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可以。”小毛打了個哈欠,又在計算機上操作起來,過了幾分鍾,他湊近屏幕,逐字念道,“西郊路176號—2,是家麥當勞餐廳。”


    楊學武拉上小毛立刻起身,同時讓110指揮中心派兩名在附近的巡警一同前往。


    盡管距離發帖時間已經足足過了五個多小時,楊學武還是想去那裏看看。二十分鍾後,四個人在那家麥當勞餐廳門口集合,立刻入店查看。


    餐廳裏隻有兩個用餐的顧客。楊學武安排那兩個巡警逐一核對他們的身份,自己則拉著小毛進了後廚。店裏共有六名工作人員,兩男四女,其中一名稍年長的男子是本店的店長。他矢口否認曾用店內的電腦發過投票帖,小毛對電腦進行檢查後,證實了店長的說法。


    此時,巡警對那兩名顧客的身份查驗也已經完畢,沒發現可疑情況。楊學武心生疑慮,難道找錯了地方?小毛倒是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他指指牆角的無線路由器說道:“發帖人應該用了店裏的無線網絡。”


    據店長介紹,這家通宵營業的餐廳為了方便顧客,特意在店裏設置了無線網絡,以供客人在用餐的時候也能上網娛樂。楊學武在餐廳裏四下觀察了一下,很快就發現門旁的天花板上裝有監控攝像頭。他立刻要求查看店內的監控錄像。在店長的配合下,監控錄像很快被調取出來。楊學武讓小毛把錄像的時間選取在發帖前後,共發現店裏有顧客九人,但是沒有攜帶筆記本電腦的,低頭查看手機的倒是有五個。楊學武指示店長把錄像暫時封存,回局裏辦理相關手續後再行扣押。


    小毛覺得發帖人未必在這幾名顧客之中,因為無線網絡的覆蓋力完全可以透過牆壁,發帖人站在與麥當勞餐廳一牆之隔的街道上上網發帖,也並非完全沒有可能。


    處理完畢,楊學武看看跟著自己忙活了半天的三個夥計,買了幾包炸雞分給他們。兩名巡警推脫了幾下,就帶著紙包回去了。值了一宿夜班的小毛則坐在車裏,大口吃起來。


    此時已是天色微明,街邊的行人也漸漸多起來。楊學武靠著警車抽了一根煙,最後還是不情願地撥通了方木的電話。


    方木第一時間趕到了市局,在麥當勞餐廳提取到的錄像帶恰好也同時送到。查看了幾遍錄像後,方木就肯定發帖人並不在那五人之中。因為從動作來看,其中三個人明顯僅在瀏覽,而非寫字。其餘兩人雖然有長時間操作手機的動作,但看年齡和衣著,應該是附近中學的學生。


    楊學武想了想,說道:“如果發帖人事先把文檔存在郵箱裏,再粘貼到網站上呢?同樣也不需要有寫字及按鍵的動作。”


    方木搖搖頭,指指錄像畫麵說道:“這幾個人,都沒有掩蓋自己外貌特征的任何行為。如果他能想到用無線網絡,而不留下固定ip地址的話,就不可能不考慮監控視頻帶來的風險。”


    換句話來說,方木的意見和小毛一樣,發帖人當時應該就位於麥當勞餐廳之外,利用覆蓋過來的wifi信號上網發帖。


    遺憾的是,那條路上並沒有安裝視頻監控設備。所以,對發帖人的其他情況依舊一無所知。


    方木問小毛:“發帖人使用的電子設備是否還在繼續連接網絡?”


    “沒有。”小毛搖搖頭,“我們一直在監控這台設備。發帖後,它就斷開網絡了。”


    這是一個明顯要掩蓋自己身份和位置的行為。


    而那個投票帖,依舊處於在線論壇的首頁。早上八點之後,訪問論壇的用戶開始激增,投票人數已達3445人,從投票結果來看,九成以上的網友都選擇了“3”。


    無良判決再次拉低道德底線,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法官”、“齊媛案”、“判決”這幾個詞讓方木感到似曾相識。他抬頭看看楊學武,後者顯然已經對他的疑問心領神會。


    “就是那個案子。”楊學武抬手指指投票帖題目下的網頁鏈接,“都在這裏了。”


    打開網頁鏈接,是“c市信息港”網站對不久前發生的一起民事案件所做的新聞專題,包括案發始末、當事人資料以及庭審、宣判的整個過程。發帖人似乎想讓網民先了解本案的具體情況再投票,看上去還有一絲客觀公正的味道。


    案件發生在今年9月初,一名67歲的胡姓老太乘坐208路公共汽車前往南京街,下車的時候,被身後急於下車的乘客撞倒。另一名也在本站下車的女乘客齊媛(女,20歲,c市稅務學院會計係大三學生)見狀,急忙將胡老太攙扶起來。此刻,撞人的乘客已經不知所蹤。胡老太起身後,感到右臂和腰部疼痛難忍。公交車隨即開走,其餘乘客也無人伸以援手。齊媛在征求胡老太意見後,用自己的手機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待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後,方才離開。


    不料幾日後,齊媛忽然接到了來自胡老太的兒子熊某的電話,得知胡老太已被診斷為右前臂尺骨骨折,右側胯骨骨裂。不過,熊某來電的意圖並不是對齊媛表示感謝,而是要求齊媛賠償醫療費用、營養費用、精神損失等共計12萬元。齊媛大為吃驚,忙追問對方索賠的理由。熊某答曰,胡老太認為正是齊媛撞倒了自己。


    從救人者一下子淪為撞人者。氣憤、委屈之餘,齊媛斷然拒絕了熊某的索賠要求。不過,事情並未就此偃旗息鼓。五天後,齊媛接到了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的傳票,胡老太將齊媛告上了法庭。


    隻能應訴的齊媛在老師和同學的幫助下,找到了c市公交公司208路車隊,要求案發時當班的司機為自己提供證詞,以證清白。公交司機以沒看到事發經過為由拒絕作證。眼見開庭日期漸近,絕望中的齊媛隻得求助於新聞媒體。


    c市電視台新聞欄目及本地的多家媒體對齊媛進行了采訪。齊媛堅稱自己是做好事,而不是撞人者。在講述整個事發經過之後,齊媛還通過電視節目,懇請當天的目擊者能為自己出庭作證,如果撞人者肯出來承擔責任,則再好不過。


    鏡頭中,已明顯消瘦的女孩委屈萬分,聲淚俱下地懇求當天在場的好心人能還自己一個清白。觀者無不動容。然而,幾天過後,撥打電視台公布的熱線電話的觀眾倒是不少,但都是表達憤怒心情的,願意作證的目擊者仍然沒有出現,至於真正的撞人者更是杳無音信。


    這是一個讓人不得不承認的現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已經是大多數人的生活信條。


    女孩不甘心,來到事發地點,打出橫幅尋找目擊證人。然而,圍觀者大多表達出同情和憤怒,甚至還有當場捐款的,就是無人願為齊媛作證。


    而原告胡老太一方則始終拒絕接受采訪,聲稱一切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今年10月,備受媒體和民眾關注的齊媛案在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開庭審理。庭上,原告胡老太一口咬定是齊媛撞倒了自己。拿不出證據的被告齊媛則百口莫辯。當時詢問胡老太的一句“大娘你沒事吧?”也被原告認為是齊媛承認撞人的證據。庭審結束前,主審法官任川問雙方當事人是否願意接受調解,原告胡老太表示同意,被告齊媛則堅決拒絕調解。庭審當日,沒有當庭作出宣判。


    據媒體報道,當原告一方走出法院時,遭到院外民眾的圍堵和辱罵。胡老太在兒子熊某的攙扶下,狼狽不堪地上了一輛出租車。當司機得知這兩位乘客就是齊媛案的原告時,當即表示拒載。胡老太和兒子隻得再次躲進法院,待人群散盡後才敢出門回家。


    一個月後,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做出判決:現有證據無法充分證明齊媛撞倒了胡老太,但也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故判決齊媛承擔40%的民事責任,判賠胡老太各種費用共計四萬八千元。判決書經媒體公開後,剛剛淡出公眾視野的齊媛案再次引發市民的熱議。這一次,則將矛頭直指做出判決的法院及主審法官任川。


    重壓之下,任川法官接受了媒體的采訪,並對判決的理由做出了解釋。在他看來,撞人者立刻去攙扶及查看被撞者的情況,乃是常理。齊媛與胡老太之間的對話,也顯示她與老人被撞倒之間存在某種聯係。此外,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應該不會惡毒到去訛詐救人者。故此做出齊媛承擔部分責任的判決。


    記者追問是否會有冤枉好人的可能,任川法官則麵露難色,猶豫了一下之後,不無尷尬地說道:“當今這個社會……見義勇為的人應該不多了吧。”


    此言一出,立刻引發民眾的一致聲討。尤其在網絡上,質疑聲、辱罵聲鋪天蓋地。


    齊媛在接到判決書的時候當場暈厥過去,醒來後不食不語,整天以淚洗麵。在鄉下務農的父母特意趕到學校來照顧她。待情緒稍稍好轉後,齊媛委托律師提出上訴。當她再次出現在新聞鏡頭中的時候,這個女孩已經和之前柔弱、委屈的樣子判若兩人,眼神中盡是憤怒與仇恨。


    記者問她:“如果再遇到這種情況,你還會選擇救人麽?”


    齊媛猶豫了一會兒,緩緩地搖了搖頭。


    “不會了。我再也不相信別人了……我家經濟條件不好,救了她,都要傾家蕩產了……”


    然而,這一切依舊沒有終結。這份判決書帶來的社會效應正在向越來越壞的方向發展。連日來,c市先後出現兩起老人倒地無人救助的悲劇。其中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在附近公園散步時,突然因心髒病發而昏厥。圍觀群眾多達上百人,無一人上前伸出援手,也無人撥打急救電話。老人在冰冷的地麵上躺了足足四個小時後,慢慢地死去。圍觀群眾受訪時,直言不諱地說之所以選擇漠視,是怕遭到訛詐。


    “不幫他,我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幫了他,法律對不起我!”一位受訪的中年男子如是說。


    這份判決,徹底摧毀了民眾對他人僅存的一點善意。


    看完全部資料,方木反而沉默下來。楊學武抱著肩膀等了一會兒,見他不開口,忍不住問道:“你覺得是他麽?”


    方木沉思了一會,點了點頭。


    “我有個疑問。”楊學武指指顯示器,一臉無辜的胡老太麵對鏡頭攤開雙手,似乎在辯解著什麽,“你不覺得這老太太更可恨麽,為什麽凶手不選擇她?”


    方木搖搖頭:“事情發展到現在,情況已經起了變化。當前公眾的焦點在那個判決書上,而不是訛人的老太太。”


    不管怎樣,被救者反咬一口畢竟隻是個案。然而,當代表司法權威的判決書默許了這種訛詐,其負麵社會效應就遠遠超過了訛詐案本身。試想,如果法律都不能匡扶正義,那民眾還能指望什麽?


    此外,從方木對凶手的心理分析來看,他是“不屑於”將婦女和老人當做殺害目標的。一個年近七旬的老婦和一個代表公權力的法官,顯然殺害後者更能滿足他的心理需要,也能顯示出他超常的犯罪能力。


    而且,凶手在網上公開投票帖,也在某種程度上驗證了方木的預測。即,他將不斷提高犯罪的公開性和手段的精妙性,進一步擴大犯罪的影響力。他已經把本應私下裏進行的報應儀式升級成與網友互動的殺人遊戲。他變得越來越狡猾、強大,在他的內心,自我認可和評價的程度已經上升了一個層次。


    比如,他將自己命名為“城市之光”。


    城市之光,這部給卓別林帶來巨大聲譽的電影,在凶手看來,顯然有其他的含義。也許在他的想象中,已經把自己當做一縷強光。它刺破籠罩在城市上空的層層陰霾,直抵每一個渴求公平的人的內心深處。


    殺戮,即懲罰,即正義。


    “你們來看。”正在全神貫注盯著電腦屏幕的小毛突然開口,“媽的,這投票帖傳播得太快了。”


    方木和楊學武同時撲到電腦前:“什麽?”


    小毛半是無奈半是惱怒地說道:“我們想到的,市民也想到了。”


    在線論壇的首頁上,除了那個依舊顯眼的投票帖之外,還有幾個網友發表的帖子。從內容上來看,已經有網民懷疑這個“城市之光”就是前段時間連殺三名“惡人”的凶手。這些網帖都得到大量點擊和回複,甚至不乏讚美、鼓勵之詞。


    方木當即建議,請示上級領導,通知“c市信息港”網站的相關負責人刪除投票帖。一來可以製止事態進一步擴大,防止煽動民眾的暴戾情緒;二來,方木認為“城市之光”的意圖是吸引更多人的關注,如果一個網帖僅僅存在了十幾個小時就被刪除,肯定不會滿足他的心理需要。他一定會再找機會上網發帖。他使用的電子設備越頻繁地接入互聯網,被網監部門鎖定的機會就越多。


    一個小時後,投票帖被刪除。針對“城市之光”的評論帖及回複也被刪除。小毛問方木要不要也把“城市之光”的id注銷。方木想了想,搖頭說不。


    這是一著險棋,因為警方僅僅刪除網帖,卻保留id的話,引蛇出洞的意圖就十分明顯了。現有證據顯示,這個“城市之光”是個當晚剛剛注冊的新用戶,並且發了投票帖之後立刻下線。如果“城市之光”再次發帖,就證明他並不是僅為嘩眾取寵的普通網民。而且,他有足夠的把握讓警方無法追蹤到他的物理位置。


    那就可以肯定,“城市之光”就是警方一直在尋找的連環殺人凶手。


    警方在冒險,“城市之光”也在冒險。


    現在能做的,就是等待。


    在網監部門的安排下,小毛帶領兩名網警對“城市之光”使用的電子設備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一旦發現它接入互聯網,立刻鎖定它的位置。同時,警方也再次領略到互聯網傳播速度的可怕之處。


    僅僅一個上午,全國多家網站都出現了網友自發轉載的相關信息,其中還有“全民公投決定法官生死,主辦者疑似連環殺人凶手”這樣指向性極強的題目。省廳過問此事後,立即聯係多省市的網監部門,請求協同作戰,避免消息進一步擴散。然而,被傳播至微博、網站及在線論壇的“殺人投票”依舊多如牛毛。


    “城市之光”已經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一場不小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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