列節目的一個衍生補充。


    “趙長安同學,據我所知很多公司對你的另一首《春風十裏》很感興趣,提出合作?”


    “對,不過都被我回絕了,包括很多熱情的經紀人想和我合作,也都被我拒絕。”


    “為什麽?”


    記者尚盼的臉上帶著淡雅的笑容。


    之前兩人就對好了台詞,說實話她並不喜歡這種程序化的虛假采訪。


    不過單嬙的臉子放在那裏,她隻能屈服。


    “這首《春風十裏》,包括《那些年》,我暫時沒有到錄音棚灌帶子的想法,也沒準備賣版權的打算。任何歌手進行非公益性的獲利商演,任何公司違法發行音像製品,為了我的合法權益,我都會積極訴訟。”


    “《那些年》,”


    尚盼很辛苦的做出一副驚訝的模樣:“這首歌似乎還有爭議吧?”


    “沒有任何的爭議,”


    趙長安拿起桌子上的一本文件,遞給尚盼:“這是《那些年》的c版權登記,事實上在9月5號我就郵寄了材料,9月底就拿到了這份版權證。”


    在尚盼裝模作樣看證件的時候,攝像師也及時把鏡頭投到了打開的文件上麵。


    足足特寫著停頓了十幾秒。


    “同樣,為了保護我的合法權益,我將起訴許一傑,要求賠償我的名譽損失,以及追償所有不得當非法所獲。”


    事情走到現在,假如趙長安再不發出一聲,而是在法庭上突然拿出這本文件,不免顯得他的心機太深沉。


    在許一傑圖窮匕見又狼狽收場以後,他趙長安也該正式亮刀了。


    ——


    10月19號,星期一。


    趙長安和聶丹琪,以及她的助理史子俊,走出澄湖區法院。


    起訴書和相關的證據資料,已經交到法院,下麵就是等待法院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通知。


    當然,這基本沒什麽懸念。


    “丹琪姐,史助理,下麵跟進的事情就麻煩你們了。”


    趙長安笑著和聶丹琪,史子俊揮揮手。


    他逃了一大節的公共課‘電子電路基礎’,下一節是王渝在小教室上的‘半導體器件物理’,可不想位置上空蕩蕩的露餡。


    “去上課吧,該做的咱們都提前準備好了,下麵就等開庭,咯咯,”


    聶丹琪笑得嫵媚,顯然心情很好:“這場訴訟,將是姐姐律師所的成名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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