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慶市,小東鎮。
這個小鎮子,坐落在洛慶市的西北方,雖說地方不大,人民生活貧窮,但人口數量卻是不少。這裏和羅蝶山,相隔上百公裏,肖曦是如何跑到這裏來的,連他自己都不清楚。
現在的他,腦子裏所有的記憶都消失了,整個人就像剛出生的孩童,對這世界的所有,都感到好奇的懵懂。
肖曦的衣服,依舊是那麽邋遢,上麵還有血跡。然而身上的傷口,卻都幹掉了,露出一些傷疤。
他已經好幾天沒吃東西了,走在小鎮的街道上,口水一個勁的流。這裏雖然沒有什麽咖啡屋,西餐店,但就是那擺攤在外的小販,最讓人心動。什麽烤地瓜,臭豆腐,魷魚燒飯,蘭州拉麵,光是香氣就彌漫了整條街道。
雖然非常的想吃,但肖曦骨子裏的矜持,還是讓他沒有做出出格的舉動。而且他很聰明的看到那些買飯的人,都從兜裏掏錢給老板,似乎沒有那種票子,就不能吃。
肖曦也掏了掏自己的兜,在打鬥的時候,錢包早就不知道被甩到哪裏去了。內兜裏,去羅蝶山時新換的手機倒還在。因為怕被追蹤,所以肖曦特意換的簡單耐摔的小手機。這手機別看小,但也是名牌,屬於奢侈品級的,一般市麵上的手機品牌,完全比不了。
肖曦把手機掏了出來,愣愣的看了好半天,丟失記憶的他,卻不知道這東西是幹嘛用的。
鈴鈴鈴~
就在這時,手機忽然震動了一下,緊接著,一道悠揚的鈴聲忽地響起。手機上的小屏幕,顯示來電為花寶芝。
因為肖曦是出去避難的,所以換了這個電話以後,母親花寶芝,每天都會在固定的時間裏給他打電話。肖曦瘋跑出來已經三天了,因為這三天那神經毒素一直在被他中和,導致神經昏昏沉沉,並未聽到電話鈴。
望著手機上那個熟悉的名字,肖曦的腦袋開始疼了起來,那種熟悉的感覺,讓他的思緒陷入掙紮。
他抱著頭,痛苦的蹲在地上。周圍穿行的人都紛紛側目,但卻沒有一個人上前詢問或是幫他一把。雖說他長得還是蠻年輕帥氣 ,但那身破爛衣服,加上滿臉肮髒的泥水痕跡,讓人感覺就像個混飯吃的乞丐一樣。
羅蝶山。
鬼眼的小木屋前。
花寶芝,沈振源,帶著一些貼身保鏢來到了這裏。
肖曦的電話三天沒通了,花寶芝就知道自己的兒子肯定是出了事情,故而坐飛機一路兼程趕到這裏。由於是深山老林,所以那些屍體,都扔在那裏,無人問津。
當然,他們遇到了凡塵大師,凡塵大師將事情的經過都講了一遍,並告知花寶芝沈振源,說肖曦發瘋似的跑掉了,現在不知去向。
“他的電話能否追蹤?我可以聯係這方麵的黑客。”沈振源滿臉焦急的說道。
花寶芝一張俏臉都有點泛白,她搖頭道:“那電話是個高端貨,之所以買那個,就怕那些家夥竊取到信息。你找黑客,估計也很難辦得到。”
“唉……早知如此,就不讓肖曦逃難了,跟在咱們身邊,多少也有個照應。你看,因此還把鬼眼先生害死了,真是替他感到惋惜。”沈振源搖頭苦歎。
“就像凡塵大師說的,事事皆有源根,要是留在咱們身邊,更不知要死多少人。現在事情既然已經到了這種地步,一來咱們大力搜尋兒子,二來要好好調查一下這群殺手。至於鬼眼先生,咱們也將其在此入土為安吧,這麽多年的朋友,真是……”話說到後麵,花寶芝有點淚眼闌珊,畢竟要不是她的話,可能鬼眼也不會卷入到這場世俗的爭鬥中來。
小東鎮。
肖曦痛苦了好半天,腦袋傳來的劇痛,這才舒緩一些。
他將手機揣進兜裏,站起身來,再度漫無目的的向前走著。
砰~
就在拐過街角的時候,迎麵走過來一個戴墨鏡的瘦高男子,狠狠的撞了他一下。這家夥長長的黃頭發,身材幹瘦,穿著有點朋克風,臉上總是露著天底下我最牛逼的表情。
“你瞎啊,走路看點人,傻子!”
那黃毛自己撞了人,嘴裏還罵罵咧咧。見肖曦楞楞的不說話,他便也沒再說什麽,順勢揚長而去。
走了幾步 以後,黃毛用旁光掃了眼肖曦,發現他並未察覺任何異常,嘴角便流露出了一抹賊笑。緊接著,他手腕一翻,肖曦的手機便顯露了出來。
這家夥名叫朱樂生,在這小東鎮,也算個小人物。他以前是個富二代,父親搞煤礦的,年輕那會,吃喝嫖賭,樣樣俱全。可是後來煤礦的產量降低,本來他父親琢磨著幹點別的,可沒想到還出了一場大事故,礦坑坍塌,死了20多人。
為了平息這件事,省廳那邊都下來了人。麵對巨大的賠償和責任,他父親壓力之下,選擇了跳樓。後來母親也跑了,家也被抄了。他瞬間從一個富二代,變為了街上的小混子。
整天無所事事,又不思進取,不去上班的他,逐漸開始走向了邪路。也不知道跟哪個混蛋學了手偷盜的技術,便經常在這裏行竊。他也很聰明,一般挑外地人下手,因為外地人是流動的,所以就算看到了他的長相,也沒法總在鎮上抓堵他。
“朱樂生!這回讓我抓住現形了吧,別跑!”
就在這時,忽然從後麵的一個服裝店裏,鑽出了個四方臉的年輕巡警。
巡警叫金浩,是新掉到這片區域的。金浩盯了朱樂生好些天,經常暗中跟蹤,這不,今天就抓住了他作案的現形。
大吼一聲之後,金浩甩開大步,朝朱樂生狂奔而來。朱樂生嚇了一跳,撒腿就跑。還真別說,他逃跑的速度,那真叫一個快,簡直就像個靈活的小獵豹。
反觀金浩,身材稍顯豐滿的他,行動上就沒有對方靈活了。再說這條街道,石板路破敗不堪,行人又多,金浩追出去十來米,忽然腳下一拌,重重的摔了個狗啃屎。
這下可糗大了,周圍那麽多行人都看著呢,你做巡警的,抓賊的本事都沒有,如何不讓人笑話。
麵對周圍的一片嗤笑聲,金浩捂著鼻子站了起來。再看朱樂生,早已消失的蹤影,。
“混蛋,又讓他給跑了,下次抓到他,一定要他好看!”
金浩自顧自的說道,然後看了眼肖曦,邁步走了過來。
“你丟了手機吧?”
肖曦愣愣的摸了摸兜,之前那東西,果然沒了。至於那玩意叫不叫手機,他並不知道。
“沒了……沒……了……”
肖曦基本的語言還是會的,他攤開雙手,示意自己的東西真的沒有了。
金浩雖然是個年輕的警察,但基本的看人還是會的。他上下仔細的打量了一下肖曦,雖然後者看起來有點傻,但從他的氣質上,感覺似乎並不是那種瘋癲的要飯花子。
“你有身份證嗎?給我看一下。”
肖曦聞言搖頭。
“那你叫什麽名字啊?來自哪裏?跑到這地方幹嘛?”
肖曦麵對這些問題,腦袋又開始疼了起來,記憶的探尋,往往是痛苦的,那種摸不到邊際的迷茫,讓他難受至極。
金浩挺聰明,一看肖曦的樣子,再結合他的一身傷,就判斷他可能是把腦袋給摔壞了。
“你跟我回警察局吧,到時候給你備個案,如果你家人來找,就能順利的找到你。”
金浩說完話,也沒管肖曦同不同意,拉找他就往自己鎖在的派出所走。
咕嚕~
走著走著,由於實在是太餓了,肖曦的肚子裏傳來了一聲怪叫。
“你餓的夠嗆吧?嗬嗬,堅持一下,等倒了派出所,中午帶你去食堂裏……”
咕嚕~
金浩的話還沒說完,他的肚子也傳來了一聲怪叫。
倆人尷尬的彼此對視一眼,金浩臉上露出了一絲不好意思的笑容。他這個人,雖然工作很積極,但平時就是有點小懶惰。八點上班,他不睡到七點四十都不起床,早上飯從來都是包子餡餅油條。
今天恰巧領導開會,所以直到現在,他也沒吃早飯。
雖說派出所管飯,但看看表,現在才十點一刻。回去吃飯,要等到十一點半呢。
肖曦顯然是等不及了,他也餓的難受。左右看看,旁邊就是個抻麵館,這家金浩以前來過,味道還挺正宗。既然兩人都等不及了,幹脆就帶肖曦在這裏吃完麵條。
金浩心想,這東西又花不了幾個錢,況且這件事回去跟領導一回報,沒準還能得到領導的稱讚。
“進來吧,我帶你吃點飯。”倆人說話間就走進了麵館裏。
這小麵館,是一個農村人開的,人挺實惠。男主人負責在後廚做麵,妻子和女兒在外麵當服務員。
一看金浩進來,女老板娘立刻笑道:“這不是民警小金子嗎,快進來,今天想吃點什麽?”
金浩和他們一家三口打了聲招呼,然後兩人尋了個位置坐下,翻開那一張紙一樣的菜單,金浩稍顯猶豫起來。
他今天兜裏就帶了一百塊錢,雖說吃麵條是足夠了,但畢竟是請人吃飯,你幹點兩碗麵,也不是那回事。
“你愛吃什麽?要不,咱倆來兩盤菜?”金浩問肖曦道。
這個小鎮子,坐落在洛慶市的西北方,雖說地方不大,人民生活貧窮,但人口數量卻是不少。這裏和羅蝶山,相隔上百公裏,肖曦是如何跑到這裏來的,連他自己都不清楚。
現在的他,腦子裏所有的記憶都消失了,整個人就像剛出生的孩童,對這世界的所有,都感到好奇的懵懂。
肖曦的衣服,依舊是那麽邋遢,上麵還有血跡。然而身上的傷口,卻都幹掉了,露出一些傷疤。
他已經好幾天沒吃東西了,走在小鎮的街道上,口水一個勁的流。這裏雖然沒有什麽咖啡屋,西餐店,但就是那擺攤在外的小販,最讓人心動。什麽烤地瓜,臭豆腐,魷魚燒飯,蘭州拉麵,光是香氣就彌漫了整條街道。
雖然非常的想吃,但肖曦骨子裏的矜持,還是讓他沒有做出出格的舉動。而且他很聰明的看到那些買飯的人,都從兜裏掏錢給老板,似乎沒有那種票子,就不能吃。
肖曦也掏了掏自己的兜,在打鬥的時候,錢包早就不知道被甩到哪裏去了。內兜裏,去羅蝶山時新換的手機倒還在。因為怕被追蹤,所以肖曦特意換的簡單耐摔的小手機。這手機別看小,但也是名牌,屬於奢侈品級的,一般市麵上的手機品牌,完全比不了。
肖曦把手機掏了出來,愣愣的看了好半天,丟失記憶的他,卻不知道這東西是幹嘛用的。
鈴鈴鈴~
就在這時,手機忽然震動了一下,緊接著,一道悠揚的鈴聲忽地響起。手機上的小屏幕,顯示來電為花寶芝。
因為肖曦是出去避難的,所以換了這個電話以後,母親花寶芝,每天都會在固定的時間裏給他打電話。肖曦瘋跑出來已經三天了,因為這三天那神經毒素一直在被他中和,導致神經昏昏沉沉,並未聽到電話鈴。
望著手機上那個熟悉的名字,肖曦的腦袋開始疼了起來,那種熟悉的感覺,讓他的思緒陷入掙紮。
他抱著頭,痛苦的蹲在地上。周圍穿行的人都紛紛側目,但卻沒有一個人上前詢問或是幫他一把。雖說他長得還是蠻年輕帥氣 ,但那身破爛衣服,加上滿臉肮髒的泥水痕跡,讓人感覺就像個混飯吃的乞丐一樣。
羅蝶山。
鬼眼的小木屋前。
花寶芝,沈振源,帶著一些貼身保鏢來到了這裏。
肖曦的電話三天沒通了,花寶芝就知道自己的兒子肯定是出了事情,故而坐飛機一路兼程趕到這裏。由於是深山老林,所以那些屍體,都扔在那裏,無人問津。
當然,他們遇到了凡塵大師,凡塵大師將事情的經過都講了一遍,並告知花寶芝沈振源,說肖曦發瘋似的跑掉了,現在不知去向。
“他的電話能否追蹤?我可以聯係這方麵的黑客。”沈振源滿臉焦急的說道。
花寶芝一張俏臉都有點泛白,她搖頭道:“那電話是個高端貨,之所以買那個,就怕那些家夥竊取到信息。你找黑客,估計也很難辦得到。”
“唉……早知如此,就不讓肖曦逃難了,跟在咱們身邊,多少也有個照應。你看,因此還把鬼眼先生害死了,真是替他感到惋惜。”沈振源搖頭苦歎。
“就像凡塵大師說的,事事皆有源根,要是留在咱們身邊,更不知要死多少人。現在事情既然已經到了這種地步,一來咱們大力搜尋兒子,二來要好好調查一下這群殺手。至於鬼眼先生,咱們也將其在此入土為安吧,這麽多年的朋友,真是……”話說到後麵,花寶芝有點淚眼闌珊,畢竟要不是她的話,可能鬼眼也不會卷入到這場世俗的爭鬥中來。
小東鎮。
肖曦痛苦了好半天,腦袋傳來的劇痛,這才舒緩一些。
他將手機揣進兜裏,站起身來,再度漫無目的的向前走著。
砰~
就在拐過街角的時候,迎麵走過來一個戴墨鏡的瘦高男子,狠狠的撞了他一下。這家夥長長的黃頭發,身材幹瘦,穿著有點朋克風,臉上總是露著天底下我最牛逼的表情。
“你瞎啊,走路看點人,傻子!”
那黃毛自己撞了人,嘴裏還罵罵咧咧。見肖曦楞楞的不說話,他便也沒再說什麽,順勢揚長而去。
走了幾步 以後,黃毛用旁光掃了眼肖曦,發現他並未察覺任何異常,嘴角便流露出了一抹賊笑。緊接著,他手腕一翻,肖曦的手機便顯露了出來。
這家夥名叫朱樂生,在這小東鎮,也算個小人物。他以前是個富二代,父親搞煤礦的,年輕那會,吃喝嫖賭,樣樣俱全。可是後來煤礦的產量降低,本來他父親琢磨著幹點別的,可沒想到還出了一場大事故,礦坑坍塌,死了20多人。
為了平息這件事,省廳那邊都下來了人。麵對巨大的賠償和責任,他父親壓力之下,選擇了跳樓。後來母親也跑了,家也被抄了。他瞬間從一個富二代,變為了街上的小混子。
整天無所事事,又不思進取,不去上班的他,逐漸開始走向了邪路。也不知道跟哪個混蛋學了手偷盜的技術,便經常在這裏行竊。他也很聰明,一般挑外地人下手,因為外地人是流動的,所以就算看到了他的長相,也沒法總在鎮上抓堵他。
“朱樂生!這回讓我抓住現形了吧,別跑!”
就在這時,忽然從後麵的一個服裝店裏,鑽出了個四方臉的年輕巡警。
巡警叫金浩,是新掉到這片區域的。金浩盯了朱樂生好些天,經常暗中跟蹤,這不,今天就抓住了他作案的現形。
大吼一聲之後,金浩甩開大步,朝朱樂生狂奔而來。朱樂生嚇了一跳,撒腿就跑。還真別說,他逃跑的速度,那真叫一個快,簡直就像個靈活的小獵豹。
反觀金浩,身材稍顯豐滿的他,行動上就沒有對方靈活了。再說這條街道,石板路破敗不堪,行人又多,金浩追出去十來米,忽然腳下一拌,重重的摔了個狗啃屎。
這下可糗大了,周圍那麽多行人都看著呢,你做巡警的,抓賊的本事都沒有,如何不讓人笑話。
麵對周圍的一片嗤笑聲,金浩捂著鼻子站了起來。再看朱樂生,早已消失的蹤影,。
“混蛋,又讓他給跑了,下次抓到他,一定要他好看!”
金浩自顧自的說道,然後看了眼肖曦,邁步走了過來。
“你丟了手機吧?”
肖曦愣愣的摸了摸兜,之前那東西,果然沒了。至於那玩意叫不叫手機,他並不知道。
“沒了……沒……了……”
肖曦基本的語言還是會的,他攤開雙手,示意自己的東西真的沒有了。
金浩雖然是個年輕的警察,但基本的看人還是會的。他上下仔細的打量了一下肖曦,雖然後者看起來有點傻,但從他的氣質上,感覺似乎並不是那種瘋癲的要飯花子。
“你有身份證嗎?給我看一下。”
肖曦聞言搖頭。
“那你叫什麽名字啊?來自哪裏?跑到這地方幹嘛?”
肖曦麵對這些問題,腦袋又開始疼了起來,記憶的探尋,往往是痛苦的,那種摸不到邊際的迷茫,讓他難受至極。
金浩挺聰明,一看肖曦的樣子,再結合他的一身傷,就判斷他可能是把腦袋給摔壞了。
“你跟我回警察局吧,到時候給你備個案,如果你家人來找,就能順利的找到你。”
金浩說完話,也沒管肖曦同不同意,拉找他就往自己鎖在的派出所走。
咕嚕~
走著走著,由於實在是太餓了,肖曦的肚子裏傳來了一聲怪叫。
“你餓的夠嗆吧?嗬嗬,堅持一下,等倒了派出所,中午帶你去食堂裏……”
咕嚕~
金浩的話還沒說完,他的肚子也傳來了一聲怪叫。
倆人尷尬的彼此對視一眼,金浩臉上露出了一絲不好意思的笑容。他這個人,雖然工作很積極,但平時就是有點小懶惰。八點上班,他不睡到七點四十都不起床,早上飯從來都是包子餡餅油條。
今天恰巧領導開會,所以直到現在,他也沒吃早飯。
雖說派出所管飯,但看看表,現在才十點一刻。回去吃飯,要等到十一點半呢。
肖曦顯然是等不及了,他也餓的難受。左右看看,旁邊就是個抻麵館,這家金浩以前來過,味道還挺正宗。既然兩人都等不及了,幹脆就帶肖曦在這裏吃完麵條。
金浩心想,這東西又花不了幾個錢,況且這件事回去跟領導一回報,沒準還能得到領導的稱讚。
“進來吧,我帶你吃點飯。”倆人說話間就走進了麵館裏。
這小麵館,是一個農村人開的,人挺實惠。男主人負責在後廚做麵,妻子和女兒在外麵當服務員。
一看金浩進來,女老板娘立刻笑道:“這不是民警小金子嗎,快進來,今天想吃點什麽?”
金浩和他們一家三口打了聲招呼,然後兩人尋了個位置坐下,翻開那一張紙一樣的菜單,金浩稍顯猶豫起來。
他今天兜裏就帶了一百塊錢,雖說吃麵條是足夠了,但畢竟是請人吃飯,你幹點兩碗麵,也不是那回事。
“你愛吃什麽?要不,咱倆來兩盤菜?”金浩問肖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