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金毛兩個,一前一後進入到一樓夜場大廳之中。
大廳中的正中央舞池中,聚攏著一群看熱鬧的群眾。那個女孩就應該在當中了。
陳輝和豺狼,已經走了進去,胖子比較粗魯直接擠開人群,大聲嚷嚷著:“都看什麽看,滾開滾開!”
肉球般的身體,很輕鬆就擠了進去。
豺狼也走到那昏倒的女孩麵前,探了探鼻息:“還有氣。叫救護車。”
我走到那女孩麵前,看她麵容還算清秀,年紀應該不大,但渾身抽搐,口吐白沫的樣子,十分怕人。
我沉吟了下,蹲下來,伸手在她的身上搜索起來。
“我靠,這人在做什麽,色狼嗎?”
“在昏倒的女孩身上摸來摸去,真是好色,丟死人了!”
周圍的人都在非議著我,不過我置若罔聞,也不收手客氣,繼續在那個女孩身上摸索著。
這時候周圍有幾個人,似乎是看不下去了,排眾而出。
“喂!她是我們朋友,你這是在她的身上揩油嗎?”一個看似油頭滑腦,戴著耳釘的家夥,從人群中走了出來,拍著我的肩膀說道。
周圍的那些無知群眾,也跟著幫腔起來:“就是啊,這樣做也太過分了。揩油也就罷了,居然還對人家小姑娘下手。”
我冷哼一聲:“她就隻有你們幾個朋友嗎?”
她的朋友,會一開始隱藏在人群中?分明是做賊心虛吧!
那個家夥的身邊,還有幾個將頭發染成五顏六色的同伴。看樣子都是小混混,搞的形象跟非主流似的。
“是啊。怎麽地?給我住手!”那個耳釘男居然還想要對我動起手來,被我直接一個肘子,擊得整個人都倒飛出去。
我向著陳輝和豺狼使了個眼色:“動手!”
陳輝這死胖子,跟我很有默契,也不問緣由,直接箭步上前,撂倒其中一個男人。
豺狼稍晚一籌,但也是一腳先將一個混混踹到在地上,然後幾拳上去,便揍得他找不到北。
頃刻之間,整個大廳又陷入一片混亂。
我則依然鎮定,在那女孩的身上,繼續搜索,可是半天之後還沒找到。
“難道是我猜錯了?”我心中一怔,忽然瞧見那女孩的外套裏,有個鼓鼓囊囊的凸起。
那絕對不是因為她胸前偉岸,所形成的鼓起,而是藏著什麽東西。我直接一把扯開那女孩的外套,在左邊胸口的內袋裏摸索起來。
“啊!流氓!”有個女孩恰好看到我的行為,尖叫了一聲,叫了起來。
“誰流氓啊?你看清楚好不好!”我很是無語地進行辯解。
剛好陳輝和豺狼他們,也收拾好那群雜碎,走到我的麵前,看我的眼神,都有點變味。
陳輝瞥了一眼那女孩,搖頭說:“葉楓,你丫啥時候口味變這麽差勁了?”
豺狼雖然沒說什麽,但眼神分明是有些鄙夷和疑惑。
畢竟在眾目睽睽之下,我對一個還算有幾分姿色,昏迷不醒的女孩,進行如此仔細地搜身,是個人都看不下去。
“你給我放什麽屁,當我葉楓是什麽人了?”我直接站起身,脫下那女孩的上衣外套。
那女孩裏頭隻穿著一件小背心,被我這麽一脫,大片大片的雪白的肉,全部泄露出來。
那些圍觀群眾,有的尖叫,有的咒罵,也有不少在吹口哨,給我喝彩的……
“都他媽不要起哄了!”我怒吼一聲,然後舉起手中的外套,將那口袋的位置,給撕裂開來,然後舉起裏麵落出來的幾粒藥丸:“我找的就是這個!我們場子裏麵,是禁止出現這個鳥玩意的!誰要是碰這個,給我滾遠點!”
眾人見是這樣,才知道剛才是誤會我了,紛紛議論起我如此行事囂張,究竟是子夜狂朝的什麽人?
我高舉著那幾顆藥丸,隨後走向那幾個被陳輝、豺狼打的滿地找牙的混混麵前:“我說,這藥丸是你們帶過來,給這女孩的吧?”
“我……”那個耳朵上戴著耳釘的混混,頓時懵逼了,擦著嘴上的血,猛地搖頭。
“不是?難道你們過來,不是怕我搜出這東西來嗎?”我將那藥丸,直接砸在他的臉上,然後揮拳落在他鼻梁之上,將他打的鼻血直噴出來:“怎麽,你還是不承認?那我可就報警了。反正那女孩如果蘇醒過來,不會替你打掩護的。”
“是、是……大哥,您可千萬不要報警啊!”那小子頓時慫了,不斷地對我磕頭道歉,看樣子也是被嚇得夠嗆。
我站起身,眯著眼睛看他:“之前我發過話,在我的場子裏,不想要看到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出現。現在你們是往槍口上撞啊!”
那小子被我嚇得渾身顫抖,不再說話。
“死胖子,你去收拾一下,這群人給我帶走。”我滿臉猙獰,對陳輝說:“這次不讓他們吐老血,他們不能長記性!”
金毛招了招手,示意讓那些手下,將這群人給拖走。
本來那個耳釘男還有幾個人,想要趁機逃走,可是卻被金毛手下堵在大門口,想跑都沒地方跑。
“葉楓,看不出來,你還講點原則。”金毛笑眯眯地看著我,那青色紅腫的眼神裏,有些讚許的神色。
“廢話。這些客人,都是我子夜狂朝的客人,兜裏的錢,也是我們子夜狂朝的錢。憑什麽讓這群癮君子,給賺了去?”我翻了翻白眼。
金毛聽到我如此歪理邪說,也是一臉糾結。
等我安頓好那些客人之後,就向那耳釘男,打探出他上家是誰。
耳釘男很爽快地給出了答案:“春哥。”
春哥,是我們這附近,遠近聞名的大佬。專門負責發售這附近夜場裏頭,搖頭丸、大麻之類的東西。
我還在海洋大學的時候,就有不少玩得比較開的同學,在春哥的手裏買藥,被我好好教訓了一頓。
至於這位春哥,我是從來沒有見過。
“現在很簡單,讓你們春哥,出錢擺平這件事情。”我淡淡說道:“我也不要多,你們這件事情,五十萬解決。”
“五十萬?”耳釘男倒吸一口涼氣,驚訝地看著我:“這是不是有點多。”
我伸出手,摸著他的小黑石耳釘,獰笑了下:“哦?多嗎?你們整天在禍害那些小弟弟小妹妹,賺這些黑心錢,你覺得我找你們要五十萬,多嗎?我覺得十倍都不止!”
耳釘男發出一聲聲嘶力竭的慘叫,左耳之上的耳釘,被我直接從他的耳朵上麵摘下,劃拉出一個大口子,鮮血淋漓。
“這次隻是給你一個教訓。如果三天之內,我看不這筆錢,再找到你的時候,就不是這麽簡單的事情了。”我站起身,慢悠悠地走到外頭去了。
陳輝跟了出來:“瘋子,現在去得罪那個春哥,真的好嗎?你不是說,老板她……”
“恩,我心裏有數。”我淡淡回應:“如果場子裏麵一直不幹淨,靠我們幾個,也是無濟於事的。”
陳輝這才點頭,這時金毛也跟了過來,將那幾人介紹給我:“好了,這裏也沒我什麽事兒了。現在我就走了。”
“站住。”我叫住金毛,走到他麵前問道:“怎麽,你把他們交給我,你自己卻要走?”
“恩。這怎麽了?”金毛還一臉天真地看著我。
“你當我這裏,是垃圾桶嗎?”我毫不顧忌金毛和那群人的麵子,指著金毛的鼻子說:“你想要他們留下,你也得留下,不然就領著他們,一起滾。”
真是好笑!自己養不起這群小弟,把他們丟在我這裏,然後自己拍拍屁股走人?
當我這裏是善堂、敬老院,還是垃圾場?
“葉楓,你這話什麽意思?”金毛仰起頭,有些不善地看著我問。
我笑道:“意思就是,要是你如今沒有受傷,我估計現在的你,已經躺下了。”
“你是要我也跟你?”
“嗬嗬,你說呢?”我反問金毛。
那群小弟聽到我的話,早就已經繃不住了,直接站起身來就要離開。
“媽的!你這話什麽意思?當我們是垃圾啊?”
“草!這子夜狂朝有什麽好?不行咱們就走。他不想留我們,我們還不想留在他這裏幹呢!”
他們準備離開,我卻並不挽留,隻是眼神死死地盯著金毛:“我們這裏月薪六千,獎金也是一千起步,以及各種福利……”
那些混混的腳步,仿佛灌了鉛似的,立馬就走不動道。
六千月薪,這即便是在南市,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加上獎金有七千,可比那些衣著鮮亮的都市小白領,拿得還要多!
有人甚至走到金毛麵前,幹脆地勸說他:“金毛哥,不然的話,我看您還是答應一起留下吧?”
金毛死死地凝視著我,以他的聰明才智,這個時候,還看不出來,我是故意逼他加入,那才叫做奇怪!
確實,我很欣賞金毛,不僅有勇有謀,而且還有股子混不吝的氣息,這點和我有點相似。
既然欣賞,自然要將他留在子夜狂朝!
“想要讓我加入,這個也不是那麽困難。”金毛拍著自己的胸口說:“隻要你能正麵幹趴我,那我就加入你!”
“好!不過不是現在。”
我笑了笑,爽快地答應下來:“帶著你的手下離開,等到養好傷之後,我隨時在這恭候。”
大廳中的正中央舞池中,聚攏著一群看熱鬧的群眾。那個女孩就應該在當中了。
陳輝和豺狼,已經走了進去,胖子比較粗魯直接擠開人群,大聲嚷嚷著:“都看什麽看,滾開滾開!”
肉球般的身體,很輕鬆就擠了進去。
豺狼也走到那昏倒的女孩麵前,探了探鼻息:“還有氣。叫救護車。”
我走到那女孩麵前,看她麵容還算清秀,年紀應該不大,但渾身抽搐,口吐白沫的樣子,十分怕人。
我沉吟了下,蹲下來,伸手在她的身上搜索起來。
“我靠,這人在做什麽,色狼嗎?”
“在昏倒的女孩身上摸來摸去,真是好色,丟死人了!”
周圍的人都在非議著我,不過我置若罔聞,也不收手客氣,繼續在那個女孩身上摸索著。
這時候周圍有幾個人,似乎是看不下去了,排眾而出。
“喂!她是我們朋友,你這是在她的身上揩油嗎?”一個看似油頭滑腦,戴著耳釘的家夥,從人群中走了出來,拍著我的肩膀說道。
周圍的那些無知群眾,也跟著幫腔起來:“就是啊,這樣做也太過分了。揩油也就罷了,居然還對人家小姑娘下手。”
我冷哼一聲:“她就隻有你們幾個朋友嗎?”
她的朋友,會一開始隱藏在人群中?分明是做賊心虛吧!
那個家夥的身邊,還有幾個將頭發染成五顏六色的同伴。看樣子都是小混混,搞的形象跟非主流似的。
“是啊。怎麽地?給我住手!”那個耳釘男居然還想要對我動起手來,被我直接一個肘子,擊得整個人都倒飛出去。
我向著陳輝和豺狼使了個眼色:“動手!”
陳輝這死胖子,跟我很有默契,也不問緣由,直接箭步上前,撂倒其中一個男人。
豺狼稍晚一籌,但也是一腳先將一個混混踹到在地上,然後幾拳上去,便揍得他找不到北。
頃刻之間,整個大廳又陷入一片混亂。
我則依然鎮定,在那女孩的身上,繼續搜索,可是半天之後還沒找到。
“難道是我猜錯了?”我心中一怔,忽然瞧見那女孩的外套裏,有個鼓鼓囊囊的凸起。
那絕對不是因為她胸前偉岸,所形成的鼓起,而是藏著什麽東西。我直接一把扯開那女孩的外套,在左邊胸口的內袋裏摸索起來。
“啊!流氓!”有個女孩恰好看到我的行為,尖叫了一聲,叫了起來。
“誰流氓啊?你看清楚好不好!”我很是無語地進行辯解。
剛好陳輝和豺狼他們,也收拾好那群雜碎,走到我的麵前,看我的眼神,都有點變味。
陳輝瞥了一眼那女孩,搖頭說:“葉楓,你丫啥時候口味變這麽差勁了?”
豺狼雖然沒說什麽,但眼神分明是有些鄙夷和疑惑。
畢竟在眾目睽睽之下,我對一個還算有幾分姿色,昏迷不醒的女孩,進行如此仔細地搜身,是個人都看不下去。
“你給我放什麽屁,當我葉楓是什麽人了?”我直接站起身,脫下那女孩的上衣外套。
那女孩裏頭隻穿著一件小背心,被我這麽一脫,大片大片的雪白的肉,全部泄露出來。
那些圍觀群眾,有的尖叫,有的咒罵,也有不少在吹口哨,給我喝彩的……
“都他媽不要起哄了!”我怒吼一聲,然後舉起手中的外套,將那口袋的位置,給撕裂開來,然後舉起裏麵落出來的幾粒藥丸:“我找的就是這個!我們場子裏麵,是禁止出現這個鳥玩意的!誰要是碰這個,給我滾遠點!”
眾人見是這樣,才知道剛才是誤會我了,紛紛議論起我如此行事囂張,究竟是子夜狂朝的什麽人?
我高舉著那幾顆藥丸,隨後走向那幾個被陳輝、豺狼打的滿地找牙的混混麵前:“我說,這藥丸是你們帶過來,給這女孩的吧?”
“我……”那個耳朵上戴著耳釘的混混,頓時懵逼了,擦著嘴上的血,猛地搖頭。
“不是?難道你們過來,不是怕我搜出這東西來嗎?”我將那藥丸,直接砸在他的臉上,然後揮拳落在他鼻梁之上,將他打的鼻血直噴出來:“怎麽,你還是不承認?那我可就報警了。反正那女孩如果蘇醒過來,不會替你打掩護的。”
“是、是……大哥,您可千萬不要報警啊!”那小子頓時慫了,不斷地對我磕頭道歉,看樣子也是被嚇得夠嗆。
我站起身,眯著眼睛看他:“之前我發過話,在我的場子裏,不想要看到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出現。現在你們是往槍口上撞啊!”
那小子被我嚇得渾身顫抖,不再說話。
“死胖子,你去收拾一下,這群人給我帶走。”我滿臉猙獰,對陳輝說:“這次不讓他們吐老血,他們不能長記性!”
金毛招了招手,示意讓那些手下,將這群人給拖走。
本來那個耳釘男還有幾個人,想要趁機逃走,可是卻被金毛手下堵在大門口,想跑都沒地方跑。
“葉楓,看不出來,你還講點原則。”金毛笑眯眯地看著我,那青色紅腫的眼神裏,有些讚許的神色。
“廢話。這些客人,都是我子夜狂朝的客人,兜裏的錢,也是我們子夜狂朝的錢。憑什麽讓這群癮君子,給賺了去?”我翻了翻白眼。
金毛聽到我如此歪理邪說,也是一臉糾結。
等我安頓好那些客人之後,就向那耳釘男,打探出他上家是誰。
耳釘男很爽快地給出了答案:“春哥。”
春哥,是我們這附近,遠近聞名的大佬。專門負責發售這附近夜場裏頭,搖頭丸、大麻之類的東西。
我還在海洋大學的時候,就有不少玩得比較開的同學,在春哥的手裏買藥,被我好好教訓了一頓。
至於這位春哥,我是從來沒有見過。
“現在很簡單,讓你們春哥,出錢擺平這件事情。”我淡淡說道:“我也不要多,你們這件事情,五十萬解決。”
“五十萬?”耳釘男倒吸一口涼氣,驚訝地看著我:“這是不是有點多。”
我伸出手,摸著他的小黑石耳釘,獰笑了下:“哦?多嗎?你們整天在禍害那些小弟弟小妹妹,賺這些黑心錢,你覺得我找你們要五十萬,多嗎?我覺得十倍都不止!”
耳釘男發出一聲聲嘶力竭的慘叫,左耳之上的耳釘,被我直接從他的耳朵上麵摘下,劃拉出一個大口子,鮮血淋漓。
“這次隻是給你一個教訓。如果三天之內,我看不這筆錢,再找到你的時候,就不是這麽簡單的事情了。”我站起身,慢悠悠地走到外頭去了。
陳輝跟了出來:“瘋子,現在去得罪那個春哥,真的好嗎?你不是說,老板她……”
“恩,我心裏有數。”我淡淡回應:“如果場子裏麵一直不幹淨,靠我們幾個,也是無濟於事的。”
陳輝這才點頭,這時金毛也跟了過來,將那幾人介紹給我:“好了,這裏也沒我什麽事兒了。現在我就走了。”
“站住。”我叫住金毛,走到他麵前問道:“怎麽,你把他們交給我,你自己卻要走?”
“恩。這怎麽了?”金毛還一臉天真地看著我。
“你當我這裏,是垃圾桶嗎?”我毫不顧忌金毛和那群人的麵子,指著金毛的鼻子說:“你想要他們留下,你也得留下,不然就領著他們,一起滾。”
真是好笑!自己養不起這群小弟,把他們丟在我這裏,然後自己拍拍屁股走人?
當我這裏是善堂、敬老院,還是垃圾場?
“葉楓,你這話什麽意思?”金毛仰起頭,有些不善地看著我問。
我笑道:“意思就是,要是你如今沒有受傷,我估計現在的你,已經躺下了。”
“你是要我也跟你?”
“嗬嗬,你說呢?”我反問金毛。
那群小弟聽到我的話,早就已經繃不住了,直接站起身來就要離開。
“媽的!你這話什麽意思?當我們是垃圾啊?”
“草!這子夜狂朝有什麽好?不行咱們就走。他不想留我們,我們還不想留在他這裏幹呢!”
他們準備離開,我卻並不挽留,隻是眼神死死地盯著金毛:“我們這裏月薪六千,獎金也是一千起步,以及各種福利……”
那些混混的腳步,仿佛灌了鉛似的,立馬就走不動道。
六千月薪,這即便是在南市,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加上獎金有七千,可比那些衣著鮮亮的都市小白領,拿得還要多!
有人甚至走到金毛麵前,幹脆地勸說他:“金毛哥,不然的話,我看您還是答應一起留下吧?”
金毛死死地凝視著我,以他的聰明才智,這個時候,還看不出來,我是故意逼他加入,那才叫做奇怪!
確實,我很欣賞金毛,不僅有勇有謀,而且還有股子混不吝的氣息,這點和我有點相似。
既然欣賞,自然要將他留在子夜狂朝!
“想要讓我加入,這個也不是那麽困難。”金毛拍著自己的胸口說:“隻要你能正麵幹趴我,那我就加入你!”
“好!不過不是現在。”
我笑了笑,爽快地答應下來:“帶著你的手下離開,等到養好傷之後,我隨時在這恭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