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老大爺見我手裏拿把刀,和我媽互相撕扯的樣子是有點滲人,所以麻溜地拿出手機報了警。


    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很快就聯係了就近的派出所出警了。


    警察很快就開進了棚戶區,警燈閃爍,警笛長鳴,將棚戶區裏的居民都引了出來,很快就圍成了一個圈來看熱鬧。


    警察下了車,問這是怎麽回事。


    我見警察來了,也不怕我媽就這麽跑了,於是把手裏的水果刀往地上一丟,對警察說:“警察同誌我要報案!我要告她拐賣人口,我要告她逼良為娼!我要告她兒子綁架勒索囚禁!”


    我說話的聲音很大,說話的時候情緒還有些激動,估計不管是警察同誌還是圍觀群眾,可能誰都沒想到,我報案竟然是因為這種事。


    我話音剛落,人群中馬上就有議論的聲音了。


    “這女人不是獨身帶個兒子嗎!什麽時候多了個女兒出來!”


    “你沒聽那女孩說了嗎,她六歲的時候就被她媽給賣了!”


    “哎呦,這女人平日裏看著老老實實的, 怎麽能幹出這種事來!”


    “她兒子才十幾歲吧,就幹綁架勒索的事了?這長大了可怎麽得了!”


    人群的議論聲此起彼伏,原本議論我親媽的時候,我親媽隻是低著頭,當她聽到有人提到趙建平的時候,整個人的畫風就突然變了。


    我媽猛地抬起頭來,瞪大眼睛,一副凶神惡煞的樣子衝著那些人就去了。


    “你們說什麽呢!我兒子那麽優秀我兒子是你們這群人能議論的嗎!”我媽一邊說著,一邊就衝著那幾個女人過去了。


    一見勢頭不對,警察趕忙上前把我媽拉回來了,然後問她,我剛剛說的那些事是不是屬實。


    我媽眼睛一瞪,罵了句放屁,這些屁話說出去誰信!


    “警察同誌,我是她親媽,我能把她賣了嗎?”我媽說著說著就哭了,“她六歲的時候就丟了,我找了她九年,現在她終於回來了,可是就是嫌棄我家窮,說啥也不認我們,還要跟我斷絕母女關係。我不讓,她就激動地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死活要離家出走。”


    “你胡說!”我激動地衝著我媽大吼,“當年是你把我賣給人販子的,現在又逼迫我在那個小黑屋接客賺錢養你們母子!你根本就不是我媽,你是禽獸!”


    大人的世界真是太難懂了。


    我從來沒想過在我義憤填膺地狀告她和趙建平的時候,居然會被她反咬一口。


    警察見一時間也不能全麵地了解情況,而且這裏這麽多圍觀群眾,影響總歸不好,於是就把我們倆帶到了派出所,分別讓我們在兩個房間裏錄口供。


    我坐在凳子上,想著這麽多年來我受的委屈,眼淚就止不住地往外流,準備給我錄口供的警察說小姑娘你先別哭,你有什麽委屈,你就說,如果證據確鑿,會替你做主的。


    我說警察同誌,我六歲的時候就被我媽賣了,我現在告她販賣人口,還來得及嗎?


    “來得及啊!”警察肯定地點了點頭,“不過你得有證據。”


    “證據?我不就是證據嗎?我被她賣給人販子,人販子把我賣個老何家……”我碎碎念地將這些年的經曆大致說了下,警察一邊聽一邊記錄著,然後說你說的這些我們會去核實的。


    然後我還把雙手舉起來,給他們看,我說你看,這就是昨天晚上我被他兒子夥同其他幾個綁架後,捆綁留下的痕跡,他們跟我要錢,我沒有,我媽就說沒錢就讓我賣,還說我本來就不幹淨了,賣了還能給家裏賺點錢花。


    因為心裏實在是又氣氛又難過又絕望,於是聲淚俱下地把這兩天發生的事說了一遍。


    但因為沒有直接的認證物證能證明,所以他們隻能把我媽放了,還說他們會盡力去走訪和調查的,也希望我找到證據後能第一時間交給他們。


    我媽是什麽時候從派出所離開的我不知道,反正我沒看見她。


    就在我要離開的時候,辦公室的電話突然響了,警察接了電話聽了一會,便抬頭叫了我一聲,“何秋,先別走!”


    他的聲音很大,嚇了我一跳,然後就莫名其妙地看著他。


    警察放下電話後站起來問我,“張豔你認識嗎?”


    “認識!”我點點頭,同時心裏咯噔一下,一種不祥的預感油然而生,立馬激動地問:“她,她出什麽事了嗎?”


    “沒有。”警察見我這麽激動,趕忙說道:“因為你昨晚突然失去聯係,不知所蹤,所以她今天報警了。因為你現在的戶籍屬於我們這片的,所以那邊的辦案人員就給我們打了個電話,也是趕巧了,你還真就在這。”


    我聽到這,趕忙對警察說:“那是不是就能證明,我昨天晚上的確是被那個女人和趙建平囚禁了!”


    警察點點頭,說這倒是一個間接的證據,但還需要更直接的。


    很快,張豔就坐著警車到了這裏,跟她來的還有她報案的那個派出所的警察。


    兩個派出所的警察一交流,還有張豔和我的口供,基本上算是還原了昨晚的事情。


    原來張豔昨天晚上三點多回家的時候喝的有點多,完全沒注意我是不是回來了,吐夠了就回屋睡覺去了,結果中午睡醒了之後,才發現有些不對勁,然後就給我的手機打電話,結果接電話的是大排檔的老板娘。


    我昨天晚上離開時把手機落在大排檔了,老板娘撿到後就替我保管起來,當手機響了之後,她以為是我打來的,就接了。


    結果她們兩個一個說我淩晨兩點就離開了,一個說我到現在還沒回家。


    於是張豔立馬趕到了大排檔,然後老板娘突然想起來,說他家門口有個攝像頭,也不知道能不能錄下來。


    她們查看錄像之後,發現我離開後,我身後就跟上了幾個可疑的男人。


    於是張豔就報警了。


    張豔他們來的時候,還把錄像也帶來了,我一眼就認出來,那個走在最後的男生就是趙建平。警察表示他們會沿街查找攝像頭,看看有沒有更直接的證據。


    “豔姐,我手機呢。”我看著錄像裏趙建平的影子,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張豔把手機遞給我,我迅速地在裏麵找到了一條錄音,然後外放,給所有人聽。


    這條錄音,是我被送回家當天,我媽跪在我麵前,哭著說她當年為什麽要把我賣掉的,說她整日被噩夢纏繞,還求我原諒她。


    聽完這段錄音,整個辦公室都變得沉默了,我看著站在我麵前的警察,認真地問道:“這段錄音可以當做證據嗎?”


    “可以!”警察說話的聲音有些激動,有些氣憤,“這個世界上,怎麽會有這種母親!”


    是啊,這個世界上,怎麽會存在這樣的母親!


    其實有些人真的不配為人母,可她偏偏就是個母親。


    比如,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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