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管家掛斷電話後,我立即轉身,消失在人群中。
此時已經上午十點鍾了,為了防止被人認出來,我從新界南轉移到了屯門區這邊,中午在隨便吃了點東西填飽肚子後,我就在附近找了家黑網吧上網,通過網絡搜索,我找出了近兩年內關於香港毒品調查科的所有新聞,結果發現那位副主管黃祖名總共在新聞上露麵有十幾次,而通過這十幾次他在新聞上的露麵,我很快就鎖定了他的兩處住址。
一處是在元朗區那邊,但那個時候他還在下麵分局工作,兩年前他調來警察總部,就搬家到了灣仔區,不過關於他家的具體地址還是很難在網上查到,但通過上個月的一篇新聞,我發現他老婆原來是在廉政公署上班,也就是說隻要我跟蹤到他老婆,那肯定就能找到他。
而剛好在那篇新聞中,他跟他老婆兩個都有露麵,據新聞介紹,他老婆在廉政公署擔任文職,平時工作並不忙,一般也能正常上下班,那想要跟蹤到她,應該也很簡單。
我看了下時間,已經下午四點了,離他老婆下班估計也快了,於是我就先把他老婆的照片發送到手機裏,接著我就下機,然坐了輛出租車,直奔廉政公署大樓那邊。
一切很順利,可能是因為我偽裝的比較好,那位司機大叔當然沒能認出我,到了廉政公署大樓下後,我在廣場上來來回回轉悠了半個多小時,很巧妙的躲避了附近的攝像頭。
直到下午五點半,我看到陸陸續續有人大樓內走了出來。
我伸手把帽簷壓低,然後往大門走了過去,幾乎每一個從大樓內走出來的女人我都仔細看了遍,可足足等了二十多分鍾,依舊還是沒見到我要找的人,而就在我以為對方可能不在廉政公署上班的時候,突然一位長發飄飄的女人從大樓內走出來,吸引了我的注意。
她穿著套黑色的女士西裝,踩著高跟鞋,手裏提著個白色的皮包,身材高挑,長相也完全在水準線上,就在她朝我這邊走來的時候,我下意識轉過身子,然後拿出手機翻出了剛剛在電腦下載的那張照片,經過仔細對比後,我終於能確定他應該就是那位黃祖名的老婆了。
我不聲不響跟在她身後,起初我以為她要去前麵的馬路邊等公交車,但讓我沒想到的是,她先是去了對麵的一家花店內,我站在門口觀察了會,隻看到她跟花店內一位大媽聊了幾句,然後對方好像給她遞了個什麽東西,接著她很快又從花店裏走了出來。
她繼續沿著街道往前走,我繼續跟在她身後。
幾分鍾後,她拐進了一個停車場內,我當時就知道不妙,所幸我也反應及時,裝作若無其事的跟著她走了進去,看著她往左邊那輛紅色馬自達走了過去,我當然也跟了上去,就在她打開車門坐進駕駛席的瞬間,我迅速繞到副駕駛席,從身上掏出槍,對準了她的腦袋。
沒等她反應過來,我就直接跟她威脅道:“不要妄想逃跑,更不要妄想叫人,聽我的,馬上開車,去你家,老老實實配合我,保證不傷害你,否則的話,你隻有死路一條。”
她緩緩轉頭盯著我,微皺眉頭,“是你?你……你找我幹什麽?”
我從她身上把包搶了過來,先是翻出了她的身份證,接著我又拿出她的手機,然後打開導航,果然不出我所料,她的手機的自帶導航裏設置了兩條常用路線,一條是從廉政公署往家裏的路線,一條是從警察總部往家裏的路線。
我二話沒說,點開那條從廉政公署往家裏的照片,開始進入導航,接著我就跟她說道:“我之所以會成為通緝犯,都是拜你老公所賜,別廢話了,按照導航的路線,去你家,你要敢走錯路線,我不但會一槍把你崩了,你老公遲早也得死在我手裏,不信你就試試!”
她被我嚇得大驚失色,跟我問道:“你……你到底想幹什麽?”
我拿槍用力盯著她的腦袋,怒道:“別問這麽多,開車!”
在我的死亡威脅下,她終於發動車子,把車開出了停車場,然後按照導航路線,直奔她家的小區而去,在第二個路口等紅燈的時候,她又跟我問了句,“你是怎麽找到我的?”
我冷笑回道:“很不巧,上個月的一篇新聞把你暴露了,我在廉政公署大樓前蹲點了兩個小時,沒想到還真等到你了,昨天我就跟你老公說過,我遲早會去找他的。”
綠燈亮起,她邊開著車又跟我問道:“那你到底想幹什麽?”
我轉頭盯著她看了會,笑回道:“如果我說,我是想幫你老公升職,你信嗎?”
她臉色嚇得慘白,戰戰兢兢跟我說道:“我……我跟他已經分居有兩個月時間了,你去我家等不到他的,如果你能放了我的話,我可以帶你去找他,我保證絕對不報警。”
“分居了?”我猛然皺眉,“上個月你們兩個在媒體麵前不還表現的很親密嗎?想耍我是吧?別廢話那麽多了,先去你家再說,就算是分居了,你也得把他給我叫過來。”
她連忙跟我解釋道:“是真的分居了,我們在媒體麵前是裝出來的,他因為工作壓力大,經常對我動手,我受不了,就跟他提出了離婚,不過他不同意,後來就分開了……”
沒等她把話說完,我直接打斷她,“閉嘴,老老實實開車。”
大概半個小時後,車子開進了荃灣區這邊的一個高檔小區內,她把車停在地下車場,然後帶著我坐電梯上樓進了她家裏。
e^*x
一套兩百多平米的房子,裝修的很豪華,在香港這個地方,能買這麽套豪華的房子,看來他們夫妻倆還挺有錢。
我拿槍威脅著她坐在沙發上,接著我就把她的手機給她遞了過去,說道:“不管你用什麽方法,不管你們兩個是不是已經分居了,總之你得把他馬上叫到這裏來,打電話,快點!”
此時已經上午十點鍾了,為了防止被人認出來,我從新界南轉移到了屯門區這邊,中午在隨便吃了點東西填飽肚子後,我就在附近找了家黑網吧上網,通過網絡搜索,我找出了近兩年內關於香港毒品調查科的所有新聞,結果發現那位副主管黃祖名總共在新聞上露麵有十幾次,而通過這十幾次他在新聞上的露麵,我很快就鎖定了他的兩處住址。
一處是在元朗區那邊,但那個時候他還在下麵分局工作,兩年前他調來警察總部,就搬家到了灣仔區,不過關於他家的具體地址還是很難在網上查到,但通過上個月的一篇新聞,我發現他老婆原來是在廉政公署上班,也就是說隻要我跟蹤到他老婆,那肯定就能找到他。
而剛好在那篇新聞中,他跟他老婆兩個都有露麵,據新聞介紹,他老婆在廉政公署擔任文職,平時工作並不忙,一般也能正常上下班,那想要跟蹤到她,應該也很簡單。
我看了下時間,已經下午四點了,離他老婆下班估計也快了,於是我就先把他老婆的照片發送到手機裏,接著我就下機,然坐了輛出租車,直奔廉政公署大樓那邊。
一切很順利,可能是因為我偽裝的比較好,那位司機大叔當然沒能認出我,到了廉政公署大樓下後,我在廣場上來來回回轉悠了半個多小時,很巧妙的躲避了附近的攝像頭。
直到下午五點半,我看到陸陸續續有人大樓內走了出來。
我伸手把帽簷壓低,然後往大門走了過去,幾乎每一個從大樓內走出來的女人我都仔細看了遍,可足足等了二十多分鍾,依舊還是沒見到我要找的人,而就在我以為對方可能不在廉政公署上班的時候,突然一位長發飄飄的女人從大樓內走出來,吸引了我的注意。
她穿著套黑色的女士西裝,踩著高跟鞋,手裏提著個白色的皮包,身材高挑,長相也完全在水準線上,就在她朝我這邊走來的時候,我下意識轉過身子,然後拿出手機翻出了剛剛在電腦下載的那張照片,經過仔細對比後,我終於能確定他應該就是那位黃祖名的老婆了。
我不聲不響跟在她身後,起初我以為她要去前麵的馬路邊等公交車,但讓我沒想到的是,她先是去了對麵的一家花店內,我站在門口觀察了會,隻看到她跟花店內一位大媽聊了幾句,然後對方好像給她遞了個什麽東西,接著她很快又從花店裏走了出來。
她繼續沿著街道往前走,我繼續跟在她身後。
幾分鍾後,她拐進了一個停車場內,我當時就知道不妙,所幸我也反應及時,裝作若無其事的跟著她走了進去,看著她往左邊那輛紅色馬自達走了過去,我當然也跟了上去,就在她打開車門坐進駕駛席的瞬間,我迅速繞到副駕駛席,從身上掏出槍,對準了她的腦袋。
沒等她反應過來,我就直接跟她威脅道:“不要妄想逃跑,更不要妄想叫人,聽我的,馬上開車,去你家,老老實實配合我,保證不傷害你,否則的話,你隻有死路一條。”
她緩緩轉頭盯著我,微皺眉頭,“是你?你……你找我幹什麽?”
我從她身上把包搶了過來,先是翻出了她的身份證,接著我又拿出她的手機,然後打開導航,果然不出我所料,她的手機的自帶導航裏設置了兩條常用路線,一條是從廉政公署往家裏的路線,一條是從警察總部往家裏的路線。
我二話沒說,點開那條從廉政公署往家裏的照片,開始進入導航,接著我就跟她說道:“我之所以會成為通緝犯,都是拜你老公所賜,別廢話了,按照導航的路線,去你家,你要敢走錯路線,我不但會一槍把你崩了,你老公遲早也得死在我手裏,不信你就試試!”
她被我嚇得大驚失色,跟我問道:“你……你到底想幹什麽?”
我拿槍用力盯著她的腦袋,怒道:“別問這麽多,開車!”
在我的死亡威脅下,她終於發動車子,把車開出了停車場,然後按照導航路線,直奔她家的小區而去,在第二個路口等紅燈的時候,她又跟我問了句,“你是怎麽找到我的?”
我冷笑回道:“很不巧,上個月的一篇新聞把你暴露了,我在廉政公署大樓前蹲點了兩個小時,沒想到還真等到你了,昨天我就跟你老公說過,我遲早會去找他的。”
綠燈亮起,她邊開著車又跟我問道:“那你到底想幹什麽?”
我轉頭盯著她看了會,笑回道:“如果我說,我是想幫你老公升職,你信嗎?”
她臉色嚇得慘白,戰戰兢兢跟我說道:“我……我跟他已經分居有兩個月時間了,你去我家等不到他的,如果你能放了我的話,我可以帶你去找他,我保證絕對不報警。”
“分居了?”我猛然皺眉,“上個月你們兩個在媒體麵前不還表現的很親密嗎?想耍我是吧?別廢話那麽多了,先去你家再說,就算是分居了,你也得把他給我叫過來。”
她連忙跟我解釋道:“是真的分居了,我們在媒體麵前是裝出來的,他因為工作壓力大,經常對我動手,我受不了,就跟他提出了離婚,不過他不同意,後來就分開了……”
沒等她把話說完,我直接打斷她,“閉嘴,老老實實開車。”
大概半個小時後,車子開進了荃灣區這邊的一個高檔小區內,她把車停在地下車場,然後帶著我坐電梯上樓進了她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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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兩百多平米的房子,裝修的很豪華,在香港這個地方,能買這麽套豪華的房子,看來他們夫妻倆還挺有錢。
我拿槍威脅著她坐在沙發上,接著我就把她的手機給她遞了過去,說道:“不管你用什麽方法,不管你們兩個是不是已經分居了,總之你得把他馬上叫到這裏來,打電話,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