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總早。”


    有畢恭畢敬打招呼的聲音傳來。這一聲驚醒了高韻兀自神遊的思緒。下意識地低下頭,心地一直在祈禱著他不要往這邊看。


    高韻不能確定,在他麵前自己變了多少,他是不是還能夠一下子就能認出來。


    可是等了半響,沒有聲音。高韻正要感慨有驚無險,腳步聲卻驀地響起,並向她靠近。


    沉穩的腳步聲,從聽不見,到聽見一點,最後,一雙樣式考究的黑色皮鞋停在高韻眼前。


    短暫停留後,終於繞過她,走開。


    淩羅修走到了高韻身後。


    離她,應該很近。因為她幾乎可以感覺到他的背部傳來的熱度。


    “淩總。”是剛才熱心地為高韻畫路線圖的接待員的聲音。


    聲音中帶點膽怯,又有莫名的興奮。


    “嗯。”


    不知道是不是時間的原因,高韻聽到這輕輕的回答,竟然不能夠確定也不太清楚這聲音是不是屬於淩羅修。三年前的那次聚會,淩羅修那獨特低沉的嗓音,還停留在她的記憶深處。


    記憶中的屬於淩羅修的聲音,和此刻沉靜如深潭一樣的男聲漸漸重合,直到合二為一:


    “記住,你是xl的門麵。所有人一進xl,看到的不是其他,是你。工作牌這樣歪七扭八的可不行。”


    他這是在教訓人?如果不是,那嚴厲的言辭從何而來?如果是,那語音中不自覺的微微笑意,又是什麽?


    高韻突然就想到很久前在美國聽的一堂課。課題是“如何做一個絕頂上司”。禿頂的教授站在講台上,操一口俄式美語,聲音急緩適度:“威嚴與親近並重,是成為一個至高位者的必備條件。”


    威嚴與親近並重的絕妙演繹,不就是淩羅修現在這個樣子?


    他的恩威並施,從簡簡單的的一句話中體現。


    高韻也不明白自己怎麽就突然忘了緊張和懼怕,冷靜分析起這個上司恩威並施的手段來。


    等到她再憶起自己現在處境危險時,淩羅修一行人已經離開。


    不知道為什麽,心裏百感交集,既有失落又有慶幸。失落是因為僅僅三年過去,此時站在他麵前,他已經不認得了,慶幸的是好在他沒有認出自己,不然免不了說幾句。她現在還不想和他正麵交鋒。


    服務台的女孩子正低聲說著什麽,太過興奮,音色微抖,高韻雖然不願聽,還是有幾個詞因為音量過大蹦進她的耳朵。


    “……我臉好燙哦……淩總他……真的太……”


    高韻回過神來,趕緊離開原地,加快步子朝外走。


    淩羅修似乎過得很好,也對,他有什麽過得不好的,每個人都可以過得不好,隻有他不會。


    高韻在洗手池裏洗了把臉。她看著鏡子裏的那張臉孔。再也不是記憶裏天真女孩的模樣。


    精致,狡黠。


    一個女人,若是兼具美貌,智慧,和野心,她便無堅不摧——


    這是她在耶魯商學院的導師霍德拉·莫西的至理名言。霍德拉·莫西她就是這樣一個女人,精致的容貌,狡黠的眼睛。


    可惜最後,她還是栽在了男人手中。她嫁給房地產大亨摩斯·莫西,半年後離婚,雖分得1一百億家財,卻自此住進療養院。


    “cloudy,永遠不要相信男人。永遠。”她這麽對她說的時候,眼中有著仇恨。


    現在回想起來,高韻驀地覺得,她的這句話該改改了。


    一個女人,兼具美貌,智慧,沒有心,她便無堅不摧。


    吃過一頓可以稱得上是中餐的早餐,高韻沒有立即回去。想著要不要給高舒回個電話。


    拿起手機,指尖在屏幕上劃著,卻始終沒有點下去。


    看了看一連串的號碼,視線在‘小羞羞’那個稱號上停留了幾秒。


    點開,刪除,整個過程不到三秒。


    高韻以前的號碼沒有徹底扔掉,回國後又重新用上了。那個新的號碼也用著,雖然上麵都是一些老師的號碼,不一定會聯係,但是還是保留了下來。


    最終高韻還是沒有給高舒回電話。


    中午郭怡人請高韻吃飯。


    雖然她沒說,但從她的表情高韻不難推斷,她做的統計表她很滿意。而高韻,已然達到了她的用人標準。


    高韻喜歡今天的感覺。現世安穩,一切美好。


    甚至纏綿了一天的細雨也在這個中午停了。她下午準時下班。


    此時天氣晴好,她不急著回酒店,到附近的商業街購物。


    這三年來,她愛上了逛名品店,或許是受米西菲的影響,她是自己在美國唯一一個可以稱得上是朋友的人。高韻想著自己也曾厭棄過成天lv、versace、chanel……的掛在嘴邊的人,可是自己最後,竟也學會了大筆購進它們。


    因為她要用它們,武裝自己。


    從某方麵來講,她所認識的米西菲是極幸福的女人。一個女人一生希望擁有的所有奢侈品,她短短二十多年就已經集齊。


    可她也抱怨:“我還差一個像007的男人!”


    雖然沒有每個女人都夢寐以求的007,或者超人,但她有一個像父親一樣,甚至比他父親還要寵愛自己的情人。


    所以,她是幸福的。


    而自己……


    高韻不去想。


    她一個人進了形形色色的商場,專賣店。回到酒店的時候已經過了零點。對於這個時代這個城市來說,這個時間不算晚。


    有時候高韻覺得自己真的很奇怪,二十多年一直都是路癡,可是那三年過來,她卻能夠很好地記住哪裏是哪裏,往哪走才是正確的。


    或許,人隻有在強迫下,才會接受一些由於自己的惰性而丟失的東西。就像她吧,因為那裏隻有自己一個人,什麽也都得靠自己一個人,她不能求助,所以生活強迫自己接受了很多,學會了很多。


    那是血淋淋的成長。


    高韻手裏提著大大小小的袋子,最誇張的是範思哲的禮服,包裝盒精美的不像話,引得所有和她擦肩而過的人側目。


    這種被窺視的感覺不太好,令人不安。


    她暗自懊惱:下次一定叫他們送到家裏來,絕不像現在一樣自己苦工似的親自拎回來!


    回到白雪的家。


    雖然已經是自己的房子了,可是她仍然習慣稱呼它為白雪的家。三年來,其實她想過她好幾次。


    不知道她知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呢?想著她對自己的道歉......或許她預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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