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你!”他擠在人群裏,一遍又一遍嘶聲喊著,“我愛你!”


    舒旻,我愛你。你聽到了嗎?


    陸城南的後事是舒旻親手料理的,除了她,他在這個世上再沒有別的親人了。


    她沒有為他開告別會,隻在冰冷的停屍房陪他坐了一宿,次日便著殯儀館將屍身送去火化了。整個過程,林越諍都默默陪著她,替她前後奔走。


    火化了陸城南,舒旻發了一場高燒,整個人燒得混混沌沌的。


    出於私心,林越諍沒有送她去醫院,而是將她帶去了自己的住處,請江醫生治療照看。江醫生第一眼看到舒旻,脫口說:“幾個月不見,怎麽就瘦脫形了?”


    他握起她即便在夢中都緊攥著的手,用力拍了好幾下手背,才勉強找到血管。兩天針打下來,舒旻的高燒總算退了些,人卻怎麽都清醒不了,即便她睜著眼睛,那裏麵也找不到一絲人氣。


    林越諍再也顧不上亂成一鍋粥的鴻宇,寸步不離地守著她。


    讓他略微心安的是,舒旻並不抗拒治療和進食,隻是整天沉默。


    如此拖了近半個月,及至時序入夏,她的狀態才稍微轉好。


    一天淩晨,林越諍睡得半夢半醒的,忽然聽見門外傳來一陣響動,他警醒地翻身下床,打開房門一看,隻見舒旻裹著一條薄薄的絲被往陽台上走。他一凜,剛準備出聲,卻見她緩緩在陽台上的搖椅上坐下了。


    她抬著下巴,出神地望著窗外的天。四點鍾的光景,天邊的黑雲裏壓著一線亮光,隱隱溢出些白蒙蒙的光芒。她原來竟是在等著看日出。


    她的神色很平和,一雙大眼在半明半寐的光線裏顯出湖水般的寧靜浩渺。


    破曉時分的天色瞬息萬變地走著,明明是一直睜眼瞧著的,才一晃眼,那天便從墨黑轉為石頭藍。舒旻怔怔地看著,神情純淨得像個一塵不染的孩子,她雙手按住搖椅的扶手,輕輕搖著搖椅。


    他倚在門邊,屏著呼吸看著她不斷晃著的剪影,恍然覺得,如果天永遠不亮,他們永遠不說破,不點破,這搖椅搖著搖著,他們便一並老去了。


    窗外傳來幾聲鳥雀的叫聲,那層灰蒙蒙的藍色裏忽然翻卷出一片淺淺的胭脂紅,那胭脂紅一層層地往外麵滲著,漸變成暗暗的古玉黃,又暈開出一層桃花粉,每一層顏色都像一道波紋,沿著天際鋪開,最終化成一片透亮的拱璧藍。


    天地驟然被那片光芒照得一覽無餘,他定定望著披著萬道晨光的舒旻,她的臉被陽光照得通透發亮,鼻尖被清晨的涼風吹得微微發紅,頭發亦有些淩亂,然而林越諍卻覺得,這一刻的她美得驚心動魄。


    坐在這樣的陽光裏,舒旻忽然覺得這個世界很大很美,塵世間的愛與恨,罪與罰在這樣的自然裏,無足輕重得就像指尖上的一粒塵埃,她的靈魂,在這一刻的忽然被照亮,輕盈得直向天空深處飛去。


    她想,也許林越諍在太平山上同她說的那番話是對的,有時候命運讓你遇見某個人,並不是為了向他要一個結果,而是為了領悟一些東西。當你經過一個人,濃烈的愛過、恨過、又放下時,他在你生命中的劇情就結束了。而他教會你的那些東西,將會代替他,伴隨你以後的人生。


    舒旻是在第三天傍晚離開的。那天,林越諍剛配合檢察官做完最後一輪調查,開車回去的路上,他忽然覺得她已經不在了。


    那個念頭剛轉完,他就接到舒旻的電話,她的聲音輕而平靜:“林越諍,我走了,不要去找我。”


    林越諍將車泊在馬路邊,安靜地聽她說話。


    “我已經不恨你了,真的,就像鼻子塞了很久忽然通了那樣,電光石火間,我就不恨你了。”


    “很多人說,今生的愛是前世的債,我猜我前世一定欠了你很多,就像你這輩子欠我的一樣。我欠你的,想必已經還清了,你欠我的,就這樣一筆勾銷吧,因為……我下輩子,下下輩子,永生永世,都不想再遇見你了。”


    說完,她連說“再見”的機會都沒給他,就掛斷了電話。


    那一刻,林越諍想到一句電影台詞,好像是這樣說的:命運會把我們身邊最好的東西拿走,以提醒我們得到的太多。


    他覺得,這句台詞是錯的,有時候命運拿走的,往往也是一個人的全部。


    他忽然想起還有一句很重要的話沒來得及和她說,再回撥過去時,電話那端已換成了一個冰冷機械的女聲: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那個聲音,跋涉過四年漫長的時光,最終變成了:您撥打的號碼是空號。


    五月的成都酷熱似盛夏,盡管車內的冷氣開得十足,但是半個小時都沒開出一裏路的“堵況”還是讓車裏的三個人煩躁起來。


    “早知道現在開車哪裏都堵,我當年真該去學開飛機,現在也就天上不堵了。”老王一邊盯著後視鏡一邊朝林越諍抱怨。


    林越諍的目光透過熙攘的人群落入前方的一片流光溢彩中:“快到春熙路了,堵車也是正常的。”


    老王有些恨恨地說:“我就不信它還能堵得過北京!”


    那神態語氣惹得後座粉團似的小女孩咯咯直笑,她像是很滿意現在的狀況,不是踩在沙發上和後麵的車子招手就是趴到前麵用手蹭老王的胡子,玩鬧夠了,她赤著小腳丫鑽進林越諍懷裏,用嫩嫩的指尖戳他的下巴:“爸爸爸爸,你為什麽沒有胡子呢?”


    林越諍輕輕捏住她的小手,把她抱到腿上。小女孩很會討爸爸喜歡,仰臉朝他笑彎了眼睛:“爸爸不留胡子,是怕沒有媽媽要,對不對?”


    老王率先大笑起來:“現在的小孩子都是鬼精靈。”


    她越加得意起來,扭了扭腰:“我猜對了……爸爸,你什麽時候給我找個媽媽啊?”


    林越諍神色微微一黯:“爸爸有什麽地方不好嗎?所以你才想要個媽媽。”


    她偏起腦袋想了想:“有媽媽的小朋友都穿粉色泡泡裙,有媽媽的小朋友都紮漂亮的小辮子,有媽媽的小朋友都叫婷婷、娟娟,名字可好聽了……我不喜歡穿白色裙子,不喜歡蘑菇頭,不喜歡叫林千陽,像男孩子。”


    說到這裏,她“啊嗚”一口咬在林越諍臉上,用以泄憤。


    老王看到這一幕,大笑著說:“這女人啊,從一歲到一百歲都不讓人省心。我現在特能理解你為什麽不結婚,這領導就是領導,什麽決策都透著英明。”


    說話間,前麵的路已經通了些,老王便不再插話,一溜兒往前開。


    林越諍看著女兒嘟著的小嘴,好脾氣地說:“那以後爸爸都給你買粉色裙子,給你留長頭發紮辮子,好嗎?”


    千陽看不懂爸爸的神色,隻覺得有點苦苦的,懂事地伸出小手去熨他眉心中的紋路:“嗯,那我就不要媽媽了。”


    說完,她乖乖地從他身上爬下來,無聲無息地玩著他左手無名指上的戒指,習慣性地去摳碎鑽鑲成的半顆心,卻怎麽也摳不動分毫。戒指的款式早已不時興了,但好在簡單樸拙,戴在他手上,透著別樣的大氣莊重。


    談了一天的合作,林越諍有些疲乏,他見女兒玩得酣暢,便放心地合上眼睛。車子的電台在播一檔音樂節目,插播完廣告,忽然響起一個非常熟悉的前奏。林越諍的長睫微微一顫,眉心間的紋路越見清晰。


    四年了,乍然聽見他的聲音,一時有些意亂神迷。


    主持人哀哀插了句話:“雖然他已經去世四年,但是他的青春是永遠的,他活在我們每一個歌迷的心裏,永垂不朽……願遠在天國的他已放下今生痛苦,常駐光明中。”


    一首歌播到一半,老王不無感慨地說:“這些人真奇怪,有錢有名有人愛,還要去跳樓,我們這些小老百姓,什麽都沒有,還巴不得千年王八萬年龜地活下去……真不知道他腦子裏想什麽,這一跳,跳去了關總半條命,害得我買的熱力股賠了一半!”


    高亢激昂的主唱聲音和貝司線交織在一起,有一股排山倒海的氣勢。在那樣震撼人心的歌聲裏,他恍惚看見了自己的青春,那因為愛她而鮮活的青春。他等過她一個十年,又等過她一個四年,也許要一輩子這樣等下去了。


    不是不寂寞的,陸續參加了青瑜和eva的婚禮,又參加過自家黑貓的葬禮,生命裏的人和物一樣樣地離開了,卻始終沒有新的填進來。房子太大,前幾年一個人住也沒什麽,現在醒來時,總覺得心裏很空,睜開眼那一瞬,總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他想了想,就從孤兒院裏收養了千陽,於是這個世界上,總算有了那麽一個,一生都不會棄他而去的人。


    一首歌唱完,路況終於大好了,轉過一個路口,前麵就是成都鼎鼎有名的天府廣場,穿過那個廣場,不用十分鍾就能到賓館了。


    陪著林越諍跑了一整天,老王早已累得脫了形,隻恨不得化成一攤肉泥躺在床上不動。他拿眼睛瞟後座上的林越諍,不由得感慨,大人物就是有大人物的樣子,從早上七點忙到現在,馬不停蹄地見人談合作,到了這時,他還是一派端正的姿態,襯衣熨帖整齊,紋絲不亂,一雙薄唇緊緊抿著,整張臉上都透著沉靜。


    這麽多年來,他是跟著他一路走來的,無論遇到什麽大風大浪:衛莊倒台、鴻宇倒台、得力助手離開……最艱難的時候,他都賣掉了自己的酒店、車子、房子。即便到了那個程度,他都不肯接受關錦華的資助。然而四年一晃眼,不過他兒子讀個大學的時間,後座這個年輕老總就又憑著自己的本事,在地產界打下了天地。成也好,敗也好,他始終都是這樣一副心無旁騖、冷靜自若的模樣。


    車子行到天府廣場,橫過馬路的人驟然比平實多了幾倍,他不得不放慢車速,排著隊往前麵滑行。


    “快看,好多新娘子。”千陽把臉貼在車窗上,指著廣場上尖叫。


    兩人往外看去,果然有無數對新人在往廣場上走。


    “奇了怪了,又不是五一,怎麽這麽多人結婚?”老王下意識地看了眼時間,拍了下腿說,“對了,今天是五月二十號,520,小年輕都趕著今天表白呢!”


    林越諍心道,老王竟比他還時尚,微微一笑後,他繼續合眼養神。就在這時,老王驟然把車拐到了路邊,指著他那邊的窗外叫了起來:“林總,你快來看看,那是不是舒小姐!”


    林越諍猛地抬頭,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眼前卻是一片空白,他竭力迫自己冷靜,在自己心跳聲中尋找,下一秒,一個穿著白色裙子的模糊身影落入他眼簾裏。


    她和一個男人在與路人寒暄,那個男人的臉隱在黑暗裏,看不分明,他穿著t恤短褲,穿著和她一樣的情侶拖鞋,很居家的模樣。


    老王語氣複雜地說:“是她吧?我就說我跟這姑娘有緣分,無論她在哪兒我都能一眼把她從人群裏找出來!


    林越諍喉頭動了動,眼睜睜看著他們並肩緩緩朝他走來。


    廣場那邊,華燈流彩,響起了繽紛的煙花,千陽按捺不住,抓著他嚷叫:“爸爸,我要去玩,我要去玩!”


    老王心下了然,轉過頭說:“陽陽,我帶你去吧。”


    千陽老大不樂意地嘟著嘴。


    老王拉開車門,在門口蹲下:“來,騎大馬。”


    千陽這才來了興致,拍著手爬到門口,騎上老王的脖子,隨著他一徑往人群深處去了。


    他連眼睛都不敢眨,定定望著她。


    她的麵容越來越清晰,像從一片極深的水底浮起一般。


    他覺得下巴抖得厲害,鼻根酸澀得厲害。


    窗外的煙花越來越密集,炸在天幕裏像散開漫天星鬥,繼而又化作細碎的銀沙,撲簌簌落下,消失在人群的上空。


    就那麽巧,他們兩個在他的車窗外頓住了腳步,一並往天上張望,張望那不過最凡俗的絢爛。這時,那個男人自然很自然地牽起舒旻的手,舒旻回望了他一眼,素淨秀美的臉上浮起一絲柔和的笑意,她的眼底又浮現出那個清晨看日出時的寧謐——那曆經滄桑的、老邁的寧謐。他幾乎已經伸出手去拉車門了,卻在那笑意裏緩緩收回手。


    “砰”的一聲巨響,廣場上傳來一陣歡呼聲,不知道從哪裏傳來一聲高亢的“我愛你”,繼而,又有幾聲“我愛你”從人群裏爆發出來,片刻後,廣場上的數百對情侶仿似受到什麽感召,齊齊呐喊起了“我愛你”。


    舒旻和那男人相攜著邁上台階,往人群深處擠去。


    就在她徹底消失在人群裏那一瞬,他忽然拉開車門,快步追了上去,分開沸騰的人群,在人群裏找到掩住耳朵,滿眼歡喜的她。


    身邊的人奮力地擠著他,有人將他擠得退後了,有人又將他擠到人前去,他們紛紛在他耳邊聲嘶力竭地喊著:“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


    那擁擠漸漸化為了一道浪潮,天地在他的視線裏都漫漶成了一片灰蒙蒙的蒼茫,那蒼茫裏,隻有她是清晰的。嘴唇動了動,一滴溫熱液體自眼角滑落,他望著她輕輕說:“我愛你。”


    他的前半生,沒有同任何人說過我愛你,有的人,他是不想說,有的人,他是來不及說。他聽著耳畔熱切的嘶喊,忽然覺得有生之年,能夠對著某個人大聲喊出我愛你,是比一切都盛大的幸福。而這個覺悟,竟出現在他已不能再相信愛情的三十歲。


    “我愛你!”他擠在人群裏,一遍又一遍嘶聲喊著,“我愛你!”


    那聲音匯入天府廣場上空,像是成全了某種驚天動地的唱誦。


    舒旻,我愛你。你聽到了嗎?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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