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反射在公安局門口那個巨大的警徽標誌前熠熠生輝,直晃的我目眩神迷。


    一個十二歲的男孩和三歲女孩被燒成一團的小小屍體閃爍在我的腦海裏。


    脫下警服已經十年有餘了,我一直不曾忘記警徽的模樣,國徽,盾牌,長城,鬆枝組成了它的整體圖案。


    當年剛入警校的第一堂課,陸銘便給初生牛犢的我們講解了警徽的意義,“國徽是說人民警察肩負著維護祖國的榮耀的使命,我們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盾牌是人民警察的象征,表明我們保衛人民群眾的神聖職責,長城是祖國和人民對我們的殷切期望,人民的警察是人民的長城,鬆枝象征著警察該有的品質和戰鬥意誌。


    我想你們現在以後都牢牢記住這些,哪怕將來有一天你們不再是警察,希望那時你們也不要給頭頂的警徽抹黑。”


    陸銘當時在我心中是那樣的崇高,或者更像是高高在上的偶像。如今他義正辭嚴的聲音猶在耳畔,可他的人卻早就化作了朽骨一堆,不止陸銘,當時那個站在他身畔意氣風發的學長,盧俊也已死去二十五年有餘了。


    在捍衛榮譽的這條路上,他們都背離自己的初衷走進了岔道。想到這我心情沉重起來,當初我跟吳知厄是那麽的要好,他最終也走上了老師師兄同樣的路,而我也因為種種原因主動脫下了警服。那是我一生唯一後悔的憾事。


    就像宗教徒麵對神佛一樣,我對待警徽也有著特別的感情,自從離職以後,我麵對它是總有一種負罪感,總覺得自己沒有資格站在它的麵前。


    此刻我想通了,這一路這些年我吃了很多苦,一身都是傷,更是遭受過愛情親情友情的背叛,我卻始終不曾後悔堅守當年那個頑劣卻固執的少年的初心。


    想到這我心情激動地對著莊嚴的警徽恭謹地敬了一個禮。


    從警十七年,脫下警服十年,我也隻不過是換了地方,追求自己恪守的東西而已。


    有著同樣的遭遇的孫想看著我,他也紅著眼對著那警徽執了個標準的禮。


    “你們這是幹嘛?”陪同在我們身邊的民警小劉不解地問。


    個中心酸怎麽能夠對外人道呢,我和孫想相視一笑很有默契地異口同聲道:“在發神經。”


    這時駱利民已經開著警車從停車場出來了,他招呼著我們上車。


    事發的網吧叫極速,位於十九中後麵的挑水巷裏,因為取得營業資格老,一直沒有被取締。但規模小的可憐,隻有三十多台又老又舊的機器。


    平日裏的顧客都是中學裏貪玩的孩子們。隨著電腦的普及,那種老舊網吧的生意自然隻能用門可羅雀來形容。


    挑水巷的曆史並不比這所城市來的短,相傳在這條建在長江邊的城市建立初始,人們便在挑水巷邊取水。


    昔日它是輝煌的,掌握著整個城市的取水問題,住在江邊的人也無疑是幸福的。可千年過去了,整個城市在高速發展,取水不再是難題。挑水巷成了落後,肮髒,老舊的代名詞,為了市容和交通,拆遷重建一直在規劃,可惜還沒有來得及執行便出了這樁大事。


    挑水巷的巷口很窄,隻有兩米的樣子。我們並不算大的警車也沒法通過,停在巷口,徒步走了進去。


    在巷子中央便是那間出事的網吧,它是一棟隻有一層的中式建築,在這座日新月異的城市裏實在矮的可憐,就算在這,這條老巷子的房子也普遍有兩三層。


    站在急速網吧門口,迎麵而來是一股焦臭的味道。網吧被燒變形的卷簾門被消防員們砸扁遺棄在了一旁。


    一個年輕的警官正站在門口抽煙,他是留在這保護現場的。


    駱利民走過去跟他說著什麽。


    我和孫想則在小劉陪同下進入了現場。因為看過照片我大致知道屍體分布的位置。


    網吧裏麵采光極差,地勢又低。救火留下的積水兩天過去了,仍舊留在現場。


    那肮髒的汙水已經淹沒了我們的鞋麵,不大的網吧大廳裏,所有電腦桌都燒的隻剩下一堆鐵釘了。電腦的屏幕還有機箱也扭曲變形的橫躺在地上。


    到處都是黑灰,和難聞的味道。


    在前天夜裏這便是人間地獄,有八個人被關在裏麵被活活燒死。


    我在現場的積水裏艱難地走著,這兒的地磚也已被燒裂了,露出裏麵凹凸不平的地麵。越朝裏走地勢越是低窪,積水最深的地方已經快到我的小腿上了。


    我隨手在汙水裏撈著火災遺留下來的東西,也許一顆鐵釘,一塊木板都有可能事關重大。


    孫想年輕也性急,他邁步淌著水直奔胡瑞發出事的房間。


    小劉勸我:“這兒東西我們都檢查過了,留下的都是沒用的東西。”


    我搖搖頭,隻是自顧自地摸索著,有一點可能都不能放過是我的行事原則。


    這時我注意到一個有趣的事,在網吧收銀台的殘址便有一個展示櫃,但是裏麵除了一些燒焦的塑料外,一個易拉罐都沒有。


    但凡賣飲料的地方,不可能不賣罐裝飲料,啤酒,涼茶,可樂,這都是暢銷品啊。沒理由這些都不補貨的。


    我重新回到門邊,這兒有個廣告牌子的架子,隻是上麵的木頭已經被燒盡了,寫過些什麽已經不得而知。


    我開始仔細回憶起屍體分布的情況,一共有六具屍體,全部都為男性。


    包括那個小孩在內,他們都在靠近門一到兩米的區域內,死者們當時抱在一起,應該是人在恐懼下的本能反應,他們並沒有立時被燒死,但是那時火已經起來了,所以都在想弄開門來。


    那麽有一點可以肯定,火源肯定不是在門口的位置。


    而令我不解的是最為高大的那具屍體,倒的位置卻是最遠的。


    眾所周知,逃生的時候身體力壯的人總是能第一個衝出現場,沒理由他連一個孩子都爭不過的。


    這是我重回現場得到又一關鍵的信息。


    正在準備發動駱利民也一起在渾水中摸垃圾時,那孫想在胡瑞發遇害的房間裏大喊著:“老魏快來啊,我發現這兒有一個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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