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然依舊對李盛念念不忘。
有人常講,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得到以後,便隨意拋棄。
劉櫻為了杜絕女兒的心思,一連好幾天,給她安排了好幾個相親對象,結果都不盡人意。
經紀人心疼舒然,雖然他脾氣是壞了的,那終究還是個小姑娘,出了個主意:“不如這樣好了,幹脆去找一個人假冒你的男友,這樣的話,你不但可以安心工作,也可以免去被你父母逼著相親的煩惱。”
舒然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搖頭,臉色微變,隨即又黯淡了下來:“這事情要真是這麽容易辦就好了,那我也不至於被他們逼得快要發瘋。”
先不說她那些相親對象的財力如何,也不說長相,就單單說他們那張嘴,那真的是叫一個厲害呀,從這扯到那,從南說到北,就沒有一刻是停下來的。
而且一個比一個能說,舒然忍不住想,這些人還不如組成一個相聲團隊好了,說不定還能吸引不少人氣,增加點粉絲什麽的。
經紀人這下沒轍了:“看來你也是挺可憐的,我起先還以為你可以在家裏耀武揚威呢。”
舒然心情很糟糕,眼神中帶著一股殺氣,膚色也比先前黯淡不少,化妝師一直在那裏抱怨:“先前你這皮膚可是好的很,最近是怎麽了,沒睡好?”
這丫頭一沒睡好,皮膚就差。
每次叫她注意點,她都不肯聽,好像別人在害她似的。
舒然有點心不在焉,一本雜誌被她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眉頭也緊緊皺著,神經也是緊繃的,她的心裏一直很亂,猶如亂麻,越解越不像樣。
旁人問她,她也愛答不理,還是經紀人聰慧,立刻點出其中關鍵:“這煮熟的鴨子都快到嘴邊了,卻飛了,睡得著才怪,你說是不是,舒然?”
舒然一下被戳中心事,心情更加煩悶不堪,連帶著臉色都變了許多,她始終認為沒錯,有人說,喜歡一個人要勇敢說出來,她做到了,可是人家對她是不冷不熱,總是一副拒人於千裏之外的態度。
故意發信息過去,說過幾天自己生日,想要他陪她一起過,誰知對方回了句,閑人勿擾。
她盯著手機看了半天,猶如一道雷正好劈在頭上,讓她是眼冒金星,手腳發涼,差點一口氣卡在呼吸道沒喘出來。
原來她在他的眼裏就是一閑人,她心裏堵塞,麵上自然沒有什麽好臉色。
當時對麵正好坐著相親對象,是個看上去老實巴交目光裏卻閃爍著狡黠的男人,他推了推滑到鼻梁上的眼鏡,不動聲色地輕抿了口咖啡,看來這位淑女對他是不太滿意。
不過不要緊。
反正他也就是來走走過場。
“舒小姐,還是少生氣為好,容易老。”他從錢夾裏抽出幾張紙幣,放在桌上,眼底帶笑,一副溫和無害的模樣。
舒然想著男人的話,使勁抓了一把頭發,頓時引來化妝師的尖叫。
“我的姑奶奶,你是不是瘋了,這可是我辛辛苦苦打理好的,你就算是再生氣,也不能把這筆賬算在我的頭上啊,我冤不冤啊我。”
她拿著吹風機,打算重新來,舒然卻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言語間夾雜著一絲火藥的味道,大有一種要同歸於盡的意味:“你沒聽說過自然美嗎?”
化妝師的眼淚還沒出眼眶,就給憋了回去。
這姑娘火氣大,她知道,但是沒想到會大成這樣,到底是誰招惹了她呀。
招惹舒姑娘的罪魁禍首在辦公室坐了還不到五分鍾,他的母親章晚華女士就來了。
她穿得很低調,但卻戴著一副誇張的墨鏡,如同拿著喇叭喊,說自己是低到塵埃裏的那種人。
看到她的神情,李盛便將她的來意猜了個十之七八。
章晚華踩著高跟鞋走了兩圈,她原本不是這麽猶豫不決的人,可偏偏自家這個兒子固執得很,怎麽勸都不聽。
窗台上的花倒是開得好看,雖然不多,但好在顏色鮮豔,能給人一種眼前一亮的感覺。
章女士將那幾朵花瞧著,心緒起伏了一陣,她如今已經拿捏不住這個兒子了,他的心思她也不知曉,常常要靠猜。
“這花是她送你的吧,我就沒見你養過花。”暗沉沉的天氣配著低沉的嗓音,硬是生出了一種蒼涼之感。
李盛沉默了片刻,答:“是,清妍說她最不擅長的就是送禮,挑來挑去,就選了幾樣最好養活的送過來,我也不怎麽澆水,沒想到還開花了。”
這還真是無心插柳柳成蔭。
“可我覺得,你們終究是不合適,我們做父母的,哪個不希望自己的兒女能夠過得好,我不希望你跟媽一樣在婚姻上吃苦頭。”
為了家族聯姻,她嫁給了李仲和,舍棄了曾經發誓要永生永世在一起的人,她在作出決定的那個晚上,躲在房間裏哭了整整一夜。
當然,她也可以不嫁,但當時章家的財務危機是相當嚴重,如果再拖延下去,一切都沒了,所有的繁華都會化為塵土,而她也跟那些鄉下來的丫頭沒什麽兩樣。
還沒等她開口,她那過慣了奢華日子的母親就跪在了她的麵前,哭著說:“晚華,不要再猶豫了,你就當幫幫我們好不好?而且仲和那孩子跟我保證過,永遠不會欺負你,永遠隻疼你一個。”
李仲和嘴裏的永遠可真是遠啊。
結婚還不到一個月,他就跟女明星傳起了緋聞,玩起了曖昧,三天兩頭不回家,就連她的生日,他也在喝酒,跟一幫朋友在酒吧裏喝得昏天暗地後,到最後,醉得連自己家在哪兒都給忘了。
好在後來李仲和醒悟過來,如果是那些鳳凰男,說不定一輩子都醒悟不了,周圍的例子舉不勝舉,而且都是活生生的。
想起自己的婚姻,她的心就不由得緊縮。
“既然母親都覺得自己的婚姻可悲,那你為什麽還要用你的觀念來束縛我呢,我跟清妍在一起很快樂,而這種快樂,我在別人的身上體會不到,母親應該理解,這世上有很多東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章晚華愣了愣,她也知道自己的言論前後矛盾,可哪能顧得了那麽多。
她不想看著自己辛苦養大的兒子就這麽被一個你道行深淺都不知道的狐狸精給勾走,在她的潛意識裏,李盛還能遇到更好的,起碼比顧清妍好。
李盛拿起文件,看著不肯罷休的章晚華,不由得笑了,怎麽跟孩子一樣,硬是要爭贏,不然就沒完沒了。
助理拿著一份文件想要讓李盛簽字,看到這架勢,總有一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感覺。
李盛抬了抬手,他自覺地退了出去。
章晚華也知道自己耽誤了他不少時間,但她的內心不允許這件事就這麽算了,訂婚的事她連報紙都登了,結果就這麽不了了之。
舒然幾乎每天都在給她打電話,顯然那個丫頭也沒死心。
“我也不是那麽固執的人,也不想阻撓你,可是那個顧清妍連飯菜也不會做,我讓她辭去工作,來我們公司上班,可是那個丫頭竟然連考慮都不考慮一下,直接拒絕了我,讓我左右不是人。”
章晚華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她活人活了這麽多年,也算是經曆了一些風風雨雨,但從來沒有見過這麽頑固的人,竟然軟硬不吃,油鹽不進,
李盛歎了一聲:“她有自己自己的想法,這不是壞事,您的心態需要改進了。”
章晚華頭重腳輕地走了,她不單單是為了幾句話來這裏,可如今全都忘光了。
她不忍心責怪自己的兒子,於是將這些罪過全部都推到了顧清妍身上,一隻狐狸妄想攀上高枝,真是可笑,她得想辦法讓她清醒過來。
下班時間。
整理文件的聲音此起彼伏。
“清妍,晚上有人邀請我去參加一個聚會,聽說有很多好吃的,你要不要去。”
我十分淡定地看著她:“一句好吃的就想把我,引誘過去,這不可能,我知道你心裏在打什麽算盤。”
其他幾個人不住笑起來。
是啊,我們這辦公室裏最會打算盤的就屬張森秀了。
她每天精打細算,每買一樣東西,都要記在自己隨身所帶的那個小本上,就跟閻王記人名一樣,佩服歸佩服,但像我這樣的糊塗鬼,永遠是學不到她皮毛的。
“去嘛,去嘛,”張森秀厚顏無恥地向我撒嬌,“我保證你絕對會喜歡的,而且你的偶像韓慕廷也會來。”
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韓慕廷啊。
從我讀書的時候,他就是我的偶像了。
少女時期,容易被聲色所迷,看見一個長相好的,就感覺見到了天使,天使自然是渾身自帶光環,我恨不得將一顆真心也刨出來給天使看。
那時候,韓慕廷才出道沒多久,也比當時的我大不了幾歲,但人家經紀公司很厲害,硬是將一個殺馬特少年包裝成了渾身散發著寒氣的都市冷男。
我在雜誌上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將他視若神明,恨不得早晚兩柱香。
有人常講,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得到以後,便隨意拋棄。
劉櫻為了杜絕女兒的心思,一連好幾天,給她安排了好幾個相親對象,結果都不盡人意。
經紀人心疼舒然,雖然他脾氣是壞了的,那終究還是個小姑娘,出了個主意:“不如這樣好了,幹脆去找一個人假冒你的男友,這樣的話,你不但可以安心工作,也可以免去被你父母逼著相親的煩惱。”
舒然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搖頭,臉色微變,隨即又黯淡了下來:“這事情要真是這麽容易辦就好了,那我也不至於被他們逼得快要發瘋。”
先不說她那些相親對象的財力如何,也不說長相,就單單說他們那張嘴,那真的是叫一個厲害呀,從這扯到那,從南說到北,就沒有一刻是停下來的。
而且一個比一個能說,舒然忍不住想,這些人還不如組成一個相聲團隊好了,說不定還能吸引不少人氣,增加點粉絲什麽的。
經紀人這下沒轍了:“看來你也是挺可憐的,我起先還以為你可以在家裏耀武揚威呢。”
舒然心情很糟糕,眼神中帶著一股殺氣,膚色也比先前黯淡不少,化妝師一直在那裏抱怨:“先前你這皮膚可是好的很,最近是怎麽了,沒睡好?”
這丫頭一沒睡好,皮膚就差。
每次叫她注意點,她都不肯聽,好像別人在害她似的。
舒然有點心不在焉,一本雜誌被她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眉頭也緊緊皺著,神經也是緊繃的,她的心裏一直很亂,猶如亂麻,越解越不像樣。
旁人問她,她也愛答不理,還是經紀人聰慧,立刻點出其中關鍵:“這煮熟的鴨子都快到嘴邊了,卻飛了,睡得著才怪,你說是不是,舒然?”
舒然一下被戳中心事,心情更加煩悶不堪,連帶著臉色都變了許多,她始終認為沒錯,有人說,喜歡一個人要勇敢說出來,她做到了,可是人家對她是不冷不熱,總是一副拒人於千裏之外的態度。
故意發信息過去,說過幾天自己生日,想要他陪她一起過,誰知對方回了句,閑人勿擾。
她盯著手機看了半天,猶如一道雷正好劈在頭上,讓她是眼冒金星,手腳發涼,差點一口氣卡在呼吸道沒喘出來。
原來她在他的眼裏就是一閑人,她心裏堵塞,麵上自然沒有什麽好臉色。
當時對麵正好坐著相親對象,是個看上去老實巴交目光裏卻閃爍著狡黠的男人,他推了推滑到鼻梁上的眼鏡,不動聲色地輕抿了口咖啡,看來這位淑女對他是不太滿意。
不過不要緊。
反正他也就是來走走過場。
“舒小姐,還是少生氣為好,容易老。”他從錢夾裏抽出幾張紙幣,放在桌上,眼底帶笑,一副溫和無害的模樣。
舒然想著男人的話,使勁抓了一把頭發,頓時引來化妝師的尖叫。
“我的姑奶奶,你是不是瘋了,這可是我辛辛苦苦打理好的,你就算是再生氣,也不能把這筆賬算在我的頭上啊,我冤不冤啊我。”
她拿著吹風機,打算重新來,舒然卻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言語間夾雜著一絲火藥的味道,大有一種要同歸於盡的意味:“你沒聽說過自然美嗎?”
化妝師的眼淚還沒出眼眶,就給憋了回去。
這姑娘火氣大,她知道,但是沒想到會大成這樣,到底是誰招惹了她呀。
招惹舒姑娘的罪魁禍首在辦公室坐了還不到五分鍾,他的母親章晚華女士就來了。
她穿得很低調,但卻戴著一副誇張的墨鏡,如同拿著喇叭喊,說自己是低到塵埃裏的那種人。
看到她的神情,李盛便將她的來意猜了個十之七八。
章晚華踩著高跟鞋走了兩圈,她原本不是這麽猶豫不決的人,可偏偏自家這個兒子固執得很,怎麽勸都不聽。
窗台上的花倒是開得好看,雖然不多,但好在顏色鮮豔,能給人一種眼前一亮的感覺。
章女士將那幾朵花瞧著,心緒起伏了一陣,她如今已經拿捏不住這個兒子了,他的心思她也不知曉,常常要靠猜。
“這花是她送你的吧,我就沒見你養過花。”暗沉沉的天氣配著低沉的嗓音,硬是生出了一種蒼涼之感。
李盛沉默了片刻,答:“是,清妍說她最不擅長的就是送禮,挑來挑去,就選了幾樣最好養活的送過來,我也不怎麽澆水,沒想到還開花了。”
這還真是無心插柳柳成蔭。
“可我覺得,你們終究是不合適,我們做父母的,哪個不希望自己的兒女能夠過得好,我不希望你跟媽一樣在婚姻上吃苦頭。”
為了家族聯姻,她嫁給了李仲和,舍棄了曾經發誓要永生永世在一起的人,她在作出決定的那個晚上,躲在房間裏哭了整整一夜。
當然,她也可以不嫁,但當時章家的財務危機是相當嚴重,如果再拖延下去,一切都沒了,所有的繁華都會化為塵土,而她也跟那些鄉下來的丫頭沒什麽兩樣。
還沒等她開口,她那過慣了奢華日子的母親就跪在了她的麵前,哭著說:“晚華,不要再猶豫了,你就當幫幫我們好不好?而且仲和那孩子跟我保證過,永遠不會欺負你,永遠隻疼你一個。”
李仲和嘴裏的永遠可真是遠啊。
結婚還不到一個月,他就跟女明星傳起了緋聞,玩起了曖昧,三天兩頭不回家,就連她的生日,他也在喝酒,跟一幫朋友在酒吧裏喝得昏天暗地後,到最後,醉得連自己家在哪兒都給忘了。
好在後來李仲和醒悟過來,如果是那些鳳凰男,說不定一輩子都醒悟不了,周圍的例子舉不勝舉,而且都是活生生的。
想起自己的婚姻,她的心就不由得緊縮。
“既然母親都覺得自己的婚姻可悲,那你為什麽還要用你的觀念來束縛我呢,我跟清妍在一起很快樂,而這種快樂,我在別人的身上體會不到,母親應該理解,這世上有很多東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章晚華愣了愣,她也知道自己的言論前後矛盾,可哪能顧得了那麽多。
她不想看著自己辛苦養大的兒子就這麽被一個你道行深淺都不知道的狐狸精給勾走,在她的潛意識裏,李盛還能遇到更好的,起碼比顧清妍好。
李盛拿起文件,看著不肯罷休的章晚華,不由得笑了,怎麽跟孩子一樣,硬是要爭贏,不然就沒完沒了。
助理拿著一份文件想要讓李盛簽字,看到這架勢,總有一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感覺。
李盛抬了抬手,他自覺地退了出去。
章晚華也知道自己耽誤了他不少時間,但她的內心不允許這件事就這麽算了,訂婚的事她連報紙都登了,結果就這麽不了了之。
舒然幾乎每天都在給她打電話,顯然那個丫頭也沒死心。
“我也不是那麽固執的人,也不想阻撓你,可是那個顧清妍連飯菜也不會做,我讓她辭去工作,來我們公司上班,可是那個丫頭竟然連考慮都不考慮一下,直接拒絕了我,讓我左右不是人。”
章晚華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她活人活了這麽多年,也算是經曆了一些風風雨雨,但從來沒有見過這麽頑固的人,竟然軟硬不吃,油鹽不進,
李盛歎了一聲:“她有自己自己的想法,這不是壞事,您的心態需要改進了。”
章晚華頭重腳輕地走了,她不單單是為了幾句話來這裏,可如今全都忘光了。
她不忍心責怪自己的兒子,於是將這些罪過全部都推到了顧清妍身上,一隻狐狸妄想攀上高枝,真是可笑,她得想辦法讓她清醒過來。
下班時間。
整理文件的聲音此起彼伏。
“清妍,晚上有人邀請我去參加一個聚會,聽說有很多好吃的,你要不要去。”
我十分淡定地看著她:“一句好吃的就想把我,引誘過去,這不可能,我知道你心裏在打什麽算盤。”
其他幾個人不住笑起來。
是啊,我們這辦公室裏最會打算盤的就屬張森秀了。
她每天精打細算,每買一樣東西,都要記在自己隨身所帶的那個小本上,就跟閻王記人名一樣,佩服歸佩服,但像我這樣的糊塗鬼,永遠是學不到她皮毛的。
“去嘛,去嘛,”張森秀厚顏無恥地向我撒嬌,“我保證你絕對會喜歡的,而且你的偶像韓慕廷也會來。”
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韓慕廷啊。
從我讀書的時候,他就是我的偶像了。
少女時期,容易被聲色所迷,看見一個長相好的,就感覺見到了天使,天使自然是渾身自帶光環,我恨不得將一顆真心也刨出來給天使看。
那時候,韓慕廷才出道沒多久,也比當時的我大不了幾歲,但人家經紀公司很厲害,硬是將一個殺馬特少年包裝成了渾身散發著寒氣的都市冷男。
我在雜誌上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將他視若神明,恨不得早晚兩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