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生命做賭注,為自己贏了一世榮華。


    世間人千千萬,而我卻獨獨愛你,即使你害我丟命,我依舊管不住那顆因你跳動的心。】


    自負強大的葉銘燁,沒想到有一天會栽在一個女人身上。


    我看著那個被我一直保護在背後的女人,毫不猶豫向自己伸出手,把我推進喪屍堆。


    然後快速轉身離開,任由我被那些喪屍圍住。


    在那一刻,憤怒和怨恨,種種情緒接踵而來。


    不甘被那種惡心的東西弄死,我選擇了自爆。


    閉上眼睛的那一刻,我告訴自己,若是有來生,一定不會在相信女人,尤其是那個曾經背叛過我的人。


    老天似乎聽到了我的聲音,讓我有了一次重來的機會。


    但老天卻沒有告訴我,即使重來一次,我依舊逃不出那人手心。


    隻不過這一世,我是自願用生命去換那不變的愛念。


    商場初見,那是怎麽的感覺,明明憎恨,卻又管不住心髒的跳動。


    明明是那張熟悉的臉,恨不得想要撕爛的笑容,可我就是下不了手,甚至更加被吸引。


    那時我才發現,她變了,慢慢的,這個鮮明的人取代了上輩子那個背叛自己的女人。


    我坐上她的車,那麽自然,似乎從未懷疑過。


    縱使我板著臉,想讓自己看起來冷漠一些,可內心的躁動卻無人可知。


    心裏建設了那麽多,最後被她輕易一句‘你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不願也不會傷害的人’給敲開了緊閉的心房。


    我不是沒有掙紮過,一旦升起防備,潛意識就會告訴我,我不應該這樣做。


    她明明是我應該捧在手心嗬護的,怎能這樣對她。


    好不容易做出的決定,又這樣潰不成軍。


    看到她走進廚房,挽起袖子準備做飯,我是驚訝的。


    上一世我們認識一年,雖然沒有同居,但也一起吃過飯,都不知道她會做飯。


    但也在這個時候我才反應過來,上一世的明尋覓長什麽樣子,我竟然記不起來了。


    她是個什麽樣的形象,我也完全想不起。


    是不是老天都在告訴我,她跟那個人是不同的。


    一路走來,我知道她有很多秘密,她很強大,跟前世那個女人完全不一樣。


    我慢慢的把兩人徹底分開,怎麽都合並不在一起。


    遇到變異植物,我也不知道當時自己是怎麽想的,條件反射就想要把最好的一切捧到她麵前。


    希望有更多的東西跟自己一起來保護她,在這個末世,好好的活下去。


    無形中關心她,保護她,已經成了我的習慣。


    越是相處,我越是清楚的明白,我中了一種毒,名叫尋覓的毒。


    一日不飲,就會毒發身亡。


    到了基地,我一直低調不行動,不是什麽蓄勢待發,隻是在調查明家。


    我想知道明家到底曾做過什麽傷害她的事情,敢對她出手,就要有付出代價的覺悟。


    得到的消息告訴我,她當眾拒絕回明家,不僅僅是因為末世前明家想要把她送給b市市長。


    還因為末世來臨時,他們為了節約食物,把明老爺子給殺了。


    那是明家唯一對她好的人,失去了牽掛,她才徹底不願跟明家有任何瓜葛。


    我看著她臉上每天都帶著笑容,好似沒有經曆過任何傷害,心就一陣一陣的抽痛。


    她在自己沒見到的地方,居然受了那麽多苦,而自己卻還想著要傷害她。


    即使上一輩子她的確把自己推進了喪屍群,可這一生的她卻絲毫沒有做過對不起自己的事。


    反而處處關心擔憂自己,逗自己開心,這樣的人,讓他怎麽能不喜歡。


    我不是傻子,也不是感情遲鈍者,她眼裏的情意,我看得懂。


    在長樂村,我想自己不僅僅是這一輩子,怕是永生永世都栽在她身上了。


    隻要她能夠安然優樂,自己的命又算得了什麽。


    但之後我卻懦弱了,因為我被喪屍抓了。


    想要逃,自以為做的很隱秘,沒想到還是被她發現。


    她罵了我,那個時候的她,美的驚人。


    就像是漆黑的夜空中,散發著清輝的月亮,耀眼,讓行走在黑暗中的人離不開她。


    我這個早就已經隻有她一抹陽光的人,自然更無法。


    她給我治療,渾身泛起金色的光芒,那個時候,腦海裏隻有一個念頭。


    神,獨屬於我的神,救贖我的神,治愈我的神,陪伴我的神。


    我想,要是她消失不見,就算上天入地,我都會找到她,然後折斷她的雙腿,鎖在無人可知的房間裏。


    隻讓她看著我一個人,聽我一個人說話,對著我一個笑。


    黑暗的心思一閃而過,最後歸於平靜。


    緊接著我得到了至高無上的力量,帶著她一起成立了聖光基地。


    勵誌成為照耀整個末世的聖光,未來由我們點亮。


    今年末世結束了,我向她求了婚。


    看著她喜極而泣,點頭答應,我沒忍住抱著她從百米高空一下子躍下。


    她卻沒有絲毫害怕,乖巧的抱著我脖子,在我懷裏,巧笑嫣兮。


    我問她,害怕嗎?


    她說,我知道你不會傷害我。


    這種信任讓我恍惚,好似曾幾何時也有類似的事情發生,隻是我想不起來。


    我們結婚那天,整個聖光基地都灑滿了金色的暖光,而那個逆著光走來的人。


    隻一眼,就刻印滿了我的整個世界。


    我向神父宣告:尋覓,你是我葉銘燁的王,我生生世世臣服於你。


    她揚起唇角,踮起腳尖狠狠的親了我,準確的說是咬了我一口。


    她說:你已經被我蓋上印記了,表示我的所有物,不管去哪,不管變成什麽,都是屬於我的。


    我笑著點頭,我的王啊,你說的話就是聖旨,作為臣民,我怎會違背。


    末世十年後,花開了,草綠了,鳥兒鳴了,蝴蝶飛了,人類生機全部複蘇走上軌道。


    末世二十年後,終於走到了末世前差不多的繁華景象。


    我牽著她的手走到今生第一次相遇的s市大潤發超市,雖然這裏人群擁擠,但每個人臉上蕩漾的都是幸福的歡聲笑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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