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後記,訂閱需要六點,不願看的請看正文!這次是修改後的後記,訂閱過的讀者不必花錢的。
桃子自認寫作兩年,已經練就了堅硬的金鍾罩,搓也搓不破,哪想,在[豪門]裏栽了個大跟頭,原來,我還有這麽多的不足之處。
批評的人,有恨鐵不成鋼的,有好心的,也有惡意的(不然,請大家看這幾個馬甲,bia bia zj,bailuZonglV,這兩個馬甲是同一個人。Menaxv,這二人是一夥的,隻要有這兩個馬甲在,隻要她們一出現,保證讓讀者們以為我這個作者的文寫的有多臭。並且還直接隱射我這個作者沒修養沒風度,沒涵養,寫文沒水平。而她是最無辜最凜然的受害者之類的。
至於真心指點的,有關品牌的,有關捉蟲的,還有其他方方麵麵的批評,桃子說實話,就算我心裏難受,但仍是不會惡言相向,能改的就改,不能改的就隻能抱歉了,辜負大家一片心意。可惜,因為有小人使怪,讓批評我的讀者也認為我沒風度到不接受大家的批評。我完全是是有冤無處使啊。)
不說這些了,事情都已過去了,就當是寫作中必有的挫折吧,過去了就過去了,為了自己,為了廣大支持我的讀者,我是不能再心灰意冷下去,我要振作,繼續發揚小強精神。
本文後記主要還是關於品牌的事,前部份是我自己加的,後部份,大多數是女主人自己交待的,必竟多年前的事,誰還記得清楚?而我的添加,則被大家罵到臭頭,再歉遺臭萬年。
臉紅,回家閉關修練品牌,自認修了那麽久---並不隻是在書上修,現實中也在修。我一個中學同學就在大型商場裏做櫃員,顧客大多都是有錢人。但是,她對我講,這些動輒幾萬十幾萬的服飾名牌,來買的對像都是些剛剛富起來的暴發戶或是一些公司高層,人家真正有錢的人,哪會來買,自己看著款式漂亮,穿著舒服就行了。
很現實的例子,咱們這裏的大老板,企業在整個四川省也是數一數二的規模,在全國是叫得出的名號,可人家大老板在談生意時開大奔,但平常,還不是一件棉T恤,花短褲,二十元一雙的拖鞋就招搖過市?人家的老婆還在我店裏租書呢。穿的衣服也隻是一般的商場裏買。哪有你們所說的豪門裏都是頂級名牌不穿的那種。
琳琳---也就是本文女主人公,她回到四川後,也對我說,其實這些有錢人,在外邊都穿的是頂級品牌,可回到家,也隻是一般的牌子而已。她的前夫一家子,也算是挺有錢的,資產過億,但哪有誇張到動不動就買那種限量版的衣服?還有姚千帆的母親,琳琳坦然說,她看不出她穿的牌子,剛開始她隻以為也是請設計師請來訂做的,其實後來才得知,她穿的衣服都是那種在國內很少見到的那種品牌。
真正有錢的人---比如白手起家的人,其實真的很節省。
而那種說有錢,又沒有多少錢的人,確實很是奢侈,比如,王新雨。她就是此類代表。
還有,在中國內地,能買得到限量版服飾品牌的富豪,少之又少,琳琳所在城市不是上海,不是香港,也不是深圳廣州,所以,根本不會出現凡是身上穿的,日常用的,都是頂級到暴的品牌。內地的人大多還是很務實的。
當然,有關富豪穿什麽品牌,我的研究還是有限,所以繼續研究下去。而本文是桃子以自己的角度,自己的思維,自己的觀念來寫的豪門,可能不付合其他讀者們有關豪門裏的事。
桃子在這裏舉證,姚夫人,為人是很有修養了吧,也很精致的,這類人,世上也有的,比方說,咱們這裏的某位當官的母親,就是此類的代表,在外人麵前,非常風度的,可在對自己人,尤其是是媳婦---這完全是很現實的例子。
還有,關於小三兒的囂張,桃子這個文裏的小三,個個都很器張,這不能怪桃子啊,因為桃子在現實中見到的小三就是這模樣。咱這裏的人,有錢人也多啊,飽暖思淫欲,小三兒,小情人,有私生子之類的女人多的是,偶爾在大街上就會遇到正室與小三掐架的事件。
可愛桃子 15:46:09
再來是有關本文的情節構造,大家應該看得出來的,情節寫的特慢的,比方說“舞會”那段,因為當事人印像深刻,講的詳細,所以,作者寫的也詳細---幾事有女人的鬥爭的,誰不愛聽?保證聽過後,三年不忘記。
“琳琳”這是她的化名,她確實分了前夫的五百萬財產,幾間店麵,算得上有錢人了,再加上經營日本人給她的工作室,月入數十萬啊,對我們來說,是真正的有錢人了,但她都很節省的,一般不會買那種動輒數萬十幾萬的衣服,她說,她離婚後買過最貴的鞋子就是普拉達,一萬三千五,其他服飾品牌都是買的打折的,幾千萬把元的,還隻是工作場合穿。私底下,都是幾百上千一件的。所以,不要對我說達嫵妮,波司登上了不場麵,她平常就愛買這類衣服穿。
我同學的母親在大城市給人做保姆,曾對我說過,這些富婆們花錢不手軟啊,穿的衣服貴死人,但內衣卻隻是幾十元一件的。有些富婆擰著個數萬的包包,裏麵卻裝著卷筒紙的衛巾紙。這能說明了什麽?
本文的故事都是04年前的事了,06年,琳琳回到四川,在我所在的城市住了一段時間,她並未回老家,老家已沒有房子,大多數人都認不得了,有些還閑言閑語特多。於是她就來了我的城市,五通橋。一個山清水秀,四通八達,景色秀美,有小西湖之稱的五通橋。
在小西湖舉辦的劃龍舟比賽時,偶然碰到,然後相識,就搞到一起。說句實話在,我是女人啊,對一個比自己隻大三歲卻天差地別的女人說有多嫉妒就有多嫉妒,我還清楚地記得第一次見到她時,端午節那天,滿大街的人山人海中,她正從三輪車上下來,我侄子跑得快,手裏的糖葫蘆撞到她身上,人家米白色連衣裙就被弄髒了,我怪不好意思,跑上去向人家道歉,然後看著麵熟,才認起親來。我與她也隻是姻親關係,就是我大舅媽的嬸娘(文中的奶奶)的孫女(琳琳),那個“江懷民”,與我大舅媽是堂兄妹,因為是姻親,小時候曾玩在一起,十多年後,又碰到一起,相互認識,就聊起來了。(注,琳琳的身世全是真滴,那個王新雨確有此事,隻不過化了名而已。不過,話又說回來,本文裏的人物全都化了名的。)
那時,我還未寫文,她的故事雖然能擺上一天一夜,卻從未想著要寫成文字。她在五通住了一段時間,後來又去了樂山居住,樂山比五通環鏡更優美,更發達,她在那裏買了房子,至於做什麽,我也不清楚。
她說,她的工作室在04年底,也還給了那個小日本。
她說,姚千帆送給她的IDO戒指是真的,但卻是量身訂做的,價格是多少,她並不知道。
她說,因為後來又發生了一些事(至於是哪些事,桃子暫時不停),她與楚家的關係也惡化了,姚千帆母子對她也很有意見,王新雨,後來怎樣了,以後再說吧。還有王氏母女,及江懷民,還有奶奶等人,她說,沒再聯絡,所以不知道。
她還說,說到最後,她流淚了,她很想她的兒子~~~~~
琳琳很少與我說這些的,有關個人私事,誰會說給不太熟的人聽?可能是需要發泄吧,就像我被讀者罵了後,我也會找人發泄一樣。
她與我聊完天,其實,就是06年端午節那天,她見了我的兒子,三個月大睡得像豬一樣的小屁孩,她抱在懷裏,哭了,很傷心的樣子,然後,她與我來到一間飯館,邊吃邊聊起來。
就聊了那個下午,但我記得很牽固,至少故事的大概內容是記住了。很得意一把,我並時沒什麽記性,可偏偏記這些東西記得特別牢。
從那以後,她很少說她的以前的事,她去了樂山。五通與樂山很近,隻需幾元的車費,她去了樂山,但大家好像隔著一層似的,她太美,至少對於我這種井底之蛙來講,我在人家麵前,簡直就是小醜一樣的醜,所以,為了自尊,就沒怎麽在一起,大多數都是在網上聊的,連打電話都少之又少。
有讀者曾質疑一個離過婚的女人為何會得到那麽多男人喜愛,這個,你問我,我問誰去啊,但如若你見到琳琳她本尊後,就會明白了。
直到08年四月底,她離開了四川,去了哪裏我也不知道。隻是偶爾在網上聊下,說去看望她兒子。
再然後,就沒任何消息了。故事終結!
琳琳的故事就是這樣。後邊的故事,因為她沒有交待,我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思來想去,幹脆自己寫了。
情節就不說了,各人見各誌,我就不再解釋,都市文本就爭議性大,我何必非要學著吃力不討好的廚師,問每個吃飯的顧客:“我的菜做的如何,請給指點。”然後,惹來一大堆批評,心情低落,有的人說要吃辣的,有的則要淡的,還要有甜的,酸的,麻的,再厲害的廚師恐怕也調不出來。
我不是在推禦責任,更不是在找理由開脫,我自己的文,我自己心裏清楚,故事的安排,人物的設計,心裏,情節,我在開坑前,就已設定好,有爭義性嗎?那是自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我就不信故事裏的人物真的與現實相差太多。
再說琳琳這個人,她本身就不完美,這個不需再來口誅筆伐了,說多了反而覺得厭煩。她在聊天時,已公開承認她曾經的陰暗。
她表麵大度,闊達,優雅成熟,但內心仍是有陰暗---至於陰暗在哪裏,文中已有交待,我也不再多說。
今天是09年5月27號,桃子再一次修改後記,因為前陣子因小人作怪,把我與讀者的關係離間的夠嗆,現在,我也不能怪那些小人了,我自己也有錯,如若我以平常心對待,就不會惹來一身腥。
大家現在應該也知道我的脾氣,就是愛衝動,做事不計後果,可是,衝動過後又開始後悔,前天與小人們一場對決,我也沒占到好處,人家有的是時間與精力奉陪,可我沒有啊。這場戰爭我又輸了,我輸在衝動上邊。但我唯一的優點就是氣來的快也去的快,今天,心情恢複了。
被人指責刷票,作蔽,再被天天狂罵不休,這事兒,任誰都會氣到暴的。可是,聰明的人才不會計較這些,大不了刪除就得了。可是,直到如今,我也是一個評論也未刪過。我的電腦,對評論不能起任何功用。我也懶得去借別的電腦來刪,多累!
我錯就錯在太把這事兒當真了,害的自己落得個兩麵不是人的下場,我也得到教訓了,這次小人事件,算得上我寫作人生中的一個轉折---他讓我明白,寫作,要心平氣和,不能急躁。
所謖無欲則鋼。可我有欲啊,我的欲望就是希望努力寫作後能搶到大家更多我的錢錢。更多的月票獎勵。
我憑正當的手段求月票,所以,我不會引以為恥,相反,我還要引以為榮。一個文的好與壞,單看點擊是不能說明什麽,點擊可以作假,評論可以作假,訂閱不會作假吧?
我每天那些訂閱也足夠我笑傲江湖了,我還怕被人指責為刷票麽?
當然,月票也可作假,可以自己刷,可是,網站不是傻子,心中自有數的。
說了一大堆,明明是關於本文的情節發展,卻又弄到訴苦上邊來了,不好意思,回歸正題,本來故事的結尾因為“琳琳”的消失(現在她已沒在四川了,至於去了哪,我也不知道。)本來自己的打算是自己安排後邊的情節,而在緊要關頭時,她在網上出現了。
我們一直以郵件的方式聯係,最近也有近一年沒有聯絡了。
她隻有幾句話,雖然隻有區區幾句話,但對我來說,無疑是中了五百萬大獎,仿佛被戰爭弄的分不清東西南北的戰士又找到主心骨似的。
她到底說了什麽,桃子暫時賣個關子,等本文結束後,再來告之大家。
這後邊的情節我已沒有耐性一個個地交待了,情節發展較快,希望大家能適合。
今天已是27號,還有四天就是六月份,桃子隻搶王月的月票,下個月的,就投給需要的人作者吧。深度潛水的筒子們,反正過了一個月後月票就當浪費了,就幹脆投給桃子吧,桃子現在極需要鼓勵和打氣。
現在搶月票已不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為名聲而搶,人活一口氣,佛爭一柱香,我現在就要爭這口氣,堅決不能被打倒,希望筒子們與桃子站在一條線,一起加油!
桃子自認寫作兩年,已經練就了堅硬的金鍾罩,搓也搓不破,哪想,在[豪門]裏栽了個大跟頭,原來,我還有這麽多的不足之處。
批評的人,有恨鐵不成鋼的,有好心的,也有惡意的(不然,請大家看這幾個馬甲,bia bia zj,bailuZonglV,這兩個馬甲是同一個人。Menaxv,這二人是一夥的,隻要有這兩個馬甲在,隻要她們一出現,保證讓讀者們以為我這個作者的文寫的有多臭。並且還直接隱射我這個作者沒修養沒風度,沒涵養,寫文沒水平。而她是最無辜最凜然的受害者之類的。
至於真心指點的,有關品牌的,有關捉蟲的,還有其他方方麵麵的批評,桃子說實話,就算我心裏難受,但仍是不會惡言相向,能改的就改,不能改的就隻能抱歉了,辜負大家一片心意。可惜,因為有小人使怪,讓批評我的讀者也認為我沒風度到不接受大家的批評。我完全是是有冤無處使啊。)
不說這些了,事情都已過去了,就當是寫作中必有的挫折吧,過去了就過去了,為了自己,為了廣大支持我的讀者,我是不能再心灰意冷下去,我要振作,繼續發揚小強精神。
本文後記主要還是關於品牌的事,前部份是我自己加的,後部份,大多數是女主人自己交待的,必竟多年前的事,誰還記得清楚?而我的添加,則被大家罵到臭頭,再歉遺臭萬年。
臉紅,回家閉關修練品牌,自認修了那麽久---並不隻是在書上修,現實中也在修。我一個中學同學就在大型商場裏做櫃員,顧客大多都是有錢人。但是,她對我講,這些動輒幾萬十幾萬的服飾名牌,來買的對像都是些剛剛富起來的暴發戶或是一些公司高層,人家真正有錢的人,哪會來買,自己看著款式漂亮,穿著舒服就行了。
很現實的例子,咱們這裏的大老板,企業在整個四川省也是數一數二的規模,在全國是叫得出的名號,可人家大老板在談生意時開大奔,但平常,還不是一件棉T恤,花短褲,二十元一雙的拖鞋就招搖過市?人家的老婆還在我店裏租書呢。穿的衣服也隻是一般的商場裏買。哪有你們所說的豪門裏都是頂級名牌不穿的那種。
琳琳---也就是本文女主人公,她回到四川後,也對我說,其實這些有錢人,在外邊都穿的是頂級品牌,可回到家,也隻是一般的牌子而已。她的前夫一家子,也算是挺有錢的,資產過億,但哪有誇張到動不動就買那種限量版的衣服?還有姚千帆的母親,琳琳坦然說,她看不出她穿的牌子,剛開始她隻以為也是請設計師請來訂做的,其實後來才得知,她穿的衣服都是那種在國內很少見到的那種品牌。
真正有錢的人---比如白手起家的人,其實真的很節省。
而那種說有錢,又沒有多少錢的人,確實很是奢侈,比如,王新雨。她就是此類代表。
還有,在中國內地,能買得到限量版服飾品牌的富豪,少之又少,琳琳所在城市不是上海,不是香港,也不是深圳廣州,所以,根本不會出現凡是身上穿的,日常用的,都是頂級到暴的品牌。內地的人大多還是很務實的。
當然,有關富豪穿什麽品牌,我的研究還是有限,所以繼續研究下去。而本文是桃子以自己的角度,自己的思維,自己的觀念來寫的豪門,可能不付合其他讀者們有關豪門裏的事。
桃子在這裏舉證,姚夫人,為人是很有修養了吧,也很精致的,這類人,世上也有的,比方說,咱們這裏的某位當官的母親,就是此類的代表,在外人麵前,非常風度的,可在對自己人,尤其是是媳婦---這完全是很現實的例子。
還有,關於小三兒的囂張,桃子這個文裏的小三,個個都很器張,這不能怪桃子啊,因為桃子在現實中見到的小三就是這模樣。咱這裏的人,有錢人也多啊,飽暖思淫欲,小三兒,小情人,有私生子之類的女人多的是,偶爾在大街上就會遇到正室與小三掐架的事件。
可愛桃子 15:46:09
再來是有關本文的情節構造,大家應該看得出來的,情節寫的特慢的,比方說“舞會”那段,因為當事人印像深刻,講的詳細,所以,作者寫的也詳細---幾事有女人的鬥爭的,誰不愛聽?保證聽過後,三年不忘記。
“琳琳”這是她的化名,她確實分了前夫的五百萬財產,幾間店麵,算得上有錢人了,再加上經營日本人給她的工作室,月入數十萬啊,對我們來說,是真正的有錢人了,但她都很節省的,一般不會買那種動輒數萬十幾萬的衣服,她說,她離婚後買過最貴的鞋子就是普拉達,一萬三千五,其他服飾品牌都是買的打折的,幾千萬把元的,還隻是工作場合穿。私底下,都是幾百上千一件的。所以,不要對我說達嫵妮,波司登上了不場麵,她平常就愛買這類衣服穿。
我同學的母親在大城市給人做保姆,曾對我說過,這些富婆們花錢不手軟啊,穿的衣服貴死人,但內衣卻隻是幾十元一件的。有些富婆擰著個數萬的包包,裏麵卻裝著卷筒紙的衛巾紙。這能說明了什麽?
本文的故事都是04年前的事了,06年,琳琳回到四川,在我所在的城市住了一段時間,她並未回老家,老家已沒有房子,大多數人都認不得了,有些還閑言閑語特多。於是她就來了我的城市,五通橋。一個山清水秀,四通八達,景色秀美,有小西湖之稱的五通橋。
在小西湖舉辦的劃龍舟比賽時,偶然碰到,然後相識,就搞到一起。說句實話在,我是女人啊,對一個比自己隻大三歲卻天差地別的女人說有多嫉妒就有多嫉妒,我還清楚地記得第一次見到她時,端午節那天,滿大街的人山人海中,她正從三輪車上下來,我侄子跑得快,手裏的糖葫蘆撞到她身上,人家米白色連衣裙就被弄髒了,我怪不好意思,跑上去向人家道歉,然後看著麵熟,才認起親來。我與她也隻是姻親關係,就是我大舅媽的嬸娘(文中的奶奶)的孫女(琳琳),那個“江懷民”,與我大舅媽是堂兄妹,因為是姻親,小時候曾玩在一起,十多年後,又碰到一起,相互認識,就聊起來了。(注,琳琳的身世全是真滴,那個王新雨確有此事,隻不過化了名而已。不過,話又說回來,本文裏的人物全都化了名的。)
那時,我還未寫文,她的故事雖然能擺上一天一夜,卻從未想著要寫成文字。她在五通住了一段時間,後來又去了樂山居住,樂山比五通環鏡更優美,更發達,她在那裏買了房子,至於做什麽,我也不清楚。
她說,她的工作室在04年底,也還給了那個小日本。
她說,姚千帆送給她的IDO戒指是真的,但卻是量身訂做的,價格是多少,她並不知道。
她說,因為後來又發生了一些事(至於是哪些事,桃子暫時不停),她與楚家的關係也惡化了,姚千帆母子對她也很有意見,王新雨,後來怎樣了,以後再說吧。還有王氏母女,及江懷民,還有奶奶等人,她說,沒再聯絡,所以不知道。
她還說,說到最後,她流淚了,她很想她的兒子~~~~~
琳琳很少與我說這些的,有關個人私事,誰會說給不太熟的人聽?可能是需要發泄吧,就像我被讀者罵了後,我也會找人發泄一樣。
她與我聊完天,其實,就是06年端午節那天,她見了我的兒子,三個月大睡得像豬一樣的小屁孩,她抱在懷裏,哭了,很傷心的樣子,然後,她與我來到一間飯館,邊吃邊聊起來。
就聊了那個下午,但我記得很牽固,至少故事的大概內容是記住了。很得意一把,我並時沒什麽記性,可偏偏記這些東西記得特別牢。
從那以後,她很少說她的以前的事,她去了樂山。五通與樂山很近,隻需幾元的車費,她去了樂山,但大家好像隔著一層似的,她太美,至少對於我這種井底之蛙來講,我在人家麵前,簡直就是小醜一樣的醜,所以,為了自尊,就沒怎麽在一起,大多數都是在網上聊的,連打電話都少之又少。
有讀者曾質疑一個離過婚的女人為何會得到那麽多男人喜愛,這個,你問我,我問誰去啊,但如若你見到琳琳她本尊後,就會明白了。
直到08年四月底,她離開了四川,去了哪裏我也不知道。隻是偶爾在網上聊下,說去看望她兒子。
再然後,就沒任何消息了。故事終結!
琳琳的故事就是這樣。後邊的故事,因為她沒有交待,我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思來想去,幹脆自己寫了。
情節就不說了,各人見各誌,我就不再解釋,都市文本就爭議性大,我何必非要學著吃力不討好的廚師,問每個吃飯的顧客:“我的菜做的如何,請給指點。”然後,惹來一大堆批評,心情低落,有的人說要吃辣的,有的則要淡的,還要有甜的,酸的,麻的,再厲害的廚師恐怕也調不出來。
我不是在推禦責任,更不是在找理由開脫,我自己的文,我自己心裏清楚,故事的安排,人物的設計,心裏,情節,我在開坑前,就已設定好,有爭義性嗎?那是自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我就不信故事裏的人物真的與現實相差太多。
再說琳琳這個人,她本身就不完美,這個不需再來口誅筆伐了,說多了反而覺得厭煩。她在聊天時,已公開承認她曾經的陰暗。
她表麵大度,闊達,優雅成熟,但內心仍是有陰暗---至於陰暗在哪裏,文中已有交待,我也不再多說。
今天是09年5月27號,桃子再一次修改後記,因為前陣子因小人作怪,把我與讀者的關係離間的夠嗆,現在,我也不能怪那些小人了,我自己也有錯,如若我以平常心對待,就不會惹來一身腥。
大家現在應該也知道我的脾氣,就是愛衝動,做事不計後果,可是,衝動過後又開始後悔,前天與小人們一場對決,我也沒占到好處,人家有的是時間與精力奉陪,可我沒有啊。這場戰爭我又輸了,我輸在衝動上邊。但我唯一的優點就是氣來的快也去的快,今天,心情恢複了。
被人指責刷票,作蔽,再被天天狂罵不休,這事兒,任誰都會氣到暴的。可是,聰明的人才不會計較這些,大不了刪除就得了。可是,直到如今,我也是一個評論也未刪過。我的電腦,對評論不能起任何功用。我也懶得去借別的電腦來刪,多累!
我錯就錯在太把這事兒當真了,害的自己落得個兩麵不是人的下場,我也得到教訓了,這次小人事件,算得上我寫作人生中的一個轉折---他讓我明白,寫作,要心平氣和,不能急躁。
所謖無欲則鋼。可我有欲啊,我的欲望就是希望努力寫作後能搶到大家更多我的錢錢。更多的月票獎勵。
我憑正當的手段求月票,所以,我不會引以為恥,相反,我還要引以為榮。一個文的好與壞,單看點擊是不能說明什麽,點擊可以作假,評論可以作假,訂閱不會作假吧?
我每天那些訂閱也足夠我笑傲江湖了,我還怕被人指責為刷票麽?
當然,月票也可作假,可以自己刷,可是,網站不是傻子,心中自有數的。
說了一大堆,明明是關於本文的情節發展,卻又弄到訴苦上邊來了,不好意思,回歸正題,本來故事的結尾因為“琳琳”的消失(現在她已沒在四川了,至於去了哪,我也不知道。)本來自己的打算是自己安排後邊的情節,而在緊要關頭時,她在網上出現了。
我們一直以郵件的方式聯係,最近也有近一年沒有聯絡了。
她隻有幾句話,雖然隻有區區幾句話,但對我來說,無疑是中了五百萬大獎,仿佛被戰爭弄的分不清東西南北的戰士又找到主心骨似的。
她到底說了什麽,桃子暫時賣個關子,等本文結束後,再來告之大家。
這後邊的情節我已沒有耐性一個個地交待了,情節發展較快,希望大家能適合。
今天已是27號,還有四天就是六月份,桃子隻搶王月的月票,下個月的,就投給需要的人作者吧。深度潛水的筒子們,反正過了一個月後月票就當浪費了,就幹脆投給桃子吧,桃子現在極需要鼓勵和打氣。
現在搶月票已不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為名聲而搶,人活一口氣,佛爭一柱香,我現在就要爭這口氣,堅決不能被打倒,希望筒子們與桃子站在一條線,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