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暴屍街頭的自然不是老熟人艾伯特,而是最強有力的參選對手。他揭露艾伯特可能是七年前被劫持後失蹤的豪華遊輪主犯,到現在為止,那些幸存者,大部分已經在國外,而在國內的三個依舊用失憶作為理由保持緘默。


    這樣的人自然會死,而且死得還非常的難看。半夜死在街上,更重要的是,這個老家夥渾身的酒氣、身邊還陪著一個嫩模。這個嫩模也不知道嚇傻了還是吸了點什麽,就坐在那裏呆呆地一動都不動。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本報社將繼續跟進做詳細報道。”戈登扔下報紙,環顧了大家一周:“模特尿液已檢測出陽性,這個家夥還在屍檢中。”


    斯內德放下了捂著上嘴唇的手,輕笑了起來:“這完全可以造假,公眾的目光會被黃和毒吸引過去,對於花邊新聞津津樂道,夠厲害的。”


    確實厲害,隻要檢測結果是身上含有毒,那麽一切都能自圓其說,死於過量、死於引發性心髒病等等。這樣一個貪戀犬馬聲色之中的老色鬼,幸好死了,如果他對艾伯特“汙蔑”成功了,這樣的人渣不就成為了州議員?死得好,死得頂呱呱。


    “這就是我們要救贖的罪人?”雷格爾翻了翻眼:“這樣的家夥也不用費口舌了,隻有直接宰了。”


    很多人花了至少近二十年才有實力去競選州參議員。而他從零開始,隻用了七年時間。而七年前的艾伯特就已經厲害無比,現在成了政客應該更是可怕。論口才,不要說去勸通這樣一個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許隻有聽他洗腦的份。


    戈登微微直起身體,大約想要說什麽,但目光轉到了一旁,那裏是快餐店的門:“麻煩來了。”


    大家扭頭看過去,剛才兩個被魯道夫打劫的街邊小混混。帶著大約七八個人,正氣勢洶洶地走進來。


    他們的樣子看上去就是來找茬的。就差臉上沒寫上“閑人回避”字樣。雖然身材沒有隊友那樣的好,畢竟隻是小混混,歐版的平常人,也有高有矮的。但人一多,氣勢還是有的。店裏的


    “大哥,就是他們!”那個被挨揍的混混指著他們,神氣活現地道。


    不用這樣吧。。。程千尋都要捂額了,也太戲劇化了點,就不能弄得和那些片子稍微兩樣點?


    “嗨~”快餐店裏的夥計察覺不對,叫來了店長或者是店長。他立即從收銀台下取出一支雙管獵槍來,“哢嚓”一聲開啟了保險,對著喊起來:“要打就出去打。否則我報警了。”


    這倒是少見,應該屬於這個國家的特色了吧。


    程千尋趕緊地拿起還沒吃完的漢堡,往嘴裏塞著:“慢點。我馬上就好了。”漢堡可是用錢買來的,不能浪費了。隊友們看了看她後,也拿起還沒吃完的東西,盡快地吃了起來。


    “你們。。。”這個小混混橫眉豎目想要上前,但被老大阻止了。


    這個老大顯然比這些小混混年齡大,頭發上抹了好多油。梳理得一絲不苟,臉上橫肉。他舉起了手。攔住了手下:“讓他們吃完,說不定是最後一頓。”


    也許別人早就嚇得坐立不安,但程千尋他們依舊自己管自己吃,哪怕等會兒打架被揍得全部吐出來,也要先吃了再說,反正惡心也是惡心別人的。


    吃完漢堡後,她抹了抹嘴,站了起來,還不忘將剩下的半杯可樂拿在手上,鼓著嘴巴:“嗯,好了。”


    那就出去吧,隊友們一個個拿起了飲料杯,溜溜達達地走了出去,那樣子不象是準備出去打架的,很是輕鬆隨意。而店長依舊拿著他的獵槍嚴正以待著,畢竟在店裏砸壞了東西,找誰去賠呀?


    走出了店門,一路走到街道的一處角落裏,在牆壁上,畫滿了塗鴉作品,一層疊著一層,顯得牆又亂又髒。


    前麵就到底了,程千尋拿著可樂轉身,就看到對方又來了幾個,現在大約十二三個人,還有人手中拿著結實的棒球棒,將棍子很是拉風的架在肩膀上。


    老大畢竟是老大,見識得比較多,不溫不火地道:“我的兄弟說你們拿了他們的錢。”


    “嗯,拿了!”她也不想浪費時間,很直接地就認了:“這錢原本就不幹淨,見者有份。說吧,打算怎麽辦吧。”


    說話的往往不是小跟班就是老大,這下對方的老大上下打量了她好幾眼,但看看她也不是那種深藏不露的東方女殺手類型,早就過了東方人個個會武功的認識時代。


    總共加起來才五個人,不管怎麽說,那錢是錢,如果第一次不阻止,以後可能還有下一次,那麽這個地盤就沒得混了。於是老大發話了:“我也是好說話的人,把錢吐出來;誰拿的錢、出來道歉,並且斷根骨頭。”


    程千尋淡淡地道:“我也是好說話的人,再拿二千過來,我們就離開這裏,去其他地方混。”


    老大一時愣住了,大約沒想到得到的是這樣的回答,不但不吐出錢,還要再訛詐二千。他猛地對天輕蔑地笑了起來,隨後身邊的一個小混混如同得到指示一般的罵了起來:“你ma的是誰呀,敢和我們老大這樣說話。臭娘們。。。”


    程千尋拿著飲料,就站在那裏聽著,反正這層並沒有規定時間。而且對方罵自己的話,天界的那幫子神靈也會有興趣聽的。隻可惜,這次沒有任何武器帶在身邊,否則一支槍就能讓對方住嘴。


    罵了老半天,這五個人還是一點反應都沒有,那個女人的居然還打了個哈欠。要麽對方是神經病,不知道死字是怎麽寫的;要麽忍受能力實在是太強了;要麽。。。老大或者也感覺到無聊了,舉了舉手,讓手下停下,平靜地道:“不要這樣無理,文明點。。。也算是第一次見到你們,可能不懂這裏的規矩,隻要把錢吐出來,你們可以走。”


    已經讓步了,隻要錢還回來就行。


    程千尋也用同樣平靜的話語回道:“原本說好二千,現在加價了,我可不能白白被罵。拿五千過來,我們就離開這裏,去其他地方混。”不能把錢還回去,否則要麽繼續賺錢,要麽今晚隻能住大街上。


    那隻有打了,這個老大於是轉過了身。在他轉身的同時,手下一擁而上,這些人也應該算作打群架了。


    “好吧,好吧!”戈登很是無奈地聳聳肩膀、做了幾下準備運動。


    雷格爾很是興奮:“好久沒動了,正好練習一下。”


    “你還真是有進無出呀。”斯內德苦笑著,此時對方衝過來了。


    拿著棒球棒的四個人先衝了上來,魯道夫頭一低,一個胳膊肘就將對方撞得將胃裏的東西噴了出來,順便將棒球棒奪了過來。他拿著棒球棒,飛快地對著對方的後背一敲,自然一下就敲暈了。


    雷格爾是往後一退,借著身高臂長,一個大拳頭就對著對方的鼻子揍了過去。“啊~”對方狼狽不堪地捂著鼻子往後退了好幾步,再用手指蘸了蘸鼻子流下的液體,已見紅了,尖叫起來:“他打斷了我的鼻梁。”


    斯內德和戈登更是不用看了,直接對著剩下的七八人,三拳二腳打得一群人要麽躺在地上,要麽不敢再往前麵一步。


    “你!”斯內德一把扭住剛才罵程千尋的小混混,反剪著他的一條胳膊:“剛才說什麽來著,我沒聽清楚,麻煩再說一遍。”


    疼得是眼淚鼻涕都快出來了,還敢嘴硬?小混混隻有求饒了:“大哥,哎呀哎呀,輕點。我是罵我老娘,是罵我祖宗,我不敢了。”


    “不要這樣,和氣生財。”程千尋拿著飲料杯,慢悠悠地喝了口飲料:“給一萬,我們就走,從此不來找麻煩。”


    又加價了,對方老大臉上掛不住了,看他手往腰後麵摸去的樣子,隊友們幾乎同時扭抓起一個人,用對方作為肉盾,擋在了身前,還全部站到了程千尋的前麵。


    果然掏出的是槍,老大拿著手槍,可要開槍就先要傷到自己人,舉著槍猶豫不決著。過了會兒,還是放下了槍,將槍捏在手中,口吻軟了許多:“我沒那麽多現金。”


    “那有多少?”她問道。


    於是趴在地上的、還能站起來的,和老大一起湊錢。過了會兒確定了金額:“三千多。”


    “窮鬼!”她罵了一聲,但也不能怪別人,不可能拿著那麽多的錢到處晃蕩。這些錢應該也是剛剛“做買賣”和收保護費之類收到的。


    “算了,今天心情好,把錢叫人拿過來吧,剩下的算是給你兄弟買藥的。”她也隻有妥協,能訛到三千多算不錯的了,此地不宜久留,總部能等著他們去拿錢回來。到時錢沒拿回來,來了更多的人。


    錢拿過來了,她伸手接過錢,點都沒點的就塞進口袋裏:“你帶著人走,我們出去時如果見到任何一個人還在,就讓這四個家夥這輩子坐輪椅。”


    道上混,就看誰更狠。老大也隻有恨恨地看了一眼後,一個轉身:“走!”


    隊友扭著四個混混往外走,走出死胡同。左右看看其他人確實走了,魯道夫搜光對方口袋裏的錢後,放了對方。(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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