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時刻。正如啟仁所猜想的那樣,直到現在,李氏公子的航班才終於抵達了成田機場。
晨星之子就是晨星之子,那份如啟明星般耀眼的氣度是無論如何也掩蓋不了的。百年或數百年內,都很難有任何一名發明家能夠取得像他在商界那樣的成功;亦不會有任何一位商人能夠取得像他在演藝界中那般至高無上的教父地位;更不會有任何一個藝人,能夠達到他在以上兩個不同領域中的成就和高度。
隻可惜啊……這麽優秀的一個人,血管裏所流淌的,怎的偏就是高麗王族的血液呢。不過凡事有利亦有弊,很多事情原也不是這麽絕對的;他雖出身高麗王族,但卻隻不過是個旁係後裔;其父“李稷”昔日年輕時,甚至落魄到了流落街頭的地步,幸得同族接濟錢財,才得以出國留學柏林,後與外邦女私定終身,更險於私奔中途命喪他鄉。說起來,李公子雖是獨子但卻並非完全意義上的“獨子”,隻不過他前頭兩個哥哥全都沒等降生便已提前夭亡。因此他這才變成了李氏的獨子,同時亦是唯一的繼承人。
而關於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那便說來話長了……
……
記得那還是在四十多年以前……
那一天,李稷先生與Gudrum小姐一路從陸路搭火車逃到漢堡,就在他們剛搭乘上漢堡港中停靠的一艘郵輪準備私奔到北美時。船剛一出港,還沒等開沒進黑爾戈蘭灣,中途便被其父派遣的水警巡邏船給攔截了下來。Gudrum被帶回柏林,在家中關了禁閉。而李稷則沒有她那麽好命,鷹犬們二話沒說,便把他抓進了地下監獄中嚴刑拷打。在那個近一個月的時間裏,柏林秘密監獄的“太保”們對他是三天一小審,五天一大審,那裏的各種刑具,他是一個沒落全嚐了個遍。最後當他被從監獄裏放出來時,整個人完全廋脫了形,麵色慘白如紙,目光呆滯,身上更是沒剩下幾塊完好的沒有傷痕的皮肉了。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李稷的身子落下了病根。若不然他也不可能這麽早的便把這麽大的一個李氏集團的管理權交到了李耀之的手中。
禁足期間,Gudrum發現自己已有身孕,便將此事告知了自己的母親,並請求父親釋放戀人。然而她的請求卻並未得到同意,相反卻換來了父親的震怒與一記她長這麽大以來第一次挨到的耳光。並且就在當晚,仆人前來告知李稷已“病死”在監獄之中,勸其早日前往醫院打掉孩子。Gudrum堅決不從,並以自戕的方式向眾人表達了自己對李稷的真心……無奈,其父隻好令仆人收走了她房中所有的“危險物品”,並且將櫃床桌椅的邊角全都用棉被給包裹了起來。在那以後,她便連著好幾天不吃不喝,就連仆人勸她“哪怕為肚子裏的孩子想,小姐也好歹吃一點東西”她也不聽,明言若不釋放李稷,便以死殉情。
就這麽著,李稷才終於被從監獄裏給放了出來。而在這之後不到四年的時間裏,Gudrum竟連著流產了兩個孩子。一直到1957年的秋天,她年近三十歲時,幸得上天眷顧,才終於得以平安生下了自己一生當中第一個孩子。
1968年,李稷借為亡兄奔喪,並歸國繼承侯爵之位的機會,以剛滿周歲的幼子為質,欲攜妻子Gudrum歸國。然而還沒等他們登上飛機,嶽丈便識破李稷的“狸貓換太子”之計,發現質子為假,急忙派人前往機場攔人。李氏夫婦無奈,隻得對父妥協,將真正的兒子作為人質留在了歐洲。
然而他們這一走,便是整整三十年……並且從那以後,李氏夫婦都再未踏足柏林半步。
同樣是李氏夫婦所生的孩子,一個從小跟在父母身邊,享盡萬般寵愛;一個則是作為人質留在了柏林,自小受盡冷眼。
不過李稷也並不是沒有想過要把長子從柏林接回大阪來撫養,隻是當等到李氏集團越做越大,等到他有實力與柏林的嶽父進行相對平等的“談判”時。卻被告知了孩子早在好幾年前便已離家出走,雖經多方尋找,卻仍至今未歸的消息。而在那一年,不到十歲的李耀之卻已是神童之名響徹天下,風光無限。然而卻很少有人知道,在那風光的背後他所付出的究竟是多少。為人三十年,近一萬一千天裏,除了用於睡覺和吃喝拉撒的時間以外,他其它大部分的時間全部用於了工作、或正在工作的路上。而這三十年來他用於休閑和逸樂的時間,全部加起來也隻不過隻有不到三十天而已;換言之,幾乎每一年當中,他才隻給自己放那麽一天的假。。
李氏的天,不是被別人而就是被他給一手擎起來的。倘使李氏無耀之,則即無今日之李氏;倘使大和無李氏,則科技發展至少倒退十年。
倘若李氏公子不是具有這樣一種舉足輕重的地位的話,當年他想無視雙親反對,一意迎娶藝人出身的明菜小姐入門,那簡直就是一個字——“難”。
難如踏地而起,登上九重青天;寶刀出鞘,絕平泰山之棱;以身投江,斷阻千裏之流;信手扇風,吹息萬丈烈焰。
俗話“不同高度的人的眼睛所看到的世界是不同的。”這句話說的可真一點也沒錯。明菜小姐,那是多少人心目中的女神跟夢中情人啊;對於她成千上萬的“信徒”們來說,如果能夠娶到自己先帝“信仰”,他們或許真的像一些獵奇漫畫中所言的那般:甘願付出一切,甚至於是自己的生命。
但對於大財閥,尤其是貴族出身的財閥,在他們的思維裏藝人則往往都是憑借著姣好的麵容來取悅觀眾,進而拍攝廣告推動產品銷售,再者舉辦幾場演唱會發售幾張專輯,幫助娛樂公司賺錢的員工——也就是所謂的打工仔。然而職業並無貴賤,隻要是能帶給公司利益,能為老板賺錢的員工,那都是好員工。令李侯爵與侯爵夫人所不能容忍的:是李耀之身為李氏集團的首席執行官,沒事自己穿上戲服假扮成“員工”娛樂娛樂就算了,卻竟敢真的娶了一個身份地位與他都極不相稱的“小員工”來做自己家的兒媳。——可是容忍不了卻又怎麽樣呢,他說娶不還是娶了麽。
他今年三十一歲。然而這三十年來,他卻似乎從未聽取過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意見,仿佛他永遠都是正確的,是不會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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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親王便要與他一見,就他私下裏擅會東宮派係議員的事問個明白。這一次,他又該如何“詭辯”,才能顛倒是非,將本已做錯的事變成正確呢?
……
晨星之子就是晨星之子,那份如啟明星般耀眼的氣度是無論如何也掩蓋不了的。百年或數百年內,都很難有任何一名發明家能夠取得像他在商界那樣的成功;亦不會有任何一位商人能夠取得像他在演藝界中那般至高無上的教父地位;更不會有任何一個藝人,能夠達到他在以上兩個不同領域中的成就和高度。
隻可惜啊……這麽優秀的一個人,血管裏所流淌的,怎的偏就是高麗王族的血液呢。不過凡事有利亦有弊,很多事情原也不是這麽絕對的;他雖出身高麗王族,但卻隻不過是個旁係後裔;其父“李稷”昔日年輕時,甚至落魄到了流落街頭的地步,幸得同族接濟錢財,才得以出國留學柏林,後與外邦女私定終身,更險於私奔中途命喪他鄉。說起來,李公子雖是獨子但卻並非完全意義上的“獨子”,隻不過他前頭兩個哥哥全都沒等降生便已提前夭亡。因此他這才變成了李氏的獨子,同時亦是唯一的繼承人。
而關於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那便說來話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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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那還是在四十多年以前……
那一天,李稷先生與Gudrum小姐一路從陸路搭火車逃到漢堡,就在他們剛搭乘上漢堡港中停靠的一艘郵輪準備私奔到北美時。船剛一出港,還沒等開沒進黑爾戈蘭灣,中途便被其父派遣的水警巡邏船給攔截了下來。Gudrum被帶回柏林,在家中關了禁閉。而李稷則沒有她那麽好命,鷹犬們二話沒說,便把他抓進了地下監獄中嚴刑拷打。在那個近一個月的時間裏,柏林秘密監獄的“太保”們對他是三天一小審,五天一大審,那裏的各種刑具,他是一個沒落全嚐了個遍。最後當他被從監獄裏放出來時,整個人完全廋脫了形,麵色慘白如紙,目光呆滯,身上更是沒剩下幾塊完好的沒有傷痕的皮肉了。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李稷的身子落下了病根。若不然他也不可能這麽早的便把這麽大的一個李氏集團的管理權交到了李耀之的手中。
禁足期間,Gudrum發現自己已有身孕,便將此事告知了自己的母親,並請求父親釋放戀人。然而她的請求卻並未得到同意,相反卻換來了父親的震怒與一記她長這麽大以來第一次挨到的耳光。並且就在當晚,仆人前來告知李稷已“病死”在監獄之中,勸其早日前往醫院打掉孩子。Gudrum堅決不從,並以自戕的方式向眾人表達了自己對李稷的真心……無奈,其父隻好令仆人收走了她房中所有的“危險物品”,並且將櫃床桌椅的邊角全都用棉被給包裹了起來。在那以後,她便連著好幾天不吃不喝,就連仆人勸她“哪怕為肚子裏的孩子想,小姐也好歹吃一點東西”她也不聽,明言若不釋放李稷,便以死殉情。
就這麽著,李稷才終於被從監獄裏給放了出來。而在這之後不到四年的時間裏,Gudrum竟連著流產了兩個孩子。一直到1957年的秋天,她年近三十歲時,幸得上天眷顧,才終於得以平安生下了自己一生當中第一個孩子。
1968年,李稷借為亡兄奔喪,並歸國繼承侯爵之位的機會,以剛滿周歲的幼子為質,欲攜妻子Gudrum歸國。然而還沒等他們登上飛機,嶽丈便識破李稷的“狸貓換太子”之計,發現質子為假,急忙派人前往機場攔人。李氏夫婦無奈,隻得對父妥協,將真正的兒子作為人質留在了歐洲。
然而他們這一走,便是整整三十年……並且從那以後,李氏夫婦都再未踏足柏林半步。
同樣是李氏夫婦所生的孩子,一個從小跟在父母身邊,享盡萬般寵愛;一個則是作為人質留在了柏林,自小受盡冷眼。
不過李稷也並不是沒有想過要把長子從柏林接回大阪來撫養,隻是當等到李氏集團越做越大,等到他有實力與柏林的嶽父進行相對平等的“談判”時。卻被告知了孩子早在好幾年前便已離家出走,雖經多方尋找,卻仍至今未歸的消息。而在那一年,不到十歲的李耀之卻已是神童之名響徹天下,風光無限。然而卻很少有人知道,在那風光的背後他所付出的究竟是多少。為人三十年,近一萬一千天裏,除了用於睡覺和吃喝拉撒的時間以外,他其它大部分的時間全部用於了工作、或正在工作的路上。而這三十年來他用於休閑和逸樂的時間,全部加起來也隻不過隻有不到三十天而已;換言之,幾乎每一年當中,他才隻給自己放那麽一天的假。。
李氏的天,不是被別人而就是被他給一手擎起來的。倘使李氏無耀之,則即無今日之李氏;倘使大和無李氏,則科技發展至少倒退十年。
倘若李氏公子不是具有這樣一種舉足輕重的地位的話,當年他想無視雙親反對,一意迎娶藝人出身的明菜小姐入門,那簡直就是一個字——“難”。
難如踏地而起,登上九重青天;寶刀出鞘,絕平泰山之棱;以身投江,斷阻千裏之流;信手扇風,吹息萬丈烈焰。
俗話“不同高度的人的眼睛所看到的世界是不同的。”這句話說的可真一點也沒錯。明菜小姐,那是多少人心目中的女神跟夢中情人啊;對於她成千上萬的“信徒”們來說,如果能夠娶到自己先帝“信仰”,他們或許真的像一些獵奇漫畫中所言的那般:甘願付出一切,甚至於是自己的生命。
但對於大財閥,尤其是貴族出身的財閥,在他們的思維裏藝人則往往都是憑借著姣好的麵容來取悅觀眾,進而拍攝廣告推動產品銷售,再者舉辦幾場演唱會發售幾張專輯,幫助娛樂公司賺錢的員工——也就是所謂的打工仔。然而職業並無貴賤,隻要是能帶給公司利益,能為老板賺錢的員工,那都是好員工。令李侯爵與侯爵夫人所不能容忍的:是李耀之身為李氏集團的首席執行官,沒事自己穿上戲服假扮成“員工”娛樂娛樂就算了,卻竟敢真的娶了一個身份地位與他都極不相稱的“小員工”來做自己家的兒媳。——可是容忍不了卻又怎麽樣呢,他說娶不還是娶了麽。
他今年三十一歲。然而這三十年來,他卻似乎從未聽取過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意見,仿佛他永遠都是正確的,是不會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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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親王便要與他一見,就他私下裏擅會東宮派係議員的事問個明白。這一次,他又該如何“詭辯”,才能顛倒是非,將本已做錯的事變成正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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