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瑩瑩每次來見繁星,都會給繁星帶去一些好消息,“繁星,現在孩子主要是孩子父親在照顧,你如果能見見他,能了解到更多關於孩子的消息,他得到的信息是最全麵的。你能明白我說的意思嗎?”


    繁星搖搖頭,“我不想見到他。”


    “可是繁星,他現在真的是一個好父親。”


    繁星依然搖頭,“我不會原諒他,雖然站在他的角度可能當初做那樣的決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站在我的角度,也是可以恨他,且不原諒他的。”


    繁星態度堅決,陸瑩瑩無能為力,她隻能回到陸家的如實告訴哥哥,“繁星不肯原諒你當初放棄孩子。”


    ——


    因為知道陽陽活著,繁星越來越堅定,再次被傳訊,繁星看著筆錄,“我沒有精神疾病,我知道我的朋友家人想要幫我脫罪,所以想證明我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但我覺得我不是,因為我還能想起當初的細節,我不能說謊……”


    傳訊室幾個人互相看了看,幾人交頭接耳。


    “幹了這麽多年,真沒見過這樣的,一心求死刑就算了,現在要重新搞案子,居然還是會說隻沒有精神疾病,既然沒有,她又翻什麽案?”


    “是啊。”


    其實民警都是同情繁星的。


    了解整件案子的人都是同情繁星的。


    拋開案件法律結果本身而言,他們都覺得人販子最有應得,豈止是罪有應得,千刀萬剮一點都不為過。


    可他們不能那樣說出來。


    司法的嚴謹不允許他們說出那些跟法律相悖的言論。


    繁星嘴唇很幹,她舔了舔,“我沒有精神病,也沒有間歇性精神病,但是當時,他把我兒子摔在地上,我是爬過去要抱兒子了,我根本不敢碰,那個男人就把我一把拎起來,要強暴我,我兒子已經死了,那時候我根本防抗不了,他力氣很大,我也知道我打不過他,所以我從桌子上拿了水果刀,我知道哪兒可以要了他的命,我第一刀就紮了他的心髒,我知道那兒是心髒,因為我害怕如果不能把他紮死,那麽我肯定會被他殺了……”


    工作人員本來個個灰敗的眼睛,突然間放大!小警察握著筆的手一緊!“你是說!!雖然你沒有精神失常!但是死者剛剛把你兒子摔在地上之後,又企圖對你實施強暴?”


    繁星說的話,就像一點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之前繁星一心求死刑,所有的細節她都不肯說,隻說自己殺了人,讓判死刑。


    繁星是罪犯,可罪犯也是受害者,不管是局裏的人還是外麵的公眾,都想幫助她,但她什麽也不肯為自己辯解。


    現在輿論風向越來越大,局裏也想這個案子可以有個交代,不是怕輿論,他們也痛恨人販子,每年接到的失蹤兒童報案太多太多,真正能找回來的屈指可數。


    不是沒有想辦法去尋找,是真的太難了。


    如果能夠通過這次公眾輿論的力量,推動司法進步,震懾拐賣兒童的犯罪群體,那麽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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