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某一天,我和偵探所的助手孫想因一場大雨困在福建偏遠的旅館裏,對了,鄙人叫魏西裏,今年四十六歲,與明星吳奇隆同歲,人家依然英姿挺拔,帥氣逼人,娶二十多歲的小姑娘,而我則麵目可憎,垂垂老矣,除了一身肥肉外別無長物,當然,這麽說並不準確,命運還是慷慨的饋贈了我兩樣東西。肺癌,肌無力。


    因肌無力我的咀嚼變得相當的困難,每張開一次下頜對我來說是一種折磨,每呼吸進一口氣,肺部都隱隱作痛。死神不知何時就會拿著它的鐮刀突然降臨收割掉我可憐的生命,不瞞你說,我正期待著它發生。


    在此之前我會好好活著,有人問了,活的這麽幸苦還苟延殘喘幹嘛?我告訴你們,之所以不肯屈服,是想找準機會給這該死的命運狠狠地來一下。然後在生命盡頭順帶手收拾幾個被我撞見的罪犯。


    說來好笑,我身高一米八六,體重一度達到二百五十斤,遠看像一堆肉在移動,別人是彪形大漢,我是山形的。可就這樣的龐然大肉卻手無縛雞之力,連多抬抬手都渾身酸痛。恐怕十多歲的孩子都可以輕易揍我一頓。


    十年前我一怒之下辭去了刑警大隊隊長的職務,自己開了偵探所,前不久還招收了一名助手,他叫孫想,今年二十七歲,被稱作警隊之恥,是個被開除的可憐蟲。而且他的女友也死於謀殺,至今未能抓獲真凶。當然據他說自己曾是警校的格鬥冠軍,也不知是真是假。


    就這樣,那個蠢貨昨晚還高聲揚言,要同我聯手鏟除世間一切罪惡。在外人看來我們多少有些不自量力,螞蟻撼樹螳臂擋車不過如此,不過世上的事誰說的準呢,瞧著吧!


    言歸正傳,那夜我正和偵探所的助手孫想暢談往事,這時我們聽見了頭頂傳來一聲槍響,走出房間外正遇見了旅館的老板。


    那老板大概二十多歲,白白淨淨,很瘦卻精神,五官周正,長得有點像梁朝偉,特別是那雙靈動的眼睛,霧蒙蒙的好看的像個嬌滴滴的女人。


    這是一間靠近那麽偏僻鄉下的小旅館,規模不大,起碼三四十年曆史了,有點像以前的招待所,隻不過加裝了一些熱水器彩電空調之類的現代化設備。但它也不是一個二十多歲年輕人能投資得起,或者說有這個錢的年輕人不會選擇在這人煙罕至的地方開旅館。


    “老板你這有槍聲啊!”助手孫想指指頭頂。


    “是啊,那住了兩個警察,他們押解了一個罪犯來!”老板縮著腦袋畏懼而膽怯地看了一眼上麵。


    “你倆有空在這囉嗦,還不如上樓去看看。”久病以來我的脾氣變得相當糟糕,對自己的不滿連帶著對別人也越發不滿。


    孫想被我罵慣了倒不覺得什麽,那老板聽的脖子又縮了一下,蒼白著臉快步領我們上樓,他所說的那三個旅客住在二樓盡頭的房間。


    “張警官開開門,我好像聽到了槍響。”老板斯文輕緩地敲著門。


    我給了孫想一個眼神,他拔腳就踢在門上。這小子倒是有點力氣,幾腳踢得那老舊的木門搖搖欲墜幾乎報銷。


    “來了,別踢!”一個粗糙的嗓音從門後響起。


    門開了,是個四十多歲的矮壯男人,他穿著一身筆挺的警服,臉帶煞氣:“剛誰踢我的門。”


    我跟老板不約而同地指向孫想。


    他胸膛一挺:“是我踢得,怎麽了?剛的槍聲是怎麽回事?”孫想說著一手撥開那漢子進了房間。


    這人從來不懼打架,倒是有些我年輕時候的樣子。


    不顧那人臉色巨變,隨著孫想進屋,這是旅館中最為普通的雙人房,兩張還算幹淨的床上睡著兩個人,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同樣穿著警服手握著槍滿臉怒容,另一較年輕的男人正則穿件破爛不合體的襯衫在床上蜷縮成一團,他帶著手銬應該就是被押解的犯人。


    這時我注意到房間裏雪白的牆壁上有著一個小小的彈孔!


    “這麽近距離打在牆上也不怕跳彈反彈打死自己?”我揉揉鼻子,福建的陰雨綿綿使得我有嚴重鼻炎的鼻子又塞住了。


    “警察審問犯人要你管?你是什麽身份?”那人臉上橫肉抖著,怒視我好像要來咬人一樣。


    “好凶的警察啊,你們押解犯人怎麽到這裏來了。”我看了一眼地上的鞋子,滿是泥濘,這人應該剛出去過,或者是在大雨之後入住的,這雨也就下了一天多。


    “路上車壞了,你是什麽人管的有點多了吧。”他仰視著我,估計不是見我麵相凶惡早就撲上來了。


    “我以前也是你們同行,既然槍聲是誤會,孫想我們走吧。”我拍拍搭檔的肩膀,他還要說什麽,被那個年長些的矮壯男人止住了。


    跟老板孫想退出了那個房間,走在樓梯上。孫想湊了過來:“老魏我瞧這兩人不太對勁啊。”


    我朝他做了個噤聲的手勢,笑吟吟地看著年輕的旅館老板:“把那本登記冊再給我看看。”


    那是個隨和的年輕人,雖然不太情願還是把本子遞給了我。


    翻動登記表,之前入住的時候我們都是自己填寫的表格,這也是小旅館的弊端,登記極其隨意,我注意到每間未退的房間都被細心的老板打了勾,住幾天打幾個勾。有趣的是我跟孫想,警察房間的三個人,另外三樓有個叫唐雨諾的女性和她隔壁叫陳勝利的男人用的圓珠筆是藍色的。


    而其它五個差不多時間入住並未退房的房客用的是紅色圓珠筆,不過筆跡各有不同。多年刑偵破案的直覺告訴我雨夜的這間旅館不會平靜,因此我暗暗記下了所有人的名字。


    “生意不錯啊,七間房住了十二個人。”我朝老板笑笑。


    “這場雨下得好呀,不然平時這裏房間都是空的。”老板靦腆地回應。


    “老板今晚要小心哦,我有預感會有事情發生。”心情複雜地看了一眼樓上,一種不好的第六感正在發作。


    告別年輕老板,與孫想回了房間。才進房間他就迫不及待地開口:“這個唐雨諾會不會是李鈴鐺的化名?”


    李鈴鐺是我二十年前的初戀女友,她曾經涉嫌殺死我的母親,並且她孩子的生父極有可能是魏紅兵,而魏紅兵則是我的父親。事情很複雜,一時半會兒說不清,詳情見前卷。


    孫想今天白天告訴我,曾經見過一個穿紅衣服的中年女性極像她。而李鈴鐺的妹妹叫做唐雨馨,因此他才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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