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艾伯特叫巴倫頂了他的班,走了過來:“有什麽發現的嗎?”


    “有一點,但不多,畢竟紙張在海風下腐蝕得更快。”戈登將裝鳥肉的盤子遞過去:“先坐下吃一點,這事慢慢聊。”


    斯內德卻摟著程千尋的肩膀冷冷道:“沒位置了。”


    為什麽斯內德這個態度,大家都心知肚明,程千尋用胳膊肘輕輕捅了捅他,微笑著道:“你也辛苦了一天,吃點,一起討論也可以知道下一步怎麽辦。”


    斯內德沒個好氣地道:“是很辛苦,工作感情都不放鬆。”


    “別那麽小氣,隻不過和你未婚妻聊兩句,就成了這個樣子。如果以後有哪個隊友扶一下你未婚妻,是不是還真以為有什麽嗎?”魯道夫稍微讓開了點地方,對著艾伯特道:“別在意,戀愛中的男人不可理喻。”


    艾伯特坐下來後,雷格爾裝出一副好奇地樣子:“你和程聊了些什麽?”雷格爾現在也是越來越奸猾了,這樣一說就證明斯內德和他們什麽都不知道,斯內德吃醋的原因是在搜索其他船上的時候,看到了他們兩個在一起聊天。


    “隨便聊聊而已。”艾伯特微微一笑,對著斯內德友好地道:“大家都是隊友,經常應該交流一下。”


    此時去遊輪上洗澡的阿克曼過來了,看到烤好的海鳥,樂嗬嗬地坐下了:“來的正好。”


    對於肥胖的阿克曼擠進來,斯內德卻問的是:“老是洗澡,現在船上的淡水還夠回去用嗎?”


    “夠用,但說得有道理。”艾伯特表示了認可:“從現在開始,洗澡去林子裏的淡水那裏洗。不能再用船上儲備淡水了。”


    這樣可以更加緩和氣氛,艾伯特隨後環顧了下大家:“有什麽新發現嗎?”很隨意地從盤子裏捏了點肉吃,如此態度,哪怕有些什麽,也讓人無法當麵發作出來了。


    魯道夫從懷中抽出一個大約有小臂長短粗細的木筒:“紙張基本都完蛋了,我看到了這個,應該是以前裝信件用的。”


    他拿起一把小刀。在火上稍微烤了一下後。小心翼翼地將木筒蓋子上的封蠟去掉。去掉了蓋子後,先往裏麵看了眼:“有紙。”隨後慢慢地往外倒。


    一張厚厚軟羊皮從木筒裏倒了出來,魯道夫打開看了就皺眉:“是英語。但這種的看不懂。”


    這是用墨水書寫的,雖然羊皮的顏色都變黃了,但木筒將它保護得很好,阻止了帶著潮氣和鹽份的海風侵蝕。字跡清晰可見。


    坐在旁邊的戈登看了後道:“是古英語,古代英語書寫方式以及語法單詞都會稍有不同。希望我以前學校裏學的莎士比亞原本英語應該管用。”


    沒想到英語都有文言文。這裏應該隻有戈登行了。


    戈登接過去,囫圇地讀了起來:“敬。。。敬以此信,警。。。警示後人。。。”


    “算了,你看完後告訴我們得了。”雷格爾聽得真是累。光這兩句,戈登大約讀了足足有半分鍾。


    “你就看吧,這點還不相信嗎?我們先吃。”斯內德拿起兩塊肉。將骨頭少的遞給了程千尋。


    戈登就在旁邊細細看著,過了好一會兒才抬起頭:“看完了。”


    這下所有人都看著戈登說信裏的內容:這是二百年前。船長在最後時刻寫下的信。二天的颶風將這船刮到了這個小島上,他們發現沒法離開,為了生存開始在島上收集食物。碰到了紅色螞蟻,吃人的黑色野獸,但也發現它們不敢靠近海水。後來一些船員拿著海水進入島深處,要麽有去無返,要麽回來後變得很古怪,發展到最後自相殘殺。


    船長帶著幸存者逃進了樹林裏,等到那些人相互殺得差不多時才回到了船上,而船上最後一個去小島的船員說,島上有一個山洞,很大的山洞,裏麵滿是金銀珠寶,凡是看到過的人,都會被這些財寶吸引,隨後發瘋。話完這話,這個人就傷勢過重死了。


    為了保險,船長沒敢帶著人進去,等到第十五天時,海水上漲,小島消失不見,但他沒來得及帶著船員撤退。


    戈登看著篝火緩緩道:“這信是他在第二個十五天快到前寫下後,放在其他船隻上,希望以後有人來時能發現這封信。”


    魯道夫深沉地想著:“既然這封信是這個船長放在其他船上的,那麽有可能他已經回去了。”


    艾伯特一下興奮了起來:“就是說,每隔十五天就有一次離開這個島的機會?”


    “應該是。”戈登點了點頭:“我剛想起來,在差不多的時代有一篇作品就是描寫滿是金銀的島,難道這個作家就是聽說了這件事寫的?但所有人都把它當是故事而已。”


    這樣匪夷所思的島,自然當做故事。難道還真有人相信,在大海深處有一處神秘的小島,島上有吃人的野獸和昆蟲,而島的深處有一個滿是金銀珠寶的洞穴?


    看到艾伯特目光看著篝火閃爍的樣子,程千尋皺了皺眉:“難道你想帶人進去找財寶?”


    “難道你不想嗎?當然,女人和男人不同。”艾伯特環顧著其他人:“這種故事是每個男人小時候都會做的夢,難道你們不想去看看那個滿是財寶的洞穴?”


    “不想!”魯道夫直接就否決。


    雷格爾也搖頭:“為了錢,丟了命,不值得。”


    程千尋側了下頭:“聽到沒有?勸你還是算了,再等個十二天離開這裏,上岸後找個中立國家,舒舒服服享受你的幾千萬美金贖金。”


    斯內德描繪出一副美好的畫卷:“以你的底子,隻需要二三百萬買套海邊別墅、弄輛好車,美女盡管的泡。何必去發瘋?”


    看著這些人都一副不為所動的樣子,艾伯特帶著幾分遺憾地歎了口氣:“說得是,已經有錢了,不值得再去送命。”


    程千尋盯著一直愣愣坐在那裏的阿克曼:“教授。”


    可阿克曼還是在發愣,盯著篝火。於是旁邊的雷格爾捅了他一下:“哎,教授!”


    “啊?”阿克曼這才回過神,略顯慌張地道:“沒,我沒想去。”


    不打自招,大家都笑了出來。


    “教授!”程千尋很嚴肅地對著他道:“希望你不要說出去,記住一點,其他都撈不到的東西,盡量不要去想。除非你想送命!”


    “是,是。。。”阿克曼猛點頭,隨後強笑著繼續啃手中拿著的肉。


    程千尋看了看自己的隊友,隊友們也用眼神回應,這個阿克曼可能會帶人去,要盡量注意著了。


    為了轉移艾伯特的目標,程千尋於是道:“頭,明天開始可以砍樹,收集食物了。再過十二天就可以走了!”


    戈登提出意見:“多收集一些椰子,椰子是放不壞的。”


    “再弄些海帶,還有挖一些蚯蚓。”魯道夫也有很多生存的好辦法:“萬一沒食物了,蚯蚓可以釣魚。而且蚯蚓也好養活,弄些草皮,連土一起挖走。”


    鍋爐裏需要東西燒火,路上需要有吃的東西。艾伯特領情,表示明天一早就開始著手離開的準備。


    又一天開始了,離傳說中可以離開的日子隻剩下十一天了。程千尋也暗暗計算著,那天也同時是他們完成任務的前一天,就是說他們不能呆在這個到時會消失的小島上,否則就是淹死。


    算得還真是準確呀,場景和主題換了一個又一個,這場戲簡直比前三場加起來的還要多。


    一早起來,艾伯特就命人開始砍下樹往船上運,還有一些人將船上的椅子櫃子等、隻要是木頭做的全部收集起來。用五天時間將所有需要的木材全都準備好,隨後的五天就開始準備吃的東西。


    這樣的準備也是很合理的,食物容易*,太早準備也是枉然。


    程千尋他們躲在簡易的帳篷裏,舒舒服服地躺著。海風雖然有點熱,但吹過來還是挺舒服的。


    也在裏麵躺著的阿克曼突然道:“不知道那些財寶是不是在。”


    “別再想了,保住小命回去才是真的。”戈登沒個好氣地道。


    其實這件事對於程千尋以及隊友們很容易,他們到時就走,什麽都將帶不走。可對於活在這裏的普通人來說,這種誘惑實在是太大了。


    阿克曼坐了起來,察言觀色著:“難道你們一點都不動心嗎?那可都是財寶呀,而且遊船那麽大,裝得下。”


    “嗯,是呀,確實全都裝得下。然後呢?”雷格爾嘴裏叼著一根草棍,雙臂墊在自己的腦後,悠哉悠哉地道:“不要忘了,來過這個島的人有很多批,可活著出去的大約隻有那個寫了羊皮卷的船長。其他人見了財寶就起了貪念,互相殘殺。你認為你能搶得過其他人嗎?”


    阿克曼臉上堆砌起了笑容,滿是肉的臉上露出的笑,顯得更加的貪婪:“隻要你們願意,他們根本就搶不過。要不這樣,一起去,大家平均分。。。不,你們拿九成,我拿一成就夠了。怎麽樣?”


    “好誘人!”程千尋坐了起來,冷冷地看著阿克曼:“但抱歉,沒興趣。”(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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