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我的話,從來不是開玩笑的(3)
布完菜,去看林子宜的時候,她卻仍舊站在剛才的地方,發呆!
男人好看的劍眉,微微一挑,又大步來到林子宜的身邊,再次牽起她的手,帶著她往餐廳裏走。
來到餐桌前,男人替林子宜拉開餐椅,然後拉著她在餐椅裏坐下後,才回到對麵,自己的位置坐下。
“別發呆了,現在,趕緊緊陪我吃飯。”
林子宜看男人一眼,“哦……”了一聲,低下頭去,有些機械地開始吃飯。
看著對麵有些呆萌的林子宜,男人性感的薄唇,微微一勾,夾了一塊肥瘦相間的五花肉,然後長臂一伸便放在了林子宜麵前裝菜的小碟子裏。
林子宜著著唐肅夾給自己的那塊肥多瘦少的五花內,咬了咬唇角,然後,動了動筷子,把它默默地放在一邊。
“吃掉!”
隻是,林子宜的筷子才動,男人帶著命令的聲音便響了起來。
林子宜抬起頭來看向唐肅,一點都不打算妥協地抗議道,“我不喜歡肥肉,你喜歡你自己吃就好,不用夾給我。”
聽著林子宜的話,男人的臉色瞬間便沉了下來,“林子宜,你要是敢不吃,那我以後就讓方姨和花姨每天都做隻做五花肉給你吃。”
這個蠢女人,難道不知道自己有多瘦嗎?居然還敢挑食。
林子宜狠狠瞪了一眼唐肅,然後,心不甘情不願地夾起碟子裏的那塊五花肉放進嘴裏,當著唐肅的麵,用力地狠狠地嚼,就好像此時嘴裏的那塊五花肉是唐肅一樣。
看著聽話的小女人,唐肅的唇角,滿意地一勾,這才低下頭去,開始吃飯。
一頓飯,吃的異常的安靜。
唐肅原本就是一個話極少的人,林子宜不主動開口,他便也一直沉默著,直到,兩人把飯吃完,唐肅抬手看了看時間,才來到林子宜身邊,又牽起她的手,看著她,眸光帶著一縷從未有過的溫柔灼熱。
“時間差不多了,你回去上班吧。”
林子宜從餐椅裏站了起來,卻不敢抬頭去看眼前的男人,隻點頭,淡淡地“恩……”了一聲。
“記住我的話,不許再跟安奕澤拉拉扯扯,更加不許和他有任何曖昧的關係。”
林子宜又點頭,乖乖地“恩……”了一聲。
看到如此乖順的林子宜,唐肅相當的滿意,唇角一勾,便牽著林子宜,徑直往電梯走去。
到達地下車庫的時候,那龐大的悍馬旁邊,已經多出來了一輛黑色的邁巴赫,司機見到唐肅出現,立刻下車,拉開了後座的車門。
唐肅牽著林子宜來到邁巴赫的車門前,低頭看她,目光灼熱的幾乎讓將人融化。
“上車吧,司機會送你去安氏。”
林子宜抬頭,看唐肅一眼,太多困惑,湧在心頭,想問,卻一時又不知道從哪一句問起。
最終,林子宜也隻是淡淡點了點頭,從唐肅的大掌中抽出自己的手,轉身上了車。
車上,林子宜深籲了口氣,靠近舒適的椅背裏,努力讓自己自從在醫院遇到唐肅後,便發脹發熱的大腦,漸漸冷卻下來。
唐肅說,他喜歡她,不是開玩笑的話。
這是真的嗎?
如果是真的,那他為什麽要放著安希妍那樣的京城第一名媛不愛,偏偏喜歡她?
喜歡她這樣一個十八歲懷孕生子、二十三歲被丈夫背叛,騙光所有家產,人生中充滿著最讓人覺得可笑又可悲的劣跡的女人?
腦海裏,仍然那麽清晰地記得第一次,當她為了得到唐夢琪的下落而去唐家見到唐肅時,他那樣如神衹般高高在上睥睨著她時的樣子,他當時所說的每一個字,就如一根針,狠狠地砸進她的心裏,針針見血。
他說,你沒有本事看好自己的男人,讓他被自己的繼母拐走了,還有臉跑到唐家來興師問罪?!
是呀,她這樣一個劣跡斑斑,懦弱又無能的女人,唐肅為什麽偏偏要喜歡她呢?
而她,自從發生了六年前那如十八層地獄一般的夜晚後,她便再也不願意接觸除了小溪和自己父親以外的任何男人,就算是為了自己的父親和小溪,跟沐雲帆結婚一年之久,她也隻是偶爾會和他同床,而且就算是同床,她也從來沒有和沐雲帆有過夫妻之實。
因為她怕,她抗拒,在她的理解中,所有關於夫妻之間的房事,就如記憶中的那一夜一樣,是最痛苦最殘忍的折磨。
所以,結婚一年,她和沐雲帆,隻是距離最近的,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而已。
可是,為什麽,為什麽她現在看到唐肅,卻沒有一點兒像當初排斥其它男人一樣,也排斥唐肅。
難道說,她也被唐肅吸引了嗎?
不!
林子宜搖頭,她不是像唐肅那樣的人,她沒有了靠山,沒有了依賴,她的人生,除了小溪,已經一無所有,她再也輸不起。
就算是唐肅真的喜歡她,可是,她喜歡不起唐肅。
因為,從十八歲那年後,不管是過去的六年,還是現在,她從來都沒有想過,自己會被一個男人真正的喜歡,也更加沒有想過,自己要讓任何一個男人喜歡上自己。
更何況,那個男人,還是唐肅!
唐肅這樣的男人,她招惹不起,也還不清他對她的好。
所以,不要做夢了,也不要有任何幻想!
她現在,隻有腳踏實地的好好工作,等有了工資後,趕緊從小鳳巒山搬出來,讓自己和唐肅,徹底劃清界線。
回到辦公室後,林子宜繼續埋頭,打算將安奕澤給她的幾本財經雜誌,盡快看完,然後還給他,好從ivy那裏分擔原本就該她的那一份工作,要不然,ivy一定會討厭死她去,那以後,她的日子一定會不好過的。
下午四點的時候,林子宜終於將八本財經雜誌都看完了,深籲了口氣,林子宜拿起雜誌,往安奕澤的辦公室而去。
聽到敲門的聲音,安奕澤不用抬頭看便知道是誰,雖然林子宜也不過才上班一個星期而已,不過,他對她的腳步聲和敲門的聲音,卻異常的敏感和熟悉,隻要她靠近,他便能精準地判斷出,就是林子宜。
布完菜,去看林子宜的時候,她卻仍舊站在剛才的地方,發呆!
男人好看的劍眉,微微一挑,又大步來到林子宜的身邊,再次牽起她的手,帶著她往餐廳裏走。
來到餐桌前,男人替林子宜拉開餐椅,然後拉著她在餐椅裏坐下後,才回到對麵,自己的位置坐下。
“別發呆了,現在,趕緊緊陪我吃飯。”
林子宜看男人一眼,“哦……”了一聲,低下頭去,有些機械地開始吃飯。
看著對麵有些呆萌的林子宜,男人性感的薄唇,微微一勾,夾了一塊肥瘦相間的五花肉,然後長臂一伸便放在了林子宜麵前裝菜的小碟子裏。
林子宜著著唐肅夾給自己的那塊肥多瘦少的五花內,咬了咬唇角,然後,動了動筷子,把它默默地放在一邊。
“吃掉!”
隻是,林子宜的筷子才動,男人帶著命令的聲音便響了起來。
林子宜抬起頭來看向唐肅,一點都不打算妥協地抗議道,“我不喜歡肥肉,你喜歡你自己吃就好,不用夾給我。”
聽著林子宜的話,男人的臉色瞬間便沉了下來,“林子宜,你要是敢不吃,那我以後就讓方姨和花姨每天都做隻做五花肉給你吃。”
這個蠢女人,難道不知道自己有多瘦嗎?居然還敢挑食。
林子宜狠狠瞪了一眼唐肅,然後,心不甘情不願地夾起碟子裏的那塊五花肉放進嘴裏,當著唐肅的麵,用力地狠狠地嚼,就好像此時嘴裏的那塊五花肉是唐肅一樣。
看著聽話的小女人,唐肅的唇角,滿意地一勾,這才低下頭去,開始吃飯。
一頓飯,吃的異常的安靜。
唐肅原本就是一個話極少的人,林子宜不主動開口,他便也一直沉默著,直到,兩人把飯吃完,唐肅抬手看了看時間,才來到林子宜身邊,又牽起她的手,看著她,眸光帶著一縷從未有過的溫柔灼熱。
“時間差不多了,你回去上班吧。”
林子宜從餐椅裏站了起來,卻不敢抬頭去看眼前的男人,隻點頭,淡淡地“恩……”了一聲。
“記住我的話,不許再跟安奕澤拉拉扯扯,更加不許和他有任何曖昧的關係。”
林子宜又點頭,乖乖地“恩……”了一聲。
看到如此乖順的林子宜,唐肅相當的滿意,唇角一勾,便牽著林子宜,徑直往電梯走去。
到達地下車庫的時候,那龐大的悍馬旁邊,已經多出來了一輛黑色的邁巴赫,司機見到唐肅出現,立刻下車,拉開了後座的車門。
唐肅牽著林子宜來到邁巴赫的車門前,低頭看她,目光灼熱的幾乎讓將人融化。
“上車吧,司機會送你去安氏。”
林子宜抬頭,看唐肅一眼,太多困惑,湧在心頭,想問,卻一時又不知道從哪一句問起。
最終,林子宜也隻是淡淡點了點頭,從唐肅的大掌中抽出自己的手,轉身上了車。
車上,林子宜深籲了口氣,靠近舒適的椅背裏,努力讓自己自從在醫院遇到唐肅後,便發脹發熱的大腦,漸漸冷卻下來。
唐肅說,他喜歡她,不是開玩笑的話。
這是真的嗎?
如果是真的,那他為什麽要放著安希妍那樣的京城第一名媛不愛,偏偏喜歡她?
喜歡她這樣一個十八歲懷孕生子、二十三歲被丈夫背叛,騙光所有家產,人生中充滿著最讓人覺得可笑又可悲的劣跡的女人?
腦海裏,仍然那麽清晰地記得第一次,當她為了得到唐夢琪的下落而去唐家見到唐肅時,他那樣如神衹般高高在上睥睨著她時的樣子,他當時所說的每一個字,就如一根針,狠狠地砸進她的心裏,針針見血。
他說,你沒有本事看好自己的男人,讓他被自己的繼母拐走了,還有臉跑到唐家來興師問罪?!
是呀,她這樣一個劣跡斑斑,懦弱又無能的女人,唐肅為什麽偏偏要喜歡她呢?
而她,自從發生了六年前那如十八層地獄一般的夜晚後,她便再也不願意接觸除了小溪和自己父親以外的任何男人,就算是為了自己的父親和小溪,跟沐雲帆結婚一年之久,她也隻是偶爾會和他同床,而且就算是同床,她也從來沒有和沐雲帆有過夫妻之實。
因為她怕,她抗拒,在她的理解中,所有關於夫妻之間的房事,就如記憶中的那一夜一樣,是最痛苦最殘忍的折磨。
所以,結婚一年,她和沐雲帆,隻是距離最近的,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而已。
可是,為什麽,為什麽她現在看到唐肅,卻沒有一點兒像當初排斥其它男人一樣,也排斥唐肅。
難道說,她也被唐肅吸引了嗎?
不!
林子宜搖頭,她不是像唐肅那樣的人,她沒有了靠山,沒有了依賴,她的人生,除了小溪,已經一無所有,她再也輸不起。
就算是唐肅真的喜歡她,可是,她喜歡不起唐肅。
因為,從十八歲那年後,不管是過去的六年,還是現在,她從來都沒有想過,自己會被一個男人真正的喜歡,也更加沒有想過,自己要讓任何一個男人喜歡上自己。
更何況,那個男人,還是唐肅!
唐肅這樣的男人,她招惹不起,也還不清他對她的好。
所以,不要做夢了,也不要有任何幻想!
她現在,隻有腳踏實地的好好工作,等有了工資後,趕緊從小鳳巒山搬出來,讓自己和唐肅,徹底劃清界線。
回到辦公室後,林子宜繼續埋頭,打算將安奕澤給她的幾本財經雜誌,盡快看完,然後還給他,好從ivy那裏分擔原本就該她的那一份工作,要不然,ivy一定會討厭死她去,那以後,她的日子一定會不好過的。
下午四點的時候,林子宜終於將八本財經雜誌都看完了,深籲了口氣,林子宜拿起雜誌,往安奕澤的辦公室而去。
聽到敲門的聲音,安奕澤不用抬頭看便知道是誰,雖然林子宜也不過才上班一個星期而已,不過,他對她的腳步聲和敲門的聲音,卻異常的敏感和熟悉,隻要她靠近,他便能精準地判斷出,就是林子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