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一笑,道:“我也睡不著,我突然想到一個好玩的問題,問你,你可別介意。”
海青璿有些警惕,道:“你該不會想問我還是不是處女吧?”頓了頓,道:“當然是。”
陳瀟哈哈一笑,道:“你想多了,我是想問你,有沒有喜歡過人。談過戀愛沒有,有再大的理想,抱負。但是沒有愛情,終究是不完整。”
“喜歡的人?”海青璿怔了一下,隨即真正的陷入了悠然,凝神道:“喜歡的人?當然有。”她美麗的臉蛋上有一種飄然,甜蜜。這種神情是在她臉蛋上是很少見,卻有種罕見的溫柔。讓陳瀟覺得很意外,也覺得心裏有些微微的酸。與愛情無關,但是男人看見出色的女人如此這種戀愛神情,總是會不自覺的酸一下。
陳瀟又不禁的想,到底是什麽樣出色的男人,能讓海青璿這樣的奇女子喜歡呢?
“他是我的一位教官,小時候抱過我。後來,他在一次越戰中受了傷,兩條腿都被截斷了。他娶了一個很平凡的女子,不過對他很好。在我準備帶人脫離國籍時,我曾經動搖過,想要陪他過一輩子,照顧他一輩子。但是,他狠狠的罵了我。我知道呢,他是不想束縛我。”海青璿說到這裏的時候,不自覺的抱膝,如個小女孩一般,臉蛋上有不可自覺的癡迷,乃至····淚水!
陳瀟看著海青璿,心頭不可自覺的有些觸動,有些柔軟。這樣感性的海青璿,赤誠的海青璿,有著無法言說的勾人魅力。
海青璿突然低低的唱起歌來。
聲音輕靈,婉約,並不算很好聽,卻有種幹淨的純粹。
“回憶像個說書的人
用充滿鄉音的口吻
跳過水坑繞過小村
等相遇的緣分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說將來要娶我進門
轉多少身過幾次門虛擲青春
小小的誓言還不穩
小小的淚水還在撐
稚嫩的唇在說離分
我的心裏從此住了一個人”
唱完後,海青璿抹了把眼淚,麵對陳瀟,似乎是突然覺得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有點失態了。平時跟鴻飛他們一起,我知道我沒有軟弱的資格,不過在你麵前,無所謂了,反正你比我強。”
隨後,海青璿又道:“說完我了,也該說說你。我問你個問題,你也得老實回答。”
陳瀟逗她開心,笑道:“我肯定不是處男了,我女兒都有了。”
海青璿撲哧一笑,道:“我是要問你,你人生最大的遺憾是什麽?我常感到奇怪,到底是什麽環境,會培養出你這樣的人才來。”
陳瀟笑,道:“這是在誇獎我咯。”
海青璿嫣然一笑,道:“當然。”
“我的遺憾?如果真要說遺憾,應該是沒有一個正常的成長環境。初中讀完,就被我的一位長輩安排入伍。”陳瀟說的長輩指的是葉東。以前喊東哥,現在東哥可算是他的嶽父了。
“從一個普通的士兵,成長到你現在的地步,不可想象。”海青璿由衷的驚歎,因為在第五部隊那麽優秀的軍校裏,也沒有培養出一個如陳楚這樣的優秀戰士。
如果第五部隊的戰士,能有陳瀟一半的質素。那麽國家的武力會讓世界震驚。
陳瀟沒有細說,道:“我沒有試過有同學,沒試過進大學,上早自習,晚自習,或則大學的風花雪月。這是我人生的缺憾。”頓了頓,道:“從正式進入狼牙特種部隊開始,那年我十五歲,所殺的人,到底殺了多少,到底從多少生死邊緣跑出來。我自己也記不清了。”
海青璿道:“其實我倒覺得你不該遺憾沒有正常生活,你的性格傲然如刀,正常的生活不適合你。你就該是現在這樣,一怒之下,疾行千裏,取人頭下酒。”
或許有很多人會羨慕超級英雄的一身本領,羨慕他馳騁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做出耀眼的功績,讓世人為之驚歎。這份榮耀,可以迷倒萬千少女,可以讓無數熱血青年為之翹起大拇指。更讓許多老一輩的智慧老人也點頭讚歎。
但誰能知道,在超級英雄的背後。承受了多少心酸,艱辛。陳瀟從小的生長環境就告訴他一個道理,在生存麵前,你沒有資格軟弱。他八歲就要開始照顧幼小什麽都不懂的妹妹陳思琦。
沒有人會來同情他,也沒有人來施舍他。若不是他還有一些運氣,遇到了爺爺趙正義。又遇到了人生的貴人葉東。也許,他早已經在十二歲那年,因為被一群混混淩辱,從而再也無法有正常的人生觀。
也是因為那次淩辱,讓他發了瘋的想要強大。他很聰明,很有靈性!趙正義教他國術,他很快就融會貫通,甚至青出於藍。
進入部隊後,憑借著聰明,紮實的功夫。很快被選入狼牙特種部隊。
他的槍法,各種狡詐戰術,詭雷,全部學的爐火純青。第一次殺人,是教官讓他擊殺一名死刑犯。
用的是重狙,近距離的狙擊死刑犯的腦袋。一槍開出,腦漿噴射,血水全部濺到陳瀟的臉上。那時候,他才十五歲。
殺過後,教官請他吃飯。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還有豬腦。熱氣騰騰,剛從豬腦袋裏取出來的。足足半斤豬腦。
那些豬腦,就像是他剛剛殺的死刑犯的腦漿。
陳瀟當時明白,他必須吃下去。如果不吃,就會被剔除出狼牙特種部隊。那麽,他的人生依然無法強大,輝煌。
所以,他咬牙吃完了牛肉,豬腦。拚死命的吃,吃的時候,自己用手掐著大腿,將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塊皮。
吃完後,沒有吐!
也是這樣一堂課,讓他習慣了死亡。習慣了在戰場上漠視生命。
在邊境上,力戰毒梟,戰俄羅斯入境的雇傭兵。殺殺殺·····在那一年裏,在叢林裏。所有的記憶都是血色,為了活下去,不擇手段的殺。
時至今日,陳瀟有時候看自己白淨如玉的雙手,他卻已記不清,到底殺了多少人了。
男兒當殺人,殺人不留情。千秋不朽業,盡在殺人中。
殺一人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方為雄中雄。放眼世界五千年,何處英雄不殺人!
陳瀟的心,在從屍體堆中爬出來時,就已經學會了心狠手辣,對待一切敵人,絕不留情。無論是繈褓中的嬰兒,還是白發蒼蒼的老人。但為敵人者,殺殺殺!
一般在對敵的狀態中,像海青璿和陳瀟這樣放聲聊天,唱歌是為大忌。電視裏,那種在戰地的晚上,一名士兵思鄉情切。拿出一把口琴吹著,並唱著。然後流出淚水,乃至全部人跟著一起唱的情景看起來感人。可在現實中,身為班長的會第一個上前將那吹口琴的新兵蛋子抽翻在地。
戰爭時,最忌思鄉和弄出聲音,點篝火都是絕對不可以。要不當初項羽被圍在垓下時,怎麽會被一曲思鄉歌給徹底瓦解了呢?
不過陳瀟和海青璿不同,他們的敏感很強。也料定克爾林奇在黑夜裏不會出動。所以他們可以無所顧忌一點。
這一夜,過的格外安穩。
第二天天剛微亮,叢林裏有股子潮濕青翠,青草氣息撲麵而來。鳥兒唧唧咋咋,蟲子聲音也跟著發出。還真有些鳥語花香的意境。
叢林裏有薄薄的霧,這對陳瀟和海青璿來說是好事。陳瀟一直含著龍玉,感受了下身體。毒素意外的已經徹底被清除。他欣喜的跳下樹,活動了下身體。體內氣血跟著翻騰,龍精活虎,這種力量在身的感覺讓陳瀟感到格外的踏實。
海青璿也跟著跳下,看到陳瀟沒事了,大為欣喜。兩人補了下妝,開始上路。補妝·····是補偽裝油彩。之前進入叢林,為了避免被全世界觀眾認識,兩人做了這種必要的偽裝。
後來海青璿與陳瀟在潭水邊把油彩洗掉了。現在要進入沙漠,有可能會曝光在俄羅斯的衛星雲圖裏,所以偽裝是必要的。
早上七點,陽光印染在大漠上。大漠的沙子如染了一層淡金色。有涼爽的風吹過,在沒入大漠,身體並不饑渴的情況下。這樣的景色是極美的。尤其是這樣的早晨,讓人有種想要在沙漠裏打滾,享受母親懷抱的衝動。
陳瀟與海青璿在附近找到了水源,水源類似潭水,一邊是苦的。一邊是淡水。兩人將身上的水壺裝滿了能喝的淡水。然後對視一眼,彼此露出鼓勵的眼神,開始向沙漠裏行進。趁著早上,兩人腳下發力,一口氣奔出了三十餘裏遠。
沙漠裏的沙限製了兩人的速度,不然以他兩的時速,能比越野車還快。
三十裏跑完,已是上午九點。
陳瀟和海青璿各珍惜的喝了一口水,勻速前進。陽光越來越大,沙子被風吹著,太容易迷眼。一望無際的沙漠,讓陳瀟和海青璿看久了,都覺得有些眼睛不適。
如果要征服沙漠,有三樣裝備是必備的。水,潤唇膏,墨鏡。可惜陳瀟和海青璿沒有墨鏡,為了簡潔方便,兩人進叢林並沒帶夜視儀。因為他們兩人的眼力能電目生芒,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
而在沙漠待久了,容易讓人產生類似雪盲的症狀。
接近上午十點,碧眼金雕出現在兩人的上空,不停的盤旋。陳瀟皺眉的看了眼天上的扁毛畜生,對海青璿道:“如果被它一直跟著,到時候東突恐怖組織支援的直升飛機過來,用重挺機槍掃射,我們恐怕無法幸免。”
海青璿有些警惕,道:“你該不會想問我還是不是處女吧?”頓了頓,道:“當然是。”
陳瀟哈哈一笑,道:“你想多了,我是想問你,有沒有喜歡過人。談過戀愛沒有,有再大的理想,抱負。但是沒有愛情,終究是不完整。”
“喜歡的人?”海青璿怔了一下,隨即真正的陷入了悠然,凝神道:“喜歡的人?當然有。”她美麗的臉蛋上有一種飄然,甜蜜。這種神情是在她臉蛋上是很少見,卻有種罕見的溫柔。讓陳瀟覺得很意外,也覺得心裏有些微微的酸。與愛情無關,但是男人看見出色的女人如此這種戀愛神情,總是會不自覺的酸一下。
陳瀟又不禁的想,到底是什麽樣出色的男人,能讓海青璿這樣的奇女子喜歡呢?
“他是我的一位教官,小時候抱過我。後來,他在一次越戰中受了傷,兩條腿都被截斷了。他娶了一個很平凡的女子,不過對他很好。在我準備帶人脫離國籍時,我曾經動搖過,想要陪他過一輩子,照顧他一輩子。但是,他狠狠的罵了我。我知道呢,他是不想束縛我。”海青璿說到這裏的時候,不自覺的抱膝,如個小女孩一般,臉蛋上有不可自覺的癡迷,乃至····淚水!
陳瀟看著海青璿,心頭不可自覺的有些觸動,有些柔軟。這樣感性的海青璿,赤誠的海青璿,有著無法言說的勾人魅力。
海青璿突然低低的唱起歌來。
聲音輕靈,婉約,並不算很好聽,卻有種幹淨的純粹。
“回憶像個說書的人
用充滿鄉音的口吻
跳過水坑繞過小村
等相遇的緣分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說將來要娶我進門
轉多少身過幾次門虛擲青春
小小的誓言還不穩
小小的淚水還在撐
稚嫩的唇在說離分
我的心裏從此住了一個人”
唱完後,海青璿抹了把眼淚,麵對陳瀟,似乎是突然覺得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有點失態了。平時跟鴻飛他們一起,我知道我沒有軟弱的資格,不過在你麵前,無所謂了,反正你比我強。”
隨後,海青璿又道:“說完我了,也該說說你。我問你個問題,你也得老實回答。”
陳瀟逗她開心,笑道:“我肯定不是處男了,我女兒都有了。”
海青璿撲哧一笑,道:“我是要問你,你人生最大的遺憾是什麽?我常感到奇怪,到底是什麽環境,會培養出你這樣的人才來。”
陳瀟笑,道:“這是在誇獎我咯。”
海青璿嫣然一笑,道:“當然。”
“我的遺憾?如果真要說遺憾,應該是沒有一個正常的成長環境。初中讀完,就被我的一位長輩安排入伍。”陳瀟說的長輩指的是葉東。以前喊東哥,現在東哥可算是他的嶽父了。
“從一個普通的士兵,成長到你現在的地步,不可想象。”海青璿由衷的驚歎,因為在第五部隊那麽優秀的軍校裏,也沒有培養出一個如陳楚這樣的優秀戰士。
如果第五部隊的戰士,能有陳瀟一半的質素。那麽國家的武力會讓世界震驚。
陳瀟沒有細說,道:“我沒有試過有同學,沒試過進大學,上早自習,晚自習,或則大學的風花雪月。這是我人生的缺憾。”頓了頓,道:“從正式進入狼牙特種部隊開始,那年我十五歲,所殺的人,到底殺了多少,到底從多少生死邊緣跑出來。我自己也記不清了。”
海青璿道:“其實我倒覺得你不該遺憾沒有正常生活,你的性格傲然如刀,正常的生活不適合你。你就該是現在這樣,一怒之下,疾行千裏,取人頭下酒。”
或許有很多人會羨慕超級英雄的一身本領,羨慕他馳騁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做出耀眼的功績,讓世人為之驚歎。這份榮耀,可以迷倒萬千少女,可以讓無數熱血青年為之翹起大拇指。更讓許多老一輩的智慧老人也點頭讚歎。
但誰能知道,在超級英雄的背後。承受了多少心酸,艱辛。陳瀟從小的生長環境就告訴他一個道理,在生存麵前,你沒有資格軟弱。他八歲就要開始照顧幼小什麽都不懂的妹妹陳思琦。
沒有人會來同情他,也沒有人來施舍他。若不是他還有一些運氣,遇到了爺爺趙正義。又遇到了人生的貴人葉東。也許,他早已經在十二歲那年,因為被一群混混淩辱,從而再也無法有正常的人生觀。
也是因為那次淩辱,讓他發了瘋的想要強大。他很聰明,很有靈性!趙正義教他國術,他很快就融會貫通,甚至青出於藍。
進入部隊後,憑借著聰明,紮實的功夫。很快被選入狼牙特種部隊。
他的槍法,各種狡詐戰術,詭雷,全部學的爐火純青。第一次殺人,是教官讓他擊殺一名死刑犯。
用的是重狙,近距離的狙擊死刑犯的腦袋。一槍開出,腦漿噴射,血水全部濺到陳瀟的臉上。那時候,他才十五歲。
殺過後,教官請他吃飯。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還有豬腦。熱氣騰騰,剛從豬腦袋裏取出來的。足足半斤豬腦。
那些豬腦,就像是他剛剛殺的死刑犯的腦漿。
陳瀟當時明白,他必須吃下去。如果不吃,就會被剔除出狼牙特種部隊。那麽,他的人生依然無法強大,輝煌。
所以,他咬牙吃完了牛肉,豬腦。拚死命的吃,吃的時候,自己用手掐著大腿,將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塊皮。
吃完後,沒有吐!
也是這樣一堂課,讓他習慣了死亡。習慣了在戰場上漠視生命。
在邊境上,力戰毒梟,戰俄羅斯入境的雇傭兵。殺殺殺·····在那一年裏,在叢林裏。所有的記憶都是血色,為了活下去,不擇手段的殺。
時至今日,陳瀟有時候看自己白淨如玉的雙手,他卻已記不清,到底殺了多少人了。
男兒當殺人,殺人不留情。千秋不朽業,盡在殺人中。
殺一人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方為雄中雄。放眼世界五千年,何處英雄不殺人!
陳瀟的心,在從屍體堆中爬出來時,就已經學會了心狠手辣,對待一切敵人,絕不留情。無論是繈褓中的嬰兒,還是白發蒼蒼的老人。但為敵人者,殺殺殺!
一般在對敵的狀態中,像海青璿和陳瀟這樣放聲聊天,唱歌是為大忌。電視裏,那種在戰地的晚上,一名士兵思鄉情切。拿出一把口琴吹著,並唱著。然後流出淚水,乃至全部人跟著一起唱的情景看起來感人。可在現實中,身為班長的會第一個上前將那吹口琴的新兵蛋子抽翻在地。
戰爭時,最忌思鄉和弄出聲音,點篝火都是絕對不可以。要不當初項羽被圍在垓下時,怎麽會被一曲思鄉歌給徹底瓦解了呢?
不過陳瀟和海青璿不同,他們的敏感很強。也料定克爾林奇在黑夜裏不會出動。所以他們可以無所顧忌一點。
這一夜,過的格外安穩。
第二天天剛微亮,叢林裏有股子潮濕青翠,青草氣息撲麵而來。鳥兒唧唧咋咋,蟲子聲音也跟著發出。還真有些鳥語花香的意境。
叢林裏有薄薄的霧,這對陳瀟和海青璿來說是好事。陳瀟一直含著龍玉,感受了下身體。毒素意外的已經徹底被清除。他欣喜的跳下樹,活動了下身體。體內氣血跟著翻騰,龍精活虎,這種力量在身的感覺讓陳瀟感到格外的踏實。
海青璿也跟著跳下,看到陳瀟沒事了,大為欣喜。兩人補了下妝,開始上路。補妝·····是補偽裝油彩。之前進入叢林,為了避免被全世界觀眾認識,兩人做了這種必要的偽裝。
後來海青璿與陳瀟在潭水邊把油彩洗掉了。現在要進入沙漠,有可能會曝光在俄羅斯的衛星雲圖裏,所以偽裝是必要的。
早上七點,陽光印染在大漠上。大漠的沙子如染了一層淡金色。有涼爽的風吹過,在沒入大漠,身體並不饑渴的情況下。這樣的景色是極美的。尤其是這樣的早晨,讓人有種想要在沙漠裏打滾,享受母親懷抱的衝動。
陳瀟與海青璿在附近找到了水源,水源類似潭水,一邊是苦的。一邊是淡水。兩人將身上的水壺裝滿了能喝的淡水。然後對視一眼,彼此露出鼓勵的眼神,開始向沙漠裏行進。趁著早上,兩人腳下發力,一口氣奔出了三十餘裏遠。
沙漠裏的沙限製了兩人的速度,不然以他兩的時速,能比越野車還快。
三十裏跑完,已是上午九點。
陳瀟和海青璿各珍惜的喝了一口水,勻速前進。陽光越來越大,沙子被風吹著,太容易迷眼。一望無際的沙漠,讓陳瀟和海青璿看久了,都覺得有些眼睛不適。
如果要征服沙漠,有三樣裝備是必備的。水,潤唇膏,墨鏡。可惜陳瀟和海青璿沒有墨鏡,為了簡潔方便,兩人進叢林並沒帶夜視儀。因為他們兩人的眼力能電目生芒,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
而在沙漠待久了,容易讓人產生類似雪盲的症狀。
接近上午十點,碧眼金雕出現在兩人的上空,不停的盤旋。陳瀟皺眉的看了眼天上的扁毛畜生,對海青璿道:“如果被它一直跟著,到時候東突恐怖組織支援的直升飛機過來,用重挺機槍掃射,我們恐怕無法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