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已經是超女時代了。
周大林對流行歌曲的記憶,其實還停留在薑育恒、張雨生的八九十年代。
那個時候,他二十幾歲,不到三十,還對社會上的好多新生事物感興趣。
以後的歲月裏,他就沒有了這份閑情逸致,走在心無旁鷲,為了生活而不懈奮鬥的路上了。開始是機械行業的圖紙、尺寸、公差、數據,後來是管理手段,心理預判……
和黃曉徽在歌房裏唱歌的時候,他會的黃曉徽不熟,黃曉徽會的他不會。
但他會的,他可以演繹的十分精彩。
歌房的卡拉ok設備,可以對唱歌進行打分。薑育恒的《再回首》,他得了一百分,張雨生的《水手》,98分。就是董文華的《長城長》、《今天是你的生日》、《春天的故事》,他都可以得95以上的高分。楊洪基的《滾滾長江東逝水》這種男高音,他得了滿分,看的黃曉徽一愣一愣的。
“哇塞,大老啊!”黃曉徽都有些崇拜他了,因為她能得滿分的,就隻有那首兒歌《找朋友》,太丟人了。
這就又招來了他的一通教訓。
“做什麽事,要麽不做,要麽就把它做好。做什麽都不肯下功夫,似是而非,淺嚐輒止,不肯用功,怎麽能比別人優秀?你想成功,就得努力,下比別人更大的功夫,吃比別人更多的苦,才能脫穎而出,知道嗎?就你現在這個狀態,就算我幫你,給你個女一號演,你想想,你可以成功嗎?門兒都沒有!”
黃曉徽就覺得,她的耳朵要出繭子了。她爸當年都沒這麽煩人!
“哎,咱們別單唱了,合唱吧?”她趕緊想轍轉移他的注意力。
結果卻依舊是她說的他不會,他會的她不會。
最終,找到了一首《湖塗的愛》,算是兩個都能驢唇不對馬嘴地唱下來,歌詞又觸動了他的心事。
愛有幾分能說清楚?說不清楚。
於曉萱的背叛,其實對他來說,是相當致命的。他表麵鎮定,波瀾不驚,其實內心裏已經萬馬奔騰,小心髒早讓馬蹄給踏的粉碎粉碎了。
從得知這一消息的那一刻開始,就徹底擊垮了他理念裏關於愛的全部認知。
他本來就對愛這個詞持懷疑態度,就是上一世和程曉在一起,他都時刻在懷疑,當時的程曉是不是真的愛他?還是因為她太缺愛了,他對她的關心,觸動了她心裏的某根神經,這才願意跟他在一起?
這一世,他找回了程曉,一是因為年輕的程曉,果然如她中年時說的那樣,真的非常漂亮。另一個原因,是因為中年程曉給了他太多太多,他懷著一種感恩的心情,想給這一世的程曉一個幸福的人生。
但如果年輕的程曉不漂亮呢,他還會找她回來嗎?
他曾經反複在心裏問過自己這個問題,始終沒有答桉。
他就是懷著這樣一種矛盾心理,把程曉找了回來,卻又認為自己愛上了於曉萱,於曉萱也深深愛著他。
最終,於曉萱用實際行動,結結實實打了他一耳光,讓他清醒過來。
這世上沒有恒久不變的愛情。
所謂愛情,不過是男歡女愛,兩情相悅。
今天,這男人喜歡這女人,這女人也中意這男人,於是便有了愛情,在一起了。
明天,大家彼此厭了倦了,沒有當初那麽彼此喜歡了,愛情也就走到了盡頭。
所以,世界上所有的婚姻,都是厭了倦了,又因為各種羈絆,無法分開的產物,正如程曉和趙世豪的婚姻,演繹下去,隻能是悲劇。
所以,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他和於曉萱,還有愛情嗎?恐怕早就沒有了。
他和程曉,還有愛情嗎?恐怕一開始就沒有,而是在某些條件的製約下,不得不走到一起,走進墳墓。
這條件,就是所謂的緣分。這墳墓,是很難走出來的。身份、孩子、雙方父母,等等的這些因素,必將製約他老實待在墳墓裏。
他必須討好程曉,讓程曉回心轉意,這樣他們彼此都過的舒服一些,不至於天天雞飛狗跳,不得安寧。
而眼前這個叫黃曉徽的女孩,正在逐漸走入他心裏,激發他體內的荷爾蒙。
這也不是愛情,隻不過是一個男人對漂亮女孩的新鮮感,同時伴生了占有欲,僅此而已。
他有理智,不能再自找麻煩,節外生枝。那樣的話,他和程曉的婚姻,很可能會走到盡頭。
一個男人,在這世界上活著,責任是第一位的。他得給父母一個交代,給女兒一個完整幸福的家。
所以,他不能對黃曉徽做什麽,也不能再讓她住自己家裏。
眼下,他需要解決這個問題。
周大林坐在一邊不聲不響了,黃曉徽一個人拿著話筒,唱了一會兒,也覺得沒了意思,幹脆就把音響給關了。
屋裏突然靜下來,倒嚇了周大林一跳。
他抬起頭來,看著坐在一邊的黃曉徽,問她說:“怎麽不唱了?”
黃曉徽無精打采說:“我一個人唱有啥意思呀,幹脆陪你坐著吧。”
他沉默一會兒,對她說:“網劇主角的機會,我可以給你。因為憑我的能力,做到這一點,一點也不難。”
她的眼睛裏,就流露出光亮來,看著他問:“你可不可以告訴我,你在快腿做什麽啊?”
“你聽我說完。”他還是問東答西說,“〈真心英雄〉裏有句歌詞叫沒有人可以隨隨便便成功,這大概是詞作者對這個世界的領悟。就像我先前跟你說過的,想要成功,出人頭地,運氣隻占一小部分,剩下的需要你自己去努力。不管做哪個行業,你都要付出比別人更多的努力和刻苦,你才能比別人強大,才可以最終站在金字塔最上麵,才可以成功。”
說到這裏,他問:“你能理解我說的是什麽嗎?”
她臉上就露出失望來說:“你就是說我不夠努力唄。你又沒給我機會,你怎麽知道我不肯努力啊?”
“我給你機會。”他立刻回答她說,“但是你要記住,剩下的,需要你自己努力。這樣可以嗎?”
“好啊,好啊。”她高興起來,接著問他,“那麽,我用什麽來換這個機會呢,自己的身體嗎?”
“什麽都不需要。”他告訴她說,“我們的生活本來沒有任何交集,卻在那個酒吧的後門偶爾相遇,這就叫是緣分吧。因為這個緣分,我又挺喜歡你,就當我給自己女兒幫個忙吧。”
“我不想給你做閨女,你太年輕了。”她低下頭來,不敢看他,“我想給你做女朋友。”
這世上還真有不要回報的好人。
可是,她也明白他說的,沒有人可以隨隨便便成功。
他給了她機會,她不成功呢?那所有的一切,就得從頭開始。甚至她讓他失望了,以後他很可能把她當陌生人,再不會給她機會接近他。
與其有浪費這個機會的風險,不如把這個機會把握好。
他看著她笑。小丫頭愛上大叔,對已經不相信愛情的他來說,要多荒誕有多荒誕。
“我有老婆。”他說。
“我又沒說給你做那種女朋友。”她解釋說,“我是說,我給你做陪你玩兒,陪你開心的女朋友。就像今天這樣,你不開心了,我陪你來唱歌,陪著你說話。”
“你怎麽知道我不開心?”
“直覺唄。”
“那你想要從當中得到什麽?”他問。
她搖了搖頭,這一次回答的很真誠。
“什麽都不要。”
“為什麽?”
“不知道。”她說,“也許,這就是你說的緣分吧?和你在一塊兒,我感覺很開心,真的。”
這是這小女孩第一次眼睛裏沒有躲閃,他有點相信她這句話是真的了。
“其實吧,你沒有必要知道我是誰。”他說,“我們就做個不需要身份的朋友,也不錯。隻要在一起開心就好。”
她不說話。
和他在一起,真的很開心。可是,生活裏,她有太多太多的壓力,隻為了開心,遠遠不夠。
“現在你告訴我,為什麽非要住在我家裏?真的是因為沒有地方住?”他問。
她搖搖頭,然後說:“租地方住要花錢啊,錢要靠努力和辛苦去掙。我有些不想努力了,可也不甘心出賣自己,讓別人養著。我就想偷幾天懶,真沒有別的想法。”
“好吧。”他說,“這個要求我可以滿足你。告訴我,想偷幾天懶,需要多少錢?”
她直視著他問:“真的?”
“真的。”他鄭重回答她。
她就慢慢地笑了,然後說:“一個月吧?房租是我們四個平攤的,一人四百一月,加上水電,吃穿,一月兩千塊夠了。”
兩千塊,在這時代,相當於效益不錯的企業裏,一個高級技術工人一月的收入,不算低了。
“沒問題。”他答應她說,“我也不給你設時限,什麽時候你偷懶偷夠了,就告訴我。”
“條件呢?隨叫隨到?”
“你很聰明。”
“沒問題。”
“那麽就這樣,今晚我送你回你租住的地方去。”
他終於把她給從家裏推了出來。
接下來,一直到他開車送她到租住的房子樓下,她都在給他講如何來的臨水,如何結識的她現在這些朋友,如何在一起接商演,把自己的生活都如實對他講了,隻是沒有講她父親和叔叔是誰。
眼前這個男人不簡單,撒謊隻能讓他越來越不信任她。
她忽然就倍加珍惜這份純潔的友誼了,唯恐一不小心失去了,似乎也不完全是為了自己的父親。
周大林回到家裏的時候,已經是夜裏十二點了。家裏重新變的安靜下來,靜的讓他覺得有些可怕,他甚至有些後悔讓黃曉徽離開了。
他澡也沒洗,直接躺到床上,卻無論如何睡不著了。
這世界,到處都是陰謀和爾虞我詐,真的好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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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林對流行歌曲的記憶,其實還停留在薑育恒、張雨生的八九十年代。
那個時候,他二十幾歲,不到三十,還對社會上的好多新生事物感興趣。
以後的歲月裏,他就沒有了這份閑情逸致,走在心無旁鷲,為了生活而不懈奮鬥的路上了。開始是機械行業的圖紙、尺寸、公差、數據,後來是管理手段,心理預判……
和黃曉徽在歌房裏唱歌的時候,他會的黃曉徽不熟,黃曉徽會的他不會。
但他會的,他可以演繹的十分精彩。
歌房的卡拉ok設備,可以對唱歌進行打分。薑育恒的《再回首》,他得了一百分,張雨生的《水手》,98分。就是董文華的《長城長》、《今天是你的生日》、《春天的故事》,他都可以得95以上的高分。楊洪基的《滾滾長江東逝水》這種男高音,他得了滿分,看的黃曉徽一愣一愣的。
“哇塞,大老啊!”黃曉徽都有些崇拜他了,因為她能得滿分的,就隻有那首兒歌《找朋友》,太丟人了。
這就又招來了他的一通教訓。
“做什麽事,要麽不做,要麽就把它做好。做什麽都不肯下功夫,似是而非,淺嚐輒止,不肯用功,怎麽能比別人優秀?你想成功,就得努力,下比別人更大的功夫,吃比別人更多的苦,才能脫穎而出,知道嗎?就你現在這個狀態,就算我幫你,給你個女一號演,你想想,你可以成功嗎?門兒都沒有!”
黃曉徽就覺得,她的耳朵要出繭子了。她爸當年都沒這麽煩人!
“哎,咱們別單唱了,合唱吧?”她趕緊想轍轉移他的注意力。
結果卻依舊是她說的他不會,他會的她不會。
最終,找到了一首《湖塗的愛》,算是兩個都能驢唇不對馬嘴地唱下來,歌詞又觸動了他的心事。
愛有幾分能說清楚?說不清楚。
於曉萱的背叛,其實對他來說,是相當致命的。他表麵鎮定,波瀾不驚,其實內心裏已經萬馬奔騰,小心髒早讓馬蹄給踏的粉碎粉碎了。
從得知這一消息的那一刻開始,就徹底擊垮了他理念裏關於愛的全部認知。
他本來就對愛這個詞持懷疑態度,就是上一世和程曉在一起,他都時刻在懷疑,當時的程曉是不是真的愛他?還是因為她太缺愛了,他對她的關心,觸動了她心裏的某根神經,這才願意跟他在一起?
這一世,他找回了程曉,一是因為年輕的程曉,果然如她中年時說的那樣,真的非常漂亮。另一個原因,是因為中年程曉給了他太多太多,他懷著一種感恩的心情,想給這一世的程曉一個幸福的人生。
但如果年輕的程曉不漂亮呢,他還會找她回來嗎?
他曾經反複在心裏問過自己這個問題,始終沒有答桉。
他就是懷著這樣一種矛盾心理,把程曉找了回來,卻又認為自己愛上了於曉萱,於曉萱也深深愛著他。
最終,於曉萱用實際行動,結結實實打了他一耳光,讓他清醒過來。
這世上沒有恒久不變的愛情。
所謂愛情,不過是男歡女愛,兩情相悅。
今天,這男人喜歡這女人,這女人也中意這男人,於是便有了愛情,在一起了。
明天,大家彼此厭了倦了,沒有當初那麽彼此喜歡了,愛情也就走到了盡頭。
所以,世界上所有的婚姻,都是厭了倦了,又因為各種羈絆,無法分開的產物,正如程曉和趙世豪的婚姻,演繹下去,隻能是悲劇。
所以,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他和於曉萱,還有愛情嗎?恐怕早就沒有了。
他和程曉,還有愛情嗎?恐怕一開始就沒有,而是在某些條件的製約下,不得不走到一起,走進墳墓。
這條件,就是所謂的緣分。這墳墓,是很難走出來的。身份、孩子、雙方父母,等等的這些因素,必將製約他老實待在墳墓裏。
他必須討好程曉,讓程曉回心轉意,這樣他們彼此都過的舒服一些,不至於天天雞飛狗跳,不得安寧。
而眼前這個叫黃曉徽的女孩,正在逐漸走入他心裏,激發他體內的荷爾蒙。
這也不是愛情,隻不過是一個男人對漂亮女孩的新鮮感,同時伴生了占有欲,僅此而已。
他有理智,不能再自找麻煩,節外生枝。那樣的話,他和程曉的婚姻,很可能會走到盡頭。
一個男人,在這世界上活著,責任是第一位的。他得給父母一個交代,給女兒一個完整幸福的家。
所以,他不能對黃曉徽做什麽,也不能再讓她住自己家裏。
眼下,他需要解決這個問題。
周大林坐在一邊不聲不響了,黃曉徽一個人拿著話筒,唱了一會兒,也覺得沒了意思,幹脆就把音響給關了。
屋裏突然靜下來,倒嚇了周大林一跳。
他抬起頭來,看著坐在一邊的黃曉徽,問她說:“怎麽不唱了?”
黃曉徽無精打采說:“我一個人唱有啥意思呀,幹脆陪你坐著吧。”
他沉默一會兒,對她說:“網劇主角的機會,我可以給你。因為憑我的能力,做到這一點,一點也不難。”
她的眼睛裏,就流露出光亮來,看著他問:“你可不可以告訴我,你在快腿做什麽啊?”
“你聽我說完。”他還是問東答西說,“〈真心英雄〉裏有句歌詞叫沒有人可以隨隨便便成功,這大概是詞作者對這個世界的領悟。就像我先前跟你說過的,想要成功,出人頭地,運氣隻占一小部分,剩下的需要你自己去努力。不管做哪個行業,你都要付出比別人更多的努力和刻苦,你才能比別人強大,才可以最終站在金字塔最上麵,才可以成功。”
說到這裏,他問:“你能理解我說的是什麽嗎?”
她臉上就露出失望來說:“你就是說我不夠努力唄。你又沒給我機會,你怎麽知道我不肯努力啊?”
“我給你機會。”他立刻回答她說,“但是你要記住,剩下的,需要你自己努力。這樣可以嗎?”
“好啊,好啊。”她高興起來,接著問他,“那麽,我用什麽來換這個機會呢,自己的身體嗎?”
“什麽都不需要。”他告訴她說,“我們的生活本來沒有任何交集,卻在那個酒吧的後門偶爾相遇,這就叫是緣分吧。因為這個緣分,我又挺喜歡你,就當我給自己女兒幫個忙吧。”
“我不想給你做閨女,你太年輕了。”她低下頭來,不敢看他,“我想給你做女朋友。”
這世上還真有不要回報的好人。
可是,她也明白他說的,沒有人可以隨隨便便成功。
他給了她機會,她不成功呢?那所有的一切,就得從頭開始。甚至她讓他失望了,以後他很可能把她當陌生人,再不會給她機會接近他。
與其有浪費這個機會的風險,不如把這個機會把握好。
他看著她笑。小丫頭愛上大叔,對已經不相信愛情的他來說,要多荒誕有多荒誕。
“我有老婆。”他說。
“我又沒說給你做那種女朋友。”她解釋說,“我是說,我給你做陪你玩兒,陪你開心的女朋友。就像今天這樣,你不開心了,我陪你來唱歌,陪著你說話。”
“你怎麽知道我不開心?”
“直覺唄。”
“那你想要從當中得到什麽?”他問。
她搖了搖頭,這一次回答的很真誠。
“什麽都不要。”
“為什麽?”
“不知道。”她說,“也許,這就是你說的緣分吧?和你在一塊兒,我感覺很開心,真的。”
這是這小女孩第一次眼睛裏沒有躲閃,他有點相信她這句話是真的了。
“其實吧,你沒有必要知道我是誰。”他說,“我們就做個不需要身份的朋友,也不錯。隻要在一起開心就好。”
她不說話。
和他在一起,真的很開心。可是,生活裏,她有太多太多的壓力,隻為了開心,遠遠不夠。
“現在你告訴我,為什麽非要住在我家裏?真的是因為沒有地方住?”他問。
她搖搖頭,然後說:“租地方住要花錢啊,錢要靠努力和辛苦去掙。我有些不想努力了,可也不甘心出賣自己,讓別人養著。我就想偷幾天懶,真沒有別的想法。”
“好吧。”他說,“這個要求我可以滿足你。告訴我,想偷幾天懶,需要多少錢?”
她直視著他問:“真的?”
“真的。”他鄭重回答她。
她就慢慢地笑了,然後說:“一個月吧?房租是我們四個平攤的,一人四百一月,加上水電,吃穿,一月兩千塊夠了。”
兩千塊,在這時代,相當於效益不錯的企業裏,一個高級技術工人一月的收入,不算低了。
“沒問題。”他答應她說,“我也不給你設時限,什麽時候你偷懶偷夠了,就告訴我。”
“條件呢?隨叫隨到?”
“你很聰明。”
“沒問題。”
“那麽就這樣,今晚我送你回你租住的地方去。”
他終於把她給從家裏推了出來。
接下來,一直到他開車送她到租住的房子樓下,她都在給他講如何來的臨水,如何結識的她現在這些朋友,如何在一起接商演,把自己的生活都如實對他講了,隻是沒有講她父親和叔叔是誰。
眼前這個男人不簡單,撒謊隻能讓他越來越不信任她。
她忽然就倍加珍惜這份純潔的友誼了,唯恐一不小心失去了,似乎也不完全是為了自己的父親。
周大林回到家裏的時候,已經是夜裏十二點了。家裏重新變的安靜下來,靜的讓他覺得有些可怕,他甚至有些後悔讓黃曉徽離開了。
他澡也沒洗,直接躺到床上,卻無論如何睡不著了。
這世界,到處都是陰謀和爾虞我詐,真的好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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