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壯漢拖著“寶座”出來,走到前麵時左右分開後站立兩邊。當然,這也是彩排好的,昨晚程千尋為了這些表象的東西,親自壓陣,睡得相當晚。當女王也是不容易的!


    她緩緩地站了起來,微微側身,就是要挺出高聳入雲的胸還有從裙擺下的整條大腿。這個姿勢也練了很久,白天空著的時候,不光要聽這個國家以及周邊國家的情況,還要花時間練這。台上十分鍾,台下十年功;而現在可能隻給她短短幾秒鍾的時間,就是坐著到走下去的這段時間,必須要讓所有男人傾心,至少感興趣。


    站起後,緩慢地抬起手。旁邊的兩個侍女走過來,彎腰扶著她的左右手,扶著她下了車。


    這也是事先安排好的。。。火把和油燈點亮了神殿大廳,程千尋在祭台上練習著,拉加西和幾個侍衛在跟前看著。


    又是一遍結束,拉加西點了點頭:“女王,這樣已經很好了,哪怕再看十遍,我都看得眼睛不眨。”


    程千尋鬆了口氣,抬頭挺胸需要花力氣的,特別是隻能胸口呼吸、小腹不能有任何起伏。她走到旁邊,拿起一杯水,喝了一口:“拉加西,我不要恭維,我要聽實話。這關係到這個城能保得住、保不住的問題。”


    “是,女王,我確實說的是實話。”拉加西樣子應該算是坦誠吧:“您是女王,是天神指派的,本身身份就沒有女人能及。而且整片平原,據我所知。也隻有您這樣一位女王。再加上,您的、您的身材。。。”


    眼睛看著她的胸口,很快地紅著臉低下頭:“象女神一樣美。”


    旁邊的侍衛都咽著口水猛點頭,認可這話。


    程千尋猛地笑了出來,看來那個腹黑的拉斐爾還是對她不錯的。或者他就是為了多點樂子、看笑話的。她又喝了口水,想到了一個主意:“要不是有人扶著我的手下車。。。或者弄個高壯點的男人,或者兩個。。。”


    侍衛一聽,趕緊地點頭。但拉加西卻搖頭:“還是二個侍女扶著女王下車的好。”


    想想已經夠誇張了,畢竟不是百老匯舞台劇,弄得越香豔越好。她點了點頭:“還是保守點吧。”


    放下杯子。她走回到了高台上,坐好後將衣服擺弄好:“好,再來!”


    麵對著圍困國家的敵人領袖,程千尋雙手扶著兩個表示謙卑的侍女,慢慢地走下了車。


    一下車就暗暗皺眉。這個時代沒有鞋子,都是光腳的。踩在地上,地麵上的小石頭硌得慌,但必須要忍著,否則姿態就不好看了。


    走到地上後,她放下了手,一步步走向四個拿著劍的王和王子們,盡量掐出動人的聲音。帶著幾分滿不在乎地悠悠道:“是四位要和我打嗎?”


    她一路走著,嘴角掛著笑,走到距離不足五米的地方停下。舉了下雙手,展示絕對算是傲人的身材:“各位都看到了,我隻是個女人。”


    除了魯道夫,其他三個都嘴角抿起笑意來,看她樣子也不是出來打架單挑的。


    用斧子砍死前國王的尼普爾王-斯內德,他背後背著個大約有十斤的大板斧。雙臂交叉擱在胸前,眼睛和其他男人一樣。還是在她身上上下掂量著:“那你是出來投降的嗎?”


    “投降?”程千尋故意環顧四人,微微昂頭輕描淡寫地問:“如果要投降。我又該向誰投降?這裏可是有四個男人。”


    男人說得很**,也是故意如此的。埃利卡的王子,也就是雷格爾此層的弟弟嘴裏沒正經了:“隨便你,任何一個男人都願意接受象你一樣尤物的‘投降’。”


    魯道夫一直是最清醒的,他冷冷地道:“你是不是想讓我們先決定,到底是誰接受你的投降?”一語道醒其他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他們四個不是先要打起來?


    程千尋沒有回答,反而反問:“我很想知道,我的埃喀什真的淪陷了,誰會擁有?你們應該已經商量過了吧?”


    四人相互看看,烏爾斯王,戈登一舉手中的劍:“勇者擁有。”


    “噢~”她裝出恍然大悟地點了點頭:“就是說,先攻下來,然後你們再打,誰贏誰得到?”


    魯道夫依舊陰鷙地道:“等打下來,這城就和你無關了。”


    “對,是無關了。”程千尋立即接上魯道夫的話,必須爭取,爭取的辦法就是利用他們之間很顯然的矛盾。她不慌不忙地道:“埃喀什被攻下後,戰爭會繼續。應該不會軍隊在城裏打,畢竟我的城就那麽點大,一打全完了。最有可能的是各位在城外打,可這些人,都有妻兒,各位都是仁慈的君王、或者將來的君王,自然不忍心損兵折將,讓他們無法回到家鄉,屍體留在這裏。還有種就是相互單打獨鬥,誰贏誰拿走全部。可各位的實力看上去都很強。。。”


    確實都很強,三個隊友如果相互打起來的話,還真不好說,誰能最後贏。


    雷格爾的王弟,顯然就是贏不了的貨。身材隻和魯道夫相當,當然在這個時代,也已經算不錯的了,可他應該沒有魯道夫的手段以及能力。他眼珠子轉了轉,說道:“我並不是來討伐埃喀什的,是追趕殺害我父王的哥哥,一路到這裏來的。隻要女王交出他,我就撤兵。”


    “噢,就是那個王子雷,我有所耳聞,畢竟是大事情。”程千尋腦子想著該怎麽辦,既然提到,就要想辦法糊弄過去。


    “女王已經看到他了?”他目光一利:“無論死活,隻要交出來,我就退兵。”


    “沒看到!”索性不承認,此時以前積攢的張口說瞎話本事又得到了應用:“我才登基三天,王子你也是頭一次見到,哪怕見到也不知道是他。既然交出他,王子願意退兵,那我回去後就去翻,是死是活都要翻出來,親自押送到王子手中。”


    王子是滿意了,當然也有不滿意的人。戈登冷笑了起來:“女王是不是再自信了,以為出得來,也能回得去?”


    程千尋裝作沒聽到,轉身對著旁邊的一個官員舉了舉手。


    官員立即拿起早上剛寫的,還帶著濕潤的泥板,聲音洪亮地宣布著。應該是專業的,聲音還真是高亮,字字清晰:“偉大的埃喀什女王-程,授命於天。。。”


    王族就是喜歡講究,哪怕發布一條命令也很長,她轉身指了指身後站立一排侍女的其中一個,侍女端著裝著各種水果的盤子過來了。


    城裏已圍困一個月,但人民還是願意拿著食物去神廟供奉神靈,所以也隻有神殿和王宮有水果。


    程千尋掐了一粒椰棗塞在嘴裏,並揮手示意侍女端去給跟前不遠處的四個王和王子。隨後又招來端著酒壺和杯子的侍女,自己倒了一杯啤酒,也示意侍女過去。


    到底是最古老文明之一,那麽久遠的年代也發明了酒,這種酒是用燕麥和大麥釀造,過程中還要加入肉桂蜂蜜,工序很複雜。喝的時候還要用麥稈,但程千尋可不講究那麽多,直接喝。


    兩個侍女端著東西,嚇得有點膽戰心驚地過去。沒人要水果,但啤酒送過去時,魯道夫猶豫了一下,看到程千尋正在喝著,還是倒了一杯,拿著喝了起來。其他人也都倒了啤酒,酒和色,永遠是男人不能拒絕的,特別是現在豔陽高照,氣溫都升到了三十多度。埃喀什的女王,總不會在自己的城門前,毒死他們吧?


    這樣一來,原本莊嚴肅穆、詞語華麗、但也冗長無聊的前言,變得不是那麽難熬了。官員也不管各位君王做些什麽,隻管看著泥板上的楔形文字大聲地讀著。


    當酒喝完,又重新擱在盤子上時,終於讀到了重要部分:“女王就此宣布,在合適個國君王、王子中,挑選合適人選,繁育子嗣、養育後代。如底格裏斯河孕育兩岸無數生靈,讓偉大的埃喀什繁榮昌盛、綿延不絕。天神安頓庇護埃喀什、庇護我們的女王以及她的子孫後代!”


    這下四個人愣住了,隨後表情各一。雷格爾的弟弟雙眼放光,隻要娶了女王,不是又有埃喀什又有王位?


    斯內德猛地笑了出來、在胸前的兩條手臂隨著身體一起微微顫抖了起來。戈登是苦笑,這個女王有意思,不來打仗,卻來宣布招親的。魯道夫也都忍不住嘴角揚起,這事情變得有趣了。


    程千尋微微歎氣,帶著幾分無奈:“女人是泥土,但也需要滋潤和保護,才不會被石頭和沙漠侵蝕。作為女王,我早晚需要孕育子嗣,這是我的責任。”


    魯道夫當然聽出了其中意思:“女王是打算出嫁,還是招婿?”這很關鍵,出嫁就是將埃喀什當做嫁妝了;而招婿,是四個男人都不可能做到的,他們有他們自己的國家。


    程千尋回答道:“既不嫁、也不娶,我有我的責任,而各國的君主也有他們的責任。但沒有種子,土地永遠是一片荒蕪。埃喀什將成為他第二個家,隨時都可以來,大門永遠向他敞開。我們的子嗣將繼承我的王位,統治這片土地!”


    後麵的話不用說,男人們都會明白,不用打仗了,不用費一兵一卒的去流血犧牲,隻要成為女王的男人,她孩子的父親,埃喀什就等於是他的。而且他還可以再去娶,到是就有兩個兒子是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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