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的林蔭大道是這世上最浪漫而優雅的聖地。爺們的步伐、閨蜜的碎步、師生的漫步以及戀人的步子,沒有大卡車的打擾和商販的推銷,它是一條闊別四年又四年的風景大道!


    短短的一周之內,宿舍的六大長老已經聚齊。這裏的排序很有意思,誰先來的誰當老大,往下以此類推,不分年齡。我自然而然成為了宿舍裏的老大。


    老二的床鋪跟我的床鋪是挨著的,所以我們倆很快就熟悉到無話不談。他的名字很響亮,叫黃金。有段時間,黃金每天晚上都會請我去網吧上網,開始我隻是看看電影聽聽歌,或者看看體育新聞。漸漸地,他開始教我玩網遊,教我玩英雄聯盟。


    老三是個大胖子,純粹的白癡型。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睜開眼的時候總是嘿嘿的傻笑,因此大家給了他一個完美的稱號——喜劇之王。


    老四是個學霸,個子不高,懂得知識卻不少,每天晚上十二點還不熄燈,對著各種材料書攻讀。一開始我們還能忍,後來故意拉了電閘,沒想到他買來了幾節蠟燭。有好幾次我跟黃金打賭看誰能先吹滅蠟燭,賭一瓶飲料或是一頓早餐。吹滅蠟燭後我們就裝睡,等他點著了我們再吹滅。


    喜劇之王跟老四是臨床,有時候他會把他的筆記本或者圓珠筆藏起來,可老四從來不生氣也不說話。他是我們宿舍的怪人,人稱死鬼。


    老五還算是個正常人,能說會道,做人坦誠。他有一台筆記本電腦,裏麵裝了很多讓我們熱血沸騰的好東西。每到夜深人靜時,他就會跟我們分享裏麵的視頻,搞得滿屋子腥臭味。因此,老五默認了他的稱呼——種子王。


    老六是個富二代,經常不回宿舍,但他經常請我們唱歌喝酒打電玩,因此他也有了完美的稱號——六六大順。


    當然,身為老大,我也應該有自己的外號。因為我的名字叫做安客有,諧音像是三克油,所以大家稱我為——三克油!


    除了死鬼的學習精神讓我們不忍接受之外,我們更難忍受的是喜劇之王的呼嚕聲。為了不讓他比我們先睡,每天睡覺前我們都給他推薦一本漫畫書或是一部喜劇電影,等他看完那些東西我們也都睡著了。


    夜晚的男女生宿舍裏總是嘰嘰喳喳的,像高中時下課鈴聲響後的情景。隔著窗戶就能看到有些無聊的男生上半身露著肩膀下半身穿著褲頭圍在女生宿舍樓前奔跑,引來無數女生們的尖叫。我正是被那尖叫聲所吸引才拉開緊閉地窗簾。


    對麵的女生宿舍樓上有個同我一樣被尖叫聲所吸引才拉開簾子的女生在觀望。她沒有被男生裸露的肩膀所吸引,而是哀歎了一聲便關了窗戶,拉上了窗簾。而這一幕剛好被我身後的黃金看到,他也覺得那個女生不一般,還想要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就這樣,黃金每天守在宿舍的窗前等待那個女生的出現。有次他又看到了她,而且拿相機拍下了那一幕。可是他喊破了喉嚨也不見那女生一個眼神的交錯。後來我發現黃金遊戲也不打了,愛情動作片也不看了,他說要為了那個女生學攝影,學拍戲。


    起初我還以為他隻是說說而已,後來見他買了一堆學習材料和死鬼一起熬夜看材料我才覺得他是動真格了。我問他是不是得了相思病,並且鼓勵他去女生宿舍樓下等。沒想到他真的去女生宿舍樓下站崗去了,每天都會站三個小時。因此我也養成了拉窗簾的習慣,偶爾看看對麵的女生會不會也在拉窗簾,順便看看樓下的黃金是不是還在站崗。


    就這樣持續了將近一個星期,有次我看到了對麵的女生和站在樓下的黃金。對麵的女生低著頭看街景,樓下的黃金昂著頭看天空,又或者是看窗子和我。這樣的場麵真的很少出現,我忍不住拿起黃金的相機拍下了這一幕,對焦距離剛剛恰到好處。


    拍完這一張我又替黃金拍了一張對麵女生的獨照,很不巧的對麵窗子裏又多出一個女生來。拍出來的效果很模糊,那個女生的輪廓卻很熟悉。從那一天起,對麵的女生注意到了我,我立馬把相機丟到一邊去,把一隻手伸出窗子做了個握手狀。女生卻會心的笑了出來,而我隻是想引起另外那個女生的注意力。可是那個女生始終沒有再露麵。


    我向對麵的女生指了指黃金的位置,她便注意到了黃金。黃金通過我的手勢也看到了對麵女生。我立馬回頭找了一個大點的紙箱,用死鬼的圓珠筆寫下了五個大大的字體——他在追求你!


    然後我舉出窗外拿給對麵女生看,她好像害羞了似的立刻把窗簾拉緊,帶著她模糊的輪廓消失了。


    黃金撇著嘴笑著向我招手,他示意讓我下樓去找他。他找我肯定是好事,不是請我喝酒唱歌就是帶我去網吧。我換了雙幹淨的鞋子下了樓。


    我問他什麽事這麽著急找我,他說要我陪他去買畫板,是那種寫了能擦,擦完能再寫字的那種。我問他買這些東西做什麽他也不告訴我,還說很快我就會知道了。


    買完了畫板,他問我想吃飯唱歌還是上網,我說這兒離網吧近,先去上會兒網吧。他竟然給我開了五個小時的時間,而且還買了一瓶飲料和一些零食。他讓我自己先玩著,自己不知道跑去哪兒混了。


    打了幾局英雄聯盟,感覺這遊戲挺上手的,就是有點浪費時間。玩了將近三個小時我就不想在網吧裏待了,結完賬便在街上溜達了一陣子。


    我喜歡一個人獨處,走著走著我又來到了後街的過客書店。這裏才是我所喜歡的地方。今天不知道是心情好還是怎麽著,辦了張讀書卡,辦完卡便去了二樓閱讀室。


    當我拿起一本書翻閱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來前些天那個身上總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的女孩。我又記起了她的哭泣,撕壞了的《老人與海》,還有她借我蝴蝶花傘的事,我竟忘得一幹二淨。說好了的在這裏還傘,我卻沒把傘帶來,而那個茉莉花香好像已經來到了我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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