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知道溫寧是騙我的,我的情緒就一直很低落,就連警察叔叔興奮地告訴我,說找到了我描述中的地方了,我都提不起什麽興趣來。


    因為我本能地覺得,那是個不歡迎我的地方。


    出發前,那個女警察帶我去買了一身新衣服,給我洗了澡,梳了兩個小辮子,然後興奮地拉著我去別的辦公室說,你們看,這小丫頭長得多好看。


    臨出發的時候,我問那個救了我的警察叔叔,何冬怎麽樣了。


    警察叔叔說,何冬的犯罪事實已經非常清楚了,已經申請批捕了。但畢竟未成年,還差兩個月才滿十八歲,捅傷的又是自己的父親,他母親一再說他家不追究,要求把她兒子放回去,所以可能判不了幾年。


    我平靜地聽著這些,心裏沒有什麽波瀾,因為我想,從今往後,我跟何家都不會再有任何的瓜葛了。


    我已經自由了!


    隨後我上了警車,駛向了千裏之外的,我原本的家鄉。


    因為之前和當地的派出所聯係過,所以派出所的民警就帶著我們去了我印象中的那個地方。


    雖然已經過去七年了,可是當我走進那個幽靜小巷的時候,一種強烈的熟悉感油然而生,原本以為今天我能見到我的親媽,我還在心裏準備了好多的話,打算見麵的時候跟她說的,可是來給我們開門的人是個陌生的女人。


    那女人是這個房子的房主,她說前些年確實把房子租給了一對夫婦,後來聽說他家的女兒走丟了,丈夫又有病住院了。沒多久丈夫就死了,就剩下一個女人拉扯著一個小男孩了,家裏窮的跟什麽似的,出於好心還讓她們娘倆白住了幾個月呢,後來那女人實在不好意思了,就帶著孩子走了,至於去哪了,她也不知道。


    問起那對夫婦的名字,女房東想了好半天也沒想起來,說這事都過去了六七年了,誰還記得啊。她說唯一能記得就是那個走丟的小女孩長得特好看,好像叫什麽丹丹。


    我站在那裏,聽著那女房東的話,就好像是在聽別人的故事似的,心裏竟然一點波瀾都沒有。


    或許是因為我親媽把我賣了的這件事對我的打擊和衝擊實在太大了,我在內心是恨她的,所以不管是聽到自己的父親死了還是她和弟弟兩個人孤苦無依的境遇,在我的心裏竟然激不起一點點的漣漪。


    我甚至差一點就脫口而出說我根本就不是走丟的,是被我媽賣給人販子了!你們找到我媽之後就趕緊把她抓起來。


    差一點,真的是差一點。


    但最終,我還是忍住了。


    由於一時找不到我的家人,所以派出所聯係了當地的一家福利院,打算把我送過去,讓我在那裏先暫時安頓下來。


    福利院那邊的負責人聽到了我的遭遇表示對我很同情,同意接收我。


    就這樣,我住進了福利院。


    福利院的院長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打扮得很得體,一看就是上得了台麵的人,她見到我的第一句話就是可憐的孩子,從現在開始,你就把我當做你的媽媽,我帶你回家。


    她說完這句話後,我們對麵的記者就舉起相機對著我們哢嚓哢嚓不停地照。


    然後第二天,這個跨省解救被拐賣兒童的案件就刊登在了報紙的頭條上,配的照片是院長摟著我,笑容慈愛。配圖文字上寫著,被解救兒童有了一個新家,一個新媽媽。


    我跟著院長來到了福利院,這個福利院比較大,裏麵的孩子也很多,多大年齡的都有,甚至還有剛剛出生幾天就被人扔在大街上的。


    來到福利院的第一天,院長就把我帶到她的辦公室裏,問我有什麽需要沒有。


    我想了想,說我想上學。


    然後院長就露出了很為難的樣子,說現在學費太貴,咱們院裏的孩子又多,根本就負擔不起,如果你自己能賺到錢的話,那就沒問題。


    我就好奇地問,那要怎麽賺?


    院長對我笑了笑,摸了摸我的臉說,何秋長得這麽可愛,那就想辦法幫院長拉讚助吧,還有想辦法讓好心人給你捐款。


    她說的這些我都不懂,院長說你現在不懂沒關係,到時候我告訴你怎麽做,你隻要照著做,一切都不是問題。


    之後院長親自把我送到了寢室,並囑咐負責老師說,好好關照我。


    我看了眼,這個寢室裏算上我一共有六個女孩子。而且每個女孩子長得都很漂亮。


    她們的年紀都比我大,大概都是十六七歲的樣子,穿著打扮得很成熟,每個人手裏都有一個手機。


    她們見到我的時候,都嘲笑我是個土包子,還說這麽小的豆芽菜能幹什麽!


    我完全聽不懂她們在說什麽,我就說我跟院長說我想上學,她就說讓我自己賺錢。


    聽了我的話,她們笑得更凶了,她們說念書有個屁用,就算大學畢業了能找到工作嗎?找到了工作能賺幾個錢?


    “你們幾個行了,她還小,別跟她說這些。”一直坐在靠窗的椅子上的一個穿著黑體恤的女孩冷眼看了我一眼。


    奇怪的是她一這麽說,那些女孩就真的乖乖閉嘴了。


    “你叫什麽?”穿黑體恤的女孩問我,“幾歲了。”


    “我叫何秋,十三歲了。”我還拘謹地站在原地,看著她,小心翼翼地回答道。


    “我叫張豔,今年十七了,你叫我豔姐就行了。”黑體恤的女孩說著,指了指靠門的那張床對我說,“以後你就住在那張床上。不過我還是想勸你,你現在就跟院長說你不想住這個房間,你想住普通間,說不定還來得及。”


    “我住哪都行,我就是想上學念書。”我看著張豔,有些無知地說道。


    “嗬,上學!”這時,一旁的另一個女生冷笑了一聲,“小妹妹我勸你別天真了!如果說這上學的錢是你把你自己賣了換來的,你也願意?”


    “賣?”我聽到這個詞全身地打了一個寒顫。


    我才剛剛從何家那個鬼地方拚死逃出來,我怎麽還會被賣了?這不是警察叔叔給我找的新家嗎?院長不是說讓我把她當親媽媽看待嗎?


    想到這,我就跑去找院長,說我隻是想上學,不想被賣了。


    院長先是一愣,隨後就安慰我說明天就幫我聯係學校,讓我安心地在這住。


    於是我就又回到了那個寢室,不久那個說我天真的女生就腫著半邊臉回來了,一進屋就用殺人的眼神瞪我。


    憑我多年的經驗看得出,她這是被人抽了嘴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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