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沉解開周沫的安全帶,將她往自己懷裏一拉,緊緊抱住。


    “以後別這樣了,”韓沉十分內疚,“都怪我,怪我沒權力沒本事……不能給你報仇……”


    “不……報仇不是你該做的事,”周沫說:“社會中的人,有社會的法則約束,我們通用的法則是法律。任淮波已經被刑拘,後麵等待他的本來是審判和坐牢,如果中間沒人插手把他送進了精神病院,這大概就是法律給我們最公平的結果。如果你要報仇,你要怎麽報呢?總不能讓你去僭越法律,做違法犯罪的事吧?如果是那樣,我寧肯你什麽都別做,陪在我身邊就好。”


    “沫沫……”


    “上次你出手揍於一舟,已經很讓人擔心了,”周沫說:“要不是有你二哥和梁東岩在,事情不可能那麽順利的解決。你知道當時我是怎麽想的麽?”


    “嗯……怎麽想的?”


    “你已經違法了……隻不過你背後有強大的家族勢力做支撐,這點程度的違法,隻需要你二哥隨便打個招呼,就能擺平,”周沫抱著他,卻覺得十分無力:“我很內疚,也很自責,事情的起因在我,你卻要為我隻身犯險……普通人在遇到於一舟這種程度的糾紛的時候,所謂的法律確實很無力。你以強權之姿,壓得他無法反抗,確實很爽,但這不是普通人,或者一個遵紀守法的普通人該拿的劇本。你二哥願意出麵替你作保,我也沒法幹預,作為你的妻子,我也不想你被拘留,但我更不想你因此仗著家裏有人,就肆無忌憚僭越法律。僭越法律是什麽下場……馮朝、馮陽……這樣鮮活的例子擺在麵前,我不想看到這樣的悲劇……”


    “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韓沉當然知道周沫在擔心什麽,“所以我很克製……我真的……已經很克製了……”


    剛來東江的時候,他確實一身輕鬆,加上是韓家的老幺,聞訊巴結他的人不少。


    和周沫打賭時,他隨便一個電話,就能搖來人,讓周沫在整個東江都找不到律師。


    那時的他,說是呼風喚雨,也不為過。


    當時他找的“張叔”就是來巴結他的人之一,他是律師協會的領導。


    給“張叔”打完電話,梁東岩當時還勸過自己,讓他做事不要太聲張、太招搖,這個“張叔”最好提防著點。


    當時梁東岩想勸他的,和周沫現在擔心的,是同一件事。


    韓沉不想衝到監獄裏將任淮波幫揍一頓麽?


    他想啊,想瘋了。


    他還想給他幾刀子,紮他個死無全屍。


    他能做到嗎?


    想想“辦法”,總是能的。


    任淮波都能被定為“精神病”,現在人都在外麵,隻要他轉頭認輸回家,和家裏人和解,想辦法把任淮波活埋了都不成問題,最後還能做個“自殺”,完美結案。


    但這種事,你要問韓沉真敢做麽,他的回答一定是不敢。


    因為周沫不會允許他這麽做。


    這麽做的後果是什麽?


    埋雷。


    埋雷的後果是什麽?


    馮朝和馮陽就是例子。


    你真家大勢大,做了什麽違法犯罪的事,你有本事苟著,那也隻能苟著,你最好期待沒有別有用心的人發現這些,期待上頭沒人查。


    如果真有真麽別有用心的人,挖出了這些事,上頭又有人來調查……


    等待你的,就是家庭破碎,妻離子散,死的死,亡的亡,坐牢的坐牢。


    別人打你一棍,你開槍給人打成重傷。


    看著很爽,很解氣。


    但不對等的手段,造成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


    別人可能住一段時間院,人好了,你背上了有期徒刑和民事賠償。


    平安順遂的人生,多數時候是在委屈中度過的,各種委屈,各種大大小小的委屈。


    你不想受委屈,想反擊,詳解氣,想報仇雪恨,你覺得別人扇你一巴掌,你把別人打個半死很爽。


    事實是,這種爽快的情節隻能出現在爽文裏。


    現實世界,從來都是講規則的,從來都是歸順和壓抑人的。


    遇到讓你不爽的人或者事,你隻能用現實中的人的角度出發去解決問題。


    尋求法律援助也好,投訴也好,這是現實中的人,僅有的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正當手段。


    而不是像爽文裏的主角一樣,肆無忌憚,胡作非為。


    就算韓沉背後家族再家大業大,也不是他為非作歹的保障。


    相反,如果他通過什麽人情往來,非法手段去達成報複的目的,反倒有可能成為政敵手裏的把柄。


    到時候遭殃的,可不是韓沉一人,而是背後的整個家族。


    韓沉說的克製,就是指這個。


    他不能出事,不僅僅為了韓家,還因為周沫。


    他可以為了周沫,失去理智,去報複,隻要能為周沫解氣,能為她報仇。


    但如果因此身纏官司,甚至因此違法犯罪……到時候他也會失去周沫。


    周沫從來都是膽小的人,她不會想看到他為此走上一條不歸路。


    所以她規勸他,不要僭越法律。


    她寧肯他什麽都不做,僅僅隻是陪她,也不要他做其他僭越法律的事。


    “我嫁給你,和你在一起,是想讓你陪我過日子,陪我白頭偕老的,不是看重你的家世背景,為了滿足特權思想的。我想要你對我偏愛,但不想你用僭越法律來證明你對我有多偏愛,”周沫將頭埋在韓沉頸窩,“你隻是個普通人,是個小大夫而已,我又不期望你變得和那些霸總一樣,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即便違法,也不會被怎麽樣。相反,我希望你從一點點小事做起,不酒駕,不闖紅燈,我們遵紀守法,過自己的小日子就行。法律能解決的,交給法律解決,法律解決不了的……隻要咱們在一起,糟糕的事,總會能過去。”


    “看到你受委屈,你差點沒了命,我作為丈夫卻十分無力,這種感受……"


    太難受了……這是他心中的刺……每每回想,都覺得疼得窒息。


    “沒關係,隻要我還在,我們都平安,任淮波往後也不會對我們有什麽危害,就沒關係。重要的是你我皆平安,你我都沒事,你我還在彼此身邊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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