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兆並未回應,隻是淡淡地抿著唇,笑著:“小岑,如果一個男人念了一個女人一年,可能是不甘心的情感作祟。但如果一個男人念了一個女人整整十年,絕對不是一句不甘心就能說明的。依我看來,他能盲目地等待一整個十年,那麽他的真心,必定能維持到下一個以及再下一個十年。”


    他通過後視鏡,安靜地觀察者她的側顏:“假使一個人能活到一百歲,十年的長度,幾乎等同於人生的十分之一。我相信,這並不是一句不甘心能解釋的。”


    白梓岑沉默了,她一時間竟不知道該如何拒絕。


    高架橋拐彎的匝道口,曾兆順暢地一個拐彎,車子便順利地向城北駛去。白梓岑住在城西郊區,而這個方向,顯然不是她回家的方向。


    “兆哥,這是要往哪裏去?”白梓岑問得平靜,對於曾兆,她是無比放心的。


    曾兆微微偏過頭,朝她笑了笑,解釋道:“我聽說你住的那邊現在攤上了工廠重度汙染的官司,你現在還生著病,就先別回去了。我家夠大,也就我和小舟兩個人住著,多你一個人也不麻煩。”曾兆的聲音幹淨無瑕,無限溫柔地填充進白梓岑的耳朵裏,“我前幾天漫無目的地找你的時候,去過你家,也聽說了你親戚許阿姨的事。你放心,你哥哥和許阿姨那邊我都派了專人照顧著,你安安心心地先在我家養幾天病,養好了我就放你回去。”


    說到末尾的時候,他調侃似的用了一句放你回去的話。白梓岑已經很多年沒有感受過,這種有人替她遮風擋雨的感覺了。不用愁錢,也不用愁生活,你隻需要安安心心地站著,就有一個人摟住你,用寬厚的脊背,為你遮擋住所有狂風暴雨。


    白梓岑有些莫名的踏實感,這種感覺,就像是許多年前,梁延川附在她的耳邊對她說“小岑,你要做我一個人的寶貝”一樣。


    那麽生動,那麽慷慨,就好像一輩子都能停留在那個時間似的。


    曾兆家的房子很大,大得讓白梓岑都快找不著方向。


    時間最擅長造化人,十年一瞬,白梓岑從未想過當年那個灰溜溜的少年,會成為富甲一方的男人,也從來未想到,那個心高氣傲的自己,墮落成了如今的狼狽模樣。


    客房裏的熱水很足,水柱鋪天蓋地地往白梓岑身上衝,帶走了不少的疲憊。白梓岑換了身幹淨的衣服,走到床頭櫃前,那裏正擺著一碗十分鍾前,曾兆和曾亦舟一同送來的熱粥。


    由十幾種幹果熬出來的熱粥,味道甘甜。白梓岑喝著喝著,就喝得眼淚直冒。也不知是這粥太燙了,把她燙疼了,還是這種被人關懷著的感覺,讓她感覺太疼了。


    房門口有來回走動的聲音,白梓岑怕有人進來,忙不迭地到處找紙巾。隻是她翻箱倒櫃了好久,也沒能找到,正當她打算打開床頭櫃的抽屜翻找紙巾盒的時候,卻有一件莫名熟悉的東西,映入了她的眼簾。


    那是一本舊書,一本發黃了的《格林童話》。


    房門外的腳步聲已然離去,白梓岑小心翼翼地將這本書取了出來。她記得這本《格林童話》,因為……這是她的。


    不對,這本書又不是她的。因為在十幾年前,她就將它送給了她最好的朋友——小紫。


    白梓岑放下粥碗,小心翼翼地翻開了第一頁。大約是經年許久,紙張已經帶上了懷舊的枯黃色,翻開書頁的時候,還能聽見紙張發脆所產生的簌簌聲。


    當年白梓岑被拐賣的時候,恰巧是放學回家的路上,她的書包裏也沒什麽東西,也就是幾本書,而格林童話就恰巧是其中一本。


    打開扉頁,是一處歪歪扭扭的字體,上麵寫著:三年級二班白梓岑。


    三年級的時候,白梓岑整十歲,是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公主。那時候的她,饒是有再天馬行空的想象力,也很難想到,十幾年後的她,會變成如今的模樣,墮落、不堪。


    白梓岑隨手翻了翻,雖然都是些陳腔濫調的老故事,倒也看得有些入迷,《灰姑娘》《白雪公主》……


    這本書是白梓岑認識小紫的第一年,送她的禮物。山裏交通淤塞,文化也尚不發達,小紫雖然學過點語文,但看起書來總是磕磕絆絆的。白梓岑雖然比她小了兩歲,但所幸父母從小就給了她良好的教育,基本上不是生僻字,就能看懂。白梓岑將這本書贈給小紫之後,她的業餘生活,就變成了教小紫看童話故事。看到不懂的地方,小紫還會用拚音標注。白梓岑也有問過她為什麽,她隻是笑著說,想學會說故事給曾兆聽。


    想到這裏,白梓岑不由得嘴角上揚。她是多麽慶幸,小紫年少時的夢想成了真,她確確實實地嫁給了她最愛的兆哥,雖然……這份夢想維持的時間有些短暫。


    發黃的紙頁讀得白梓岑眼眸酸澀,她信手將童話書放在床頭櫃上,揉了揉酸脹的太陽穴。暖洋洋的橙黃色燈光就在頭頂,白梓岑的眼皮有些發沉,正打算睡下去,卻想到床頭邊的那一碗粥還沒喝完,又重新拿了起來。


    粥碗就擱在童話書旁邊,大約是太困了,白梓岑端粥的姿勢有些疲憊,一不小心就將童話書也一並帶了起來。


    啪——


    書本掉落在地板上,清脆震顫的響聲,不由得讓白梓岑清醒過來。夜晚的微風從窗戶縫隙裏鑽了進來,伴隨著風聲,將紙張吹得簌簌地響,雜亂又無章。


    白梓岑從床邊彎下腰,將書本撿起來。然而,就在那一刻,紙張被吹動的瞬間,頁麵很是時宜地停留在了最後一頁。


    白梓岑猛地一怔。


    她立馬抄起書本,翻到最後一頁。


    最後一頁空白紙頁,布滿了歪斜扭曲的字體,像是剛開始學寫字的兒童留下的。然而,白梓岑卻憑著這些單薄的字體,認出了是小紫的字跡。這是小紫的筆記,千真萬確。


    而落款時寫下的日期,正是白梓岑逃離山村後的第三天!


    白梓岑將那個日子記得萬分清楚,因為那是她曾經以為的,她應該劫後餘生的日子。


    字跡歪歪扭扭,甚至還夾雜了一些晦澀的拚音,白梓岑花了整整半個小時,才將內容通讀完整。


    待看完這一整段話,白梓岑立即怔在了當場,眼淚崩潰般肆意流淌,像是炸開了的水管。


    她發了瘋似的立刻跑出去,一並帶走了那本筆記。


    曾兆是在樓梯的回廊口遇見白梓岑的。


    那時他正拾級而上,她正奔赴往下。兩人碰麵的那一瞬間,她的眼淚像是發了狂似的,拚命地流著,一點也沒有止息的意思。


    曾兆見狀,倒是有些慌了。他沒帶隨身的拐杖,隻能按著那隻受傷的腳,依附著樓梯的欄杆,一瘸一拐地往上攀。


    “小岑,怎麽了?”連語氣都是慌張的。


    白梓岑深吸了一口氣,待情緒平複些,才將手中的那本格林童話,送到曾兆的麵前:“兆哥,你認得出這本書嗎?”


    曾兆的表情有一瞬間的遲疑,片刻之後,才蒼白地朝白梓岑笑了笑,笑容裏裹挾著一股卑微的味道:“當然記得,這本書是當年你送給小紫的,她一直當寶貝似的。去年搬家到這裏的時候,我一度以為這本書丟了,沒想到倒是被你找著了。”


    說罷,曾兆就伸出手,打算將白梓岑手裏的書搶過來。


    白梓岑下意識地將書往回收,曾兆便跨了一步往上走。他左手扶著瘸了的左腿,右手高舉過頭頂,去夠白梓岑手上的書。這樣身形艱難的模樣,深深刺痛了白梓岑的眼睛,疼到像是心上被紮了千萬根針,密密麻麻的,連傷口都找不到。


    她哽著喉嚨,將目光投注在他那條瘸了的左腿上,語氣艱澀:“兆哥,我問你,你的腳到底是怎麽回事?”


    “沒什麽,隻是一些小意外。”曾兆輕描淡寫。


    “是因為當年的事情,對嗎?”曾兆的稀鬆平常,倒是顯得白梓岑咄咄逼人了,她皺著眉,再次發問:“是因為當年放走了我,是嗎?”


    “你別亂想。”曾兆蹙眉,故意裝作不耐煩的模樣。


    他自顧自地別開臉,撇開白梓岑,變換了方向,一個人幹淨利落地,依靠著欄杆往樓梯下走。


    四肢完好的人,總比微有缺陷的人走得快。還未等曾兆反應過來,白梓岑已經攔在了他的麵前。她眼眶微紅,濕潤的淚水像是隨時都要從眼瞼中滑下。


    她一瞬不瞬地望著他,連泫然欲滴的眼淚,也像是在那一刻停滯了。


    鍾表上的分針秒針都同時停頓在了這一個關鍵點。


    “兆哥,我看到了小紫姐的日記。”


    沒有遲疑,連一點猶豫都沒有。


    相比於白梓岑的坦然,曾兆倒是顯得有些猶豫。他是看過那一本書的,自然也知道小紫在裏麵寫下了什麽。前些年,他偶爾想起她的時候,總會時不時地翻上一陣,看小紫曾經為了他有多麽義無反顧,又回頭看看自己有多愧對於她。


    曾兆留下這本書,就是為了提醒自己,他是有多對不起那個叫小紫的女人。她有生之年,他沒能給她最優渥的物質,也沒能給她獨一無二的愛情。前者,他那時未曾擁有。而後者,他很早的時候,就給了一個叫白梓岑的女孩兒。


    感情是最自私的東西,曾兆送了出去,就再也收不回來。


    還未等曾兆開口,白梓岑的聲音再一次插了進來,帶著點懊悔,帶著點愧疚。


    “你的腿……是因為我嗎?”她猶豫不決地,將這句話完整地吐了出來。


    這一次,曾兆沒有逃避,隻是淺淺淡淡地朝白梓岑笑了笑。略微黝黑的臉上,依舊透露著十幾年前,放走白梓岑時的那股倔強。


    “小岑,你別亂想。”


    白梓岑冷不防地打斷他,將泛黃發舊的紙張,翻到了最後字跡歪曲的一頁:“小紫姐寫得清清楚楚,2005年6月18號。打死我也不會忘記,那是我逃出山村後的第三天。”


    “兆哥,你為什麽要瞞著我……”


    曾兆沒說話,隻是笑著朝白梓岑邁近了一步。他也沒做什麽逾矩的動作,隻是走上前,輕輕地攬住了白梓岑的肩。溫和地低喃,像是兄長的囑咐:“傻姑娘,依你這個性子,要是真知道了那件事,保不齊就會傻兮兮地跑回來,然後一輩子被你養父母關在山村裏。你還記得以前我跟你說過的一句話嗎?”


    白梓岑搖搖頭。


    曾兆微笑:“我說過,小岑是鳳凰,應該飛回她原來的世界的。”


    他話音剛落,白梓岑便泣不成聲。


    她靠在曾兆的懷裏,連脊背都一顫一顫的:“對不起,我那個時候就該知道的,放走我你該受多大的罪。”


    曾兆撫了撫她的長發,動作溫柔,像是在回憶遙遠的曾經。他並不想把這些難堪的往事,說給任何人聽。但如果對象是白梓岑,他或許可以考慮:“那時候,你走了不到兩個小時,我爸他們就進來了。我計算過,從我家到那條公路至少要三個小時,況且你一個女孩子不熟路,指不定就要耗上四五個小時。所以,為了不讓村裏人找到你,我特地給我爸指了另一條道,讓人去追。結果你也知道的,沒找到你,你養父母就把賬算在了我的頭上。”


    曾兆勾了勾唇,憨厚的笑臉,一如過去那般純良:“所幸我爸是村長,大家沒敢多鬧,就讓我爸隨手打了我一頓就完事了。不過不幸的是,我爸一棍子打中了我的左腿,左側腳骨壞死,所以瘸了,跛了。”


    白梓岑依舊在哭,曾兆幾乎能感覺到襯衫一角已經濕潤,應當是……白梓岑的眼淚。


    他慌了神,頗為懊惱地抽開了白梓岑手裏的那本書,擰著粗重的眉毛,說:“女孩子總是愛誇張,你別信小紫在書上寫的。我隻是瘸了個左腿,又不是全身癱瘓了。傻姑娘,快別哭了。”


    白梓岑沒說話,隻是靜默地從他懷裏仰起臉來,眼神執著地望著他。淚水濡濕了發絲,淩亂地糊在她的臉上,但她瞳孔裏的那一份倔強,卻始終不曾散去。


    “兆哥,我有個植物人哥哥。”


    “我知道。”


    “兆哥,我未婚生過孩子。”


    “我知道。”


    “我二十歲的時候,把孩子弄丟了,我未來還會想盡辦法地找她。”


    “我知道。”


    她深吸一口氣,終於拋下一顆重磅炸彈。


    “兆哥,我坐過牢。”


    這一次,曾兆未再展現出溫和的笑靨。他隻是震驚地看著她,眼裏的感情瞬息萬變,最後,安靜地停留在了心疼的那一瞬間。


    她也不顧他的回應,隻一個人自言自語似的說。


    “如果你昨天說的還作數,那我願意,我願意嚐試著和你在一起。隻要……


    “隻要你不嫌棄我坐過牢,嫌棄我未婚生過孩子,嫌棄我有個植物人哥哥。我想和你在一起,就當是對你對我,對過去的一種償還。”


    她話音未落,就有一個溫暖的懷抱摟緊了她。那個懷抱不太用勁,小心翼翼的,像是在摟著漂浮的羽翼。白梓岑甚至能聽見他的呼吸,都是謹慎細微的。


    “小岑,你到底是吃了多少的苦……”


    白梓岑不說話,隻是笑。


    笑著笑著,卻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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