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個新人全部完成自我介紹後,是領導訓話環節。


    首先開口的自然是李理事。她隻要站在那裏,就散發出不可忽視的威嚴。


    其實在公司內部,特別是新人練習生中間流傳著關於她的傳說。她在公司有個外號—一號魔女。


    因為她的魔鬼似訓練沒幾個人能hold住,就算你之前再狂傲不羈,到她手上也隻有服軟的份。


    她輕啟朱唇,說道:“既然你們進入公司,就是公司的家人,公司會把你們當做自己的孩子來培養。當然這個培養跟父母老師對你們的培養是不一樣的。會比她們的培養更嚴苛數倍。為了今後的成功,現在的辛苦是必然的。如果你沒有信心堅持到最後,現在就趁早放棄。怎麽樣,有沒有要放棄的人?”


    沒有人應答。


    “ok,既然如此我就當你們大家都做好準備了。希望你們不要讓我失望。”


    接下來是經營部的部長講話。


    “大家知道公司為你們提供培訓是沒有收取你們任何費用的吧?所以練習生期間公司不會跟你們簽約,你們基本上也沒有收入,除非到一定時間有能力並且有空檔拍攝前輩的mv什麽的,能夠有一些收入。公司培養一個藝人的周期一般是2年到3年,當然,也有可能更長。具體視你們的表現而定。練習生期間,你們要接受歌舞,形體等多方麵的培訓。吃住都是由公司統一安排。在培訓的過程中,你們當中會有人因為唱歌不好,或許舞蹈不好,外貌身材走形而被公司淘汰。如果你們想走到最後,站在舞台上享受大眾的掌聲,唯一的方法就是在練習生期間努力。到最後會有百分之50的淘汰率,也就是說,在你們之中,最後隻能留下10個人。我的意思你們都明白吧?”


    “是的。”


    “張部長已經把練習生期間的各方麵表現的重要性都給你們說明了,我要給你們說一下出道後的一些事情。首先是合約,正式出道後公司會跟你們簽訂合同,合同時間有5年,10年等。合約期未到單方提出解約,需要支付違約金。還有收入分配,公司跟藝人是七三分,也就是說專輯銷售跟演唱會收益的百分之70歸公司所有。不管是組合還是solo,出道後都會給你們安排經紀人,負責你們的日常行程。”


    接下來什麽電視劇製作本部,專輯製作事業部,企劃室,經紀事業部,各部分的負責人分別講話。


    歸納起來差不多就幾個問題。


    練習生期間的注意事項。


    公司與藝人的甲乙關係


    殘酷的淘汰機製


    合約跟收入問題


    作為藝人應該持有的態度


    總之,接二連三的講話下來,聽得有些人都心底慎的慌。


    我能不能熬過這段練習生時期?成為藝人後73分我什麽時候才能給家人買套房子?我究竟會不會成為大明星?


    我敢說,每個人肯定都在心裏問了自己這三個問題。


    而答案,卻暫時沒有。


    有的,隻是心中的那份期待。


    期待可以出道,期待可以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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