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換來今生一次傾心的相遇,


    (一)


    這篇文,算是凡塵的現代版吧,靈光一現,突然想到的,


    話說在很久以前,那時的平阿四隻是個初中畢業生,離開了家鄉,來到號稱“美食之都的”廣州打工,那時的他,還隻是個稚氣未脫、對大城市有著美好憧憬的少年,在那個紙醉金迷的都市,和大多數初到大城市的孩子一樣,很快沉浸到了那燈紅酒綠、聲色犬馬的生活之中,


    他的手裏,漸漸有了錢,開始在下班後無所事事,抽煙、喝酒、上網、瓢記幾乎那個年紀所有的荒唐事兒,他都經曆了個遍,他不停的換床伴,不停的尋找刺激,漸漸忘記了在那遙遠的家鄉,還有年邁的爹娘、嗷嗷待哺的幼弟,


    整整三年,他的手裏沒有一分錢的積蓄,除了那一個個不停換動的女友,


    生活、迷醉、糜爛,一如他荒唐的人生,


    “那時的我,是個不折不扣的浪子。”他吐了一口煙圈,幽幽的說,


    三年後的一天,有一位姑娘闖入了他的世界,他對她愛理不理,冷淡的如同陌生人,


    直到那一天,當他花光了所有積蓄,連早飯也吃不起的時候,他帶著試一試的心態,給她打了一通電話,


    當時的他,畢竟還是有一些忐忑,畢竟雙方萍水相逢,連見麵都沒幾次,可是要他向父母要錢,他也實在開不了這口,


    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當她接到了這一通電話,居然毫不猶豫的打了300塊錢過來,沒有追問原因,也沒有要他還錢,隻是輕輕的說了一句:“用完了再給我打電話。”


    要知道,2004年的300塊,在我們這裏,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半個月的工資,


    這一刻,他突然呆住了:“原來除了我父母之外,還有這麽一個真心待我好的人。”


    於是,他記住了她,那個叫清寒的女孩,


    沒多久,他們戀愛了,據他說,當時的他,每天都要打一兩個小時的電話,每隔兩天,就要打爆一張電話卡,這對於原本十分花心,又有些摳門的他,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奇跡了,


    其實,對他而言,她不過是他眾多女友中的一個,合則聚,不合則散,並沒有什麽本質的不同,但,她卻滿足了,沉浸在了戀愛的喜悅之中,時間一長,他漸漸習慣了,習慣有那麽一個溫柔的姑娘,默默的對自己好,也許,浪子的愛情,便在她不知不覺的嗬護中萌芽、成長,


    一切一切,似乎都在朝著令人欣喜的方向發展,雙方的父母,也漸漸默許了他們的關係,可是他忘了,自己有一個清貧而負債累累的家,而對方,卻是一個有錢人家的女兒,


    有一天,


    “我懷孕了。”那位姑娘臉上泛起了一絲紅暈,靦腆的笑,


    “你懷孕了。”他有些措手不及,但卻很快鎮定下來:“阿良,你知道,我的家裏窮,有欠了一屁股債,要不,你先把孩子生下來,等過兩年我家裏還清了債,有錢了,再補辦婚禮,如何。”他凝望著她的眸,低聲道,


    “”她沒有說話,隻是緊緊的咬住了嘴唇,兩隻手死死的攥住了衣角,臉色刹那間如紙般蒼白,


    第二天,


    她沒有驚動任何人,偷偷的躲到了一個小診所中,打掉了胎兒,當她慘白著臉,望著水桶中那一團模糊的血肉時,隻覺得整個世界都失去了光彩,


    沒過多久,她打胎的事情便傳到了他的耳中,一向脾氣溫和的他,這一次卻出離的暴怒了:“告訴我,你為什麽打胎,你這麽做是什麽意思。”她緊抿了嘴唇,一言不發,


    良久,良久——


    她才輕輕的說了一句:——


    “我們分手吧。”


    這一刻,他呆住了,她,也呆住了,


    “從來都是老子和別人分手,你你竟然要和我分手,你你這女人”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肩頭,揚起了手,咬牙切齒,


    而她,依舊低眉垂首,平靜得猶如一潭波瀾不驚的池水,


    “好,分手就分手。”他咬了咬牙,終於還是歎了口氣,轉身,離去,


    此時,若是他能回頭一瞧,必定能夠發現:——


    在他身後,她無聲的抽泣,淚落如雨,


    是夜,


    他在一個偏僻的小餐館裏,醉得一塌糊塗,他爛醉如泥,趴在了桌子上,在他身前,兩個二鍋頭的空瓶擺在那裏,刺目驚心,昏黃的燈光,映著他憔悴的睡顏、通紅的雙眼,顯得說不出的寂寞、淒涼,


    誰能想到,當年那個縱橫花叢、從不在女人身上放半點心思的他,竟會有如此頹廢的一天,


    也不知過了多久,他終於被人趕了出來,跌跌撞撞的往回走,他一邊歪歪斜斜的在馬路上橫衝直撞,一邊不住落淚,間雜著一陣陣的劇烈嘔吐,可憐他花了大半個小時,才回道了家裏,當他倒上床的時候,他依然在低聲叫著:“清寒、清寒”


    終究,還是要以分手結束麽,


    當我們走出房門的一刹那,突然見到他靠著床頭,放聲大哭


    (二)


    “後來,足足有兩三個月我沒有再見到她。”平阿四澀然一笑,眼中寫滿了落寞,


    從那以後,他好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斷絕了與所有女人的聯係,踏踏實實的工作,上班,那時的他,隻是一個建築公司的新人,每天和工友一起,挑著幾頓重,十幾噸重的機械,一步步往廠房走,短短半個月,他累得瘦了一圈,但,每天晚上,他依然堅持著買了她最喜歡的珍珠奶茶、以及鎮上最有名的小蛋糕,來到她家院子門口等她,


    “我每天七點鍾去,她大概要10點鍾下班,夏天的時候,我6點鍾就趕了去,每天至少要等三四個鍾頭,我守了她整整三十七天。”說到這裏,他的眼中,分明泛起了一絲淚光,


    “那時,我在她家門口的巷子裏蹲一會兒,就挪一下位子,再蹲一下,再挪一下位子,有時候,我甚至累得幾乎睡著”他歎了口氣,苦笑道:“那時,她家樓下的保安總是把我當成了賊,好像生怕我一衝進去,便要偷走什麽東西似的。”


    “一開始,她對我不理不睬,看見了我也裝作沒看見,直接就這麽走了過去,我一見到她來,忽然就醒了過來,端著奶茶蛋糕往她手裏塞。”


    “一開始,她總是把奶茶和蛋糕扔得遠遠的,後來我有了經驗,就在她要出手的時候,把東西塞進她的懷裏,抱住她,親一親她,她隻歎了口氣,就沒再說話了,記得最遲的一次,是一個大冬天的夜裏,我等到了半夜12點,當時,我的爸媽都不理解,對我說天下的好女孩多得是,我又何必在一棵樹上吊死。”


    說到這裏,他忽然歎了口氣,接著說道:“我知道,他們自然是為了我好,可是,他們不知道,我有多麽在乎她,沒有了她,我一個人孤零零的又有什麽意思。”


    “直到第三十七天,她終於原諒我了,我們終於複合了,可是就算這樣,我們還是不敢讓父母知道,怕他們知道了反對。”阿偉用力摁滅了煙頭,眼神突然變得興奮起來:


    “那時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我那時還沒有開店,手裏也沒有什麽錢,每次約會,都隻是帶著她去江邊壓馬路,最多就買兩瓶水而已,她一瓶,我一瓶,從家裏走到江邊,然後我再送她回家。”


    “後來”他點了支煙,幽幽的道:“後來我們偷偷約會的事,終於被她媽媽看見了,那天晚上,大概12點鍾的時候,我送她到了樓下,誰知道就在這時,她的媽媽回來了,我見她過來,嚇得躲到了一邊,她看見了我,也沒說話,隻把阿良拉了進去,沒多久,我就聽到了清寒的哭聲,記得當時她媽媽罵的是:‘你這個jian貨,你難道忘了是誰甩了你,是誰在你打胎的時候都沒來看你一眼,你這個白眼狼,白養了這麽多年,這小子分明是欺負我們孤兒寡母’一邊說,一邊打,我的心都疼得揪了起來”


    說到這裏,平阿四狠狠的吸了口煙,目光忽然變得狠厲起來:“我是一個男人,卻保護不了我的女人,,我他媽還算個男人不。”


    “第二天,我就去了她家的一間分店——‘壹加億’,正好她們母女都在,我求她讓阿良嫁給我,她就拿起晾衣服的鉤子抽我,一邊抽,一邊罵,我沒有還手,咬著牙受了下來,畢竟,是我傷害她的女兒在先,這些都是我該受的,她打完了,隻說了一句話:‘滾,’”


    “第三天、第四天,我每天都往她家的店裏跑,每一次都被棍子趕了出來,直到有一天,我終於把心一橫,在店門口跪了下來,有了前幾次的教訓,我不敢再奢望別的,隻求她,讓我對阿良好,她見到我下跪,很明顯呆了一下,終於還是伸手過來扶我,我不肯起來,隻是一直不停的求她。”


    “後來,等我再去店裏的時候,她再也沒拿棍子趕我,隻是冷冷的不理睬我,直到有一天晚上,我送阿良回家的時候,被她叫了出來,當時我想:‘這下糟了,她肯定不許我跟阿良交往,’誰知道她隻說了一句:‘以後再來,就不用偷偷摸摸的了,’說完,就拉著阿良走了進去,我想了半天,抬頭一看,隻見她回過頭來,對我微微一笑。”


    身後,華燈初上,繁星滿天,


    (三)


    後記:感情的事情,過去了就過去了,誰還沒有過失戀呢,但是你要記住,一旦遇到了所愛之人,千萬不要錯失了機會,


    願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屬,莫要錯過了姻緣,


    (為正文做的一次補寫,為什麽這樣,等你們看完全文,就明白了,嘿嘿,)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凡塵仙劫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沈君璃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沈君璃並收藏凡塵仙劫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