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在現場站了很長時間,我不確定下一步應該怎麽做。我在這裏看起來很可疑,因為一個警察走過來,上下打量我,然後問:“你在這裏做什麽?”


    我轉頭看向警官:“我是吳建的朋友,聽說他失蹤了,我來這裏希望能找到線索。”


    看他的反應,我看出來,那個警察肯定認識吳建。我的話軟化了他的表情,他沉聲說道:“誰告訴你的?你別在這兒逗留了,交給我們吧,我們會盡快找到他的。”


    我點了點頭。我想告訴警察我收到的短信,但我決定不這樣做。因為感覺有些不對勁,我有一種感覺,告訴警察並沒有太大用。


    警官意識到我無意離開。他並沒有試圖趕我走或問其他事情,但他確實花時間提醒我不要越過黃色警告帶。現在還是白天,現在不服從他的命令是有風險的。那天晚上我打算和花姐請假,我肯定可以讓小靈蕩陪我去看看。我所要做的就是再請她吃一頓燒烤,這樣她會很樂意接受我要求她做任何事情。


    我的電話開始響了,我拿起它看了看來電顯示。是黃小龍。我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和他說話,也沒有見過他。上次聽說他的消息是吳建說的,他說他回老家了。


    電話接通後,黃小龍開始談論吳建失蹤的事情。我對他突然的介入感到有些震驚和困惑,似乎不知從何而來。“不要輕舉妄動,等我進去再闖進去,我們明天再見麵。


    我確實信任他,所以我保證明天之前我不會進去。不過我沒保證,小靈蕩不進去,二爺還是準備讓她晚上去看看。吳建的消失,實在是太詭異了。我擔心更可怕的事情會繼續發生,我不能袖手旁觀,什麽也不做。


    我掛斷了黃小龍的電話,四處看了看,才離開了這片區域。在我認為這是徒勞之前,我曾短暫考慮過與鄰居交談,因為我確信警察已經這樣做了無數次了。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找到問題的根源並解決它。追根究底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到受害者,為此,我需要小靈蕩。


    我焦急地等了一會兒,才鼓起勇氣向花姐請假。雖然她能理解,但她仍然是我的上司。她一答應,我就去找小靈蕩,哄她到縱火現場幫我,答應她烤肉。


    小靈蕩對烤肉很興奮,不過為了保證事情做好,我跟她說,我們手頭的事情做完就走。她非常有動力,甚至在我到達之前就偷偷溜進了場地。雖然已經很晚了,但案發現場仍被警方守衛著。我佯裝路過縱火現場,越過它朝夜市攤位走去。一到那裏,我就點了一些烤肉串,打包帶走,等著小靈蕩回來,我可以用來獎勵她。


    她回來的速度出奇的快。我們去了一個更僻靜的地方,把烤肉遞給她,詢問被燒毀的房子裏的情況。


    她“吃”得很快,隻是稍作休息,告訴我沒有任何鬼魂的跡象。連一絲陰氣都沒有,這個地方完全正常。她又聞了幾口食物,告訴我也沒有吳建的跡象。


    不得不承認,小靈蕩所說和我預想的不一樣。人肯定死在這裏。他們的鬼魂去哪兒了?我和小靈蕩一起趕回了鬼屋。


    鬼屋人脈很大,隻要有鬼存在,我遲早會找到吳建的。我帶著不滿的小靈蕩回到鬼屋,把一切都告訴了花姐。在花姐的幫助下,我們用她知道的方式發了一條信息。不幸的是,直到鬼屋晚上關門,都沒有人回複消息。


    好吧,至少我對縱火案有了新的了解。回複中有一些關於被燒死的家庭信息。一家三口,男主薑昆,女主薑萍,還有他們的孩子薑明明。他們都不是本地人,十多年前就搬到這裏了。


    雖然很奇怪這個男人和他的妻子同姓,但我並沒有多想。畢竟,社會並沒有很講究同姓不能結婚的規定。


    許多人共享同一個姓氏。


    引起我注意的是他們如何被允許住在老房子裏,即使他們不是當地人。據給我們留言的老鬼說,這房子不是租的,是他們所有的。不是當地人的人怎麽能在這個地區擁有房子?


    我想不通,線人也無話可說。那個地區已經通過了法律,不允許出售房子,所以隻有當地政府才能購買那塊土地。


    當我意識到沒有任何對我有用的信息時,我就離開了。黃小龍告訴我他今天會來。也許我們在一起討論所有事情後就可以解決。


    然而,這一天過去了,黃小龍到第二天都沒有給我打電話。就在我上班之前,我決定試著給他打電話。令我驚訝的是,沒有接通。我又想給吳建打電話,結果被警察盤問。由於他失蹤了很長時間,警方似乎投入大量資源來尋找他。


    那天晚上晚些時候,我像前一天一樣引誘小靈蕩去案發現場。她還是什麽都找不到,鬼屋也沒有收到任何新消息。


    到目前為止,我對這個家庭的了解並不是很多。我隻知道他們很低調,不愛出門,都是好人,有一顆溫暖的心。雖然這不是特別有用,但我還是把它寫下來了。


    我一注意到花姐有空,就問她:“鬼不死在同一個地方,哪裏去了?” 她的回答最終讓我更加困惑。她說鬼會在它死去的地方流連,四十九天都不會離開。


    問題是小靈蕩找不到他們的鬼魂。


    鬼屋一關門,黃小龍就給我發了一條信息。和吳建消失前發的短信驚人的相似:“他們是一家人。”


    我給黃小龍回了電話,電話打通了,可那頭沒有人接聽。第二天,我得知警方在縱火現場發現了一部手機。失主是是黃小龍。


    由於這幾天我給黃小龍打了好幾次電話,警察把我傳來訊問。那時我才知道,吳建和黃小龍的手機並沒有發短信的記錄。


    直到第二天我才被釋放。他們仍然要求我不要離開縣城,但說實話,我現在沒有時間,也沒有理由去殺人。


    我不打算離開縣城。畢竟,吳建和黃小龍都不見了。我的計劃是晚上去現場。但在我這樣做之前,我還是需要做一些準備——燒烤。


    我已經一整天沒上班了。花姐看起來並沒有怪我。我鼓起勇氣告訴她我的計劃。她認為這絕對是可能的。隻要小靈蕩癡迷於烤肉,就行了。為了我們的安全,我勸小靈蕩去找譚姐幫忙。多一個人參與總是有幫助的。好吧,那是一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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