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來找你還有件別的事情,我想請你幫個忙,具體的我會慢慢跟你說……”蘇堇華開口,不等她把話說完,安美琪打岔道:“韓沐已經都告訴我了。”


    “大叔?”


    安美琪點頭,“所有的事情我都知道,你個倒黴蛋,居然遭遇了這麽可怕的事,你怎麽什麽都不跟我說?”


    安美琪說著,眼眶中凝起了一汪晶瑩。


    蘇堇華吃驚不小,卻忙著安慰安美琪:“你別哭,別激動,會影響到胎兒的。”


    “現在還管什麽胎兒啊?你受了那麽大的罪,我肯定要幫你的。”


    “美琪……”


    “傻蛋,快過來讓我抱抱。”安美琪苦笑起來,眼淚順著眼角流了下來。


    蘇堇華鼻頭一酸,淚水也忍不住湧了出來。


    她往安美琪身旁靠了靠,送上了一個擁抱。


    安美琪身上很熱,不知道是不是懷孕的原因,貼在她身上,蘇堇華覺得整顆心都被捂熱了。


    ……


    到了初審這天,蘇堇華以被害人的身份坐上了原告席,韓沐坐在聽審席上一臉運籌帷握,他請了國內最好的律師為蘇堇華辯護,而莫寒時那邊自然也請到了非常不錯的律師。


    米萊作為被告莫寒時的未婚妻,與韓沐一樣坐在聽審席上。


    法官入了座,庭審開始……


    由原告方律師先發言。


    蘇堇華與莫寒時麵對麵對峙著,蘇堇華神情漠然,她等這一天等了太久,她要讓傷害她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絕不姑息。


    如果一審無法判了莫寒時的罪,還有二審和三審。


    蘇堇華不急,因為她知道結果一定是對她有利的。


    韓沐和羅森搜集到的資料,足夠讓莫寒時吃癟……


    “被告人莫寒時在其經營的新潮公司破產之後,又被其家人掃地出門,之後音信全無,他的生活十分落魄,根本沒有經濟能力在短時間內將新潮公司再度經營起來……”原告律師說到這裏,被告律師反駁:“你這純屬於猜測。”


    “不,我有證人。”原告律師非常禮貌地向庭上的法官說:“法官,我請求證人安美琪出庭作證。”


    “同意證人出庭作證。”


    安美琪挺著肚子上庭了。


    韓臣知道她今天要出庭作證,連公司都沒去,陪著一起來了,此刻他與韓沐都坐在聽審席上,目光一瞬不瞬地盯著坐到證人席上的安美琪。


    念過證人宣誓詞之後,原告方的律師開始向安美琪提問了。


    “證人,請問,被告莫寒時是否在公司破產之後向你借過三萬塊錢?”


    安美琪說:“是的,他當時在電話中說沒有錢交房租,所以我沒猶豫把錢借給他了。”


    “什麽時候?”


    “一年前。”


    “確定嗎?”


    “確定。”


    律師點頭,然後向法官遞交了新潮公司創辦以來所需的全部費用,加起來總達五百多萬。


    “試問,一個公司破產,經濟拮據到要向朋友借三萬塊生活費的人,是如何在一年的時間內賺到五百多萬讓公司東山再起的?”


    辯方律師反駁:“我的當事人是從朋友那裏借的錢。”


    “什麽朋友?可以請他出庭作證嗎?”


    “人目前不在國內。”


    “那就是空口無憑。”


    “……”


    “反駁無效,原告律師請繼續。”法官說。


    蘇堇華深吸一口氣,目光幽冷地盯著坐在被告席上的莫寒時,莫寒時也在盯著她,眼中的寒冽仿佛能射出無數根毒針,然而,盡管如此,蘇堇華的視線沒有絲毫閃躲。


    她經曆了這麽多,是時候該直麵過去了。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有一個五歲大的兒子韓亦銘,大約一年前韓亦銘遭到綁架,當時負責綁架案的是刑警隊的羅森警官,我請求羅森警官出庭作證。”


    法官點頭應允。


    羅森坐上證人席,宣讀了證人誓詞。


    原告律師問他:“羅森警官,請你詳細地說一下綁架案的始末。”


    羅森把綁架案的具體詳細說了一遍,並說:“我在追逐兩名綁匪的時候,與綁匪的車發生了撞擊,當時我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其中一名綁匪的臉,是和蘇堇華容貌一模一樣的女人,後經證實女綁匪的身份,是曾經娛樂圈內紅極一時的名人夏紫怡。”


    莫寒時的臉色越陰越沉,他瞪著自己的辯護律師,沒想到他花了重金把這律師請來,律師卻像塊木頭一樣,在原告律師滔滔不絕的時候,他的律師連個屁都不放。


    他心裏恨得牙癢癢,一是他沒有做好十足的準備,二是對方手上所握的證據太多,讓他心裏十分沒底。


    原告律師提出了大膽的猜測:“羅森警官看到了女綁匪的臉,經過調查,那名男綁匪的身份也漸漸浮出了水麵,正是被告人莫寒時。”


    辯方律師大聲反駁:“你這是沒有證據的汙蔑。”


    “誰說沒有證據?”原告律師揚唇一笑,不急不徐地向法官再次遞交了證據資料。


    法官垂眸將資料看了一遍,資料厚厚的一打,全部都是圖片,而且是監控所拍下來的,莫寒時與整容後的夏紫怡私下見麵的畫麵。


    “這是綁架案後,莫寒時的新潮公司內部監控錄像,夏紫怡曾與莫寒時多次見麵,而且都是選擇在晚上八點公司其他員工下班後的時間見麵。”


    辯方律師反駁:“這不能證明什麽,而且監控中的女人你又如何確定是夏紫怡,而不是蘇堇華本人?”


    “當然有證據證明監控錄像中的女人是夏紫怡。”


    原告律師說著,又向法官呈上了證據。


    那證據是夏紫怡與莫寒時在新潮公司見麵的時候,蘇堇華在joni工作室加班的監控錄像畫麵,監控畫麵上的時間可以證明一切。


    “我的當事人當時在加班,所以,可以很好地證明當時與被告莫寒時見麵的人不是我的當事人,而是夏紫怡。”


    辯方律師被噎住。


    莫寒時鐵青著臉,他沒想到羅森帶走的監控錄像是這個,更沒想到早就關門大吉的joni工作室內的監控錄像卻完好無損地保留了下來。


    法官看過資料後,神情嚴峻地對原告律師說:“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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