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焉之有幸
在看到周禹謹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輸了,也知道馮天倫輸了。
這樣的男人,別說我了,就連馮天倫也不可能傷他分毫。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馮天倫夠有氣勢,可是真正當你見到周禹謹的時候,你才發現,世間萬般在他的跟前都變得黯淡無光。
對,周禹謹就是有這樣的氣勢,所以才可以在年紀輕輕的時候就控製了黑白兩道,成為了整個江城名聲鶴立的人。
在沒有見過周禹謹的時候,我一直想象不出這個人的模樣,可是此時當我真正看清楚他的模樣的時候,卻覺得害怕。
深入骨髓的害怕。
那是比鷹隼還要鋒銳的眼睛,幽邃如一片深海,沒有波濤,沒有風浪,可還是照樣能把人卷進去絞死。
無聲的漩渦,才是最致命。
我見過那麽多男人,從沒有誰長了這樣一雙攝人魂魄的眉眼。
能讓人的心髒停止跳動,即使是馮天倫也隻是讓人卷入深穀,但不能讓你感覺到這種窒息。
他眉骨有一道疤,很長很細,從眉心延伸到眉尾太陽穴的位置,像盤踞了一條窄窄的蜈蚣。
留疤的麵容都陰險,也非常醜陋,可這道疤長在他臉上卻怎麽看都充滿了男人味,將他剛毅冷硬的氣場磨得驚心動魄。
對,驚心動魄,從看到他的時候,我就隻能用這次詞來形容了。
他徑直走在鋪滿地毯的地上,眼中的氣勢非凡絕倫,瞬間成為全場的焦點,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如眾星捧月中的那一抹最亮,也是最孤絕的月亮。
偏偏這月亮不是那種滿滿的一輪,而是缺了一大塊角兒的,讓你覺得美中不足,但又移不開眼睛。
最是殘缺的那一抹美,才最是讓人掛心。
當他走到紅毯的盡頭的時候,突然開口衝身邊的助理喚著,“人呢?”
這個時候從人群中匆匆忙忙走出了一個人,這個人不是其他的,就是那個戴著口罩的男人,僅僅十幾分鍾的功夫他就換了一身黑色的西裝,唯一不變的是,麵上的口罩一直沒有摘下過。
他走近之後,急忙衝著周禹謹說著人馬上就到,隨後就衝身邊的一個人使著眼色,然後我就看見了一個身披白紗的女人從紅毯的另一邊走了過來。
如花一樣的女人。
隻是一眼,我就確定了她是薔薇。
確實是很美麗的女子。
一綹靚麗的黑發飛瀑般飄灑下來,彎彎的峨眉,一雙美目勾魂懾魄,秀挺的瓊鼻,粉腮微微泛紅,滴水櫻桃般的櫻唇,如花般的瓜子臉晶瑩如玉,如雪玉般晶瑩的雪肌如冰似雪,身材曼妙纖細,清麗絕俗。
此時她身穿著一身白色的長裙,把她原本妙曼的身子襯托地更加美麗,而隨意搭在肩上的白紗更是襯出了她超然絕俗的氣質。
她就像是從天上飛下來的仙女,光是走路都帶著仙氣。
無需多言,就能看穿這個女人就是薔薇,那個讓馮天倫一直以來念念不忘的女子。
當她緩緩走近的時候,我才發現她身上那股子氣質一定是一個凡人不能比擬的。
很多女子不能近看,一近看,臉上多多少少有瑕疵,尤其是那張臉在你的麵前放大的時候,那臉上的瑕疵就會跟著一起放大。
可是隨著薔薇走近,你不會覺得她有任何的瑕疵,那是一張接近完美的臉蛋,處處透露著精致,倒不是因為夜晚的緣故,而是她本身就是那麽美。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好看的女子,即使是鳳凰台上麵掛著的蘭薇兒的畫像,那經過精修的麵容,此時跟薔薇一相比,也黯然失色。
看著她挺直腰,昂首挺胸緩緩朝周禹謹走過去的時候,我突然覺得自卑。
對,很自卑。
薔薇雖然臉上帶著一絲不願意跟周禹謹訂婚的勉強,但是她的臉上依舊掛著自信的笑容,以前在跟菲兒說起這個人的時候,我聽說她家境不錯,從小養尊處優。
女孩子要富養,這話是沒有錯的,有時候有些姑娘的氣質,也隻有在富養中才能顯現出來。
一個女人要想活得驕傲,要想活得讓人羨慕,光是看一眼就讓人羨慕的話,那麽隻有在這種得天獨厚的生活環境中成長才能養成那樣。
雖然也有後天自己努力,活成讓人羨慕的模樣的,但是跟這種感覺完全不一樣,那是一種完完全全被養出來的精致,舉手投足的優雅跟美豔,壓根就不是一天兩天就能養成的。
那必定是長期以往,日積月累下來的。
看著薔薇這個模樣,我不由低頭咬住了自己的嘴唇,這個時候我才明白自己跟薔薇有多大的差距。
我長得不差,一直以來這張臉蛋都是我引以為傲的,可是從旁邊的銀器偷偷瞟一眼折射出的自己之後,我才覺得自己的可悲。
美則美,可是美得沒有靈魂,穿著的衣服還有化出來的妝容,都讓自己顯出一大股的風塵味。
這種氣質如果跟薔薇站在一起的話,無疑一敗塗地。
我很有自知自明,明白這點之後,我突然不怪馮天倫了,人人都有追求美的權利,他馮天倫確實沒有必要因為對我的愧疚背負上任何的枷鎖。
而那些東西一直以來都是我自己一廂情願而已,還帶著算計。
當薔薇慢慢走向周禹謹的時候,兩個人站在一起儼然成了一副讓人驚羨的壁畫,金童玉女,不過如此。
不過隻要仔細一看,就會發現薔薇眼底的僵硬,即使她站在了周禹謹的身邊,但是她嘴角沒有任何的笑意。
一般的女子站在這樣的男人麵前的時候,一定是滿心的歡喜,畢竟這樣的男人有權有勢有錢有名,甚至還長得好看。
無疑是大家都追捧的對象。
可是薔薇卻不把這放在眼裏,她從小見慣了這些東西,即使驚豔於周禹謹,但那不是愛情。
因為見慣不慣,所以沒有在愛情中迷失自己,她很清楚自己明白的是什麽,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
她與馮天倫才是真正的愛情,兩個人沒有太多的驚心動魄,但確實已經到了彼此都離不開對方的地步。
但背後盤結錯雜的關係最終還是讓她屈服了,嫁給這個擁有一切,卻不愛她的男人。
她是從小什麽都不缺,但這也是要付出代價的,既然從小家族給了她養尊處優的生活,那麽最後都是要還的。
這是必然的,也是紅姨說的,生命中所有的寂寞,終究要用生命來償還。
她即使無奈,但也要接受。
但讓她擔心的是馮天倫,今天兩人訂婚,業內稍微有些名氣的角兒都來了,而馮天倫沒有理由不來。
從宴會一開始,她就在四處尋找著那個讓她朝朝暮暮的男人,可是一直沒有看到那個男人。
這讓她有些絕望,隨著周禹謹助理的手勢,她被身邊的老媽子給推了出來,在被推出來之前,那個從小跟著她的老媽子告誡著她,現在家裏兩位老人的姓名全部捏在周禹謹的手上,讓她不要再任性了。
她最終隻能無奈地點頭,妥協,任由化妝師在她的臉上又補了一下妝,遮住了她哭紅的眼圈,即使心中猶如泣血般疼痛,她也要踏出去。
周禹謹衝她伸出了手,修長的手指,骨節分明,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從那張絕美的臉上擠出了一抹笑容,將自己的手交給了周禹謹。
在兩個人的手剛剛牽在一起的時候,四周立馬爆發出了雷鳴般的掌聲,所有的人都熱烈地鼓著掌,祝賀著兩人的佳偶天成。
而當薔薇自己的手與周禹謹相碰的時候,立馬傳來了冰冷的觸覺,周禹謹的手仿若冰塊一樣,沒有任何一絲的溫度。
那種來自的心底的寒意瞬間將她包圍,即使四周空氣中還透著讓人悶熱的氣息,但是來自周禹謹的那抹寒意卻讓她忍不住打了一個冷顫。
一想到自己以後會跟這樣沒有溫度的人生活一輩子,她心底就難受得緊,嘴唇失去了所有的血色,愣愣地看著遠方,期待在結婚之前,能再見那個人一麵。
我站在原地注視著兩人,全然不知薔薇的內心戲,不過心裏卻越發緊張,算算時間馮天倫應該要出現了。
而這個時候周禹謹伸出了另一隻手衝底下的位置搖了搖手,讓大家靜靜,然後大家立馬就安靜了下來。
當全場陷入鴉雀無聲的寂靜之後,周禹謹嘴角挑起了一抹微笑,那抹微笑扯動著他額頭上的那道疤痕,並不讓人感覺他有任何一絲的親和,反而更讓人覺得他狠絕。
“謝謝各位能來捧場,見證我跟薔薇的訂婚儀式,我宣布,以後薔薇就是我的未婚妻了。”
說話的時候沒有帶著任何一絲謝意,反而像是在念一片稿子一樣公式話,不帶任何的情感,仿佛一具冰冷的屍體帶著無盡的驕傲。
因為他是周禹謹,不需要向任何人低頭的周禹謹,換句話說,他能邀請這些人,都是他們的榮幸。
在看到周禹謹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輸了,也知道馮天倫輸了。
這樣的男人,別說我了,就連馮天倫也不可能傷他分毫。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馮天倫夠有氣勢,可是真正當你見到周禹謹的時候,你才發現,世間萬般在他的跟前都變得黯淡無光。
對,周禹謹就是有這樣的氣勢,所以才可以在年紀輕輕的時候就控製了黑白兩道,成為了整個江城名聲鶴立的人。
在沒有見過周禹謹的時候,我一直想象不出這個人的模樣,可是此時當我真正看清楚他的模樣的時候,卻覺得害怕。
深入骨髓的害怕。
那是比鷹隼還要鋒銳的眼睛,幽邃如一片深海,沒有波濤,沒有風浪,可還是照樣能把人卷進去絞死。
無聲的漩渦,才是最致命。
我見過那麽多男人,從沒有誰長了這樣一雙攝人魂魄的眉眼。
能讓人的心髒停止跳動,即使是馮天倫也隻是讓人卷入深穀,但不能讓你感覺到這種窒息。
他眉骨有一道疤,很長很細,從眉心延伸到眉尾太陽穴的位置,像盤踞了一條窄窄的蜈蚣。
留疤的麵容都陰險,也非常醜陋,可這道疤長在他臉上卻怎麽看都充滿了男人味,將他剛毅冷硬的氣場磨得驚心動魄。
對,驚心動魄,從看到他的時候,我就隻能用這次詞來形容了。
他徑直走在鋪滿地毯的地上,眼中的氣勢非凡絕倫,瞬間成為全場的焦點,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如眾星捧月中的那一抹最亮,也是最孤絕的月亮。
偏偏這月亮不是那種滿滿的一輪,而是缺了一大塊角兒的,讓你覺得美中不足,但又移不開眼睛。
最是殘缺的那一抹美,才最是讓人掛心。
當他走到紅毯的盡頭的時候,突然開口衝身邊的助理喚著,“人呢?”
這個時候從人群中匆匆忙忙走出了一個人,這個人不是其他的,就是那個戴著口罩的男人,僅僅十幾分鍾的功夫他就換了一身黑色的西裝,唯一不變的是,麵上的口罩一直沒有摘下過。
他走近之後,急忙衝著周禹謹說著人馬上就到,隨後就衝身邊的一個人使著眼色,然後我就看見了一個身披白紗的女人從紅毯的另一邊走了過來。
如花一樣的女人。
隻是一眼,我就確定了她是薔薇。
確實是很美麗的女子。
一綹靚麗的黑發飛瀑般飄灑下來,彎彎的峨眉,一雙美目勾魂懾魄,秀挺的瓊鼻,粉腮微微泛紅,滴水櫻桃般的櫻唇,如花般的瓜子臉晶瑩如玉,如雪玉般晶瑩的雪肌如冰似雪,身材曼妙纖細,清麗絕俗。
此時她身穿著一身白色的長裙,把她原本妙曼的身子襯托地更加美麗,而隨意搭在肩上的白紗更是襯出了她超然絕俗的氣質。
她就像是從天上飛下來的仙女,光是走路都帶著仙氣。
無需多言,就能看穿這個女人就是薔薇,那個讓馮天倫一直以來念念不忘的女子。
當她緩緩走近的時候,我才發現她身上那股子氣質一定是一個凡人不能比擬的。
很多女子不能近看,一近看,臉上多多少少有瑕疵,尤其是那張臉在你的麵前放大的時候,那臉上的瑕疵就會跟著一起放大。
可是隨著薔薇走近,你不會覺得她有任何的瑕疵,那是一張接近完美的臉蛋,處處透露著精致,倒不是因為夜晚的緣故,而是她本身就是那麽美。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好看的女子,即使是鳳凰台上麵掛著的蘭薇兒的畫像,那經過精修的麵容,此時跟薔薇一相比,也黯然失色。
看著她挺直腰,昂首挺胸緩緩朝周禹謹走過去的時候,我突然覺得自卑。
對,很自卑。
薔薇雖然臉上帶著一絲不願意跟周禹謹訂婚的勉強,但是她的臉上依舊掛著自信的笑容,以前在跟菲兒說起這個人的時候,我聽說她家境不錯,從小養尊處優。
女孩子要富養,這話是沒有錯的,有時候有些姑娘的氣質,也隻有在富養中才能顯現出來。
一個女人要想活得驕傲,要想活得讓人羨慕,光是看一眼就讓人羨慕的話,那麽隻有在這種得天獨厚的生活環境中成長才能養成那樣。
雖然也有後天自己努力,活成讓人羨慕的模樣的,但是跟這種感覺完全不一樣,那是一種完完全全被養出來的精致,舉手投足的優雅跟美豔,壓根就不是一天兩天就能養成的。
那必定是長期以往,日積月累下來的。
看著薔薇這個模樣,我不由低頭咬住了自己的嘴唇,這個時候我才明白自己跟薔薇有多大的差距。
我長得不差,一直以來這張臉蛋都是我引以為傲的,可是從旁邊的銀器偷偷瞟一眼折射出的自己之後,我才覺得自己的可悲。
美則美,可是美得沒有靈魂,穿著的衣服還有化出來的妝容,都讓自己顯出一大股的風塵味。
這種氣質如果跟薔薇站在一起的話,無疑一敗塗地。
我很有自知自明,明白這點之後,我突然不怪馮天倫了,人人都有追求美的權利,他馮天倫確實沒有必要因為對我的愧疚背負上任何的枷鎖。
而那些東西一直以來都是我自己一廂情願而已,還帶著算計。
當薔薇慢慢走向周禹謹的時候,兩個人站在一起儼然成了一副讓人驚羨的壁畫,金童玉女,不過如此。
不過隻要仔細一看,就會發現薔薇眼底的僵硬,即使她站在了周禹謹的身邊,但是她嘴角沒有任何的笑意。
一般的女子站在這樣的男人麵前的時候,一定是滿心的歡喜,畢竟這樣的男人有權有勢有錢有名,甚至還長得好看。
無疑是大家都追捧的對象。
可是薔薇卻不把這放在眼裏,她從小見慣了這些東西,即使驚豔於周禹謹,但那不是愛情。
因為見慣不慣,所以沒有在愛情中迷失自己,她很清楚自己明白的是什麽,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
她與馮天倫才是真正的愛情,兩個人沒有太多的驚心動魄,但確實已經到了彼此都離不開對方的地步。
但背後盤結錯雜的關係最終還是讓她屈服了,嫁給這個擁有一切,卻不愛她的男人。
她是從小什麽都不缺,但這也是要付出代價的,既然從小家族給了她養尊處優的生活,那麽最後都是要還的。
這是必然的,也是紅姨說的,生命中所有的寂寞,終究要用生命來償還。
她即使無奈,但也要接受。
但讓她擔心的是馮天倫,今天兩人訂婚,業內稍微有些名氣的角兒都來了,而馮天倫沒有理由不來。
從宴會一開始,她就在四處尋找著那個讓她朝朝暮暮的男人,可是一直沒有看到那個男人。
這讓她有些絕望,隨著周禹謹助理的手勢,她被身邊的老媽子給推了出來,在被推出來之前,那個從小跟著她的老媽子告誡著她,現在家裏兩位老人的姓名全部捏在周禹謹的手上,讓她不要再任性了。
她最終隻能無奈地點頭,妥協,任由化妝師在她的臉上又補了一下妝,遮住了她哭紅的眼圈,即使心中猶如泣血般疼痛,她也要踏出去。
周禹謹衝她伸出了手,修長的手指,骨節分明,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從那張絕美的臉上擠出了一抹笑容,將自己的手交給了周禹謹。
在兩個人的手剛剛牽在一起的時候,四周立馬爆發出了雷鳴般的掌聲,所有的人都熱烈地鼓著掌,祝賀著兩人的佳偶天成。
而當薔薇自己的手與周禹謹相碰的時候,立馬傳來了冰冷的觸覺,周禹謹的手仿若冰塊一樣,沒有任何一絲的溫度。
那種來自的心底的寒意瞬間將她包圍,即使四周空氣中還透著讓人悶熱的氣息,但是來自周禹謹的那抹寒意卻讓她忍不住打了一個冷顫。
一想到自己以後會跟這樣沒有溫度的人生活一輩子,她心底就難受得緊,嘴唇失去了所有的血色,愣愣地看著遠方,期待在結婚之前,能再見那個人一麵。
我站在原地注視著兩人,全然不知薔薇的內心戲,不過心裏卻越發緊張,算算時間馮天倫應該要出現了。
而這個時候周禹謹伸出了另一隻手衝底下的位置搖了搖手,讓大家靜靜,然後大家立馬就安靜了下來。
當全場陷入鴉雀無聲的寂靜之後,周禹謹嘴角挑起了一抹微笑,那抹微笑扯動著他額頭上的那道疤痕,並不讓人感覺他有任何一絲的親和,反而更讓人覺得他狠絕。
“謝謝各位能來捧場,見證我跟薔薇的訂婚儀式,我宣布,以後薔薇就是我的未婚妻了。”
說話的時候沒有帶著任何一絲謝意,反而像是在念一片稿子一樣公式話,不帶任何的情感,仿佛一具冰冷的屍體帶著無盡的驕傲。
因為他是周禹謹,不需要向任何人低頭的周禹謹,換句話說,他能邀請這些人,都是他們的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