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曉當時就躲在席淩恒教授的辦公室門外,聽見他這樣的回答時感動得熱淚盈眶,猛然間覺得,其實這窮小子是非常不錯的,做她的男人完全合格。


    那天,席淩恒從教授辦公室出來,逮住了躲在外邊還沒有跑掉的她,即刻拉了她的手,跑向球場,而球場上此時很多人正在打球。


    露天乒乓球場就在籃球場和足球場的中間,他一腳跨上一張乒乓球桌,再用手把她給拉上去,用手臂摟緊她的腰,向眾人大聲的宣布;“從今天開始,黑妞方曉就是我的女朋友,誰再敢去騷擾她糾纏她,就是跟我席淩恒過不去!”


    那一刻,籃球場和足球場都安靜下來,眾人在稍微驚愕片刻後響起熱烈般的掌聲,而她則被席淩恒摟得緊緊的,臉在瞬間漲的通紅。


    後來,珍妮和露絲都問她,你覺得跟著席淩恒那樣的窮小子會幸福嗎?亦或是,你覺得他以後會給你帶來幸福嗎?


    她總是微笑著回答,“我相信我們會幸福的,因為真正的幸福和金錢的關係不大,最重要的是兩個人是否心意相通,是否把彼此都放在自己的心裏。”


    她相信她和席淩恒會幸福,她也相信席淩恒會帶給她幸福,所以,自從席淩恒公開宣布她是他的女朋友後,他們倆就開始正大光明的走在一起了。


    當然她還是在學校住宿舍,不過每天下課後,她會陪席淩恒去上班,而席淩恒新找到的工作是在一家餐廳當服務員,做的是傳菜員。


    而她則去餐廳做接待員,也就是客人來了幫忙擺茶水幫忙寫單之類的事情,倆人一起去上班,下班後又一起坐他那輛破腳踏車回來。


    餐館生意不錯,每天晚上九點才下班,而他們離開餐館時一般都是九點半了,於是他們倆就共同騎著那輛破腳踏車一起朝他那小小的公寓駛去。


    是冬天,晚上的風大,她總是在後麵摟抱著他的勁腰,而他則一邊踩腳踏車一邊唱著荒腔版的《我想去桂林》:“我要賺大錢啊我要賺大錢,等我有了錢的時候我就娶方曉!”


    她就在後麵笑得咯咯的,把臉貼在他的背上,輕聲的對他道:“別唱了,你家公寓裏的臭襪子還沒洗呢,臭死了。”


    “那不是留給你的嗎?”他一點慚愧心都沒有,振振有詞的道:“你以為是個人都能幫我洗臭襪子嗎?”


    她當即笑著用手捶他的背,罵他:“見過臉皮厚的,沒見過比你臉皮更厚的,誰願意幫你洗臭襪子?”


    “那你願意幫我洗哪裏?”他在公寓前停下腳踏車,然後把嘴湊到她耳邊戲謔的道:“要不,今晚我們倆把飯給煮熟了,我讓你幫我洗那個地方?”


    她當即氣得狠狠的踢他一腳,憤憤的丟下一句:“做夢啊!”


    罵完這句,她即刻朝他樓上的公寓走去,而他在後麵鎖腳踏車,笑得哈哈哈的,貌似心情非常的好。


    這樣的日子看似很平淡但也非常的歡樂,方曉漸漸的不給珍妮和露絲教漢語了,而是天天跟著席淩恒在一起,倆人跟塊口香糖似的,除了上課和睡覺,其它時間幾乎都黏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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