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愛是一種排他性的認定;也許,愛是生活裏久而久之養成的一種習慣。自從大力走了以後,我一直一個人生活。如今,大力已經走了11年,我也思念了整整11年。雖然一直都有熱心人給我介紹伴侶,可我就是忘不了他。他是我的最愛,這一生我不可能再有別的男人了。我常對自己說要堅強起來,要生活得更好,讓大力放心,同時,我時刻為大力祈禱——祈禱大力在天堂裏有愛相隨。


    我出生在知識分子家庭裏,父母、姥姥都是教育工作者。高中畢業後本來有機會去參軍,可是空軍體檢很嚴格,我們學校去了六個,惟獨我不合格,沒辦法我隻好下鄉當知青。在農村的第二年,我便以超過高考錄取線26分的成績被一家重點大學錄取,四年後,又留校工作。工作後爸媽看我還沒有對象,就開始讓親朋好友幫著給我介紹對象,而我總是一笑了之:“為什麽要嫁人,一個人不也很快樂嗎?”爸媽更急了,“你大學白上了,姑娘總不能一輩子待在娘家吧?”


    慶寶是我第一任丈夫。他是我爸爸同學的兒子,是慶寶的爸爸先看中了我,想讓我做他的兒媳婦,然後帶著慶寶到我家提親。在這之前我和慶寶並沒有見過麵。見到慶寶的第一眼,除了覺得他特別帥,便再沒有了其他的感覺。後來,我下班的時候,慶寶總在單位門口等我。那時他在電視台工作,經常能弄到電影票,我們就一起看電影、吃飯,可我從沒有想過要嫁給這個人。


    我對慶寶不反感,但也沒有一定要嫁給他的衝動和激情,在我看來我們隻是比較談得來的好朋友。我並不承認他是我的男朋友,隻有在別人到我家提親或者單位有人追求我的時候,我才拿慶寶作擋箭牌,說:“這是我的男朋友。”我說這些隻是說著玩,從沒想過真的要結婚。


    直到有一天,我和慶寶一起吃飯的時候,我對他說:“我們在一起算什麽呢?別人看起來還以為我們在談戀愛呢!”慶寶反問道:“不是談戀愛,是什麽!”我突然發現,不知不覺中,我和慶寶在一起已經兩年了。和他在一起似乎已經成為我的習慣,也許我對他更多的是一種類似親情的依賴吧。


    1985年,我和慶寶走進了婚姻的殿堂。雖然,我對慶寶沒有太多熱烈的感覺,但是婚後我們還算幸福、美滿,很快我們就有了一個女兒。一開始,慶寶確實是個好男人,工作上進,拚上拚下,還把每月的工資如數交給我保管。他經常出差,我們雖然聚少離多,但我的感覺卻是平靜而充實的。


    女兒四歲那年,慶寶放棄電視台的工作,到深圳闖蕩。當時年輕人都向往深圳,我也覺得這是個機會,男人就應該出去闖蕩一番事業,我二話沒說就答應了,沒想到慶寶這一去竟然越走越遠。


    到了深圳以後,慶寶總是說工作很忙,很少回來看我們母女。我能理解,我覺得男人就應該有自己的事業,也沒有太在意,一心一意把心思花在孩子身上。兩年後的一天,與我分別已久的慶寶回來了,我滿心歡喜地迎接他,可他一進家門,剛坐到沙發上就說:“我們離婚吧!”一直以來,慶寶對家裏很少過問,我從來沒覺察出他哪裏不對,沒有一點思想準備,聽到“離婚”兩個字,我呆呆地看著眼前這個似曾相識的男人。


    想著曾經幸福的生活,看著眼前聰明可愛的女兒,我頭一次感受到人生的痛苦可以這麽強烈。我的公公婆婆站在我這邊,不讓我們離婚,可是即便我和慶寶還能和好,也不可能如初了,因為我們中間多了另一個女人。現實永遠都是殘酷的,每每看到同事種種離異的不幸,我都很同情,但從來沒想過這種不幸會降臨到自己頭上,無奈,我隻有麵對。


    我和慶寶以最快的速度離了婚。拿到判決書的一刹那,慶寶痛哭了起來,他說想起以前很多美好的時光,還沒走出法院他就後悔了,要我原諒他,而我反倒表現得很平靜。人生的道路怎麽可能重走,既然提出離婚,就說明早有打算,又怎麽可以出爾反爾,我做不到。


    離婚後,我把心思都放到了工作上。1991年,因為工作的關係,我認識了在對口單位工作的大力。大力第一次見到我,覺得我很傲,所以事事都難為我,後來我發火了,發泄了一直以來對他的所有不滿,在經過了爭吵以後,我們反倒惺惺相惜起來,可以說是不打不相識。


    大力是轉業軍人,比我小四歲,因為老婆跟別人跑了,他也離了婚。我對軍人本來就有天生的好感,再加上我們遭遇相似,兩個人就很談得來。可是經曆了一次不成功婚姻的我,對婚姻這座圍城有種“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感覺,不敢輕言“愛”字,更何況大力比我小四歲。人們常說“女大四沒意思”。我相信大力現在是愛我的,可是,他總有對我熱情消失的時候,那豈不是錯愛一場?再說,我會比他先衰老下去,他還會珍惜我麽?慶寶的教訓太深刻了,我欲愛不能。


    大力雖然當過兵,卻有著細膩的一麵:他知道我喜歡吃西式早點,常常跑很遠的路買回來送到我單位;我是個粗心的人,經常下雨不帶雨傘,這時總能看到大力的身影;我要裝修房子,大力忙裏忙外,從顏料的色澤質地到地板的品牌以及環保程度都是他精心挑選;他還要了我家一把鑰匙,在我工作特別忙的時候到我家幫我料理家務。對大力所做的一切,我在心裏湧動著感激,但再三權衡之後,還是決定把他當做“小老弟”看待,不敢有太多的奢望。


    1991年9月24日,這天我忙得昏天黑地,把生日的事情忘得一幹二淨。當我拖著疲憊的身子走進房門那一刻,我看到滿滿一桌子酒菜中間放著一盒大大的生日蛋糕,紅紅的生日蠟燭在燃燒著。我的書桌旁趴著一個熟悉的身影,是大力,他一直在等我,都已經睡著了。一種家庭的溫暖湧上我的心頭,我感動得熱淚盈眶,渾身上下暖流激蕩,嘴裏喃喃如語,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我的感情像決堤的洪水一樣,再也抑製不住,我衝上前去,使勁地抱住大力,情不自禁地吻了他……


    本來我準備10月2日請同事到我家來慶賀喬遷之喜,可在吃飯之前,我卻大聲宣布:今天我和大力結婚。雖說大家感覺有點突然,但想想也在意料之中。那天,我和大力都很開心,在大家的祝福中我們都喝了很多酒。同事也很知趣,吃完飯還幫我們把桌子收拾幹淨,不到九點就都散了。那一晚,我感到從來沒有這麽幸福過,我的情感得到完全的激發和釋放……大力沒有房子、沒有錢,一切都是我的,但我心甘情願,嫁給這樣的男人我由衷地感到幸福。婚後的大力對我格外好,從沒讓我進過廚房,從沒讓我自己洗過頭,都是他幫我洗;這個家裏裏外外他都一個人張羅,決不允許我碰一下,否則對我沒完沒了地嘮叨,我也拚命對大力好,而他總回報我更好。


    1994年的一個周末,大力的單位組織員工去旅遊,第二天夜裏他們驅車往回趕,結果車被追尾,翻到橋下去了。那晚,我仿佛有些感應,十點的時候,胸悶得要命,喘不過氣來,我喊大力的名字,沒人應,我才想起大力去旅遊了。


    第二天清晨,我正在打掃衛生,樓下有人喊我,說出事了。我丟下拖把,衝到陽台喊:“我家大力怎麽樣?”那人說:“沒救活。”我眼前一黑就暈倒在陽台上。


    上天要搶走我的幸福,也不能這樣殘忍啊……我趴在大力的屍體上拚命地喊他,試圖用盡所有力氣喚醒我的大力,我吻他,他沒有回應,為大力,我哭幹了我一生所有的淚水。


    如今,大力已經走了11年,我思念了整整11年。雖然一直有熱心人為我介紹伴侶,可我就是忘不了他。他是我的最愛,這一生我不可能再有別的男人了。我常對自己說要堅強起來,要生活得更好,讓大力放心,同時,我也時刻為大力祈禱——祈禱大力在天堂裏有愛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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