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後的很多個日子裏,秦世錦都過著尋找的生活。他並沒有獨立門戶,隻是作為分公司搬離了中正總部。新公司取的名字叫藍天,主要負責集團地產行業的建設投資。而蕭墨白成了董事新公司的之一,也搬出了中正過去。
隻是兩人在誰當總經理一事上有了爭執。
到了最後,還是蘇楠想出來的辦法,不如就猜拳吧。
誰輸了,就誰來當。
天知道這兩人,竟然全都無意去當這個總經理。
最後的結果,蕭墨白大勝。
秦世錦無可奈何的,就當了總經理。
這年的藍天建築,發展很好,各界媒體都紛紛報道。
這年的盛夏,藍天建築投資的其中一期項目,是古城的渡假村工程。
早年就已經商談過,也確立了項目合作計劃。而此次,則是中正的第二期工程。然而這次,本來不用再親自前往,因為基本上都沒有什麽問題了。不過,秦世錦還是去了,他是一個人去的。
天氣炎熱,入夜了才稍稍涼爽些。
可之前來的時候,不是晚春,就是冷冬。
那時候的氣溫,都是諒寒的。
卻還能記得,古城窄道,握著她的手走過。也還能記得,那一夜的瘋狂,在大冷冬的夜裏,下了河去替她撿鞋。卻也還記得,也就是在這裏,她給他送的花。雖然,那也許隻是誤會一場。
其實,這些瘋狂的事情,如今想起來,會讓他忍不住揚起嘴角微笑。
古城的夜晚是酒紅燈綠的,眼前也有些破朔迷離起來。
秦世錦漫無目的地這麽走著走著,竟然就走到了酒吧街的路上。那條長長的河岸,筆直朝前。他的腳步卻放慢了,不再像當年那樣急促。那一年是知道她辭職離開了,才會這樣的焦急趕來。
而如今,沒有了方向,所以就需要耐心。
隻是不知道,不知道還會不會有一個突然衝出來獻花的女孩子。
也就是在這個河岸邊,她還會再出現,出現在他的麵前,給他送上兩朵花嗎。
如果,如果再撞見她,他一定牢牢抓住她的手,再也不讓她走了。
哪裏還肯放她走。
早就應該,牢牢抓住她才對。
秦世錦在古城逗留了兩天,第一天過來,第二天留宿,第三天就要趕回去。他走在街上,許多遊客,放眼望去,人海茫茫。隻是也習慣了,在人海裏找尋著那張記憶裏的臉龐,那張朝思暮想的容顏。
忽然,櫥窗裏閃過一道身影。
真是像呢。
秦世錦心中一緊,幾乎是慌忙的,他撥開人群,追著那道身影,朝她奔了過去。
陸展顏。
陸展顏,是你嗎?
秦世錦終於追到她,他一下抓住她的胳膊,將她反轉向自己,那眼底的驚喜,卻在瞧見那人的刹那,忽然褪卻了顏色。
身形,倒是極其相似的。
可是,可是不是她。
秦世錦垂眸,而後放開了手,抱歉說道,“對不起,我認錯人了。”
對方瞧見他是個英俊男人,隻是笑笑,也沒有多說什麽。
秦世錦站在原地,怔愣了一會兒,而後轉身朝著機場的方向,他往左去。
隻是又一次的認錯,他也已經習慣了。
※※※
然而隔了一個轉彎,在那弄堂裏有一家客棧。
客棧很小很簡潔,古色古香的。
客棧是個老婆婆開的,兒女都已經出國,平日裏也就一個人。
客棧的掌櫃是個穿著波西米亞長裙的女孩子,她是港城人。在來這兒之前,是在英國旅行的,後來又去了很多地方,最後來到了這裏。
而後,就住了好久。
婆婆一個人十分寂寞,就和她很聊得來。
婆婆問她,為什麽一個人在旅行呢。
她說:想要看看外麵的世界。
婆婆又問她,為什麽不回家呢。
她說:我的家,太遠了,回不去了。
婆婆就覺得奇怪了,不就是港城嗎,怎麽會遠呢。然而看著她一雙眼睛,有著朦朧的水氣,卻也不再追問了。想來也是有著不為人知的原因,隻是心中憐惜,就待她更加好了。
她在這裏住了一些日子,又打算要出發,去另一個地方。
婆婆就對她說,我這裏正好缺一個人幫我管管店算算賬,你要是不嫌棄工資少,不如留下來怎麽樣。
於是,她就這麽留了下來。
有一天,她突然開始反胃嘔吐起來,難受到不行。
婆婆就很擔心,立刻帶著她去醫院看病。檢查出來的結果,卻是讓兩人都吃了一驚。
有了。
她懷孕了。
那是一個孩子。
孩子還很小,不過是三個月大的孩子,卻醞釀在她的身體裏。一點一滴地長大,慢慢地成長起來。
醫生問她:小姐,你結婚了嗎。
她搖頭:沒有。
醫生早已經看多了這樣的場景,見怪不怪了,公式化地說道:如果你不打算要,那麽盡快決定。不然等孩子再大一些,就會有危險了。
生命是神奇的,卻也是讓她迷茫的。
留,又或者是不留。
兩個選擇,隻能有一個。
她不說話了,隻是隨著婆婆回到了客棧。婆婆給她擠了熱毛巾,替她擦臉。
婆婆問道:這個孩子,你是要不要呢?
她依舊不說話。
婆婆也是過來人了,看多了那些癡男怨女,來古城的男男女女,有尋歡的有療傷的,這大好的風光,在紅塵之中也隻不過是過眼雲煙罷了。婆婆勸說她,如果要一個人帶著孩子,那麽太過辛苦了。
單身媽媽,並不是那麽好當的。
她已經看多了這樣的例子,結果卻是沒幾個好的。
不如選擇斷得幹淨。
她這麽好的女孩子,以後還能找到一個好的,重新開始生活。
婆婆好言勸說,她就哭了。
她隻是說:可是我不能不要,因為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不能不要。
這麽日複一日,孩子就一直在她的身體裏,一日一日的長大。等到春暖花開,她拉著婆婆的手,那樣堅決地說:我要生下這個孩子。
婆婆摸著她的腦袋,隻覺得她是個笨姑娘。
那一定是極其深愛的男人吧,才能讓她這樣不顧一切的決定。然而其實,明明已經離開了,各自應該有新的生活才對。戀戀不忘,應該是對那些有結果的人說的。如果早知道沒有結果,為什麽還要去執迷不悟,應該斬斷的徹底才對。
可其實,因為舍不得吧。
因為還深愛著吧。
或許,是要證明一些什麽。
就比如好似要證明,這個世界也來過一回,於千萬人之中,認識了一個人,遇見了一個人,想著他念著他,不知不覺中沉溺,到了最後就無法自拔。自從愛上了他後,再也無法愛上任何一個人。哪怕是一個像你的人,也再也無法愛上了。
所以,做好了所有的準備。
做好了會孤單的準備,做好了成為一個媽媽的準備。
迎接他們的新生命。
※※※
此刻她正拿著筆在寫些什麽,信紙是她最愛的天空藍。
她想了很久也寫了很久。
婆婆湊過去看了一眼,她已老眼昏花,所以看不清了,卻瞧見隻有一行字。
“出門往右,就有郵局,回來時記得買幾碗紅豆冰來吃。記得要帶傘,別曬傷了,外邊天氣熱。還有,走路的時候要注意,你現在可不是一個人了。”婆婆提醒著說道。
她微笑著點頭,十分地乖巧。
而後將信紙小心翼翼的塞進信封裏,打了把傘就出門。過了轉角,再往右去。
盛夏時光,再過不久,就要迎來預產期。
她的步伐很慢,走得很小心。
她的腹部已經隆起,隻是整個人卻依舊很瘦。她一邊走著,不時地摸摸自己的肚子。
走在人群裏,誰也不會去注意她,誰也不會去在意她。
那隻是一個等待著孩子出生的媽媽。
她的手中拿著一封信,停在郵筒前,卻遲遲沒有寄出。站了一會兒,她將信收回口袋裏。
忍耐吧,不能這樣。
雖然想著念著,可是忍耐吧。
這是一封永遠也不會寄出去的信。
寫給自己。
寫給心裏的那個他。
隻有一行字——我過的很好。
過的很好,不隻是她。
還有他們的孩子。
古城的街道,筆直的長街,數百米的長,不似地球,不管身在何處,如果按著既定的目標,繞上一圈就還能相遇。
你看這街上人去人來,你看這街上南來北往,一個往左,一個往右,漸行漸遠。
她沒有回頭,所以沒有看見。
他沒有回頭,所以也沒有看見。
那兒有賣紅豆冰,聽說紅豆原是生南國,最能解相思。她掏出錢來,買上兩碗。
買好了紅豆冰,她轉身往來時的路去。
過很遠很遠的地方,那兒卻是有個男人拿著自己的皮夾子在尋人。
隻是那個男人已經走遠了,走到了瞧不見的地方。
嚐上一口紅豆冰,甘甜微涼,軟糯甜潤。
以前她聽說,這個世界上有一種鳥是沒有腳的。
因為沒有了腳,所以它隻能夠一直飛呀飛呀,飛到累了,就在風裏睡覺。
這種鳥一輩子隻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時候。
在多年後,她終於找到了他當年說過的故事。
其實它什麽地方也沒去過,因為那隻鳥一開始就已經死了。
他曾經說過,一生這麽長,不到死都不知道最愛的那個人是誰。
其實不用一生這麽長,此時此刻,她明了不過。
今天的天氣看上去不錯,不知道今天的日落會是怎麽樣的呢?
他那裏的日落,是否和她這裏的一樣呢?
隻是兩人在誰當總經理一事上有了爭執。
到了最後,還是蘇楠想出來的辦法,不如就猜拳吧。
誰輸了,就誰來當。
天知道這兩人,竟然全都無意去當這個總經理。
最後的結果,蕭墨白大勝。
秦世錦無可奈何的,就當了總經理。
這年的藍天建築,發展很好,各界媒體都紛紛報道。
這年的盛夏,藍天建築投資的其中一期項目,是古城的渡假村工程。
早年就已經商談過,也確立了項目合作計劃。而此次,則是中正的第二期工程。然而這次,本來不用再親自前往,因為基本上都沒有什麽問題了。不過,秦世錦還是去了,他是一個人去的。
天氣炎熱,入夜了才稍稍涼爽些。
可之前來的時候,不是晚春,就是冷冬。
那時候的氣溫,都是諒寒的。
卻還能記得,古城窄道,握著她的手走過。也還能記得,那一夜的瘋狂,在大冷冬的夜裏,下了河去替她撿鞋。卻也還記得,也就是在這裏,她給他送的花。雖然,那也許隻是誤會一場。
其實,這些瘋狂的事情,如今想起來,會讓他忍不住揚起嘴角微笑。
古城的夜晚是酒紅燈綠的,眼前也有些破朔迷離起來。
秦世錦漫無目的地這麽走著走著,竟然就走到了酒吧街的路上。那條長長的河岸,筆直朝前。他的腳步卻放慢了,不再像當年那樣急促。那一年是知道她辭職離開了,才會這樣的焦急趕來。
而如今,沒有了方向,所以就需要耐心。
隻是不知道,不知道還會不會有一個突然衝出來獻花的女孩子。
也就是在這個河岸邊,她還會再出現,出現在他的麵前,給他送上兩朵花嗎。
如果,如果再撞見她,他一定牢牢抓住她的手,再也不讓她走了。
哪裏還肯放她走。
早就應該,牢牢抓住她才對。
秦世錦在古城逗留了兩天,第一天過來,第二天留宿,第三天就要趕回去。他走在街上,許多遊客,放眼望去,人海茫茫。隻是也習慣了,在人海裏找尋著那張記憶裏的臉龐,那張朝思暮想的容顏。
忽然,櫥窗裏閃過一道身影。
真是像呢。
秦世錦心中一緊,幾乎是慌忙的,他撥開人群,追著那道身影,朝她奔了過去。
陸展顏。
陸展顏,是你嗎?
秦世錦終於追到她,他一下抓住她的胳膊,將她反轉向自己,那眼底的驚喜,卻在瞧見那人的刹那,忽然褪卻了顏色。
身形,倒是極其相似的。
可是,可是不是她。
秦世錦垂眸,而後放開了手,抱歉說道,“對不起,我認錯人了。”
對方瞧見他是個英俊男人,隻是笑笑,也沒有多說什麽。
秦世錦站在原地,怔愣了一會兒,而後轉身朝著機場的方向,他往左去。
隻是又一次的認錯,他也已經習慣了。
※※※
然而隔了一個轉彎,在那弄堂裏有一家客棧。
客棧很小很簡潔,古色古香的。
客棧是個老婆婆開的,兒女都已經出國,平日裏也就一個人。
客棧的掌櫃是個穿著波西米亞長裙的女孩子,她是港城人。在來這兒之前,是在英國旅行的,後來又去了很多地方,最後來到了這裏。
而後,就住了好久。
婆婆一個人十分寂寞,就和她很聊得來。
婆婆問她,為什麽一個人在旅行呢。
她說:想要看看外麵的世界。
婆婆又問她,為什麽不回家呢。
她說:我的家,太遠了,回不去了。
婆婆就覺得奇怪了,不就是港城嗎,怎麽會遠呢。然而看著她一雙眼睛,有著朦朧的水氣,卻也不再追問了。想來也是有著不為人知的原因,隻是心中憐惜,就待她更加好了。
她在這裏住了一些日子,又打算要出發,去另一個地方。
婆婆就對她說,我這裏正好缺一個人幫我管管店算算賬,你要是不嫌棄工資少,不如留下來怎麽樣。
於是,她就這麽留了下來。
有一天,她突然開始反胃嘔吐起來,難受到不行。
婆婆就很擔心,立刻帶著她去醫院看病。檢查出來的結果,卻是讓兩人都吃了一驚。
有了。
她懷孕了。
那是一個孩子。
孩子還很小,不過是三個月大的孩子,卻醞釀在她的身體裏。一點一滴地長大,慢慢地成長起來。
醫生問她:小姐,你結婚了嗎。
她搖頭:沒有。
醫生早已經看多了這樣的場景,見怪不怪了,公式化地說道:如果你不打算要,那麽盡快決定。不然等孩子再大一些,就會有危險了。
生命是神奇的,卻也是讓她迷茫的。
留,又或者是不留。
兩個選擇,隻能有一個。
她不說話了,隻是隨著婆婆回到了客棧。婆婆給她擠了熱毛巾,替她擦臉。
婆婆問道:這個孩子,你是要不要呢?
她依舊不說話。
婆婆也是過來人了,看多了那些癡男怨女,來古城的男男女女,有尋歡的有療傷的,這大好的風光,在紅塵之中也隻不過是過眼雲煙罷了。婆婆勸說她,如果要一個人帶著孩子,那麽太過辛苦了。
單身媽媽,並不是那麽好當的。
她已經看多了這樣的例子,結果卻是沒幾個好的。
不如選擇斷得幹淨。
她這麽好的女孩子,以後還能找到一個好的,重新開始生活。
婆婆好言勸說,她就哭了。
她隻是說:可是我不能不要,因為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不能不要。
這麽日複一日,孩子就一直在她的身體裏,一日一日的長大。等到春暖花開,她拉著婆婆的手,那樣堅決地說:我要生下這個孩子。
婆婆摸著她的腦袋,隻覺得她是個笨姑娘。
那一定是極其深愛的男人吧,才能讓她這樣不顧一切的決定。然而其實,明明已經離開了,各自應該有新的生活才對。戀戀不忘,應該是對那些有結果的人說的。如果早知道沒有結果,為什麽還要去執迷不悟,應該斬斷的徹底才對。
可其實,因為舍不得吧。
因為還深愛著吧。
或許,是要證明一些什麽。
就比如好似要證明,這個世界也來過一回,於千萬人之中,認識了一個人,遇見了一個人,想著他念著他,不知不覺中沉溺,到了最後就無法自拔。自從愛上了他後,再也無法愛上任何一個人。哪怕是一個像你的人,也再也無法愛上了。
所以,做好了所有的準備。
做好了會孤單的準備,做好了成為一個媽媽的準備。
迎接他們的新生命。
※※※
此刻她正拿著筆在寫些什麽,信紙是她最愛的天空藍。
她想了很久也寫了很久。
婆婆湊過去看了一眼,她已老眼昏花,所以看不清了,卻瞧見隻有一行字。
“出門往右,就有郵局,回來時記得買幾碗紅豆冰來吃。記得要帶傘,別曬傷了,外邊天氣熱。還有,走路的時候要注意,你現在可不是一個人了。”婆婆提醒著說道。
她微笑著點頭,十分地乖巧。
而後將信紙小心翼翼的塞進信封裏,打了把傘就出門。過了轉角,再往右去。
盛夏時光,再過不久,就要迎來預產期。
她的步伐很慢,走得很小心。
她的腹部已經隆起,隻是整個人卻依舊很瘦。她一邊走著,不時地摸摸自己的肚子。
走在人群裏,誰也不會去注意她,誰也不會去在意她。
那隻是一個等待著孩子出生的媽媽。
她的手中拿著一封信,停在郵筒前,卻遲遲沒有寄出。站了一會兒,她將信收回口袋裏。
忍耐吧,不能這樣。
雖然想著念著,可是忍耐吧。
這是一封永遠也不會寄出去的信。
寫給自己。
寫給心裏的那個他。
隻有一行字——我過的很好。
過的很好,不隻是她。
還有他們的孩子。
古城的街道,筆直的長街,數百米的長,不似地球,不管身在何處,如果按著既定的目標,繞上一圈就還能相遇。
你看這街上人去人來,你看這街上南來北往,一個往左,一個往右,漸行漸遠。
她沒有回頭,所以沒有看見。
他沒有回頭,所以也沒有看見。
那兒有賣紅豆冰,聽說紅豆原是生南國,最能解相思。她掏出錢來,買上兩碗。
買好了紅豆冰,她轉身往來時的路去。
過很遠很遠的地方,那兒卻是有個男人拿著自己的皮夾子在尋人。
隻是那個男人已經走遠了,走到了瞧不見的地方。
嚐上一口紅豆冰,甘甜微涼,軟糯甜潤。
以前她聽說,這個世界上有一種鳥是沒有腳的。
因為沒有了腳,所以它隻能夠一直飛呀飛呀,飛到累了,就在風裏睡覺。
這種鳥一輩子隻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時候。
在多年後,她終於找到了他當年說過的故事。
其實它什麽地方也沒去過,因為那隻鳥一開始就已經死了。
他曾經說過,一生這麽長,不到死都不知道最愛的那個人是誰。
其實不用一生這麽長,此時此刻,她明了不過。
今天的天氣看上去不錯,不知道今天的日落會是怎麽樣的呢?
他那裏的日落,是否和她這裏的一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