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繞城高速4號段,命案。”


    林兮掛了電話,叫醒了躺在副駕駛座上的同伴。


    林兮是個警察,刑警,24歲。


    林兮長得一點都不像警察,林兮的皮膚很白,是那種很精致的瓷器白,怎麽看都不像從警校風吹雨淋的磨礪中走出來的。林兮臉型是很古典的瓜子臉,下巴尖尖的,眼長長的,眉淡淡的,鼻梁挺挺的,就像從古代的仕女畫中走出來的一樣,不獨不像警察,那種漂亮還帶著一種鬼魅的氣息,似乎從來就不屬於她身後那個布滿了高樓大廈的城市。


    但林兮又是個貨真價實的警察,雖然她才從警校畢業兩年,但是兩年換了6個部門,在警隊的內網中儼然已經是一個傳奇。


    林兮極其討厭別人給她的“警花”的稱謂,盡管從省廳到市局都在說要論“警花”二字,全省無人能出其右,如果非要在這個公認的論調前麵加一個期限的話,相信絕大多數人也都會同意,至少是24年。


    不過林兮在警隊裏人緣並不算好。兩年換6個部門,每次被調換的理由都隻有一個,那就是打架。和嫌犯打,和同事打,和……領導也打過,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讓著她,但據說林兮打架還從來都沒有輸過。盡管林兮的人緣不好,但這並不妨礙她在警隊雄性生物眼中警花的形象。


    林兮現在穿的是一身便裝,不算很長的頭發在腦後紮了一把小刷子,牛仔衣牛仔褲,穿得再普通不過,卻依然很能讓人驚豔。


    相比之下,林兮的搭檔趙勇就泯然眾人了,但這無礙於林兮對趙勇的崇敬。趙勇30歲,林兮還在警校的時候,趙勇已經是一線刑警了,這時候的趙勇胡子拉碴的,板寸,但頭發也有些長,看起來有些憔悴,也就顯老了很多。其實趙勇的人緣同樣不怎麽好,林兮從警校出來最開始跟的就是趙勇,當然也是近朱者赤。


    林兮叫醒了趙勇之後,就把警燈拿出來掛在車頂上,發動了那輛掛著民用牌照的老款切諾基。那輛車看上很有些年頭了,乍一看都不知道是從哪個汽車墳場裏刨出來的,漆都掉了大半,補著東一塊西一塊的原子灰,內裏卻經過趙勇在交警總隊的一個鐵哥們的改裝,隻要舍得油錢,去追法拉利都不在話下。


    林兮就特別喜歡開這輛外表灰頭土臉,內裏風騷無比的改裝車,而且這輛車在交警那邊早就掛上號了,雖然是民牌,可是即便她不掛警燈,也保管一路暢通無阻。


    這一天其實本不該林兮和趙勇值班,不過,幹刑警本來也沒有什麽值班不值班的概念,一聽說有案子,尤其是命案,都不用誰打電話來催,自己就哭著喊著跑過去了。


    這時候已經是深夜十一點半,接近淩晨,看起來灰頭土臉的老切諾基無聲的閃著警燈,在都市的街頭一路飛馳。


    對於那些喜歡都市繁華的人來說,這個點永遠都不算晚,越是在這樣的時候,那些燈紅酒綠和紙醉金迷,才越是散發著迷人的風姿。和白天的人潮人海,車水馬龍相比,這時的都市是另外一個世界,沉迷在其中的人們不是不知道醒來以後世界還是那個世界,生活還是那樣的生活,也許正因為如此,他們更加不願醒來。


    天空下著雨,這場無聲的細雨籠罩著城市已經整整一個星期了,看起來還沒有絲毫要停歇的跡象。這是這個城市最常見的雨,從春天開始,就斷斷續續的下著,短的三五天,長的半個月,總是無聲,總是織網般細致和綿密,總是冷浸浸的不由分說往人的骨頭裏紮,總是不經意間爬滿了所有的窗玻璃,一條條一道道好像活物一般蜿蜒回繞。居住在這個城市的人都不喜歡這樣的雨,可它就像個固執的、麵容清冷的、披著披肩的老美人,由你喜歡不喜歡,最終都隻能被她織進她手中永遠織不完的毛衣裏。


    可是林兮喜歡這樣的雨,尤其是在這樣的深夜裏,原因無他,路上車少人少,便是在白天最人群如織的街道,她也能開到120碼去。而這時,趙勇看到儀表的指針已經飆到180。


    趙勇也懶得提醒林兮,隻是心事重重的看著車窗外浮光掠影的高樓大廈,還有路燈下密密麻麻的雨腳。


    又是一年的春末,年複一年,周而複始。這個春天和過往沒有什麽不同,以後也還將是這個樣子,隻是對趙勇來說,這個春天不知道過不過得去,如果……那麽對他來說,這個春天就將是最後一個春天。


    林兮瞥了一眼趙勇,對自己搭檔那種心事重重的樣子,除了沉默,她也不知道該怎樣去開導他。剛讀警校的時候,林兮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靠自己的努力,做一個好警察除暴安良,做了警察才知道,警察也不過就是一個職業而已,有很多事情,警察是根本解決不了的。林兮隻能說:“勇哥,要不我先送你回家吧,反正今天也不是我們值班。”


    “算了。”趙勇淡淡的說:“現在回去弄不好還要吵醒她們娘倆,還是先去現場吧。法醫和痕檢過去了嗎?”


    林兮說:“在路上,不過肯定沒我們快。”以她這個速度,那些同事當然不可能比得上。


    趙勇又問:“派的誰?”


    林兮回答說:“今天值班的就隻有陳步東和溫小明了。”


    趙勇不客氣的說:“就兩個實習生管蛋用,要不,把你哥也叫上吧。”


    林兮猶豫了一下,說,行。


    林兮的哥哥林跡並不是警察,當然更不是法醫,但曾經是。


    如果說林兮年少時選擇讀警校就是因為出自於對哥哥的崇拜的話,後來林跡脫離警隊,則讓林兮非常失望。現在林跡自己經營著一個小型的私立醫院,同時在一所大學的三本校區做兼職教師。


    其實林兮家裏也算得上是書香門第,他的爺爺就是民國末年的大學生,後來做了大學教授,他的父親也是大學教授,母親是父親大學時係主任的女兒,後來也成了教授。夫妻倆先是生下了兒子林跡,後來又給林跡弄了一個殘疾證明鑽政策的空子想要一個女兒,於是有了林兮。更不料兩個孩子都不省心,放著好好的一條直通大學教授的路不走,卻異想天開的去當警察,而且兒子林跡連個警察也幹不長,林跡那個私人醫院更沒敢讓父母知道,因為那個醫院壓根就是個野雞醫院,證照都不齊全。


    有時候世界很小,光陰市作為天南省的省會,是個人口超過800萬的大都市,這個官方數字還打了折扣,實際算上流動人口,這個城市少說也有1000萬人。可就在這茫茫人海中,林兮剛進警隊認識趙勇的時候,攀談下來,趙勇和他哥哥林跡竟然是初中同學,還一起打過架,一起追過同一朵校花。雖然後來高中沒在一塊,但那交情也是夠鐵了。


    趙勇和林兮都清楚林跡現在不是警察不是法醫,可他們都知道真要從屍體上找到什麽線索,林跡可比陳步東溫曉明那兩個實習法醫靠譜多了。


    林兮給哥哥打了電話,林跡那邊人聲鼎沸,不用說正在什麽娛樂場所或者私人派對裏,每次林兮知道哥哥去這些地方就氣不打一處來,如果不是對兩個實習法醫實在沒信心,她一定不會給林跡打這個電話。而林跡在電話裏的聲音則是一派無所謂的感覺,反正對他來說時間還早,也就開著車過來了。


    果然就像林兮所想的,她和趙勇到達現場的時候,陳步東和溫小明兩人並沒有到,就兩個派出所的民警在保護現場。那兩個民警終於等到有同伴前來接應,臉上一片欣喜若狂的誇張表情。倒不怪他們,隻怪發現屍體的位置很偏,又是冷雨連綿的雨夜,陰風慘慘,那地方能把活人寒磣得滿臉綠氣。更何況那地方不單是偏,還是個市井傳說中的不祥之地。


    那地方沒什麽名字,位於從繞城高速北站出口往南行駛17公裏的一個路口,繼續往南,就是沿著繞城高速從另外一個入口回到城市,往西,則是出省的一條省道。很多大貨司機為了省過路費,或者為了避免超載被查,都會選擇先走這條省道,避開高速路上整治最集中的一段,然後再回到高速。


    過去沒有繞城高速的時候,大貨車從城裏出來,得走幾十公裏的上坡路,到了這裏,就必須給水箱加水,不然接下來一連串的下坡路就會非常的危險。這也就促成了這個前不著村,後不挨店的地方漸漸的生出一些加水、洗車、吃飯的小店。還一度非常紅火,最火的時候,甚至還有一些特殊職業的女人出沒。


    這地方後麵靠山,前麵臨水,有一條蜿蜒奔騰的大河,路是在半山上鑲嵌到山裏的,隻有加水站一帶都有那麽一點點可以停車休息的空地。這裏沒有地名,很多大車司機就叫加水站。但這個地方很出名,因為過去常有大車在這附近出事,經常是連人帶車栽進大河裏,栽進去連車也要被衝到很遠的地方,人更是絕少能找到。後來大河上遊水土流失,河水都差不多幹涸了,但依然時有出事的車栽進去,不同的是,現在栽下去的車和人倒都能找到了。


    這地方很邪,後來有人算過,從省城西北的邊境到這裏,不多不少,正好174公裏,而再往西北走,從省境到這裏,不多不少,正好574公裏。不管是174“一起死”,還是574“我去死”,都讓人心裏特別的寒磣。


    因為修了繞城高速,很多車都選擇走高速路,原來的數字已經沒有意義。可依然有好事的人精確算過,即便是繞城高速,從這到北站,準確的距離不是17公裏,而是17。4公裏。


    這麽一個地方,也難怪那兩個民警的臉色發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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