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第133章 我現在可是階下囚
一胎兩寶:高冷老公呆萌妻 作者:愛吃香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明勳感覺老天爺跟他開了個極大的玩笑,如果一開始她就說她不喜歡他,他也不會感覺怎樣,隻會一如既往,死皮賴臉的繼續追,畢竟男追女隔層山。
可偏偏,昨晚她對他說,她喜歡他,天知道,他在聽到那句話的時候,心情有多激動,他甚至覺得他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從來不缺女人的明大少,還是第一次感覺到這種因為得到和擁有,產生的幸福感,他更加斷定,他喜歡她,發自內心的喜歡她。
可誰知道,再次睜開眼,又告訴他,這一切都是夢了,他如何能承受得了,簡直是難以接受。
“曾可愛,我就問你一句話,你對我真的連一丁點的喜歡都沒有麽?”明勳眼眸瞪大如牛鈴,死死的皺著眉,迫切的想要知道答案。
曾可愛一怔,輕靈的眼眸倏地劃過一抹別樣的情緒,轉瞬即逝。
好吧,她被他犀利灼然的眸光看得是渾身不自在,對於他的問題,她似乎也不那麽有底氣。
她承認,事實上,她對他的印象並沒有她所表現的那樣惡劣,雖然她明知道他是個花心大蘿卜,信奉著女人如衣服的行為準則,但她卻並不討厭他。
或者說,她對他根本就討厭不起來,沒辦法,不管怎麽說,他還救過她一命呢,想想那日在樓頂,要不是他寧肯自己手臂鮮血淋漓,也不肯撒開她的手,她早就一命嗚呼去閻王爺那報道了。
他是那麽的玩世不恭,桀驁不馴,對她更是窮追不舍,死皮賴臉,雖然她表麵上對此都是持厭煩態度的,但她畢竟是個女人,骨子裏天生就有一種喜歡被追逐,喜歡被捧著,被愛著的心理。
在昨晚之前,她甚至都不敢保證,麵對他如此強勢的追求,她還能堅持多久,她還真怕自己淪陷在他的追求攻勢之下。
“當然沒有!像你這樣精蟲上腦的花心大少,我是絕對不會喜歡的!”曾可愛揶揄的回答,雖然回答的很幹脆,很肯定,但天知道她此刻有多心亂如麻,她甚至不敢直視他的眼睛。
聽著她的回答,明勳的心瞬間七裂八瓣的,碎成了碎片,粘都粘不起來。
下一秒,他的俊臉沉然如水,抬起手,將她依舊揪在他脖領子上的小手扯開,轉身走回房間裏唯一的長椅上,躺下。
曾可愛愣住,完全搞不清楚狀況,他的反應完完全全的出乎了她的預料,在她看來,她說了這樣的話,他一定會扯脖子跟她辯解,再然後跟她表示真心。
可他這是什麽反應?
這裏是臨時關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他是打算就待在這,不走了麽?
她緩步來到他麵前,看著他優哉遊哉的躺在椅子上,眼睛闔著,一副睡著的樣子,沒好氣的怒道,“喂,明勳,你幹嘛?不想出去了?”
既然明勳不是什麽采花賊,自然是要把他給放出去了。
曾可愛是個不畏強權的人,本以為明勳是采花賊,她便毫不猶豫的把他抓了起來,可現在誤會解開,他並非采花賊,這要是再不把他給放了,杜局長是會發飆的,畢竟明勳進警局工作是杜局長安排的。
明勳沒有睜眼,薄唇微微頜動,“你不是說我是采花賊麽?把我關在這裏,是應該的吧。”
“你!”曾可愛氣得嘴角抽搐,她算看出來了,明勳這是要跟她放賴的節奏,果然,天底下最無恥的就是男人。
“怎麽?難道曾大警官,是查明了真相,知道我並不是采花賊,想要放我出去?”下一秒,明勳倏地睜開眼眸,黑白分明的狹長眼眸看了她一眼。
“昨晚的事根本就不怪我,全部都是你的責任,好不好?要不是你要非禮我,我會把你當成采花賊麽?再說了,昨晚我說你是采花賊的時候,你也並沒有否認啊!”曾可愛覺得遇上了明勳,簡直就是有理說不清。
不過,她卻清楚的察覺到,他對她稱呼的變化,以前他總是死皮賴臉的叫她可愛,或者直接喚她的名字曾可愛,可此刻卻變成了曾大警官。
不得不說,聽到這個稱呼,她的心裏竟生出一絲異樣感,當然,她並不喜歡這種感覺。
“好啊,全部都是我的責任,那你就把我繼續關在這裏好了。”明勳複又閉上眼眸,一副要在這裏安家的架勢。
“……”曾可愛的怒火被點燃了,看來這家夥是跟她杠上了,跟她賭氣?不走了?難道她還怕他了?
“好啊,既然你想待在這裏,我也沒辦法。”曾可愛丟下一句話,意欲離開。
下一秒,明勳騰地坐起身來,慢悠悠的說道:“話要講清楚,可不是我要待在這裏的,是曾大警官把我關在這裏的。”
曾可愛離開的腳步頓住,被氣得渾身發抖,驀地轉回身,怒目圓睜,氣咻咻的吼道:“明勳,你到底要怎樣?”
沒辦法,雖然他此刻的樣子像極了一個不講理的無賴,但她也不得不承認,他說得話是事實,確實是她將他關在這裏的。
明勳又大爺似得躺回去,不緊不慢的說,“現在不是我要怎麽樣,是曾大警官要對我怎麽樣,我現在可是階下囚。”
階下囚?聽到這三個字,曾可愛心裏的火山徹底的爆發了,他這是在逼她啊。
她現在真想把他提溜起來,一頓胖揍,這丫的實在是太欠揍了,有沒有?
“好,那你就繼續舒舒服服做你的階下囚吧!”曾可愛知道再繼續待下去,她一定會被氣個倒仰,既然他在這件事情上大做文章,那她到不介意陪他玩下去。
說完,不待明勳說什麽,她便摔門走掉了。
小黑屋裏就隻剩下明勳一個人,他臉上優哉遊哉的慵懶樣子瞬間收斂,取而代之的是心痛和無奈,他何嚐想要和她這樣,他隻不過是喜歡她,難道喜歡一個人也有錯麽?
為什麽她就是不喜歡他?難道他從前是個花花公子,這輩子就注定都要被貼上花心的標簽麽?這也太不公平了吧。
可偏偏,昨晚她對他說,她喜歡他,天知道,他在聽到那句話的時候,心情有多激動,他甚至覺得他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從來不缺女人的明大少,還是第一次感覺到這種因為得到和擁有,產生的幸福感,他更加斷定,他喜歡她,發自內心的喜歡她。
可誰知道,再次睜開眼,又告訴他,這一切都是夢了,他如何能承受得了,簡直是難以接受。
“曾可愛,我就問你一句話,你對我真的連一丁點的喜歡都沒有麽?”明勳眼眸瞪大如牛鈴,死死的皺著眉,迫切的想要知道答案。
曾可愛一怔,輕靈的眼眸倏地劃過一抹別樣的情緒,轉瞬即逝。
好吧,她被他犀利灼然的眸光看得是渾身不自在,對於他的問題,她似乎也不那麽有底氣。
她承認,事實上,她對他的印象並沒有她所表現的那樣惡劣,雖然她明知道他是個花心大蘿卜,信奉著女人如衣服的行為準則,但她卻並不討厭他。
或者說,她對他根本就討厭不起來,沒辦法,不管怎麽說,他還救過她一命呢,想想那日在樓頂,要不是他寧肯自己手臂鮮血淋漓,也不肯撒開她的手,她早就一命嗚呼去閻王爺那報道了。
他是那麽的玩世不恭,桀驁不馴,對她更是窮追不舍,死皮賴臉,雖然她表麵上對此都是持厭煩態度的,但她畢竟是個女人,骨子裏天生就有一種喜歡被追逐,喜歡被捧著,被愛著的心理。
在昨晚之前,她甚至都不敢保證,麵對他如此強勢的追求,她還能堅持多久,她還真怕自己淪陷在他的追求攻勢之下。
“當然沒有!像你這樣精蟲上腦的花心大少,我是絕對不會喜歡的!”曾可愛揶揄的回答,雖然回答的很幹脆,很肯定,但天知道她此刻有多心亂如麻,她甚至不敢直視他的眼睛。
聽著她的回答,明勳的心瞬間七裂八瓣的,碎成了碎片,粘都粘不起來。
下一秒,他的俊臉沉然如水,抬起手,將她依舊揪在他脖領子上的小手扯開,轉身走回房間裏唯一的長椅上,躺下。
曾可愛愣住,完全搞不清楚狀況,他的反應完完全全的出乎了她的預料,在她看來,她說了這樣的話,他一定會扯脖子跟她辯解,再然後跟她表示真心。
可他這是什麽反應?
這裏是臨時關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他是打算就待在這,不走了麽?
她緩步來到他麵前,看著他優哉遊哉的躺在椅子上,眼睛闔著,一副睡著的樣子,沒好氣的怒道,“喂,明勳,你幹嘛?不想出去了?”
既然明勳不是什麽采花賊,自然是要把他給放出去了。
曾可愛是個不畏強權的人,本以為明勳是采花賊,她便毫不猶豫的把他抓了起來,可現在誤會解開,他並非采花賊,這要是再不把他給放了,杜局長是會發飆的,畢竟明勳進警局工作是杜局長安排的。
明勳沒有睜眼,薄唇微微頜動,“你不是說我是采花賊麽?把我關在這裏,是應該的吧。”
“你!”曾可愛氣得嘴角抽搐,她算看出來了,明勳這是要跟她放賴的節奏,果然,天底下最無恥的就是男人。
“怎麽?難道曾大警官,是查明了真相,知道我並不是采花賊,想要放我出去?”下一秒,明勳倏地睜開眼眸,黑白分明的狹長眼眸看了她一眼。
“昨晚的事根本就不怪我,全部都是你的責任,好不好?要不是你要非禮我,我會把你當成采花賊麽?再說了,昨晚我說你是采花賊的時候,你也並沒有否認啊!”曾可愛覺得遇上了明勳,簡直就是有理說不清。
不過,她卻清楚的察覺到,他對她稱呼的變化,以前他總是死皮賴臉的叫她可愛,或者直接喚她的名字曾可愛,可此刻卻變成了曾大警官。
不得不說,聽到這個稱呼,她的心裏竟生出一絲異樣感,當然,她並不喜歡這種感覺。
“好啊,全部都是我的責任,那你就把我繼續關在這裏好了。”明勳複又閉上眼眸,一副要在這裏安家的架勢。
“……”曾可愛的怒火被點燃了,看來這家夥是跟她杠上了,跟她賭氣?不走了?難道她還怕他了?
“好啊,既然你想待在這裏,我也沒辦法。”曾可愛丟下一句話,意欲離開。
下一秒,明勳騰地坐起身來,慢悠悠的說道:“話要講清楚,可不是我要待在這裏的,是曾大警官把我關在這裏的。”
曾可愛離開的腳步頓住,被氣得渾身發抖,驀地轉回身,怒目圓睜,氣咻咻的吼道:“明勳,你到底要怎樣?”
沒辦法,雖然他此刻的樣子像極了一個不講理的無賴,但她也不得不承認,他說得話是事實,確實是她將他關在這裏的。
明勳又大爺似得躺回去,不緊不慢的說,“現在不是我要怎麽樣,是曾大警官要對我怎麽樣,我現在可是階下囚。”
階下囚?聽到這三個字,曾可愛心裏的火山徹底的爆發了,他這是在逼她啊。
她現在真想把他提溜起來,一頓胖揍,這丫的實在是太欠揍了,有沒有?
“好,那你就繼續舒舒服服做你的階下囚吧!”曾可愛知道再繼續待下去,她一定會被氣個倒仰,既然他在這件事情上大做文章,那她到不介意陪他玩下去。
說完,不待明勳說什麽,她便摔門走掉了。
小黑屋裏就隻剩下明勳一個人,他臉上優哉遊哉的慵懶樣子瞬間收斂,取而代之的是心痛和無奈,他何嚐想要和她這樣,他隻不過是喜歡她,難道喜歡一個人也有錯麽?
為什麽她就是不喜歡他?難道他從前是個花花公子,這輩子就注定都要被貼上花心的標簽麽?這也太不公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