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點點頭,起身來到死者麵前蹲下。死者身高1.70米左右,俯臥,頭部稍左傾,能看見微張的眼睛,隻是那半開半合的眼皮裏麵,已經看不到任何光澤。
幾個法醫喊著“一二三”,一起把屍體翻了過來。死者僵硬的麵容朝著天花板,嘴巴大張。方木仔細端詳著他的麵容,那是一副很奇怪的表情,似乎混雜著痛苦、恐懼和恍然大悟。他想到了什麽,或者聽到、看到了什麽?
“靠,這家夥死前沒少遭罪啊。”一個法醫邊嘟囔,邊擺弄著死者的小腿。
“什麽?”方木湊過去。
“你瞧。”法醫用手指著死者的小腿,腳腕處有一處很深的焦黑色創口。
“好像是……燒的?”
“電擊傷。”法醫淡淡地說,“身上的其他部位也有,腿上,手腕上,而且是對稱的。”
“對稱?”方木皺緊眉頭,“這麽說他死前曾被束縛過?”
“而且被電擊多次。”法醫撇撇嘴,“這得多大的仇啊。”
這時門又開了,剛才送方木進來的那個工作人員探出頭來,看了地上的屍體一眼,趕快別過臉去,一隻手從門後伸出來,手指裏捏著一張紙,“嘩嘩”地搖晃著。
“警察同誌,地圖。”
方木走過去把地圖接過來,工作人員的腦袋馬上縮回門後,甕聲甕氣地說:“地圖給你們了,一會你們自己出來吧。”
地圖不大,方木卻看了很長時間。鄭霖見他看得入神,也湊過來,“我們現在在哪兒,是不是快到那邊了?”
方木過了好一會才回答:“不是。”
他放下地圖,環視著這個小房間。
“我們就在這個迷宮最深的地方。”
9月28日,c市萬岩山嘉年華遊樂場發生一樁命案。案發當時,數名遊客在地下迷宮遊玩,行至迷宮中段時,發現一具男屍。遊客受驚後四散奔逃,結果均被困在迷宮中,後來有遊客按動了牆壁上的求助裝置,方被工作人員帶離迷宮,其時,已有數名遊客精神幾近崩潰。
死者蔣沛堯,男,39歲,生前係c市商業高等專科學校教師。9月27日晚,死者沒有按時下班返家。死者的妻子給他打了一個電話,死者告知在寫一個科研課題的結題報告。當晚22時許,死者的妻子再次給死者打電話,卻發現手機已無法接通。死者的妻子當即來到學校尋找丈夫。值班人員告知蔣老師已於當晚21時許離開了學校。尋找一夜未果後,死者的親屬於次日淩晨報警。6個小時後,蔣沛堯的屍體被發現。
根據屍體表麵形成的電流斑、皮膚金屬化及骨珍珠等現象推斷,死因為電擊導致的休克,死亡時間大約在9月27日晚22時至次日2時之間。因此拋屍現場並不是第一現場。遊樂場方麵證實,地下迷宮的兩個出口都不封閉,白天有專人看管,夜間閉園後就無人把守了。懷疑凶手是夜間將屍體帶至圍牆外,將屍體拋入園內後,再翻牆而入,將屍體運至地下迷宮。由於拋屍現場乃經營性場所,所以發案時現場已遭到破壞,現場勘驗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但是警方初步推斷凶手可能不止一人,而且作案時應該駕駛車輛。
屍檢報告表明,死者生前曾遭遇酷刑折磨,因此警方初步斷定這是一起報複殺人案,並以此為切入點展開了一係列調查走訪。然而,對其親友及鄰裏的調查顯示,死者為人謙和熱情,不曾聽說與人結怨。而從死者單位反饋的信息來看,死者的同事普遍認為蔣老師是一個埋頭鑽研學問,工作勤奮認真的人。而且,死者還曾經擔任本校誌願者協會的負責人,對社會公益活動十分熱心。從以上調查結果來看,仇殺的結論幾乎不可能成立。一位同事甚至開玩笑說:“如果說有人恨老蔣的話,那也隻能是因為他年年都能成功申報科研課題,把科研經費都弄到他那裏去了。”
這樣一個近乎完美的人,會與什麽人結怨呢?
盡管所有的調查走訪結果都與警方的推測大相徑庭,方木還是堅信仇殺的偵查思路是正確的。首先,一般的殺人案件都謀求迅速結束,拖延的時間越長,越容易被發現。而本案中,死者被劫持後曾遭遇長時間的酷刑折磨,這種冒著極大風險的附加行為顯然是為了宣泄凶手的某種特殊情緒,而這種情緒,應該與仇恨有關。其次,凶手選擇了電擊作為折磨死者和置其於死地的手段。毫無疑問,這是一種很麻煩的手段。如果想讓死者感受痛苦,一把小刀就夠了,何必費時費力地采用電擊呢?方木曾考慮過酷刑的目的也許在於逼供。然而,通過對死者背景的調查,基本可以排除死者掌握重要機密及情報的可能。而且,可以想象的是,死者在遭遇連續的電擊後,高聲的慘呼、劇烈的痙攣、扭曲的五官,以及空氣中皮肉燒焦的味道,都會給凶手帶來極大的滿足感。很顯然,這也與凶手的某種特殊需要有關。
然而,讓警方迷惑不解的是:凶手為什麽選擇迷宮這樣一個拋屍地點?
一般情況下,命案發生後,凶手會想方設法掩蓋犯罪事實,其中之一就是處理屍體使之不易被發現。而本案的凶手反其道而行之,將屍體擺放在一個經營性的娛樂場所中。如果將其理解為向社會公眾的炫耀及向警方的挑戰的話,那麽他的行為毫無疑問是沒有必要的,甚至可以說是愚蠢的。其一,凶手完全可以將屍體遺棄在更加開放的場合,例如廣場或者政府機關的門前,這樣的場合更有利於產生轟動效應;其二,棄屍務求迅速、隱蔽,而錯綜複雜的迷宮,絕非一個能讓凶手迅速完成棄屍並離開的場所。
除非凶手想用迷宮表達某種情感,而且十分熟悉迷宮的路徑。
警方將遊樂場的工作人員列為懷疑對象並逐一排查,結果一無所獲。方木得知這個消息之後並不意外,自己開車又去了遊樂場。
迷宮已經重新對外開放,而且生意出奇的好。看來迷宮裏發現死人反而讓這裏更加吸引人。方木看看售票處的長隊,苦笑了一下,轉身去了遊樂場問訊處。
一個遊樂場的副經理搬來了一大堆文件,重重地扔在方木麵前的桌子上,邊擦汗邊說:“方警官你慢慢看,我那邊還忙著呢。”他指指爭先恐後奔向迷宮的遊客們,臉上是遏製不住的笑意,“有事就叫我。”
文件裏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過程、遊客求助記錄和一些照片。方木點燃一支煙,耐心地一張張看下去。他心裏隱隱覺得迷宮應該是本案的關鍵,至少也與凶手的動機有關。所以,方木特意調取了迷宮的所有資料,希望能有所發現。
從資料上看,迷宮全長450米,大部分都處於地下。迷宮的東西兩個方向各有一個出口,但是無論從哪個出口進入迷宮,到達對麵出口的正確路線都隻有一條。發現屍體的房間處於迷宮的中段,算是一個中途休息站。能進入這個房間的遊客仍然要麵臨選擇,隻有選對了路線,才能走出迷宮。所以,那裏才是迷宮最深的地方。
由於迷宮裏的路線錯綜複雜,很容易讓人失去方向感,加之燈光昏暗,氣氛壓抑,所以能走出迷宮的遊客寥寥無幾,大多數人還沒有到達中途休息站就放棄了。迷宮裏的每條通道裏都設有呼救裝置,選擇離開的遊客一旦按動開關,監控室就可以鎖定遊客的位置,由工作人員將其帶離迷宮。
忽然,一張照片吸引了方木的目光。照片裏,一個滿麵笑容的年輕人手捧著一個小盒子,衝鏡頭做著v字形手勢。照片下麵有一行小字:譚紀,2004年6月25日,第一個走出迷宮的遊客。
“譚紀?”方木皺起眉頭,這個名字曾經見過。他翻了翻剛剛看過的資料,果真在一份最快通過迷宮的排行榜上看到了譚紀的名字。他通過迷宮隻用了57分鍾,而排名第二的人足足用了2小時47分鍾。
那個副經理推門進來,把一瓶礦泉水放在方木麵前。
“還看著呢?”他俯身看看方木手裏的照片,“嗬!是這小子啊。”
“據說他是最快通過迷宮的人?”
“是啊。”副經理一屁股坐在沙發上,“目前還沒有人比他更快呢。這小子也挺有意思,經常來,算是我們的老主顧了。”
“哦?”方木一怔,急忙翻開剛剛合上的相冊,仔細端詳著譚紀的照片。
“你說他經常來———這是他創造紀錄之前還是之後的事情?”
“之後。”副經理笑起來,“估計是想打破自己的紀錄吧?”
方木又盯著照片看了半天,最後問道:“他手裏拿的是獎品麽?”“是啊。”
“是什麽?”
“一個指南針。”
譚紀在領取獎品的時候留下了身份證號碼,所以他並不難找。第二天,方木在一家廣告公司的會客室裏見到了他。
這是一個染著五顏六色的頭發的23歲的年輕人,他嚼著口香糖晃進會議室,拎起一把椅子墩在地上,椅背朝前。他跨坐在椅子上,雙手搭在椅背上,又把下巴擱了上去。
“有事?”
這種滿不在乎的態度讓方木有些意外,他決定也開門見山。
“我叫方木,公安廳的,想找你了解點情況。這是我的工作證。”
譚紀看也沒看方木遞過來的警官證,搔著腦袋說:“嘉年華迷宮裏的殺人案吧?”
方木看了看他,不動聲色地說:“對。”
譚紀在鼻子裏哼了一聲,晃了晃腦袋,忽然笑了起來:“我這麽問,是不是對我很不利啊?”
方木撣了撣煙灰,沒有回答。
“我以為你會反問我:‘你怎麽知道?’嘿嘿!”
看到方木還是沒有絲毫回應,譚紀臉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又恢複了一副懶洋洋的表情。
“想知道什麽,你問吧。”
方木把煙頭按熄在煙灰缸裏,開口問道:
“你經常去嘉年華的迷宮玩?”
“是。通過迷宮的最快紀錄就是我的。”
“通過之後還去過麽?”
“去過。”
“既然走出去了,幹嗎還要再去?”
“不斷超越嘛。”譚紀打了個哈欠,“我想看看能不能更快。”
“結果呢?”
“嗯?”譚紀怔了一下,“沒有,沒超過那個紀錄。”
“差多少?”
“沒差多少。”
方木盯著他看了幾秒鍾,“9月27日晚上9點以後,你在哪裏?”譚紀沒有抬頭,盯著地板,過了好一會才說:“我———好像是在網吧打遊戲。對,就在我家樓下的鴻運網吧打遊戲。”
“什麽遊戲?”
“cs。”
“家裏不能上網?”
“能啊。”
“那為什麽去網吧?”
“在網吧打cs多過癮啊,再說網速也快。”
“幾點離開網吧?”
“好像是淩晨3點吧,記不清了。”
“你是一個人去的?”
“對。”
“那誰能證實你的話呢?”
譚紀抬起頭來,眼睛轉了轉,“沒有。”他看到方木在盯著他,一臉不耐煩地說:“咳,誰知道你們會調查我啊。我總不能做任何事都得找個證人吧。”
方木笑笑,站起身來說:“今天就到這兒吧。如果有事,我還會來找你的。”
“隨便。”譚紀把手插在褲兜裏,嚼著口香糖揚長而去。
方木很清楚譚紀對自己的來訪早有準備。接受詢問時的滿不在乎,回答問題時刻意回避與方木的目光接觸,還有嘴裏不停嚼著的口香糖,都是譚紀有意為之。他在抗拒方木通過他的麵部表情來窺視他的內心。
然而市局通報的調查結果卻讓方木大失所望。譚紀當晚的確在那個網吧打遊戲,而且網吧的服務員對他印象很深。譚紀要了一個包間後,就讓服務員送一瓶礦泉水進來,服務員送了一瓶娃哈哈礦泉水進去,他卻說要農夫山泉的。服務員又送了一瓶農夫山泉,他又說要冰的不要常溫的。淩晨3點他結賬下機的時候又因為費用的問題跟網吧的服務員發生了口角。
也就是說,譚紀在案發時不可能出現在現場。
“這麽說,這小子沒問題?”邊平吹開杯口的茶葉,細細地抿了一口。
“我看不一定。”方木搖搖頭,“他肯定對我說了謊。”
譚紀多次進入迷宮的目的肯定不是所謂的超越自我,否則他不可能不作紀錄。一個人,身處壓抑、昏暗的地下迷宮,能滿足自己的何種需要呢?
“你考慮一下,會不會有共同犯罪的可能。”邊平點燃一支煙,“這小子反複進入迷宮的目的也許是要畫地圖。”
“我已經提醒市局了,”方木懶懶地靠在沙發上,“查查最近與譚紀交往密切的人。”
“看你累得那樣,早點回家睡覺吧。”
方木嘿嘿一笑,勉強站起身來,伸手從邊平的煙盒裏抽出一支中華煙點燃,“那我走了。”
“嗬嗬,快走吧。”電話鈴響起來,邊平邊拿聽筒邊衝方木揮揮手。
方木點點頭,轉身向門口走去,剛關上門,就聽見邊平在屋裏大叫他的名字。他急忙轉身拉開門。
“怎麽了?”
話一出口,方木就被邊平的臉色嚇了一跳,剛才還慈眉善目的邊平此刻麵色凝重,眉頭緊鎖。
他輕輕地把聽筒放回電話機上,略略沉吟了一下,抬起頭一字一頓地說:
“羅家海越獄了。”
第九章 越獄
c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樓緩台。
薑德先斜靠在樓梯扶手上,表情嚴肅地聽著麵前一個法官說著什麽。法官的臉上是一種職業性的冷漠,很多讓當事者心驚肉跳的詞從他嘴裏毫不費力地吐出來,例如,死刑。
談話沒有持續很長時間,很快,法官就離開了。薑德先依舊保持著剛才的姿勢,看著麵前的牆壁一動不動,仿佛一尊雕像。良久,這尊雕像忽然活了起來,急轉身,匆匆奔下樓去。
半小時後,薑德先的黑色奧迪車駛進了c市第一看守所。
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們顯然都比較熟悉這位名律師,簡單填寫了幾張表格後,就把薑德先帶到了會見室。薑德先把公文包放在桌子上,瞅著屋角出神。幾分鍾後,羅家海被一個看守帶了進來。
他神色疲憊,被剃光的頭上剛剛長起了硬硬的短發,整個人看起來像一株委靡不振的仙人掌。
那個看守把他按坐在薑德先對麵,然後姿勢誇張地叉腿跨立在羅家海身後,薑德先看看他那張毫無必要地緊繃著的臉,又掃了一眼看守肩上二級警員的肩章,不易察覺地笑了笑。
幾個法醫喊著“一二三”,一起把屍體翻了過來。死者僵硬的麵容朝著天花板,嘴巴大張。方木仔細端詳著他的麵容,那是一副很奇怪的表情,似乎混雜著痛苦、恐懼和恍然大悟。他想到了什麽,或者聽到、看到了什麽?
“靠,這家夥死前沒少遭罪啊。”一個法醫邊嘟囔,邊擺弄著死者的小腿。
“什麽?”方木湊過去。
“你瞧。”法醫用手指著死者的小腿,腳腕處有一處很深的焦黑色創口。
“好像是……燒的?”
“電擊傷。”法醫淡淡地說,“身上的其他部位也有,腿上,手腕上,而且是對稱的。”
“對稱?”方木皺緊眉頭,“這麽說他死前曾被束縛過?”
“而且被電擊多次。”法醫撇撇嘴,“這得多大的仇啊。”
這時門又開了,剛才送方木進來的那個工作人員探出頭來,看了地上的屍體一眼,趕快別過臉去,一隻手從門後伸出來,手指裏捏著一張紙,“嘩嘩”地搖晃著。
“警察同誌,地圖。”
方木走過去把地圖接過來,工作人員的腦袋馬上縮回門後,甕聲甕氣地說:“地圖給你們了,一會你們自己出來吧。”
地圖不大,方木卻看了很長時間。鄭霖見他看得入神,也湊過來,“我們現在在哪兒,是不是快到那邊了?”
方木過了好一會才回答:“不是。”
他放下地圖,環視著這個小房間。
“我們就在這個迷宮最深的地方。”
9月28日,c市萬岩山嘉年華遊樂場發生一樁命案。案發當時,數名遊客在地下迷宮遊玩,行至迷宮中段時,發現一具男屍。遊客受驚後四散奔逃,結果均被困在迷宮中,後來有遊客按動了牆壁上的求助裝置,方被工作人員帶離迷宮,其時,已有數名遊客精神幾近崩潰。
死者蔣沛堯,男,39歲,生前係c市商業高等專科學校教師。9月27日晚,死者沒有按時下班返家。死者的妻子給他打了一個電話,死者告知在寫一個科研課題的結題報告。當晚22時許,死者的妻子再次給死者打電話,卻發現手機已無法接通。死者的妻子當即來到學校尋找丈夫。值班人員告知蔣老師已於當晚21時許離開了學校。尋找一夜未果後,死者的親屬於次日淩晨報警。6個小時後,蔣沛堯的屍體被發現。
根據屍體表麵形成的電流斑、皮膚金屬化及骨珍珠等現象推斷,死因為電擊導致的休克,死亡時間大約在9月27日晚22時至次日2時之間。因此拋屍現場並不是第一現場。遊樂場方麵證實,地下迷宮的兩個出口都不封閉,白天有專人看管,夜間閉園後就無人把守了。懷疑凶手是夜間將屍體帶至圍牆外,將屍體拋入園內後,再翻牆而入,將屍體運至地下迷宮。由於拋屍現場乃經營性場所,所以發案時現場已遭到破壞,現場勘驗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但是警方初步推斷凶手可能不止一人,而且作案時應該駕駛車輛。
屍檢報告表明,死者生前曾遭遇酷刑折磨,因此警方初步斷定這是一起報複殺人案,並以此為切入點展開了一係列調查走訪。然而,對其親友及鄰裏的調查顯示,死者為人謙和熱情,不曾聽說與人結怨。而從死者單位反饋的信息來看,死者的同事普遍認為蔣老師是一個埋頭鑽研學問,工作勤奮認真的人。而且,死者還曾經擔任本校誌願者協會的負責人,對社會公益活動十分熱心。從以上調查結果來看,仇殺的結論幾乎不可能成立。一位同事甚至開玩笑說:“如果說有人恨老蔣的話,那也隻能是因為他年年都能成功申報科研課題,把科研經費都弄到他那裏去了。”
這樣一個近乎完美的人,會與什麽人結怨呢?
盡管所有的調查走訪結果都與警方的推測大相徑庭,方木還是堅信仇殺的偵查思路是正確的。首先,一般的殺人案件都謀求迅速結束,拖延的時間越長,越容易被發現。而本案中,死者被劫持後曾遭遇長時間的酷刑折磨,這種冒著極大風險的附加行為顯然是為了宣泄凶手的某種特殊情緒,而這種情緒,應該與仇恨有關。其次,凶手選擇了電擊作為折磨死者和置其於死地的手段。毫無疑問,這是一種很麻煩的手段。如果想讓死者感受痛苦,一把小刀就夠了,何必費時費力地采用電擊呢?方木曾考慮過酷刑的目的也許在於逼供。然而,通過對死者背景的調查,基本可以排除死者掌握重要機密及情報的可能。而且,可以想象的是,死者在遭遇連續的電擊後,高聲的慘呼、劇烈的痙攣、扭曲的五官,以及空氣中皮肉燒焦的味道,都會給凶手帶來極大的滿足感。很顯然,這也與凶手的某種特殊需要有關。
然而,讓警方迷惑不解的是:凶手為什麽選擇迷宮這樣一個拋屍地點?
一般情況下,命案發生後,凶手會想方設法掩蓋犯罪事實,其中之一就是處理屍體使之不易被發現。而本案的凶手反其道而行之,將屍體擺放在一個經營性的娛樂場所中。如果將其理解為向社會公眾的炫耀及向警方的挑戰的話,那麽他的行為毫無疑問是沒有必要的,甚至可以說是愚蠢的。其一,凶手完全可以將屍體遺棄在更加開放的場合,例如廣場或者政府機關的門前,這樣的場合更有利於產生轟動效應;其二,棄屍務求迅速、隱蔽,而錯綜複雜的迷宮,絕非一個能讓凶手迅速完成棄屍並離開的場所。
除非凶手想用迷宮表達某種情感,而且十分熟悉迷宮的路徑。
警方將遊樂場的工作人員列為懷疑對象並逐一排查,結果一無所獲。方木得知這個消息之後並不意外,自己開車又去了遊樂場。
迷宮已經重新對外開放,而且生意出奇的好。看來迷宮裏發現死人反而讓這裏更加吸引人。方木看看售票處的長隊,苦笑了一下,轉身去了遊樂場問訊處。
一個遊樂場的副經理搬來了一大堆文件,重重地扔在方木麵前的桌子上,邊擦汗邊說:“方警官你慢慢看,我那邊還忙著呢。”他指指爭先恐後奔向迷宮的遊客們,臉上是遏製不住的笑意,“有事就叫我。”
文件裏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過程、遊客求助記錄和一些照片。方木點燃一支煙,耐心地一張張看下去。他心裏隱隱覺得迷宮應該是本案的關鍵,至少也與凶手的動機有關。所以,方木特意調取了迷宮的所有資料,希望能有所發現。
從資料上看,迷宮全長450米,大部分都處於地下。迷宮的東西兩個方向各有一個出口,但是無論從哪個出口進入迷宮,到達對麵出口的正確路線都隻有一條。發現屍體的房間處於迷宮的中段,算是一個中途休息站。能進入這個房間的遊客仍然要麵臨選擇,隻有選對了路線,才能走出迷宮。所以,那裏才是迷宮最深的地方。
由於迷宮裏的路線錯綜複雜,很容易讓人失去方向感,加之燈光昏暗,氣氛壓抑,所以能走出迷宮的遊客寥寥無幾,大多數人還沒有到達中途休息站就放棄了。迷宮裏的每條通道裏都設有呼救裝置,選擇離開的遊客一旦按動開關,監控室就可以鎖定遊客的位置,由工作人員將其帶離迷宮。
忽然,一張照片吸引了方木的目光。照片裏,一個滿麵笑容的年輕人手捧著一個小盒子,衝鏡頭做著v字形手勢。照片下麵有一行小字:譚紀,2004年6月25日,第一個走出迷宮的遊客。
“譚紀?”方木皺起眉頭,這個名字曾經見過。他翻了翻剛剛看過的資料,果真在一份最快通過迷宮的排行榜上看到了譚紀的名字。他通過迷宮隻用了57分鍾,而排名第二的人足足用了2小時47分鍾。
那個副經理推門進來,把一瓶礦泉水放在方木麵前。
“還看著呢?”他俯身看看方木手裏的照片,“嗬!是這小子啊。”
“據說他是最快通過迷宮的人?”
“是啊。”副經理一屁股坐在沙發上,“目前還沒有人比他更快呢。這小子也挺有意思,經常來,算是我們的老主顧了。”
“哦?”方木一怔,急忙翻開剛剛合上的相冊,仔細端詳著譚紀的照片。
“你說他經常來———這是他創造紀錄之前還是之後的事情?”
“之後。”副經理笑起來,“估計是想打破自己的紀錄吧?”
方木又盯著照片看了半天,最後問道:“他手裏拿的是獎品麽?”“是啊。”
“是什麽?”
“一個指南針。”
譚紀在領取獎品的時候留下了身份證號碼,所以他並不難找。第二天,方木在一家廣告公司的會客室裏見到了他。
這是一個染著五顏六色的頭發的23歲的年輕人,他嚼著口香糖晃進會議室,拎起一把椅子墩在地上,椅背朝前。他跨坐在椅子上,雙手搭在椅背上,又把下巴擱了上去。
“有事?”
這種滿不在乎的態度讓方木有些意外,他決定也開門見山。
“我叫方木,公安廳的,想找你了解點情況。這是我的工作證。”
譚紀看也沒看方木遞過來的警官證,搔著腦袋說:“嘉年華迷宮裏的殺人案吧?”
方木看了看他,不動聲色地說:“對。”
譚紀在鼻子裏哼了一聲,晃了晃腦袋,忽然笑了起來:“我這麽問,是不是對我很不利啊?”
方木撣了撣煙灰,沒有回答。
“我以為你會反問我:‘你怎麽知道?’嘿嘿!”
看到方木還是沒有絲毫回應,譚紀臉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又恢複了一副懶洋洋的表情。
“想知道什麽,你問吧。”
方木把煙頭按熄在煙灰缸裏,開口問道:
“你經常去嘉年華的迷宮玩?”
“是。通過迷宮的最快紀錄就是我的。”
“通過之後還去過麽?”
“去過。”
“既然走出去了,幹嗎還要再去?”
“不斷超越嘛。”譚紀打了個哈欠,“我想看看能不能更快。”
“結果呢?”
“嗯?”譚紀怔了一下,“沒有,沒超過那個紀錄。”
“差多少?”
“沒差多少。”
方木盯著他看了幾秒鍾,“9月27日晚上9點以後,你在哪裏?”譚紀沒有抬頭,盯著地板,過了好一會才說:“我———好像是在網吧打遊戲。對,就在我家樓下的鴻運網吧打遊戲。”
“什麽遊戲?”
“cs。”
“家裏不能上網?”
“能啊。”
“那為什麽去網吧?”
“在網吧打cs多過癮啊,再說網速也快。”
“幾點離開網吧?”
“好像是淩晨3點吧,記不清了。”
“你是一個人去的?”
“對。”
“那誰能證實你的話呢?”
譚紀抬起頭來,眼睛轉了轉,“沒有。”他看到方木在盯著他,一臉不耐煩地說:“咳,誰知道你們會調查我啊。我總不能做任何事都得找個證人吧。”
方木笑笑,站起身來說:“今天就到這兒吧。如果有事,我還會來找你的。”
“隨便。”譚紀把手插在褲兜裏,嚼著口香糖揚長而去。
方木很清楚譚紀對自己的來訪早有準備。接受詢問時的滿不在乎,回答問題時刻意回避與方木的目光接觸,還有嘴裏不停嚼著的口香糖,都是譚紀有意為之。他在抗拒方木通過他的麵部表情來窺視他的內心。
然而市局通報的調查結果卻讓方木大失所望。譚紀當晚的確在那個網吧打遊戲,而且網吧的服務員對他印象很深。譚紀要了一個包間後,就讓服務員送一瓶礦泉水進來,服務員送了一瓶娃哈哈礦泉水進去,他卻說要農夫山泉的。服務員又送了一瓶農夫山泉,他又說要冰的不要常溫的。淩晨3點他結賬下機的時候又因為費用的問題跟網吧的服務員發生了口角。
也就是說,譚紀在案發時不可能出現在現場。
“這麽說,這小子沒問題?”邊平吹開杯口的茶葉,細細地抿了一口。
“我看不一定。”方木搖搖頭,“他肯定對我說了謊。”
譚紀多次進入迷宮的目的肯定不是所謂的超越自我,否則他不可能不作紀錄。一個人,身處壓抑、昏暗的地下迷宮,能滿足自己的何種需要呢?
“你考慮一下,會不會有共同犯罪的可能。”邊平點燃一支煙,“這小子反複進入迷宮的目的也許是要畫地圖。”
“我已經提醒市局了,”方木懶懶地靠在沙發上,“查查最近與譚紀交往密切的人。”
“看你累得那樣,早點回家睡覺吧。”
方木嘿嘿一笑,勉強站起身來,伸手從邊平的煙盒裏抽出一支中華煙點燃,“那我走了。”
“嗬嗬,快走吧。”電話鈴響起來,邊平邊拿聽筒邊衝方木揮揮手。
方木點點頭,轉身向門口走去,剛關上門,就聽見邊平在屋裏大叫他的名字。他急忙轉身拉開門。
“怎麽了?”
話一出口,方木就被邊平的臉色嚇了一跳,剛才還慈眉善目的邊平此刻麵色凝重,眉頭緊鎖。
他輕輕地把聽筒放回電話機上,略略沉吟了一下,抬起頭一字一頓地說:
“羅家海越獄了。”
第九章 越獄
c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樓緩台。
薑德先斜靠在樓梯扶手上,表情嚴肅地聽著麵前一個法官說著什麽。法官的臉上是一種職業性的冷漠,很多讓當事者心驚肉跳的詞從他嘴裏毫不費力地吐出來,例如,死刑。
談話沒有持續很長時間,很快,法官就離開了。薑德先依舊保持著剛才的姿勢,看著麵前的牆壁一動不動,仿佛一尊雕像。良久,這尊雕像忽然活了起來,急轉身,匆匆奔下樓去。
半小時後,薑德先的黑色奧迪車駛進了c市第一看守所。
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們顯然都比較熟悉這位名律師,簡單填寫了幾張表格後,就把薑德先帶到了會見室。薑德先把公文包放在桌子上,瞅著屋角出神。幾分鍾後,羅家海被一個看守帶了進來。
他神色疲憊,被剃光的頭上剛剛長起了硬硬的短發,整個人看起來像一株委靡不振的仙人掌。
那個看守把他按坐在薑德先對麵,然後姿勢誇張地叉腿跨立在羅家海身後,薑德先看看他那張毫無必要地緊繃著的臉,又掃了一眼看守肩上二級警員的肩章,不易察覺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