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輕煙攤開了手裏拿著的那些紙張,看著第一張紙上記錄的內容:


    五年前的夏天。


    時間記錄為六月八號。


    內容隻有簡短的三行字:


    上街去買內衣,在商場逮個扒手,不料小賊挺機智的,掙脫了,幸好一位帥哥眼疾手快又幫我逮住了。


    ……a城這樣的小地方,也能有那麽一枚大帥哥,比彥哥帥多了。


    唔,忘記問他的聯係方式了,遺憾-ing。。。


    慕輕煙看完,神情微微一怔。


    比封淩彥還帥的男人?


    是指那個男人嗎?


    她翻到了下一頁。


    日記上記錄的時間,六月十五號。


    “這個時間差距,是一周……”


    特訓期間,一周有一天的休息時間。


    內容依然隻是簡短的幾句話:


    那位先生的文件掉了,可是,他已經進去電梯了,我去撿起來,看了看,不是很懂,記錄了許多數據,應該是挺重要的。


    我給他打了兩次電話,最後一次,他接了。


    我不方便告訴他我在特訓營了,所以,將附近一家咖啡廳的地址告訴了他,讓他明天下午六點半在那邊等我。


    ……奇怪,聽著他的聲音,我覺得有點說不出來的熟悉感,也許,那麽磁性的嗓音,總給人一種似曾相識的好感吧!


    慕輕煙看到這一頁,驀然想起前段時間藍澤說過的話。


    五年前,在a城。我和你見過一麵,那個時候,你撿走了我的一份很重要的文件……我們因此而結緣。


    “……所以,這兩頁所提及的人,其實就是藍澤嗎?”


    還是說,第一頁提及的是那個男人。


    第二頁裏,撿到的確實是藍澤的文件?


    不管如何,首先有一點她是可以確定的:藍澤不是那個男人。


    原因很簡單。


    1、藍澤沒有失憶,卻也沒有表現出對她有“舊情”的一舉一動。


    2、她相信身體的記憶,她對藍澤,從來沒有過異樣的感覺。五年前,她應該很愛那個男人,沒道理見到那個男人會一點兒感覺都沒有。


    綜上所述,藍澤絕對不是五年前的那個男人。


    她連忙翻了下一頁。


    是上一頁紙上提及的,讓那個男人第二天下午六點半去咖啡廳裏等她的事情。


    應該是她特訓之後,申請出去一趟。


    記錄的時間是六月十六號。


    這一頁的內容挺多的,密密麻麻的寫了整整一頁:


    原來是他!


    那天,轉身就進入電梯的人也是他,所以,這是我們第三次相遇了嗎……好有緣分!


    我把文件還給了他,可是,從頭到尾,他都很冷漠。


    他身邊的男人把了一張支票給我,出手闊綽,一百萬。


    我愣了愣,我說撿到的東西本就應該歸還,不用謝。


    他淡漠又好聽的聲音地道:“藍澤,把支票拿給她。”


    那個藍澤拿著支票塞到了我的手裏,我心中有些惱怒,揉成了一團,丟到了他前麵的那杯咖啡裏,瞪了他一眼,“你會不會聽人話,有錢了不起啊!”


    我衝他吼了一聲,憤怒地轉身離開,心底有些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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