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我是一個瘋狂的人。


    在我十八歲的時候,我纏上了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我暗戀了一整個青春。


    又或者說,他就是我的青春。


    從小到大,我的生活都和他密切相關,我習慣了他的一切。


    他離開的日子裏,我曾經無數次的幻想,他永遠都不會回來。


    然而這個想法,讓總在昏沉的我,陷入了絕望。


    他怎麽能夠不回來?


    這是絕對,不能發生的事情。


    在很多人眼裏,我是瘋狂的,任性的。


    我可以在地震的時候,爭取和他在一起,也可以去緬甸跟他一起執行任務。


    我可以進黑蠍,也可以做想要的一切事。


    都隻是,因為他。


    都說,兩個人相愛,都是有保鮮期的。


    過了保鮮期,就算你再愛他,也都會變得索然無味。


    我覺得,這句話簡直就是放屁。


    我還是愛他,就像十八歲那年一樣。


    我愛這個瘋狂又獨立的男人,他就像是一支箭,直挺挺射穿我的胸膛。


    我開始明白,愛情,其實就是一場義無反顧的旅行。


    不管你遇到什麽毒蛇猛獸,最後隻要平安到達旅途,就都是好的過程。


    不管是夏馨媛,齊瑤,宋羅依,還是商知錦,他們都輸給了我,又或者是,輸給了自己。


    愛情真的沒有先來後到。


    以前的我不懂,總是患得患失,深愛一個人就怕失去,可如今,我卻也真的明白。


    愛一個人,沒有那麽難。


    若是他恰好愛你,那就更簡單了。


    我願意為他做很多事情。


    因為有他,生命中,才有更多的驚喜。


    不管是洪水也好,更大的災難也好。


    隻要是我們緊緊擁抱,互相踏過去,也會很容易。


    很多時候我想的隻是,如果他遇到危險,我跨過山水也必須要追上去。


    就算是去另一個世界,我也要和他一起。


    人生苦短。


    我不想讓自己活得太難堪,也就是為什麽,發洪水的時候,央央知道衛霄的死訊,會那麽難過。


    現在的人,說愛太容易,分開,也太容易。


    不愛了,三言兩語,隨便一個借口就能分開。


    這又是何必?


    愛情和任何一種感情一樣,都是需要真摯,互相付出,才能有一個好的結果。


    當然,姑娘們,我說的這個,和犯賤去對一個渣男好是兩碼事。


    你可以去倒追,但千萬,別倒貼呀。


    以後的路上,我的愛情會一直陪伴著我。


    不管路途多遙遠,它將會伴著我直到生老病死。


    這就是它存在的意義。


    最近很喜歡讀詩,我把我最喜歡的一首,獻給你們。


    願親愛的姑娘們,能夠在愛情裏,活出自己,做一個,最自信的公主。


    【無端麽】


    作者:紮西拉姆.多多


    “我向白雪的林間


    拋出一捧更白的雪


    鳥雀兒相繼飛起


    浮世的風物止語


    躁動的和靈動的


    都漸漸遠去


    這讓我


    懷念起夏日裏


    向湖心投下的石子


    也曾惹得眾荷花生動不已


    石上苔蘚都開花


    競相渲染一點就破的心緒


    然後黑羽毛的清晰和白花瓣的搖曳?


    都不是無端拋灑的目的?


    多少羽翼紛紛


    多少花笑頻頻


    都未曾在意


    我


    我僅僅


    隻想驚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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