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駿馬邁動著粗壯的蹄子咯噔咯噔的,向著這座大山跑了過去。
鄭煜此時此刻依舊是玄仙的境界,他並沒有發現在這山上所有的一切,全部都籠罩在一座大陣之中。
這陣法可比他當初遇見的那些高級了太多,完完全全的把整座大山上的一切景物都掩藏了,暴露在世人眼中的一切,都並非是真實的。
鄭煜一路疾馳來到了山頂上,看見這裏的風光實在秀麗,站在山頂上看見周圍那些低矮的山峰,卻是能夠舒展心胸,讓人豁然開朗。
鄭煜站在山頂向著四麵看了一遍之後原地坐下,讓這黑色的駿馬自己去覓食,他精神力擴展開來,對著大山掃視了一遍又一遍。
“嗨,還以為是仙山呢,雖然這山確實夠秀麗,靈氣倒也充足,可還真沒什麽仙人居住。”
鄭煜用精神力,把自己身體上所有的靈氣,以及氣勢,全部籠罩著,這已經成為了他的習慣,他並不想因為自己身上的這些法力,而招惹什麽麻煩。
但是,當他騎著那金丹期的馬妖來到這山頂上的時候,在他看不見的地方,有人也在觀察著他。
“奇怪,這就是一個凡人,怎麽能夠讓那馬妖載他?他又是怎麽來到這裏的?”這小道童頭頂上紮著兩個小小的發髻,托著下巴自言自語。
他所在的位置距離鄭煜僅僅隻有幾米,可起,鄭煜根本看不見那道童,他現在完全不知道,自己所處的位置是在一個大陣之中。
就像是在同一個平麵上蘊含了兩層時空,裏麵可以看見外麵的一切,而外麵的人僅僅隻能看見這座大山的原貌,根本就不知道,他所處的位置,已經到了別人家的庭院裏麵。
“這個凡人長相倒也俊秀,雖說咱們這是仙山,方圓百裏之內無甚大妖魔,可這小妖也是無數,這凡人要是再跑出去,被那些小妖吃掉了,還真是罪過。”
這小道童抓耳撓腮,圍著陣轉了一圈又一圈,心中再次想到:“既然這個凡人可以走到這裏,想必回去也是沒問題的吧?師祖已經說過,莫管閑事,修自身真元,這閑事到底管還是不管呢?”
這小道童一身藏青色的袍子道袍上,沒有什麽特殊的圖案,沒有什麽特殊的花紋,僅僅隻是在袖口處有一層淡金色的花邊。
再仔細看去,這哪裏是個花邊,分明是一件法寶,倘若把這花邊拉伸放大之後就會看見,這是一把鑰匙形態的法寶。
不過現在它縮小之後,團在這小道童的袖口上,看起來猶如花邊一般。
小道童拿手在這花邊上摸了一摸,正在糾結著,要不要把這個凡人給拉扯進大陣裏麵,身後卻傳來了一聲呼喊:“清風,你跑哪裏去了?”
小道童本來正在思考著,該不該放人進來,一聽見身後的喊聲,頓時嚇了一跳,他的右手離開了袖口上的鑰匙,隨後轉過頭朝著大殿中喊道:“在這裏,在這裏,你快過來看看。”
另一個小道童跑了過來,當她走近了之後才發現,這哪裏是個道童,分明是個小道姑。
雖說兩人身上衣裳穿的一模一樣,打扮也沒甚差別,可明顯能夠看出,後來的這小道童麵部更加柔和一些,細細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分明是個小姑娘模樣。
這小姑娘一蹦一跳地跑到了清風所在的位置,剛剛走過來,就立刻看見了正在地上蹲坐著的鄭煜。
鄭煜可看不見他人,他現在所在的位置是一片樹林,他能夠看見的隻是四麵八方的風景。
他並不知道,就在他所坐的位置旁邊,在根本無法察覺的地方有一塊道場,而他此時此刻正坐在人家道場的正中間。
這小道姑立刻瞪大了眼睛,驚呼出聲:“咦?清風,你從哪裏找來的凡人?祖師知道了,定然又要罰你,快把這凡人送下山去。”
“笨蛋明月,你再仔細看看,我根本就沒把他拉進道場裏來好嗎?他現在還在外麵,還在大陣之外呢。”
清風頓時急了,他可沒真的把人給拉進來,現在祖師並不在家,整個道場裏麵就他二人,守著後院裏的人參果樹。
鎮元大仙號稱地仙之祖,雖說有個地仙的稱號,可隻要當了祖師的家夥都不是個泛泛之輩。
鎮元大仙此刻的境界早已達到了大羅金仙,一身法力通天徹地,交遊廣闊,常年不在道場裏。
每日裏就在那些朋友家中,下棋喝茶談天論道。
說起來,清風明月兩人已經又有好多年沒有看見過自家祖師了。
“咱們五莊觀在祖師的法力下早就已經跳出五行外,不在三界中了。”
“別說是他個小小的凡人,就算再來個大羅金仙,他也測算不到咱們的方位,這凡人根本就沒有看到咱們的道場。”
清風一字一頓的向明月說完之後,就手叉腰看著明月:“咱們五莊觀外到處都是妖魔,這個凡人也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要不要救他一救?”
明月也是個小姑娘,她修行的年歲並不太長,兩人在這山中修煉,也未曾見過什麽外人。
最多的也就是鎮元大仙的朋友來這道觀裏玩耍,現在兩人保持一顆赤子童心,看見外麵這一個凡人在妖魔出沒的地方遊玩,於心不忍。
明月皺著眉頭,拿手指著鄭煜,對清風說道:“可是祖師告誡過咱們不要管閑事的!”
“上次祖師走的時候,說過他要遊上半個月。”
清風掰著手指頭一個一個的算道:“已經有七年了,還有八年的時間祖師才會回來。”
清風所說的話,讓明月的雙眼也明亮了起來:“這凡人進了咱們的道場,讓他呆上兩年,學上一點道法,之後放他下山也不會被妖魔所害,祖師也不會知道,這樣好不好。”
兩人一蹦一跳地就定下了主意,諾大的一個道場中間就隻有清風明月兩人,每天四目相對,無聊的要死。
這要是在弄進來一個凡人,天天陪他們玩耍,隨意教他一點道法,倒也是個打發時間的好辦法。
不僅能救人性命,還能打發時間,兩人意見達成,隨後,兩人便把手摸向了袖口上的那道金紋。
鄭煜此時此刻依舊是玄仙的境界,他並沒有發現在這山上所有的一切,全部都籠罩在一座大陣之中。
這陣法可比他當初遇見的那些高級了太多,完完全全的把整座大山上的一切景物都掩藏了,暴露在世人眼中的一切,都並非是真實的。
鄭煜一路疾馳來到了山頂上,看見這裏的風光實在秀麗,站在山頂上看見周圍那些低矮的山峰,卻是能夠舒展心胸,讓人豁然開朗。
鄭煜站在山頂向著四麵看了一遍之後原地坐下,讓這黑色的駿馬自己去覓食,他精神力擴展開來,對著大山掃視了一遍又一遍。
“嗨,還以為是仙山呢,雖然這山確實夠秀麗,靈氣倒也充足,可還真沒什麽仙人居住。”
鄭煜用精神力,把自己身體上所有的靈氣,以及氣勢,全部籠罩著,這已經成為了他的習慣,他並不想因為自己身上的這些法力,而招惹什麽麻煩。
但是,當他騎著那金丹期的馬妖來到這山頂上的時候,在他看不見的地方,有人也在觀察著他。
“奇怪,這就是一個凡人,怎麽能夠讓那馬妖載他?他又是怎麽來到這裏的?”這小道童頭頂上紮著兩個小小的發髻,托著下巴自言自語。
他所在的位置距離鄭煜僅僅隻有幾米,可起,鄭煜根本看不見那道童,他現在完全不知道,自己所處的位置是在一個大陣之中。
就像是在同一個平麵上蘊含了兩層時空,裏麵可以看見外麵的一切,而外麵的人僅僅隻能看見這座大山的原貌,根本就不知道,他所處的位置,已經到了別人家的庭院裏麵。
“這個凡人長相倒也俊秀,雖說咱們這是仙山,方圓百裏之內無甚大妖魔,可這小妖也是無數,這凡人要是再跑出去,被那些小妖吃掉了,還真是罪過。”
這小道童抓耳撓腮,圍著陣轉了一圈又一圈,心中再次想到:“既然這個凡人可以走到這裏,想必回去也是沒問題的吧?師祖已經說過,莫管閑事,修自身真元,這閑事到底管還是不管呢?”
這小道童一身藏青色的袍子道袍上,沒有什麽特殊的圖案,沒有什麽特殊的花紋,僅僅隻是在袖口處有一層淡金色的花邊。
再仔細看去,這哪裏是個花邊,分明是一件法寶,倘若把這花邊拉伸放大之後就會看見,這是一把鑰匙形態的法寶。
不過現在它縮小之後,團在這小道童的袖口上,看起來猶如花邊一般。
小道童拿手在這花邊上摸了一摸,正在糾結著,要不要把這個凡人給拉扯進大陣裏麵,身後卻傳來了一聲呼喊:“清風,你跑哪裏去了?”
小道童本來正在思考著,該不該放人進來,一聽見身後的喊聲,頓時嚇了一跳,他的右手離開了袖口上的鑰匙,隨後轉過頭朝著大殿中喊道:“在這裏,在這裏,你快過來看看。”
另一個小道童跑了過來,當她走近了之後才發現,這哪裏是個道童,分明是個小道姑。
雖說兩人身上衣裳穿的一模一樣,打扮也沒甚差別,可明顯能夠看出,後來的這小道童麵部更加柔和一些,細細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分明是個小姑娘模樣。
這小姑娘一蹦一跳地跑到了清風所在的位置,剛剛走過來,就立刻看見了正在地上蹲坐著的鄭煜。
鄭煜可看不見他人,他現在所在的位置是一片樹林,他能夠看見的隻是四麵八方的風景。
他並不知道,就在他所坐的位置旁邊,在根本無法察覺的地方有一塊道場,而他此時此刻正坐在人家道場的正中間。
這小道姑立刻瞪大了眼睛,驚呼出聲:“咦?清風,你從哪裏找來的凡人?祖師知道了,定然又要罰你,快把這凡人送下山去。”
“笨蛋明月,你再仔細看看,我根本就沒把他拉進道場裏來好嗎?他現在還在外麵,還在大陣之外呢。”
清風頓時急了,他可沒真的把人給拉進來,現在祖師並不在家,整個道場裏麵就他二人,守著後院裏的人參果樹。
鎮元大仙號稱地仙之祖,雖說有個地仙的稱號,可隻要當了祖師的家夥都不是個泛泛之輩。
鎮元大仙此刻的境界早已達到了大羅金仙,一身法力通天徹地,交遊廣闊,常年不在道場裏。
每日裏就在那些朋友家中,下棋喝茶談天論道。
說起來,清風明月兩人已經又有好多年沒有看見過自家祖師了。
“咱們五莊觀在祖師的法力下早就已經跳出五行外,不在三界中了。”
“別說是他個小小的凡人,就算再來個大羅金仙,他也測算不到咱們的方位,這凡人根本就沒有看到咱們的道場。”
清風一字一頓的向明月說完之後,就手叉腰看著明月:“咱們五莊觀外到處都是妖魔,這個凡人也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要不要救他一救?”
明月也是個小姑娘,她修行的年歲並不太長,兩人在這山中修煉,也未曾見過什麽外人。
最多的也就是鎮元大仙的朋友來這道觀裏玩耍,現在兩人保持一顆赤子童心,看見外麵這一個凡人在妖魔出沒的地方遊玩,於心不忍。
明月皺著眉頭,拿手指著鄭煜,對清風說道:“可是祖師告誡過咱們不要管閑事的!”
“上次祖師走的時候,說過他要遊上半個月。”
清風掰著手指頭一個一個的算道:“已經有七年了,還有八年的時間祖師才會回來。”
清風所說的話,讓明月的雙眼也明亮了起來:“這凡人進了咱們的道場,讓他呆上兩年,學上一點道法,之後放他下山也不會被妖魔所害,祖師也不會知道,這樣好不好。”
兩人一蹦一跳地就定下了主意,諾大的一個道場中間就隻有清風明月兩人,每天四目相對,無聊的要死。
這要是在弄進來一個凡人,天天陪他們玩耍,隨意教他一點道法,倒也是個打發時間的好辦法。
不僅能救人性命,還能打發時間,兩人意見達成,隨後,兩人便把手摸向了袖口上的那道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