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喬連連搖頭,“當然不像。”心裏暗道,要老虎都長得像你這麽帥,隻怕人類都要羞愧的咬舌自盡了。


    張奇把水杯放到茶幾上,“既然我長得不像老虎,怎麽感覺你怕我呢,要不然怎麽不坐?”


    黎喬的屋子小,客廳自然也小,沙發就是那種比較簡單的長條,黎喬猶豫了下,在沙發的另外一頭坐下。


    等坐下後,她也想起一件正事,“張軍醫,你怎麽知道我住在這裏?”


    張奇勾起唇角,對黎喬笑了笑,對她抬起一隻手,黎喬這才想起來,在部隊醫院時,隨著秦小曼的突然出現,她差不多是落荒而逃,既忘了拿病曆卡,也忘了拿藥。


    病曆卡上她寫了自己的真實住址,難怪張奇會找到她這裏,其實,她這裏並不好找。


    看著張奇手裏的藥袋子,黎喬有點感動,張奇朝她的腳看了看,“你的腳還不適合長時間站立,應該多休息才會好得快。”


    這也是為什麽張奇催她坐下來的最主要的原因。


    黎喬不是個八卦的人,張奇當然更不是,兩個人都沒有提到秦小曼和蘇飛昀。


    張奇在黎喬這裏都喝了兩杯蜂蜜水了,還沒要走的意思,黎喬就有點急了,她明天還要上班的,再不睡要起不來了。


    “張軍醫。”黎喬斟酌了下用詞,對坐在沙發上精神狀態好到令人發指男人道,“時間很晚了,你還不困嗎?”


    她這是在變相的下逐客令,她以為能寫出那麽高深難懂的醫學論文的人,肯定能聽得懂,哪裏想到,張奇一揚眉,“我不困。”


    黎喬,“……”


    沒辦法,她隻能舍命陪君子了。


    大半夜沒睡的結果,就是她第二天上班差點遲到不說,還頂著兩隻熊貓眼。


    坐在她斜對麵的王如梅,左右看了看,確定“李莫愁”沒有神出鬼沒的出現在附近,壓低聲音問黎喬,“看你一直在打哈切,昨天晚上做賊去了?”


    也不怪王如梅那樣說,誰讓她今天不僅頂著對熊貓眼,哈切不斷,還拖著條殘腿,的確像是做賊被抓的後遺症。


    “不好意思,讓你失望了,我昨天晚上不是去做賊,而是和帥哥聊了幾乎一個通宵。”黎喬小聲說完這句,就把視線放到電腦屏幕上。


    現代人的上班,基本每個都對著電腦,像黎喬這樣在報社上班的,更是離不了電腦。


    王如梅比黎喬早一年到報社,比黎喬大了兩歲,至今未婚。


    大概是大齡女青年的通病,想著都挑剔了那麽多年,越是成了大齡,越不願意將近,結果就會導致惡性循環,越是不願意將就,年紀越大,自然越難找合適的。


    王如梅最近家裏逼得緊,對男人分外敢興趣,聽黎喬說是大帥哥,兩眼都放光了,“多帥啊,有機會介紹我認識一下嗎?”


    她以前的目標是高富帥,三個條件缺一不可,結果呢,在殘酷的現實打擊中,她隻堅持了最後一條“帥”。


    男人一定要帥!


    用王如梅的話說,雖說隻要是個人,都是要變老的,那就不如找個養眼的,看著他慢慢變老。


    黎喬目光鎖在電腦上,沒看她,“你真相信啊?”


    王如梅自言自語道:“我就說了,在這帥哥都跑去當兼職牛郎的年代,哪裏還有帥哥願意陪著聊天的。”


    想到了什麽,她幹脆跑到黎喬的格子間邊上,神秘兮兮道:“黎喬,你不會也去那種地方了吧?感覺怎麽樣?是不是有種做女王的感覺?”


    黎喬覺得她真無聊,把頭從電腦麵前抬起,看了她一眼,道:“你整天都在想什麽?”


    王如梅有點自討沒趣,“黎喬,你也不能怪我會朝那方麵想,實在是因為我們這裏有個人,她的的確確就非常喜歡去找少爺,我聽說啊,她就喜歡當女王的感覺……”


    看她說個沒完,黎喬忙打斷她,“快去幹活,不然今天晚上又要加班了。”


    王如梅縮縮脖子,回了自己的格子間。


    黎喬打開郵箱,腦子裏閃過王如梅說的話,她說的那個喜歡去找少爺的人就是“李莫愁”。


    整個報社,沒有一個人知道“李莫愁”到底幾歲,有的人說她今年已經五十幾了,隻是保養的比較好,看起來像三十多。


    還有的人說她今年才二十幾歲,因為心事重,就顯老,看起來才像三十幾歲。


    不管報社的人怎麽猜測“李莫愁”的年紀,她看起來都像三十多歲。


    三十多歲的“李莫愁”未婚,這在報社,甚至在同行,都不是什麽秘密。


    據說“李莫愁”至今未婚,不是因為曾經被情傷過,或是要求高,而是因為她喜歡玩,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去夜場找少爺。


    剛到報社,聽到這樣的傳聞,黎喬還不相信,後來她為了一片稿子,不得不進夜場當“臥底”,親眼看到爛醉如泥的“李莫愁”才相信那個傳聞。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生活,不管對和錯,旁人都無權去幹涉和評價。


    腦子開始不受她控製,因為那張俊美的臉再一次出現在她眼前,成功的把“李莫愁”踢到旮旯角落。


    再次想到昨天晚上的事,她覺得有點丟人,像張奇那樣的頂級大帥哥和她坐一張沙發上,她居然睡著了,而她自己渾然不知。


    等她醒來,外麵已經天色大亮。


    剛醒來的大腦反應總是要慢一點,她在沙發上坐了大概十秒,忽然聽到廚房傳出聲音。


    難道進賊了?


    如果真是,那賊的膽子也太大了點,青天白日,也不怕被發現。


    兩隻腳落到地上,她才知道自己剛才是躺在沙發上的,而她身上……驚悚了,居然蓋著她床上的被子。


    盯著身上的被子看了兩秒,昨天晚上的記憶回到了腦子裏,她終於想起啦,睡著前最後看到的人是誰。


    她為什麽會是躺在沙發上?為什麽身上蓋著被子?答案很清楚,是叫張奇那個年輕的軍醫。


    唉,也不知道為什麽,一大清早,黎喬忽然就感覺到臉開始發燙,有點難為情。


    廚房裏再次傳來動靜,這一次,伴隨著聲音,有個人從廚房裏走出來。


    看清來人,黎喬再一次驚悚了,毫不誇張,她胳膊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張奇哪怕被她盯著看,而且是一直盯著,表情依然很淡定,“吃好早餐,我送你。”


    黎喬又愣了兩秒,小聲道:“哦。”


    和張奇的淡定自若相比,黎喬這一個幾乎是壓在嗓子裏的“哦”就顯得太稚嫩。


    這明明是她的家好不好,怎麽感覺,張奇變成了主人,她倒變成了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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