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章:再遇南宮易
璀璨星途:重征娛樂圈 作者:知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有雲歌在一旁,薄言瑾原本以為自己會因為關注雲歌而靜不下心去工作,卻沒想到自己工作起來根本無暇顧及雲歌。
要不是雲歌中途來打斷,讓他吃午飯,恐怕薄言瑾還一頭栽在文件裏。
“吃完再看,耽擱不了你多久的。”雲歌將薄言瑾手中的文件拿走,拽著人就往一邊走去,薄言瑾乖乖沒有反抗。
兩人的午飯是宋磊拿上來的。
以往他都是直接放在一邊就行,因為他家boss工作起來完全聽不到外界的任何幹擾,而是等將手頭上的工作忙完了才會想起吃飯這回事。而這個時候,飯菜基本都涼掉了。
而薄言瑾又不喜歡麻煩別人,自然不會再去加熱。
雲歌早就聽宋磊說過這些事了,所以今天她既然在,就絕對要糾正薄言瑾的這些壞毛病。
難得有一天,薄言瑾按時吃飯,按時下班。
宋磊簡直要對雲歌感謝地五體投地,熱淚盈眶了。
薄言瑾是他的頂頭boss,老板不下班,他這個特助兼司機怎麽好走?
因而每天五點半就能下班走人,而宋磊天天要到呆到七八點,等薄言瑾走他才能走,長此以往,實在很影響他的家庭和睦。
雲歌本來是打算回自己家的,但是臨行前見薄言瑾又帶了不少文件,頓時想到了宋磊之前說的“因為工作關係常常一兩點才睡”,下意識地選擇了去薄言瑾家暫住。
在薄言瑾詫異而驚喜的眸光中,雲歌才後知後覺自己的舉動。有點尷尬,卻沒反悔。
反正……薄言瑾看著挺乖的,隻是住一晚,應該不會發生什麽事的。
嗯!她要對薄言瑾有信心!
路上,薄言瑾主動挑起了話題。
“晚飯想吃什麽?”
“嗯……”
薄言瑾會下廚,但是她不確定自己喜歡吃的對方都會,萬一報出來一個薄言瑾不會做的那豈不就尷尬了。
雲歌糾結了半天,才笑著道:“你做的我都喜歡,除了茄子,其他的我不挑。”
“好。”薄言瑾沒多想,“小區裏有超市,一會兒想吃什麽我們自己去買。”
“嗯。”
將兩人送到家了,宋磊便功成身退了。
雲歌跟薄言瑾換了身衣服,又戴了帽子眼鏡,稍稍掩飾了一下,這才出了門。
為什麽不直接去?這當然是雲歌的小心思作祟。穿著西裝的薄言瑾實在是太紮眼了,盡管說這是高檔小區,住著誰大家都應該有所耳聞,也會默契的閉口不提。
但雲歌就是不想有太多人將目光停留在薄言瑾身上。
對於雲歌的要求,薄言瑾自然一口答應。
這個時候正是下班高峰期,超市裏買菜的人也不少,雲歌跟薄言瑾兩人情侶裝扮,又手牽手,一路親密走來,沒少吸引目光。
畢竟金童玉女的組合,走到哪裏都是惹眼的存在。
“你有什麽忌口的嗎?”薄言瑾一邊挑著食材,一邊問身旁的雲歌。
“除了茄子,其他都可以。”雲歌歎了口氣,將薄言瑾剛放到購物車的茄子給放回了原位。
雖然茄子富含營養,而且功效不錯,但她就是吃一口都會渾身不舒服的那種。
“哦。”小心思被發現,薄言瑾有些訕訕的摸了摸鼻尖,沒再多說。
“挑食。”
雲歌旁邊傳來一聲冷哼,她轉頭看去,來人正拿著她剛剛放下的那隻茄子,眸光淡淡地看著她,“我有說錯嗎?”
看見來人樣貌時,雲歌吃了一驚,“是你?”
眼前的人一身休閑裝,身形頎長,五官精致細膩,一雙湛藍的眸子不帶半絲感情,冷冰冰的姿態,無疑就是雲歌之前見過的那位少年南宮易。
薄言瑾上前一步,將雲歌護在身後,警惕地盯著南宮易,“你沒回d國?”
“再好的地方待久了也會膩,偶爾的旅行更有益於保持愉悅心情。”南宮易將那隻茄子放回原位,跟雲歌擦肩而過的時候,卻忽然道,“再厭惡不喜,它也不是毒藥,吃下去也不過那樣,根本沒你想象的難。”
“你……”雲歌正想說些什麽,南宮易卻大步離開。
雲歌隻好轉頭問薄言瑾:“他也住在這裏嗎?”
薄言瑾垂了垂眸,神色有些嚴肅,“今天是我第一次在這裏見到他。”
如果不是他們遇見,他恐怕一直都不知道南宮易已經搬到了這裏。
d國有塞西莉女王疼他如己出,將他推上了繼承人之位,他全然沒必要回來趟南宮家的這趟渾水。
也不對,如果是因為南宮家,那麽此刻的南宮易就應該回首都才是,而不是在桐城。
難道……
薄言瑾目光落到一旁挑菜的雲歌身上,神色有些凝重。
不遠處
南宮易看著兩人親密的舉動,勾了勾唇角,轉身就走。
真是跟雪越來越像了。
------題外話------
連續兩天賴床被我家父尊大人電話call醒,生無可戀!
不出意外,下章開始另接活計,談戀愛太廢腦細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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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的午飯是宋磊拿上來的。
以往他都是直接放在一邊就行,因為他家boss工作起來完全聽不到外界的任何幹擾,而是等將手頭上的工作忙完了才會想起吃飯這回事。而這個時候,飯菜基本都涼掉了。
而薄言瑾又不喜歡麻煩別人,自然不會再去加熱。
雲歌早就聽宋磊說過這些事了,所以今天她既然在,就絕對要糾正薄言瑾的這些壞毛病。
難得有一天,薄言瑾按時吃飯,按時下班。
宋磊簡直要對雲歌感謝地五體投地,熱淚盈眶了。
薄言瑾是他的頂頭boss,老板不下班,他這個特助兼司機怎麽好走?
因而每天五點半就能下班走人,而宋磊天天要到呆到七八點,等薄言瑾走他才能走,長此以往,實在很影響他的家庭和睦。
雲歌本來是打算回自己家的,但是臨行前見薄言瑾又帶了不少文件,頓時想到了宋磊之前說的“因為工作關係常常一兩點才睡”,下意識地選擇了去薄言瑾家暫住。
在薄言瑾詫異而驚喜的眸光中,雲歌才後知後覺自己的舉動。有點尷尬,卻沒反悔。
反正……薄言瑾看著挺乖的,隻是住一晚,應該不會發生什麽事的。
嗯!她要對薄言瑾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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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想吃什麽?”
“嗯……”
薄言瑾會下廚,但是她不確定自己喜歡吃的對方都會,萬一報出來一個薄言瑾不會做的那豈不就尷尬了。
雲歌糾結了半天,才笑著道:“你做的我都喜歡,除了茄子,其他的我不挑。”
“好。”薄言瑾沒多想,“小區裏有超市,一會兒想吃什麽我們自己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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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歌跟薄言瑾換了身衣服,又戴了帽子眼鏡,稍稍掩飾了一下,這才出了門。
為什麽不直接去?這當然是雲歌的小心思作祟。穿著西裝的薄言瑾實在是太紮眼了,盡管說這是高檔小區,住著誰大家都應該有所耳聞,也會默契的閉口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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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麽忌口的嗎?”薄言瑾一邊挑著食材,一邊問身旁的雲歌。
“除了茄子,其他都可以。”雲歌歎了口氣,將薄言瑾剛放到購物車的茄子給放回了原位。
雖然茄子富含營養,而且功效不錯,但她就是吃一口都會渾身不舒服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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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人一身休閑裝,身形頎長,五官精致細膩,一雙湛藍的眸子不帶半絲感情,冷冰冰的姿態,無疑就是雲歌之前見過的那位少年南宮易。
薄言瑾上前一步,將雲歌護在身後,警惕地盯著南宮易,“你沒回d國?”
“再好的地方待久了也會膩,偶爾的旅行更有益於保持愉悅心情。”南宮易將那隻茄子放回原位,跟雲歌擦肩而過的時候,卻忽然道,“再厭惡不喜,它也不是毒藥,吃下去也不過那樣,根本沒你想象的難。”
“你……”雲歌正想說些什麽,南宮易卻大步離開。
雲歌隻好轉頭問薄言瑾:“他也住在這裏嗎?”
薄言瑾垂了垂眸,神色有些嚴肅,“今天是我第一次在這裏見到他。”
如果不是他們遇見,他恐怕一直都不知道南宮易已經搬到了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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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宮易看著兩人親密的舉動,勾了勾唇角,轉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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