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尋想上去,但被艾伯特攔住了:“血淋淋的,你就不要看了,女人看不好。”就差沒說懷孕了。


    隊友們,包括斯內德都翻白眼,對著程千尋憋笑。反正時間不多了,也不要捅穿了,就繼續裝下去吧。


    艾伯特走到前麵,推開了人群:“下手也太重了點,一截截的,你們負責扔了。”


    程千尋坐了下來,帶著幾分怨氣:“我們休息,讓他們扔,不能惡心活老是我們幹!”


    於是隊友們都坐在篝火旁,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樣子。雷格爾拿起一根樹枝,輕輕一掰,發出清亮的聲音後折斷,扔進了火裏。


    這無疑是提醒了很多人,他們殺個人還心驚膽戰的,而這組人殺人眼皮都不眨,任何可怕的屍骸他們都能運來運去。


    突然有一個人豁出去般地叫了起來:“不行,一定要去一次。老子就是要看看那裏到底有什麽!”


    “那會讓人發瘋的。。。”也有人膽怯,事實就白在眼前,去的人要麽沒回來,要麽就成了這樣。


    一下又安靜了,幾個人默默地將被砍成一截截並且打爛的屍塊撿起,皺著眉的扔到遠點的地方去。雖然他們也看到了很多事情,劫案、綁架、殺人、章魚、螞蟻、野豬,可現在撿的是自己打死的人,是同類,多少心有餘悸的。


    已經是深夜了,再過個四個小時天應該可以放亮,這一夜過得還真是豐富多彩,隻剩下三天了,三天的時間。


    程千尋根本不敢睡。就怕這時間內出現什麽變故,以往經驗就是,越是到最後越會折騰。


    “還是睡吧,放心,有我們在。”斯內德將她摟過,頭枕在他的大腿上,把被子往她身上蓋。這裏條件不大好。逃得匆忙。也幸好將被子給拿上了幾條。大部分人隻有躺在地上,砍下的樹枝樹葉當鋪蓋。


    “嗯。”不睡是不現實的,否則還沒到時間就先垮了。她閉上了眼睛。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不準動~”一聲喊就讓她腦子猛然炸起,眼睛掙了開來。


    “別動!”身邊的斯內德手中舉著槍,小心應付著跟前的人。而其他隊友也都嚴正以待,紛紛掏出槍對著。


    望眼看去。原來是最外麵的巴倫和戈登被鉗製住了,他們脖子上都架著兩把刀。而對方大約七八個人,正虎視眈眈地。


    “把槍給我們,然後一起去!”緊張讓對方呼吸加快,象是氣喘籲籲。


    戈登這幾天也累了。陪著去選合適的木材,否則也不至於睡得那麽死。而巴倫是一直忙東忙西,每天平均下來能睡足六小時已經不錯了。也許他們兩個值班時走神了。或者對方作態要商量事情才導致如此。


    “快,把槍給我們。”對方簡直是用吼的。而巴倫和戈登槍已經在他們手上了。兩個人拿著槍也正對著。


    “放開他們,饒你們不死。”魯道夫冷冷地道。


    “聽到沒有,把槍給我們。”對方顯然是鐵了心腸要去洞裏找寶藏了。人就是如此,哪怕知道裏麵有毒蛇猛獸,隻要有足夠的財寶,就什麽都不顧了。


    看到對方作勢要去割巴倫的脖子,艾伯特趕緊地舉手示意:“慢著,有事好商量。”


    “有什麽好商量的,人都在他們手上,給槍唄。”她站了起來,掏出腰部的槍,一根手指吊著:“先說好了,我們給槍,你們放人,怎麽樣?而且等槍用完,還給我們。”


    這說得有點太天真了吧,拿去的槍還有還的?對方相互看看。


    她又繼續道:“我們也是為了你們好,你們也看到了,還有好幾個過去都沒回來。大約野人正把他們架在火上烤著,難道你們也想去冒險?還是算了吧。。。”


    還沒說完,一個拿槍的就吼:“這就不用你管了,把槍給我們,快。”


    “那用完會還我們嗎?”她還是裝著傻,一步步地慢慢靠近:“槍在這裏,如果回來的話,我們不要珠寶,交易達成嗎?”


    “行,可以,給我們。”對方好似漸漸忘了一件事情。


    “我保證把槍給你們,但你們也要做保證,以男人的名譽發誓,如果做不到就不是男人!”她舉起了兩根手指,煞有其事地道。


    對方很不耐煩地,又氣又好笑地道:“好,我們。。。”


    就在這個時間,她舉起了手槍,對準劫持戈登的人腦門上就是一槍,轉而對著劫持巴倫的家夥腦袋也是一槍。


    “你~,呯~”還沒回過神,手中拿著槍的兩個家夥,一個又給斃了。


    “不,不要。。。”還有一個拿槍的雙腿、包括全身都顫抖著,嚇得臉色發白。但迎接他的還是一聲毫不留情地槍響。


    “呯~”程千尋放下冒著煙的槍,看著後麵一群嚇傻的人,淡淡地道:“我是女人,不是男人。對不起,槍不能給你們!”


    “啊,也不說一聲。”戈登一把推開了死在身上的男人,手拍了拍震得嗡嗡響的耳朵,子彈幾乎貼著臉過去的感覺肯定不會好。


    巴倫坐在地上發愣著,半響才看著她喃喃道:“這是什麽女人?”


    幾乎在二秒內,殺了四個大男人,一點猶豫都沒有。


    但程千尋也知道,她不得不這樣做。如果把槍給了他們,那麽死的可能不是一個人了,在退潮時,他們必須離開這個島,也許可以將這些人扔在這裏,讓他們再過十五天走,可遊戲有時是有規律的。她感覺必須這次要走掉,不為什麽,隻是感覺。


    所以隻有先開槍,第一槍就先解決挾持戈登的人,越是後麵危險就越大。


    巴倫也推開屍體站立起來,從屍體上撿回自己的槍。腦子也算是清楚,過去輕聲質問道:“萬一脖子上的刀一劃,我不是死了嗎?”


    “死了算倒黴。”她冷淡地回答:“風險總是有的,我的人可沒你那麽多抱怨,算我沒救你。”


    看著那些人膽怯地往後退,她想了想後喊了出來:“哎,是不是想去看看?”


    那些人特別是在前麵的一大半都在搖頭。隨後扭頭就要逃。碰到這個女魔頭還是算了吧。自己人都捏在手上,照樣開槍,眨眼功夫四條人命沒了。


    “給我回來!”程千尋又氣又好笑。大聲地吼著:“天亮後一起去。”


    沒聽錯吧,死活不肯去,現在居然主動要求去了?所有人都轉身回來,那表情是驚呆類型。


    “去呀。既然不去不死心,那麽就去。”她吹了吹槍管。吹得涼一點後塞在腰後:“現在把屍體扔了,睡覺,天亮吃飽後去。”


    躺下後,艾伯特蹲著過來。不確定地問:“真的打算去?”


    “去,反正就過去看看,未必要進去。”她也帶著幾分無奈。輕聲道:“再下去人都快沒了,難道真打算我去鏟煤燒鍋爐嗎?”


    人確實越來越少了。不是往洞裏跑,就是跑回來被砍死,還有就是。。。艾伯特苦笑著:“你就不能少殺幾個?那個已經求饒了。”


    她轉過了身,很是認真地道:“膽子那麽小,留著也沒用。既然他有膽子敢挑釁,就有膽子去死。不樹威,就等著他們一批批過來輪流找麻煩吧。”


    艾伯特想了想,也隻有點頭了。他也是個隻注重結果,不拘泥過程的人,會理解的。


    程千尋又側身躺下,麵對著那些一直不安分、夢想找到寶藏發大財的人,他們顯然是睡不著了,都在輕聲討論。當然這次不是在討論如何奪槍,如何拉攏更多的人跑過去。而是在說以前聽到的海盜寶藏故事,還有拿到錢後如何花。


    三天時間,如果想太太平平走的話,也隻有把該做的事情全做了,那個寶藏既然設定下來了,那麽就去,不會白白地放在那裏的。


    天終於亮了,程千尋是被烤肉的香味弄醒的。


    她一看旁邊還在分割的野豬肉就明白了:“新打的野豬?”如果是二天前打的,肉都有點發暗變色了。


    “不是打來的。”雷格爾在火上烤著豬肉。


    一旁的魯道夫正在分割著:“是被它們同類頂死的。”


    這就有點奇怪了,一看豬頭,這野豬的眼睛被刺瞎了,兩隻眼睛被刺得成兩個深窟窿,大約骨頭都被大獠牙崩開了。


    一起幫忙的戈登解釋道:“昨天扔了一些屍體出去,幾個野豬群爭搶時頂死的。被頂死了二頭,還踩死了二頭小豬,足夠分。”


    也真是可笑,野豬吃人,人吃野豬,一點都不浪費。


    她站了起來,去拿點材。有人就鼓起膽子問了:“還去嗎?去不去藏寶洞?”


    “去!”她爽快地大聲喊道:“答應了就去,不會食言。”


    一片歡欣鼓舞著,好象去後勢在必得。她又喊道:“多吃一點,說不定是最後一頓了!”


    一說氣氛一下就沉靜了很多,是呀,那麽高興幹什麽,說不定去就是送死的。


    吃完後已近中午,太陽是最高的時候。


    程千尋和隊友們找了幾塊石頭磨刀,將刀鋒磨得鋒利點。


    “現在去嗎?”又有人過來問了,他也不是很確定,抬頭看了看頭頂上的大太陽:“現在是最亮的時候。”


    “當然去。”手小心試了試,刀磨得差不多了,她站起將刀插在了大腿的綁腿上,帶著戲謔地嘲笑:“難道非要等到晚上,黑得隻能看到野人白森森的牙才去?叫他們準備好,走了。”(未完待續)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亡靈階梯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幽幽弱水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幽幽弱水並收藏亡靈階梯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