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這樣厲害的法器,本體居然如此樸素,隻是一顆珠子而已。”
“返璞歸真,倒也不差!”
是的,這法器的真身,就是一顆血色的珠子。
“你叫什麽?”
“血魔當年,說我的名字叫——血影。”
血影的本體,隻是一粒很普通的珠子,但是這東西卻能夠整理天地靈氣,並且封鎖天地靈氣,裏麵有當年血魔一半的修為。
正是因為血魔把修為灌注進來,所以讓血影不但有了強大的力量,也誕生了自己的靈智。
而根據血影告訴我們,魔種那東西非常聰明,它身上的氣息可以說時刻都在變化。所以跟魔種作戰,一定要無時無刻都在變化,否則絕對會被魔種給玩死的。
當年如果不是血魔製造了有靈智的血影,那麽一件沒有靈智的法器,是無論如何也沒法用來對付魔種的。
而血影的話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鍾,看來對付魔種,一定要用這種有靈智的法器啊,死物是沒有用的。
血影既然出世,就一定要選擇一個主人,而能選擇的人就在我跟胡小靈還有王道士裏了。
血影先是飄出來看了看王道士,畢竟王道士是最先找到石頭村,並且最先跟血影解除的。
不過血影在王道士身邊飄了一會,然後直接說了一句:
“不行。”
這下王道士可就不樂意了,他這麽多年付出了多少精力,為的到底是什麽,怎麽說不行就不行了呢。
對此,血影是這麽說的:
“記得上一次是你攻擊我的投影吧,攻擊也就攻擊了,可是你本事這麽差,竟然被我的投影搞的半死,你說你有資格做我的主人嗎?”
好吧,想不到血影竟然這麽勢利……不過這個理由倒也不是不能接受,畢竟法器麵前,強者為尊,自然要有足夠的實力才能成為血影的主人了。
而血影第二個飄到了胡小靈的麵前,胡小靈是真仙道行,一身的本事絕對在血影之上,甚至堪比當年的血魔。如果按照實力這個標準來選擇的話,那胡小靈絕對是血影理想的主人。
可是血影在胡小靈麵前飄了一會,然後又飄走了。
“你不行,你實在是太強大了,就算我把所有的力量都使出來也不是你的對手,我會被你欺負的……”
好吧,這個理由,按照血影的性格,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可是王道士差點吐血了。
不過血影可不管那麽多,他徑直飄到我麵前,然後很自然的就躺在我手裏了。
這下,王道士直接不服了:
“喂,你說我太弱我也認了,你說她太強也隨便,可是你怎麽偏偏找了這麽個小子!如果要說弱,這小子才是最弱的好嗎!”
然而……血影的答複也是相當犀利:
“他的道行雖然差上一些,但他卻從來沒在我手上吃什麽虧,而且他也足夠卑鄙,能想到整治我的辦法,那我為什麽不選他?”
好吧,這倒是……十分的合情合理。
不過這會兒,我們也明白了,血影這玩意選主人,跟其他的神兵利器不一樣。他選擇的,不是道行最高的,也不是品行最好的,而是……
最不是玩意的。
不過我們很快就想通了,雖然這玩意在對付天地無用時立下了大功,但是血影畢竟是血魔製造的,歸根究底是一把魔器。魔道講究的是隨心所欲,跟正道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血影選擇了最卑鄙的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已經找到了血影,那麽接下來,我們就要去做正事了,繼續尋找魔種。
在對付魔種上,血影比我們更有經驗,當年它倒也解析了不少關於魔種的信息,幫我們縮小了範圍。
第一,就是魔種的形成,不需要傳統意義上的天地靈氣,所以一般的洞天福地,靈氣充沛的地方就不用去了。
這第二嘛,就是魔種這東西,他去的地方,往往是怪事傳說特別多的,像是石頭村在千年之前,就是一個怪事頻發之地。
所以很快,我們就定下了下一站。
別看血影這家夥自己能在石頭村待那麽久,但是要當血影的主人,是很不容易的事。
雖然血影不像一些魔道法器一樣,需要主人每天都用鮮血來祭祀,但是要想長期擁有血影,就需要主人每天用自身的修為,來過濾一縷最精純的天地靈氣,把它度給血影。
不得不說,這樣做是相當的麻煩,而且對自身修為還有一定的損害。
不過胡小靈說,我擁有自體仙境,這點負擔不是什麽問題。而且這麽一點點的工作量,跟擁有血影這樣的大殺器比起來,簡直不值一提。
我們的下一站,是一個叫孤魂山的地方,這是近些年來,一個比較怪異的地方了。
這地方之所以怪異,是因為這座孤魂山會自動吸引周圍的孤魂野鬼,就連陰司拘魂的鬼差也阻止不了。
後來沒有辦法,陰司隻能在孤魂山設了一個拘魂點,這才算是維持了陰陽平衡。但這奇特的地方,還是挺有可能出現魔種的。
我們來到孤魂山,其實已經是七天之後了,因為這地方的確相當的詭異。
來到孤魂山,我們都感覺自身的法力,受到了影響,沒法使用得那麽自如了。
雖然法力還在,但是強度並沒有受到影響,但是不知為什麽,我們都從心裏開始排斥適用法力,好像使用法力很惡心似的。
所以……我們就隻能在這裏徒步走了。胡小靈邊在前麵走,邊對我說:
“這山上,有不知多少鬼魂的怨念,這些怨念集合起來,會對我們造成一定的影響……不過走在這裏一定要心智堅定,千萬不能受這些影響,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我們都明白,暗暗警惕著。
當我們真正走進孤魂山之後,我們都嚇了一大跳。因為在外麵看,這裏就是一個小山包,但是一進來卻發現這裏這麽大,大到三天三夜都走不出來似的。
胡小靈皺著眉,對我們說:
“想不到,又是一座洞天啊!”
“返璞歸真,倒也不差!”
是的,這法器的真身,就是一顆血色的珠子。
“你叫什麽?”
“血魔當年,說我的名字叫——血影。”
血影的本體,隻是一粒很普通的珠子,但是這東西卻能夠整理天地靈氣,並且封鎖天地靈氣,裏麵有當年血魔一半的修為。
正是因為血魔把修為灌注進來,所以讓血影不但有了強大的力量,也誕生了自己的靈智。
而根據血影告訴我們,魔種那東西非常聰明,它身上的氣息可以說時刻都在變化。所以跟魔種作戰,一定要無時無刻都在變化,否則絕對會被魔種給玩死的。
當年如果不是血魔製造了有靈智的血影,那麽一件沒有靈智的法器,是無論如何也沒法用來對付魔種的。
而血影的話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鍾,看來對付魔種,一定要用這種有靈智的法器啊,死物是沒有用的。
血影既然出世,就一定要選擇一個主人,而能選擇的人就在我跟胡小靈還有王道士裏了。
血影先是飄出來看了看王道士,畢竟王道士是最先找到石頭村,並且最先跟血影解除的。
不過血影在王道士身邊飄了一會,然後直接說了一句:
“不行。”
這下王道士可就不樂意了,他這麽多年付出了多少精力,為的到底是什麽,怎麽說不行就不行了呢。
對此,血影是這麽說的:
“記得上一次是你攻擊我的投影吧,攻擊也就攻擊了,可是你本事這麽差,竟然被我的投影搞的半死,你說你有資格做我的主人嗎?”
好吧,想不到血影竟然這麽勢利……不過這個理由倒也不是不能接受,畢竟法器麵前,強者為尊,自然要有足夠的實力才能成為血影的主人了。
而血影第二個飄到了胡小靈的麵前,胡小靈是真仙道行,一身的本事絕對在血影之上,甚至堪比當年的血魔。如果按照實力這個標準來選擇的話,那胡小靈絕對是血影理想的主人。
可是血影在胡小靈麵前飄了一會,然後又飄走了。
“你不行,你實在是太強大了,就算我把所有的力量都使出來也不是你的對手,我會被你欺負的……”
好吧,這個理由,按照血影的性格,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可是王道士差點吐血了。
不過血影可不管那麽多,他徑直飄到我麵前,然後很自然的就躺在我手裏了。
這下,王道士直接不服了:
“喂,你說我太弱我也認了,你說她太強也隨便,可是你怎麽偏偏找了這麽個小子!如果要說弱,這小子才是最弱的好嗎!”
然而……血影的答複也是相當犀利:
“他的道行雖然差上一些,但他卻從來沒在我手上吃什麽虧,而且他也足夠卑鄙,能想到整治我的辦法,那我為什麽不選他?”
好吧,這倒是……十分的合情合理。
不過這會兒,我們也明白了,血影這玩意選主人,跟其他的神兵利器不一樣。他選擇的,不是道行最高的,也不是品行最好的,而是……
最不是玩意的。
不過我們很快就想通了,雖然這玩意在對付天地無用時立下了大功,但是血影畢竟是血魔製造的,歸根究底是一把魔器。魔道講究的是隨心所欲,跟正道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血影選擇了最卑鄙的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已經找到了血影,那麽接下來,我們就要去做正事了,繼續尋找魔種。
在對付魔種上,血影比我們更有經驗,當年它倒也解析了不少關於魔種的信息,幫我們縮小了範圍。
第一,就是魔種的形成,不需要傳統意義上的天地靈氣,所以一般的洞天福地,靈氣充沛的地方就不用去了。
這第二嘛,就是魔種這東西,他去的地方,往往是怪事傳說特別多的,像是石頭村在千年之前,就是一個怪事頻發之地。
所以很快,我們就定下了下一站。
別看血影這家夥自己能在石頭村待那麽久,但是要當血影的主人,是很不容易的事。
雖然血影不像一些魔道法器一樣,需要主人每天都用鮮血來祭祀,但是要想長期擁有血影,就需要主人每天用自身的修為,來過濾一縷最精純的天地靈氣,把它度給血影。
不得不說,這樣做是相當的麻煩,而且對自身修為還有一定的損害。
不過胡小靈說,我擁有自體仙境,這點負擔不是什麽問題。而且這麽一點點的工作量,跟擁有血影這樣的大殺器比起來,簡直不值一提。
我們的下一站,是一個叫孤魂山的地方,這是近些年來,一個比較怪異的地方了。
這地方之所以怪異,是因為這座孤魂山會自動吸引周圍的孤魂野鬼,就連陰司拘魂的鬼差也阻止不了。
後來沒有辦法,陰司隻能在孤魂山設了一個拘魂點,這才算是維持了陰陽平衡。但這奇特的地方,還是挺有可能出現魔種的。
我們來到孤魂山,其實已經是七天之後了,因為這地方的確相當的詭異。
來到孤魂山,我們都感覺自身的法力,受到了影響,沒法使用得那麽自如了。
雖然法力還在,但是強度並沒有受到影響,但是不知為什麽,我們都從心裏開始排斥適用法力,好像使用法力很惡心似的。
所以……我們就隻能在這裏徒步走了。胡小靈邊在前麵走,邊對我說:
“這山上,有不知多少鬼魂的怨念,這些怨念集合起來,會對我們造成一定的影響……不過走在這裏一定要心智堅定,千萬不能受這些影響,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我們都明白,暗暗警惕著。
當我們真正走進孤魂山之後,我們都嚇了一大跳。因為在外麵看,這裏就是一個小山包,但是一進來卻發現這裏這麽大,大到三天三夜都走不出來似的。
胡小靈皺著眉,對我們說:
“想不到,又是一座洞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