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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了親,自己的銀子是自己的,夫君給的銀子是自己的,夫君的銀子可是自己的——榮嬌以前沒有這種覺悟,在玄朗反複強調的潛移默化中,已然開始形成這種認知。


    暫時還做不到將夫君的銀子歸為自己所有,但對於夫君給的,就是自己的這點,她是深以為然的。


    比如嫁妝是自己的,這一點毫無疑問,雖然這嫁妝也是夫君一手準備的。


    經過英王殿下大手筆的聘娶,榮嬌偶爾起意,清點自己的小金庫才發現,原來她現在已坐擁寶山,私房錢多得數不清!


    自己的銀子,當然要花出去,要拿去再生銀子!


    榮嬌滿腦門子的生意經,之前是囿於手裏本金有限,又不想隨便拿著玄朗給的票號信物去取錢,雖說玄朗所謂的借,與給沒有區別,但那時大家好歸好,總歸不能完全花得心安理得。


    現在就不同了,是自己的!


    榮嬌憋在屋子裏,寫寫畫畫塗塗改改了一整天,搗鼓出一份生財計劃。


    傍晚等玄朗回來後,榮嬌幫他換了衣裳上了茶後,裝作漫不經心,實際暗藏著得意,拿給他看。


    “……給提提意見?”


    “什麽好東西?”


    玄朗眼角眉梢俱隱含著溫雅的笑意,娶她回家有她相伴的感覺實在美妙,每次忙碌的時候想到她就在家裏乖乖地等他,象個小蜜蜂般忙前忙後,認真地學習打理府務,他的心就軟得一塌糊塗,回了家,有她溫軟的笑容,一聲清甜糯糯的“你回來了”,就足以洗滌去他在外麵沾染的所有疲憊與塵埃。


    原來愛上一個人,幸福與滿足就會如此簡單,隻要有她在的地方。與她的陪伴,幸福就在。


    他一直以為自己會終生不娶的,在遇到她之前,妻子女人之於他。是最沒有必要的存在,他不需要。


    從他十一歲時發現服侍自己的大丫鬟看他的異樣眼神時,他就遣了所有的丫鬟,身邊不再要未嫁人的丫鬟服侍,一律改成小廝與三十歲以上的嬤嬤。


    怕麻煩。怕無趣無聊的麻煩。


    他很小的時候就清楚自己的目標。知道自己想要什麽,為了達成目的,他願意努力認真,除此外,他其實是個懶人,外界傳說他閑雲野鶴清雅高潔,卸下戎裝戰袍,通身不帶一絲煙火氣,縹緲如神仙,實際上他是懶得理會。


    從他一戰成名。幫皇兄穩定了龍椅,成為本朝最年輕的親王,有了足夠自保可以隨心所欲的能力後,他對一切都懶洋洋的,提不起興致。


    高處不勝寒,站在雲端俯瞰芸芸眾生,遠離人間紅塵煙火的暖,冷的不是心與血,而是寂寞,如雪的寂寞。


    美色是英雄最好的裝點。最美最烈的胭脂馬,傾城傾國。


    他溫雅下的高高在上,無人敢在他耳邊明著提醒兼慫恿,卻總要想法設法費盡心思將絕色佳人送上他的榻。似乎床是男人功成名就之後展現雄風的另一戰場。


    亦或許他太過完美,沒有弱點的人,總令人氣餒兼之痛恨,生出想要毀壞的念頭。


    美色與酒,是男人的最愛,偏偏這兩樣。他一樣不愛。


    他也以為自己是無情無欲的,在能夠左右自己的人生之後,他以為人生就這樣,誰知卻遇上了她,在南城的午後,無意間撞進自己的眼眸,印在他的心底,從此再難走出。


    終於知道,他也隻是凡俗男子。


    之所以高高在上不食情味,是那個對的人沒有出現。


    她來了,他就心甘情願走下高壇,為她嚐盡喜怒哀樂。若能換她開顏一笑,散盡千金又如何?


    玄朗忽然就明白了史書上烽火戲諸侯的那位主君,隻為博美人一笑,卻丟掉了江山,背負了千古罵名,成為永遠的負麵教材,誰又知道他不是明知如此,還要如此的呢?


    是被色令智昏還是為愛癡狂,外人無足為道。


    可是他卻能理解見到心上人眉頭輕覷時的心痛,那種一籌莫展的挫敗感,他亦曾體會過,就好象前些日子小樓嬌嬌兒每日眼帶輕霧,他就恨不能將世上最好的東西全部搬到她麵前,隻為換她開顏。


    “……怎麽樣?”


    榮嬌見玄朗隻盯著手裏的紙張出神,嘴角含笑,麵色溫柔的不可思議,不知是在看她寫的東西還是想到了別處。


    “哦……自然是好的。”


    玄朗回神,她望過來的眼神專注又溫柔,深藏著渴望著被認可被讚美的小期待,明明是急切地想聽到他的看法,還故意裝做不經意。那可愛的小模樣,簡直勾人心魄。


    他真想將人一把拉過來,先親吻品嚐了她的甜美滋味,才有心情管別的事。


    壓下心頭的悸動,快速地看下去,愈看神色愈認真,眼底的揉合了溫柔與鄭重的讚歎,不容錯失。


    “真厲害!”


    他由衷地感歎著:“我家娘子是天才……你是怎麽想到的?”


    “還成吧?我也覺得自己挺厲害的!”


    榮嬌在玄朗麵前,鮮少有知道謙虛的時候,或者說由於他的縱容,如自謙之類的反應,完全是隨她的心情自然反應,有時就謙虛了,有時會更顯擺,隨心所欲無定勢。


    唯一確定的是,她若謙虛,玄朗會繼續誇她,她若翹小尾巴,他還是會誇。


    用欒嬤嬤的話說,就是玄公子眼裏,姑娘無處不好,無處不對,姑娘的一根頭發絲兒,玄公子也會誇上天去。


    話說,這樣寵慣,真的好嗎?


    她原先以為兩位少爺對姑娘就太慣了,結果玄公子有過之而無不及,好在自己姑娘是好的,怎麽寵溺也慣不壞。


    “以前住在城南莊子時,附近的村民曾經夜裏求救無門,到莊子裏討過藥……不過最終還是晚了,耽誤了救治,聽嬤嬤說,那個得病的孩子沒能挺過去……”


    想起引發此事的初衷,榮嬌的聲音低了兩分,“我當時就想,若是村子裏有大夫就好了,不用大老遠跑到鎮上還撲了個空……哪怕有個粗通醫術的,能幫著撐一撐,到天明再送往城裏或請了大夫過去,也好……”


    那是一條鮮活的生命,眨眼就沒了……那個孩子她還曾見過一麵,那時她裝扮成小樓公子,來往與莊子與城裏之間,路上曾有過碰麵。


    “嗯,那時就想,有朝一日我有錢了,一定辦個醫學堂,從村子裏挑人來學醫術,學有小成就回去,大病看不了,能治尋常小病就成。”


    這是她的想法,當然還有別的原因,上輩子在欒嬤嬤病重無處求醫時,她就想過……


    +++++++++(未完待續。)


    ps:  謝謝alice98親的票票,多謝支持……還有向“人生一笑過”親致歉,之前多寫了個“而”字,抱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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