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


    這一日她剛從教堂做禮拜回來,路上買了些食材回家,準備請張梁笙一家來家裏吃中餐。張梁笙娶了當地的人,是個護士,笑起來有酒窩,很溫柔,同明晰亦很投緣。他們有一個正在紐約上初中的兒子。


    當年飛法蘭西的路上遇上大霧,於是雷斯提議可以去他的家鄉美國看看,她亦不反對,既然走了便到處看看也好,隻是沒想到這一番下來,竟就在紐約安了家。


    過幾日就是萬聖節了,她還買了些蘋果、南瓜還有糖果。


    剛一到家,還未來得及脫鞋,一個嬌俏的人影便撲了上來,摟住她,她好些喘氣沒好氣地說:“daisy,我的乖孩子,你嚇到媽媽了。”


    映入眼簾的是一張稚嫩可人的臉,黑頭發白瑩的皮膚,除了眼睛閃爍著淡淡如海的深藍色,她箍著明晰頸項,親了下明晰已有些歲月褶皺的臉龐,留下一溜口水漬問道:“媽媽,你說萬聖節我要扮什麽?唔……吸血鬼?不行,不行,我討厭吸血的動物,比如蚊子,要不扮僵屍?哈哈,把連塗得白白的好不好?唔,好像也不行,萬一媽媽你認不出我怎麽辦?這樣吧,我扮巫婆好了!噢,就是這個!魔法帽、掃把、黑貓……太棒了!”


    明晰斜睨了她一眼,看著她一個咕噥喋喋不休的樣子,“撲哧”笑出了聲。這便是孩子,一個在大人眼裏那麽小的事情比天大,那麽認真的思考,好似沒有比這更難的抉擇了。


    摩挲了幾下小小daisy粉嘟嘟粉嫩的臉,明晰親了她一口,然後說:“好了,乖孩子,過來廚房幫我一起做菜,等等張叔叔他們要來吃飯的。”


    小小嘟嘴,小小daisy這個可愛美麗的小姑娘撇撇嘴小聲嘀咕了一句:“媽咪最愛使喚我了,我才不進去,不進去,不進去……”


    “daisy——”廚房那頭傳來呼喚聲。


    小姑娘耳朵一捂,側頭噘了噘嘴,小驕傲地喊道:“來了,來了——我就知道沒有我在,媽咪你連飯都不會做。我來教你吧……”


    話落,小小daisy屁顛屁顛地搬了張小凳子奔了過去,站在凳子上,墊著腳幫明晰洗菜:“我要給他們洗澡了,媽咪你看,我給他們洗得幹幹淨淨的,等等張叔叔他們吃才不會拉肚子。”


    “很乖。”明晰抵著小小daisy的額頭親了口,“等等哥哥可能會遲些回來,我們給他留點菜。”


    “哥哥晚歸肯定是去泡妞了。”話落,一顆栗子落在額頭,小小daisy嗚嗚地縮頭揉了揉額頭,改口道:“好吧,哥哥是去找朋友。”


    jones回到家的時候,還沒走進廚房,便聽到這一番對話,嘴角不由地勾起,笑得不行,走進廚房,在明晰鬢發間落下一吻,然後親了下女兒的臉蛋道:“今天有沒有很乖?”


    “乖!”小小daisy重重地點點頭,左右手上還分別拿著一根胡蘿卜、一根青椒,那稚氣乖巧的模樣惹得家裏的保姆都嗬嗬笑起來。


    如果說紐約最重要的遇見恐怕就是和 jones的遇見,其實明晰沒打算結婚的,剛到紐約經雷斯的介紹,她在大學教學生中文,學生們蹩腳的中文每每讓她啼笑皆非,倒是一番上課下來讓她心情都甚好,身子經過調理亦慢慢好了起來,在一次學校舉辦的聖誕活動上,她遇見了 jones, jones是大學教授,德裔猶太人,教的是醫學,妻子多年前是戰地的醫生,中流彈身亡,有一次他們閑暇談天時, jones曾咬牙切齒地說:“我這一生最討厭軍人。”她下意識點頭附和:“我也是。”


    在旁人看來這的確是默契。


    他向她求婚的時候,洋人慣有的簡單,喚著她的英文說:“celia,親愛的我可以很誠懇地告訴你,我這一生最愛的是我前妻,但是我發誓接下來的日子裏我會對你好,永不會欺騙你,請你允許我們相伴走過餘下的一生。”


    其實字裏行間說不上感動,張梁笙和盛兒都問過她,為何追求者中獨獨答應了他,她垂下眼眸,沉默良久,然後平靜地說:“因他說他不會欺騙我。”


    話落時,張梁笙和趙延盛都怔忡了幾秒,然後點點頭。


    結婚的那天,亦很簡單,教堂裏神父莊嚴肅穆,親友亦歡欣雀躍。雷斯呆愣在一旁,暗暗同張梁笙嘀咕道:“完了,我完了,若是讓先生知道,還不將我大卸八塊,扔去情報局的練槍室讓特務練槍!”


    張梁笙莞爾一笑,拍了拍雷斯的肩膀:“得了,哥們,你忘了他給你的任務是單程,不用往返的。”


    是趙延盛牽著明晰的手將明晰交給jones的,從頭到尾,婚禮上她都很平靜,除了這一刻,她忽然眼眶泛紅,看著慢慢長大的趙延盛,肩膀寬闊,器宇軒昂,像極了她初見他的時候,淡漠英俊,戾氣逼人,而如今她竟要嫁給另一個人了。


    “媽媽,對不起,還有祝你幸福。”無人知道“對不起”這三個字對於趙延盛和明晰的意義,當趙延盛話落時,她終於淚水奪眶而出,淚如雨下,趙延盛看著這樣的母親,忽然心底最柔軟的地方被瞬間揪住,趕忙上前將她擁入懷中,是個真正的男子漢了,微笑著在她的耳畔說了句:“媽媽,最後一句,我愛你。你一定要幸福。”


    沒有比這更讓她覺得此生無憾的祝福了,她哭得喘不上氣,連捧花都掉落在了地上,直到趙延盛將它撿起放進明晰的手中,笑得很明朗,她甚至有一瞬仿佛看見了家弟的笑容,那麽美好,那麽俊朗。


    又數年過去,一次當晚熬夜備課後,第二日明晰竟暈厥在了家裏,後來才發現有孕了,雖已經算是高齡產婦了,幸得jones是學醫的,日夜照看,倒是平安順產,她給女兒取名daisy,雛菊,她希望daisy能像名字一樣成為一個快樂孩子,不求優秀但求快樂。


    也許,真是應了名字,daisy真的是個小小傻孩子,她很活潑,很好動,甚至想象力豐富,窗台如果有一隻貓走過,她會拉著明晰的手喊道:“媽咪,你看,女巫的貓,它會變身的。”張梁笙家養了一條通體金毛發色的狗,她會蹲在小狗的麵前,問它:“你是人變的嗎?你如果不是人變的,肯定是精靈變的。哎,你為什麽不說話,我都說了那麽多了,你好沒禮貌啊!”張梁笙有好幾次沒好氣無奈地對明晰說:“你能讓你女兒離我家的小狗遠一些嗎?我懷疑我家小狗會被你女兒煩死,然後得憂鬱症而死。”明晰還未答話,倒是張梁笙的妻子笑了起來:“是我們的小狗有憂鬱症都會被治好吧。”


    趙延盛亦很愛這個混血的妹妹,即使年齡相差許多,還是很疼愛她,不過不可說女孩子都是不可理喻的,daisy的伶牙俐齒應該也算是他慣出來的。


    一日,他們的對話如下:


    “哥哥,我看到anne和別的男孩子喝咖啡,她為什麽約別人不約你,明明你才是她男朋友。”


    “那很正常。”


    “我未來的嫂子不可以和別的男孩子喝咖啡。老師說了,如果喜歡一個人就會一直隻和他在一起。”


    “噢,好吧。聽你的。”


    終於,小小daisy期盼已久的萬聖節終於到了,如果很多孩子回答過萬聖節是為了想討糖吃的話,那麽daisy應該會回答,過萬聖節就是為了扮鬼嚇人吧。


    這天,她的巫婆裝扮很可愛,坐在掃把的杆上,喊著:“飛,飛,飛——”


    “笑死了,daisy你才飛不了呢,你是假女巫,真當自己是真的女巫了?”幾個同學哄哄笑起來,要說孩子是最沒分寸的,最愛嘲笑。南瓜燈猶如噙著詭異笑臉,閃著光亮,和嘲笑聲融為一體。


    夜色蒼茫,寒月孤星,街道上卻滿是孩子嬉笑打鬧的聲音,仔細聞仿佛能聞到南瓜派的味道。萬聖節意味著寒冬將要來臨,晚上的氣溫轉涼,絲絲透著寒意。


    “才不是呢,我會飛!”她咬著牙,小小美麗的臉端著倨傲,努力地墊著腳尖反駁道,一點點沒有要哭啼的樣子。


    忽然,有一隻手從後將她托起,另一隻還不忘將她提著掃把,她頭上頂著魔法帽,真像一個正在夜間飛翔的女巫,同學們稚氣是嗓音陣陣驚呼,她歡喜得不行,待到下了地,方抬頭不假思索地喊道:“爹地!”


    一定是她的爸爸在幫她。然,入眼簾的是一張全然陌生的臉,那人的容貌在夜色中看得不甚清晰,有些模糊,乍聽到她喚的那一聲,那人忽然像被雷擊中,渾身一震,手心握拳,攥得指甲鑽心的疼。


    她小心髒忽地仿佛停頓了幾秒,然後低下頭仿佛做錯事一樣,低低地說:“對不起,叔叔,我認錯人了。”


    叔叔。那人低頭心裏咀嚼著這兩個字,然後揮揮手,淡淡地說了句:“沒事。”


    那麽嘶啞的嗓音,她小小的胸口忽然一窒,daisy抬眼借著南瓜燈的燈火,隻看到了那人手心有一道深深的刀疤,裏麵凹了一條,如縮小的溝壑,他適才低頭看她的時候,她好似在他的頸項上也看到了疤痕,這個叔叔真可憐,好多傷,而且這個叔叔轉身的時候一瘸一拐的,似乎腿腳並不是很利索。衣衫襤褸,很高很清瘦,兩條腿像是兩個竹竿撐著一樣,偏偏身形骨架那麽高大。


    “叔叔——等等!我叫daisy,我家住在……”她從未用過這般力氣喊過,小小的腹部憋足了氣,還死命在那人的背後揮著小手。


    “別喊了daisy,萬一是壞人呢。”一個女同學在她耳畔低低地咕噥著。


    小小daisy極有主見,插著腰朗聲道:“才不會呢,讓我飛起來變成女巫的叔叔怎麽會是壞叔叔呢!”


    可惜,她這一句話沒有得到任何人的認可,連爸爸媽媽都讓她小心,要注意對陌生人警惕,連最疼她的哥哥都說:“daisy,以後不許這樣了。以後不許跟陌生人說自己的家的地址,不能隨便讓陌生人碰,不能……”


    “哥哥,你沒有見過那個叔叔怎麽知道他是壞人!?凡事要講證據的,虧你還是學法律的呢,以後我讓叔叔阿姨都不去你那兒打官司了。哼。”一扭頭,隻留一個小小頭顱給趙延盛,趙延盛氣得不行,但拿她這個小魔女沒法子,最後隻得揉揉她的發作罷。


    恍惚間,他們家附近多了一個流浪漢,其實這個區的街頭流浪漢不少,但小daisy就是注意到了,這個流浪漢就是那天抱她飛起來的叔叔,這幾天媽咪休假,爹地說讓媽咪好好休息,做飯買菜都是爹地在做,因媽咪總在家也不出去,她也不好一個人出去玩。


    自從上次碰上陌生叔叔抱她,媽咪就禁止她自己一個人出去玩,她不敢告訴家人,又覺得這個叔叔好可憐,沒有地方住,有一次下雨,她偷偷拿著小傘打開門給他,結果她的雨傘太小了,隻能遮住他半個身子,也不知怎麽地,聽著淅淅瀝瀝的雨聲,看著這個叔叔滿身雨水,瘦得如柴,她竟然吸溜吸溜哭了起來,哭得很傷心。


    “不哭,乖,沒事的。”那人倏地莞爾笑了起來,她覺得這個叔叔雖然並不好看,但笑起來有一種讓她覺得很熟悉很溫暖的感覺,很好看,莫名覺得叔叔笑起來跟她哥哥很像。


    他輕柔地替她擦拭了淚水,然後將雨傘完全推給了她,摩挲了一下她的小臉蛋:“daisy,謝謝。”其實他的手很髒,幸好雨水幹淨,髒漬沒有染上小daisy的俏小臉上。


    那雨整整下了一個晚上,快要寒冬,他冷得發抖,蜷縮在路旁,嗬嗬地笑起來,半分自嘲,半分苦笑。


    終於,這一日,這幾日足不出戶的明晰感冒好了些,清晨的陽光還算溫煦,剛下好雨的紐約空氣很好,她打開門領著穿著一身粉黃色小衣服的daisy打算出門去玩。


    小daisy眼睛很亮,馬上便看到那個渾身蜷縮在一起,將頭埋在雙膝之間的叔叔,她抬頭睜著大眼睛,拽著明晰的衣角道:“媽咪,我們那天萬聖節剩下的糖呢,還有沒有了?”


    “等等,誒,給你,怎麽了,還想吃?要是長蛀牙了,媽咪可不管你了。”明晰挑了挑眉,嬉笑著說。


    “才不是呢,是給那個叔叔的。”她指著不遠處,小指頭白嫩嫩的。然後屁顛屁顛地跑道對麵去,敲敲那人的濕漉漉的頭,一張灰敗蒼白而又瘦得皮包骨的臉抬頭望她,她也不怕,遞給他糖,說:“叔叔,你要吃哦,這是我問我媽咪討來的,送給你吃。”


    順著她小小的視線,他終於凝望過去,在她驚愕難以置信的眼神中,他極慢極慢地勾起唇角,很溫柔地對她笑了笑。


    終於等到了,看她一眼。


    他逃了很多次,一次比一次傷得狠,千瘡百孔,滿目瘡痍,但他知董香之說得沒錯,再多都彌補不了他對明晰的傷害。腿腳其實在幽禁的時候就已經不太好了,血液不暢通的緣故,他在董香之回去後,努力練習發音,找回深藏在記憶冥海中的語言記憶,然後計劃一次次的出逃,最後連看守他的特務頭目都看不過去,歎息著勸道:“先生何苦,你這樣我們很為難的。”


    認命地呆了數十載,何必又要出去。


    隻是,他一心想為她斂屍,卻是動用了暗地的所有關係,得到了她再婚的消息。


    他呆在這裏,每天守在他們的門口,不為別的,隻是想見她一眼,活著的她,有一體溫,有表情的她,隻是,竟然還見到了她的女兒,那麽漂亮善良又驕傲得像個天使,他仿佛在小daisy能瞧見他的隨安小時候的模樣,定是比小daisy還要招人疼愛。


    他看見她哭了,滿臉淚痕,隔街相望,她渾身僵硬,恍惚間,竟然淚流不住,即使是邋遢肮髒,瘦得沒有了模樣,佝僂消瘦,她卻能一眼認出他,不枉他死活來這一回。足夠了,他想,夠了。


    “媽咪……”小daisy錯愕呆愣地看著自己媽咪哭得像自己平日裏一樣,她從來沒見自己媽咪哭過,她以為隻有小孩子才會哭。


    拍了拍膝上的塵土,顫巍巍地站起身,他輕輕拍拍daisy的小身子,然後步履蹣跚地轉身緩緩走開,半晌,忽然凝住,又回頭再看她了一眼,他又笑起來,怕她看不清他的笑容,他笑得把眼睛都眯得緊緊的,都眯得疼了都不鬆眼,他想讓她看到他祝她幸福的樣子,僅此而已。


    終於,再一次往前走,直到身影慢慢如那天她在飛機上往下看一樣變成一個大大的黑色圓點。晨曦那麽明亮,黑色如潮水一眼湮沒了她的神智。


    “爸——”


    晃神間,小daisy撓頭凝視著那個叔叔離去,忽然一聲淒厲熟悉的男性嗓音從身後傳來,低沉撕心裂肺的吼聲,是她最愛的哥哥的,是她從來那麽優秀從容的哥哥帶著哭音喊出來的。


    可惜那個叔叔再沒有回頭走過來。


    用盡力氣,但無路可回,客死異鄉的不是她,是他。一周後,在紐約另一個區的街頭,因為無人認領屍首,所以隻能得到紐約警方的簡單處理,對於流浪漢而言,隻能是這樣了。


    二個月後,董香之匆匆從養子的偵探朋友口中聞訊趕來,如很多年前一樣,兩個女子相擁而泣,猶如至親。


    時間拉回很多年前,窮鄉僻壤的偏僻小山村,隻有一條狹窄的山路可以通往這個與世隔絕的山村,有時碰到泥石流,石頭封路,更是無人能進入。


    那裏有漫山遍野的映山紅,太陽照得人臉上泛紅,裏麵的男子個個皮膚黝黑,每個村民雖然過得寒磣卻過著自給自足生活。


    那年,鄭副官在屠刀未下前來到了這裏避世,車根本進不去山裏,他是徒步走的,逃得急什麽都沒多帶,到了村子裏,他逮到人便急急問:“二狗子在嗎?”


    終於,見到二狗子時,他錯愕了良久,終究覺得鼻子酸楚,差點虛軟下來:“總算見著您了。”


    如此尊重,是對著那個叫著最俗氣名字的男人,二狗子。


    那是完全不同於那個會彈鋼琴,會拉小提琴,萬般西洋樂器皆會,俊逸明朗少年,他的皮膚褶皺,從前養尊處優的膚色變得似泥土一般灰黑,麵部有隱隱約約的殘破,是當年藥物的副作用,小孩子見著都會嚇得躲開。


    他在這裏娶了目不識丁的村婦,過得是地道的農民生活,所幸的是這個村子如趙鈞默當年迫不得已將他送至這裏預料的一樣,因地理特殊的原因,在戰中幸免於難,不能不說是幸事。


    當年,他涉毒最淺,那早飯沒吃兩口便急著要去見她,趙鈞默趕到的時候,還差一口氣,秘密動用了所有的勢力將名醫請來會診,包括日本曾經參與細菌培植的日籍醫生,醒來時,他恍惚已明白了一切,是他的一時心軟同涉世未深害了自己和明家,他未料到她那麽狠,他本想第二天同她好好聊聊,在他這樣喜愛藝術讀世界文學的男子,多半是充滿著理想主義的,可惜愛情當頭潑給了他冷冷的毒水,永生難忘,罪孽深重,他不敢麵對明家數十具無辜的屍體,亦不敢麵對他的家姐,是他讓自己的家姐失去了雙親,失去了僅剩的依靠。


    懦弱羞愧及懊悔在揮別鬼門關醒來時與劇烈的疼痛一起湧上心頭,他求著趙鈞默,皆是他的罪孽,他再沒資格當明家的少爺,更沒資格見任何人,就當他也死在了那一天的早晨了吧,他求趙鈞默流放自己,用餘生懺悔。榮華富貴皆是虛幻,動情動心亦是毒藥,他甘願做一個最普通的人,每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隻需考慮溫飽即可。


    當年趙鈞默將傷勢未愈的他送到了這個民風淳樸山間老林的村落,趕到靈堂時已經太遲了,他能見到的不過是在張梁笙懷裏哭得肝腸寸斷的明晰,幽禁數十載,他其實時常在想,他和他的隨安走著走著為何就走散了。


    後來他終於想起曾經留洋讀書時,在圖書館翻到的紀伯倫詩集,裏麵有一句話是這樣寫的:“我們已經走得太遠,以至於我們忘記了為什麽而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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