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種很複雜的東西,有時候喜歡是因為討厭,討厭卻是因為喜歡。
所以人都需要理解與被理解。
雖然彼此理解的人們,往往會又喜歡又討厭的和對方生活下去。
——
高韻接到消息後就立即通知莫唯卿了,沒想到他也才剛剛收到消息。
高韻來不及疑惑。
回到s市的時候,他們並沒有見到白雪。因為遺體已經處理了。
“淩羅修不在嗎?”照理說,和白雪最親近的人是淩羅修,為什麽他到現在還沒有出現,高韻抓著莫唯卿問道。
能夠感受白雪溫存的地方,僅僅是這麽一棟大別墅,而這別墅是淩氏主人淩務乾名下的。逝去了,就沒有了。然後等著被大家漸漸遺忘。
高韻還記得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那人看起來就像白雪一樣純潔無暇,給人感覺很舒服,沒想到也和白雪一樣那麽容易消融。
碩大的房子,安靜的幾乎沒有人住過一樣,沒有誰為了誰痛哭流淚。
悄悄的走了,正如她悄悄的來,什麽也沒帶走,倒是徒留一地悲傷。
莫唯卿搖了搖頭。
高韻不知道他是什麽意思,眉頭緊蹙。她打過電話給他,可是卻是關機的,看來莫唯卿也和自己一樣,聯係不上。
她突然想到白雪生前給她留的一封信。
夜涼如水,真的如此。
時光如水,總是無言。
白紙黑字,道不盡的辛酸,說不盡的情感。
“高韻,當你打開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不在了。
對你,我有千言萬語,可是卻不知道該怎麽和你說。其實,我們第一次見麵的地方不是s市,不是你的學校,因為時間太過漫長,可能你已經不記得了,不過我很清楚。我們第一次見麵是在台北,你的中學。那個時候,你和一個女孩子在一起,我知道她,叫米曉小。因為我有個很重要的人經常提起她。那個時候,很謝謝你對我說的話。
說實話,我比你大,卻要讓你來開導我,我覺得很慚愧。不過有些話,我不能多說,或許你慢慢的會明白。
很多事,不是我想,就能做到的,很多東西,不是我要,就能得到的。很多人,不是我留就能留住的。他就像指縫間的陽光,溫暖,美好,卻永遠無法抓住。我行走在愛的荒漠,迷失了來時的路;沿途的風景,我隻能邊走邊忘。不再掙紮,不再糾纏,其實是不能掙紮,也沒有勇氣糾纏,這樣一個人安靜的離開也好。
我想我可以去見小水了。
對了,你可能早就很好奇小水,我還有淩羅修的關係了吧。
我是小水撿回去的人。
我小時候曾被販賣到美國波士頓,我是一名孤兒,從來沒有見過我的爸爸媽媽。稀裏糊塗被賣到美國,機緣巧合下,被小水撿回家。那個時候的她在我眼裏就是小天使,真的很美好。
之後我和她還有她的家人生活在一起。
她家裏有媽媽,還有一個哥哥。我曾問過她,她爸爸怎麽不在?她告訴說,‘我也不知道,哥哥說我們沒有爸爸。’那個時候還小,所以也沒有多想。我因為有了住的地方,有了家,有了親人,對於其他,管他呢。
小水和我一起上學,後來我學了音樂。她回國了,說是她爸爸還在,她要找爸爸。沒想到,就那樣走了,我連她最後一麵都沒有見到。
不知道修有沒有跟你提過他有個妹妹,叫淩羅水。
你知道我對淩羅修的感情,我愛他,很愛很愛,為了他我可以放棄我的生命。可是我知道他不愛我,我要的那種愛,他給不了,也滿足不了。
很佩服這類女孩子:當她發現對方不是真心喜歡她,她可以立刻撇脫地分手。其他女人,可能會繼續自己騙自己,一個人苦撐。真正有智慧的女孩子明白愛情是怎麽一回事:愛情,要兩情相悅。你愛他,他不愛你,這段關係就沒意思。--------------肯放手,就是愛自己。也是讓自己和他更幸福。
我發現我很傻,但是我情願做一個傻瓜。
正因為如此,所以我要向你道歉,因為我瞞了你很多事,盡管我知道這樣對你來說很不公平,但是我還是要為了淩羅修自私一回。
我想我的那一份已經陪他走完,接下來的路,希望你能夠好好的代我陪他走完。
高韻,我隻希望你能夠好好的保護自己,能夠一直堅強。
真心希望你能一直好好的。
白雪絕筆。”
高韻看完,不知怎的,突然很想笑。
最愛的人,到現在為止還未出現。高韻不知道淩羅修到底幹嘛去了,在台北的時候,居然給了自己一通電話,可是明顯是在騷擾,不具任何意義。
因為忽然她明白一個道理:做人一定要經得起謊言,受得起敷衍,忍得住欺騙,忘得了諾言,放得下一切,最後用笑來偽裝掉下的眼淚。越是忍住淚水,越會變成幸福的良藥。
一陣手機鈴聲,攪亂了她所有的思緒。
“高韻!你現在在哪裏?”一按下接聽鍵,那邊就傳來高舒的聲音,很生氣,仿佛要吃了你的感覺。
高韻此時卻很淡然,沉默了幾十秒,讓哥哥能夠冷靜,也讓自己能夠好好的整理一下。輕呼一口氣,高韻這才對著手機說道,“哥,我已經決定了,從此以後再也不回高家了。”聲音不大,但是高韻卻能保證高舒能夠聽得清楚。她說的很慢,卻很堅決。
“我問你,現在在哪?”高韻從來沒有聽過高舒發火,也從來沒有聽過高舒用這樣的語氣和自己說話,一時之間,高韻微楞,竟有些害怕了。他的聲音明顯的焦慮霸道,渾厚無比,想讓人無法抗拒的回應。
“我......我已經回到s市了,在......”高韻話還沒說完,高舒就忙說道,“我馬上過來。”
高韻隱隱約約覺得,好像出事了。可是她不知道該怎麽麵對高舒,高浩義的話還縈繞在耳旁。
所以人都需要理解與被理解。
雖然彼此理解的人們,往往會又喜歡又討厭的和對方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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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韻接到消息後就立即通知莫唯卿了,沒想到他也才剛剛收到消息。
高韻來不及疑惑。
回到s市的時候,他們並沒有見到白雪。因為遺體已經處理了。
“淩羅修不在嗎?”照理說,和白雪最親近的人是淩羅修,為什麽他到現在還沒有出現,高韻抓著莫唯卿問道。
能夠感受白雪溫存的地方,僅僅是這麽一棟大別墅,而這別墅是淩氏主人淩務乾名下的。逝去了,就沒有了。然後等著被大家漸漸遺忘。
高韻還記得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那人看起來就像白雪一樣純潔無暇,給人感覺很舒服,沒想到也和白雪一樣那麽容易消融。
碩大的房子,安靜的幾乎沒有人住過一樣,沒有誰為了誰痛哭流淚。
悄悄的走了,正如她悄悄的來,什麽也沒帶走,倒是徒留一地悲傷。
莫唯卿搖了搖頭。
高韻不知道他是什麽意思,眉頭緊蹙。她打過電話給他,可是卻是關機的,看來莫唯卿也和自己一樣,聯係不上。
她突然想到白雪生前給她留的一封信。
夜涼如水,真的如此。
時光如水,總是無言。
白紙黑字,道不盡的辛酸,說不盡的情感。
“高韻,當你打開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不在了。
對你,我有千言萬語,可是卻不知道該怎麽和你說。其實,我們第一次見麵的地方不是s市,不是你的學校,因為時間太過漫長,可能你已經不記得了,不過我很清楚。我們第一次見麵是在台北,你的中學。那個時候,你和一個女孩子在一起,我知道她,叫米曉小。因為我有個很重要的人經常提起她。那個時候,很謝謝你對我說的話。
說實話,我比你大,卻要讓你來開導我,我覺得很慚愧。不過有些話,我不能多說,或許你慢慢的會明白。
很多事,不是我想,就能做到的,很多東西,不是我要,就能得到的。很多人,不是我留就能留住的。他就像指縫間的陽光,溫暖,美好,卻永遠無法抓住。我行走在愛的荒漠,迷失了來時的路;沿途的風景,我隻能邊走邊忘。不再掙紮,不再糾纏,其實是不能掙紮,也沒有勇氣糾纏,這樣一個人安靜的離開也好。
我想我可以去見小水了。
對了,你可能早就很好奇小水,我還有淩羅修的關係了吧。
我是小水撿回去的人。
我小時候曾被販賣到美國波士頓,我是一名孤兒,從來沒有見過我的爸爸媽媽。稀裏糊塗被賣到美國,機緣巧合下,被小水撿回家。那個時候的她在我眼裏就是小天使,真的很美好。
之後我和她還有她的家人生活在一起。
她家裏有媽媽,還有一個哥哥。我曾問過她,她爸爸怎麽不在?她告訴說,‘我也不知道,哥哥說我們沒有爸爸。’那個時候還小,所以也沒有多想。我因為有了住的地方,有了家,有了親人,對於其他,管他呢。
小水和我一起上學,後來我學了音樂。她回國了,說是她爸爸還在,她要找爸爸。沒想到,就那樣走了,我連她最後一麵都沒有見到。
不知道修有沒有跟你提過他有個妹妹,叫淩羅水。
你知道我對淩羅修的感情,我愛他,很愛很愛,為了他我可以放棄我的生命。可是我知道他不愛我,我要的那種愛,他給不了,也滿足不了。
很佩服這類女孩子:當她發現對方不是真心喜歡她,她可以立刻撇脫地分手。其他女人,可能會繼續自己騙自己,一個人苦撐。真正有智慧的女孩子明白愛情是怎麽一回事:愛情,要兩情相悅。你愛他,他不愛你,這段關係就沒意思。--------------肯放手,就是愛自己。也是讓自己和他更幸福。
我發現我很傻,但是我情願做一個傻瓜。
正因為如此,所以我要向你道歉,因為我瞞了你很多事,盡管我知道這樣對你來說很不公平,但是我還是要為了淩羅修自私一回。
我想我的那一份已經陪他走完,接下來的路,希望你能夠好好的代我陪他走完。
高韻,我隻希望你能夠好好的保護自己,能夠一直堅強。
真心希望你能一直好好的。
白雪絕筆。”
高韻看完,不知怎的,突然很想笑。
最愛的人,到現在為止還未出現。高韻不知道淩羅修到底幹嘛去了,在台北的時候,居然給了自己一通電話,可是明顯是在騷擾,不具任何意義。
因為忽然她明白一個道理:做人一定要經得起謊言,受得起敷衍,忍得住欺騙,忘得了諾言,放得下一切,最後用笑來偽裝掉下的眼淚。越是忍住淚水,越會變成幸福的良藥。
一陣手機鈴聲,攪亂了她所有的思緒。
“高韻!你現在在哪裏?”一按下接聽鍵,那邊就傳來高舒的聲音,很生氣,仿佛要吃了你的感覺。
高韻此時卻很淡然,沉默了幾十秒,讓哥哥能夠冷靜,也讓自己能夠好好的整理一下。輕呼一口氣,高韻這才對著手機說道,“哥,我已經決定了,從此以後再也不回高家了。”聲音不大,但是高韻卻能保證高舒能夠聽得清楚。她說的很慢,卻很堅決。
“我問你,現在在哪?”高韻從來沒有聽過高舒發火,也從來沒有聽過高舒用這樣的語氣和自己說話,一時之間,高韻微楞,竟有些害怕了。他的聲音明顯的焦慮霸道,渾厚無比,想讓人無法抗拒的回應。
“我......我已經回到s市了,在......”高韻話還沒說完,高舒就忙說道,“我馬上過來。”
高韻隱隱約約覺得,好像出事了。可是她不知道該怎麽麵對高舒,高浩義的話還縈繞在耳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