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不管出軌的是男人還是女人,最後知道自己的男人或者是女人出軌的,通常都是他或者她最親密的人。


    如果是已經結婚的男女,肯定是他或者她的另外一半;如果是沒結婚的,肯定是他或者她的女朋友或者是男朋友。


    黎喬以前還不怎麽相信這句話,畢竟最親密的人,才最能察覺到對方的異常。


    等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黎喬才知道這句話之所以能廣泛傳開,肯定是經過無數人的事件,有它一定的道理。


    黎喬並沒有發現蘇飛昀最近有什麽不同,倒是她的大學同學皆死黨——陳雪,這個星期已經打第二個電話給她了。


    兩次電話,她都是神秘兮兮,聲音壓得很低,生怕被別人聽到她說話。


    兩次的電話內容大差不差,都是告訴她,她的男朋友出軌了。


    第一次,陳雪告訴她,蘇飛昀在逛專門購置女人物品的女性商場;這一次,她則是看到蘇飛昀攬著某個妙齡女子的腰。


    這還得了!


    如果說第一次接到陳雪的電話,她還能淡然處之,其實是自我安慰的話,那麽,這一次,她真的沒法淡定了。


    所以,當再一次接到陳雪的電話,她決定去現場看看,如果沈飛昀真的帶著其他女人逛街,給她戴綠帽子的話,她順帶著就把奸給捉了。


    這裏的綠帽子,很有必要解釋一下,如果說兩個人除了拉手,連親嘴都沒發生過的人,發現另外一方和別的女人做出親密動作也算是真的男女朋友的話。


    問清陳雪的具體位置,黎喬飛快掛了電話,然後飛快抬起手,像她這個年紀的人,已經很少有戴手表看時間的,這項功能,基本被手機替代。


    陳雪卻還保持著這個習慣,到底為什麽,她從沒細想過,也不想去細想。


    事情那麽多,每樣都要去問為什麽,還要不要活了。


    三點半不到,離下班時間還早,黎喬在一家報社當編輯,上個季度報社的銷量直線下滑,主編的臉色很難看,為了把銷量追上去,整個報社的人都在加班加點,這個時候要走,顯然說不過去。


    正絞盡腦汁編借口,肚子痛,頭痛,或者眼睛痛……一陣高跟鞋落地的噔噔聲由遠而近,最後就停在她的格子間邊上。


    黎喬根據腳步聲就知道來的人正是這家報社的主編,姓莫,名莉,莫莉,估計是給她父母給她起名字時,取了茉莉花的意思。


    茉莉花,多美的花,可惜,放到人身上,就不怎麽美了。


    鑒於莫莉主編真的很凶,而且那張臉從來都不笑,背後,報社的人都叫她“李莫愁”。


    黎喬不知道“李莫愁”站在她格子間邊上幹什麽,有一點卻敢肯定,“李莫愁”出現肯定不是什麽好事。


    “黎喬。”李莫愁喊低著頭,眼珠卻轉得飛快的黎喬。


    聽到李莫愁的聲音,黎喬才裝作才發現她就站在她格子間邊上,“主編,你找我?”


    她正要站起來說話,以表示對上司的尊重,李莫愁對她揮揮手,示意她坐好就行,“你是不是有個朋友在……”


    李莫愁說出家雜誌社的名字,她說的那家雜誌社正是陳雪工作的雜誌社。


    雜誌和報紙雖說都屬於傳媒類,性質卻似乎又不大一樣,尤其像黎喬所在的報社,報道的都是時事新聞,而陳雪所在的雜誌社,是一家專門做八卦娛樂的雜誌。


    不得不說,不管過去“李莫愁”每每提到那家雜誌社是多麽的不屑,甚至不願意讓自己的報社和它同時被提到,在市場經濟隻講銷量的現在,“李莫愁”在被美國總部的老板訓斥了不知道多少遍後,也慢慢開始轉變觀念了。


    這不,她主動在黎喬麵前提到曾經最為不屑,在她看來根本不入流的雜誌社。


    黎喬猛地聽到“李莫愁”問陳雪所在的雜誌社,先是一愣,然後點頭,“主編,我是有個朋友在‘男刊’。”


    對了,陳雪做記者的雜誌社,就叫“男刊”,這年頭,早男女平等,不要以為就男人喜歡看美女,女人照樣喜歡看帥哥。


    隻不過以前女人沒那麽放開,遮遮掩掩地掩藏著自己的好奇心。


    陳雪的老板,也就是“男刊”的創始人,三年前,硬是在隻有針對男性市場的雜誌中開辟除了女性雜誌。


    那個時候,很多人都不看好,他卻堅持,陳雪是他的第一批元老,當開始半年的效益差的連工資都發不出,很多人都選擇離職,隻有陳雪堅持下來。


    事實證明,有的時候,堅持的確是件對的事,雖說陳雪還隻是個娛記,俗稱狗仔隊,拿到手的錢卻已經很客觀。


    其實,以陳雪這麽多年的職場經驗,早就可以跳槽到其他雜誌或者報社當主編,她還在堅持。


    她堅持的原因,其他人可能不知道,身為她大學死黨皆好友,認識她足足有七年的黎喬卻是一清二楚。


    陳雪愛謝成功,也就是“男刊”雜誌社的老板,而且是一愛愛了很多年的那種,明知他早有了妻子,還在堅持。


    感情和事業的堅持,是完全不同的,黎喬不知道勸說了她多少遍,可她不聽,黎喬也沒辦法。


    自從“男刊”大火之後,謝成功就常年在國外拓展其他事業,所以,陳雪看似隻是個記者,其實“男刊”的事,大大小小都要她操心。


    黎喬正想著陳雪和謝成功的關係,“李莫愁”又說了,“小黎啊,你也知道我們上個季度的銷售又非常不好,所以這期已經打算出娛樂版,剛才我接到電話說是白娜娜來本市了,這樣的消息,要是能獨家弄到,肯定是娛樂版的頭條,這對我們報社這個月的銷量可是很有幫助。”


    話聽到這裏,黎喬已經知道“李莫愁”的意思,讓她利用朋友的關係,去把一手的娛樂資料撬過來。


    她微微吐出口氣,看著“李莫愁”因為激動已經開始出現紅暈的臉,有些無奈地提醒她,“主編,我是負責財經版麵的。”


    這是事實,自從大學畢業入這個行業,她負責的一直都是財經版塊。


    “李莫愁”一揚手,口氣不耐地回道:“這個很簡單,我正式宣布,從這一刻起,你從財經版調到娛樂版了。”


    黎喬愣住,“主編,這……也太突然了吧。”


    其實她想說的是,這也太濫用職權了吧,不和她商量,說調就調。


    “李莫愁”難得耐著性子和下屬說那麽多,“小黎啊,現在經濟這麽不景氣,整天報道來報道去,也就那麽幾個人的消息,讀者早看膩了,娛樂版塊就不一樣了,隻要是個人,茶餘飯後,誰不關心點八卦,好好去做吧,我看好你呦。”


    好吧,既然“李莫愁”已經把話說到這份上,轉身離開的時候又給她戴了頂碩大的高帽子,除非黎喬真的不想幹了,否則再怎麽不願意也隻能硬著頭皮同意。


    職場上流行著一句俗話,做生不如做熟,更何況,報社再怎麽銷量不好,她的收入還可以,暫時真沒換工作的打算。


    畢竟,她每個月要寄錢回去給在外省的外婆,要付房租,各種費用,看著不多,疊加到一起,也是比不小的數目,讓她根本不能有喘氣換工作的時間。


    黎喬緊趕慢趕,還是用了一個多小時才到陳雪說的地方。


    陳雪那丫頭,做娛記真的經驗豐富,黎喬和她大學四年,工作後三年,硬是差點沒認出她,最後還是陳雪蹦到她麵前,嚇了她一大跳,才認出她。


    看著眼前黑麵女俠似的陳雪,黎喬忍不住促狹道:“陳女俠,您這是在拍俠女十三妹嗎?”


    陳雪手一抬,架在鼻梁上的墨鏡已經不見了,把一張濃妝豔抹的臉湊到黎喬眼前,“黎小姐,你難道看不出來本姑娘是義薄雲天的在做好事嗎?”


    “是啊,你是在做好事。”黎喬歎了口氣,“正是因為你做的好事,我被李莫愁從財經版調到了娛樂版。”


    陳雪先是一愣,然後笑得整個人都在抖,“虧李莫愁做了那麽多年主編,就因為我一個匿名電話,居然把我們家純潔到不能再純潔的小黎黎調到娛樂版,這下子哦,她新推出來的娛樂版,一定會是全世界最具財經味的娛樂版,小黎同誌,我很看好你呦。”


    黎喬趕過來是有正事的,懶得再聽陳雪磨嘴皮子,一本正經的打斷她,“你不是說看到蘇飛昀了,人在哪呢?”


    說蘇飛昀背著她在外麵有了女人,黎喬還是有那麽一點不相信,半年前,她和蘇飛昀在一次偶然中認識,然後不知道怎麽的,就成了男女朋友。


    蘇飛昀家裏是做生意的,而且生意做得很大,他分管著公司的好幾個產業,平時很忙不說,因為要和很多人打交道,看起來總是冷冰冰的,似乎不大好相處。


    上帝真的很寵愛蘇飛昀,不僅讓他出生在富貴人家,更是讓他相貌出眾。


    像那樣有財又有貌的男人,愛慕他的人自然很多,黎喬卻從沒擔心,不僅因為他和她確定戀愛關係後的一周就帶她回去見了父母,更是因為她心裏的直覺,蘇飛昀絕對是個專情的人。


    事實很快就證明,本有著花心資本的蘇飛昀的確是個專情的人,隻是他的專情,和她這個所謂的,當了他半年女朋友的人,毫無半毛線關係。


    那麽諷刺的事,暫時還沒發生,因為到目前為止,黎喬哪怕一周內接到陳雪兩次通風報信說蘇飛昀出軌的電話,她還是不大相信。


    陳雪讓黎喬趕來的地方,是一家離飛機場接機口不遠處的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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